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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9:13:00 | 移动端: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报告

根据省联社《关于开展201*年度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总结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联社201*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创新成果,分析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报告如下:

一、201*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情况

201*年以来,我联社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优化信贷结构的前提下努力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平稳增长。至201*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281566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62553万元,比年初增加14622万元。有效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快速进入创新驱动、专业经营、精细管理的发展轨道。对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起到了较大作用。

(一)主要工作措施

1、搭建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一是根据上级等指导文件,科学理解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改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服务,加强对有市场、效益好、能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创新银企交流方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去年我们配合政府成功召开了银企洽谈会,还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大中小企业

授信额度,其中,仅给予伊齐给予全年累放中小企业贷款达2726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覆盖面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2、扎实服务,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及优质项目。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我联社开辟“中小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加快了办贷时间,提高了办贷效率。同时,结合自身服务特色和市场变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担保和贷款方式,为各类企业融资推出了新的贷款品种。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积极推进企业等级评定和授信。今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30户,金额14622万元,有力地解决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3、结合三农,重点培育带动农民致富的龙头企业。我联社推行以“公司+农户+农信社”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与有资金需求的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伊齐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等涉农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201*年新增发放甘蔗、菠萝订单农业贷款900户,金额30000万元。培育了一批实力强,辐射面广,主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农民增收致富。

4、突出重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我社按照“择

优扶持,突出重点”的信贷策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倾斜政策,切实增加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如我社向雷州市伊齐爽食品有限公司贷款1,220万元,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200多人。投放2,180万元支持珠联和远源两家出口创汇水产品加工企业,创税利近1,000万元,解决就业人员1500多人。

(二)在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一是由于我们农信社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加上观念陈旧,管理滞后,对服务中小企业的意识还不够。“小富即安”的思想比较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缺乏开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产品的意识。二是雷州市缺乏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民营企业仍然属于家族式管理模式,以亲属为纽带的管理方式,亲情高于制度,使企业管理流于形式。同时,企业核算不规范,有的根本就没有设立会计、统计、业务等核算部门及核算人员,有的虽然设立了财务岗位和人员,但核算很不规范。三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升级难度较大。四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不规范,如偷税逃税,违规招工、用工,故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企业货款和职工工资等问题。另外,帐顶帐、三角债、连环债等拖欠帐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五是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足值的抵押物。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影响了我们企业发放贷款的信心。

(三)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政策建议。根据客户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担保能力等因素,提

供差异化的授信产品,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供信用或保证、抵押率放大等担保方式的授信产品。充分了解和掌握小企业信贷市场情况,合理评估小企业信贷市场规模和潜力,为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建立持续的、动态的市场调研机制,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以“发掘市场、主动营销、培育客户”为理念,改变“等客上门”的传统观念,充分利用及整合我联社网点和客户资源,采取驻点营销、关系营销、定向营销等方式,辅之以系统的品牌宣传,建立和完善立体化的营销渠道。

应针对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抵押担保能力较弱等现状,改变传统的“重抵押、轻分析”的做法,采取多方面采集信息、多渠道验证信息的方法,重点调查客户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并主要通过对客户真实经营情况、真实现金流及未来(至少超过借款期限)可支配现金流的调查分析来衡量还款能力。

二、201*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一)坚持“三农”信贷投入优先,加大“三农”有效投入。以支持现代农业为切入点,优先支持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农村消费;择优扶持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辐射带动广大农民增产增收。

(二)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及优质项目。我联社准备成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中心,有效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快速进

入创新驱动、专业经营、精细管理的发展轨道。围绕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配合省里“三促进一保持”战略,我联社主动介入和重点支持社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重点支持、有自主品牌、产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和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04号)精神,加强政银企合作,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平台,充分考虑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加快了办贷时间,提高了办贷效率,开辟“中小企业贷款绿色通道”。

(三)拓宽贷款渠道,优化客户结构,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模式。对于城区、大集镇个私企业、高效特色农业和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业,在有效抵押手续的前提下,扩大授信额度,加大营销力度,对客户全部以授信的方式发放贷款,不但要方便客户,而且要防控风险。

(四)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不断丰富订单农业贷款。我联社组织辖内各信农信社大力推行以“公司+农户+农信社”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满足当地农民发展生产的需求。为县域“三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

扩展阅读:农村金融服务工作调查报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调查报告

根据河北银监局“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调查的通知”精神,我部迅速组织辖内基层机构精干力量,围绕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中的现状和问题展开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发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是石家庄地区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是支持粮棉油收购、储备,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政策性信贷业务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业小企业贷款等涉农企业的商业性信贷业务,办理开户企业的存款、贷款、结算、咨询业务,开展代理保险和除个人储蓄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的存款业务。目前辖内共有从业人员412人,18个营业机构,其中石家庄市区一家,每个县(市)一家。十一五期间,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我行逐渐形成了以传统粮棉油收购储备贷款为主体,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为一翼,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为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截至201*年末,各项贷款余额81.19亿元,较年初增加12.46亿元;各项存款(含同业)余额39.2亿元,较年初增加9.71亿元,同比多增4.02亿元;累放贷款44.95亿元,同比增加11.11亿元;实现利润1.69亿元,同比增盈3578万元。201*年累计发放地储粮油储备和轮换贷款4.54亿元,增储及轮换粮油1.71亿公斤;重点支持优质企业开展优质麦收购发放优质麦收购贷款2.74亿元收购优质麦1.35亿公斤,为历年来支持优质麦收购最多的一年;全年累放粮棉油准政策性贷款13.74亿元,支持收购粮油8.25亿公斤,调入皮棉3.07万担。全年累放政策性中长期贷款12.28亿元,余额达到20.65亿元,较年初增加12.13亿元。

二、辖内农村金融整体发展状况

石家庄辖内农村金融发展较为落后,金融创新不够,流行抵押崇拜,适合农民和农业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农民和农业企业贷款门槛高、手续繁。农村经济发展资金匮乏,农业企业规模小,经营不规范,信贷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一家独大,处于主导地位,也是唯一一家能把金融服务全面延伸到乡镇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支农力度很小,其它商业银行基本只做吸存业务和结算、银行卡、个人理财等无风险却利润丰厚的中间业务。农发行专注于粮棉油收储、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生业务,商业性业务基本只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贷款门槛较高。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发展缓慢,处于初级阶段,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农村资金互助社正蓬勃发展,但监管不到位,处于无序状态,风险隐患较大。民间借贷活动较为活跃,但规模很小,且民间借贷基本上为了满足居民婚丧嫁娶、医疗教育、建房消费等生活性支出,民间借贷资金流向生产领域的比例很低。

农村居民金融知识缺乏、信用意识不高,征信制度不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对恶意逃亡银行债务的打击不力、惩罚不够,金融机构追偿债权成本较高。

受利益驱动,农村资金流向工业和城市,农村信用社、各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真正投向农业的比例不高。农发行是唯一一家信贷资金全额投向农业的金融机构,是城市资金回流农村的主渠道。

三、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网点不足。近几年,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改制,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全部撤离设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而农村信用社实行乡镇网点整合也大量裁减网点,并将设在农村的代办站全部撤销。农村金融网点过少,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民存款、贷款、汇款等非常不便。这也给一些非法机构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以“资金互助社”之名,行非法揽存之实,存款利率很高,风险隐患很大。

(二)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各商业银行的机构网点不仅从农村撤离,且将贷款权限上收,大大抬高了对农民和农业的贷款门槛。信贷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县级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甚至包括农村信用社,把吸收的大量存款通过上存调出,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渠道。大量资金由其各自上级行集中使用,投放到大型企业和城市。

(四)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滞后。近几年,农村信用社对支付系统的投入不断加大,支付手段、支付方式较以前有了较大的进步,支付结算实现了省内联网,正进一步向全国联网努力。但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无形中限制了自身服务功能的发挥。信用社自身治人治理结构混乱,管理体制落后,改革缺乏明确方向,且进展缓慢,人员素质较低,加上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缺乏竞争压力,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需求不到位,企业养大一个流失一个,影响到农村信用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已经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金融服务政策缺失。一是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过高,农民贷款融资成本明显高于城市。这种将本应由政府贴息的部分转嫁给“三农”的做法,对于弱质产业的“三农”来说,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严重影响“三农”的发展,也势必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和自身发展。二是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扶贫政策逐渐减弱,资金支持逐年减少。扶贫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少之又少,且不到位,挪用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县办工业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过度集中,加之规模小,符合信贷条件的有效资金需求甚少,基本被排出贷款行列。

(六)农村金融保障体系薄弱。农业保险缺失,农村信用担保缺位,扶持政策不到位,严重影响金融机构对“三农”资金的投入。

四、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一是加快金融服务创新。监管部门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从理念意识、金融产品、服务方式甚至业务流程上创新思路,打破抵押崇拜,创造出适合农户、微型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打破小企业贷款难的“瓶颈”,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注入更多资金和活力。二是创新金融监管,实行有差别的监管模式。比如,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服务领域、经营目标、业务特点、运作模式与商业性金融机构有很大差异。对农发行的监管指标,就不宜采取同其它商业银行一刀切的方式。监管部门要根据农发行的业务特点,建立差异化的监管原则和考核评价体系,绩效考评的重点应该是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因此,对农发行的监管和考评,应主要围绕促进政府支农政策目标的实现、信贷资产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银行经营业绩等方面,建立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和考评体系。比如,建立并实行有别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监测体系,在不良贷款的统计上,应根据农发行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政策性因素,对财政给予贷款本息补偿的政策性贷款,不纳入不良贷款的范围。对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分类监测和考核上,对政策性贷款主要考核执行国家政策和实现的社会效益情况,对商业性贷款主要考核银行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场经济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金融企业也不例外。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是银行的本能选择。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要提高农民和农业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并克服银行的风险偏好、逐利追求与农民、农业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状况之间的矛盾,必须加大对金融机构发放“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论的哪家金融机构,都可根据“三农”贷款占比、农村金融网点占比、存贷比等情况享受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网点往农村延伸、资金向农业注入。

(三)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保障制度。目前,我国成立村镇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大大降低,但条件仍十分苛刻,其中最重要的是成立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必须是大型商业银行。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这可以理解。但投资人找到合适的商业银行并非易事,同时投资人也担心自己没有控股地位、缺乏经营管理中的发言权,村镇银行沦为商业银行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民营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热情。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取消这一限制,而改为向村镇银行董事会派驻董事,专门负责对村镇银行的合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进行监督监测,并定期向金融监督部门报告。

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监管,严格限定资金互助社的服务对象仅限社内会员,打击高息吸引存款行为,防范和化解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道德风险。

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缺失,使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对设立具有吸收存款功能的商业银行十分谨慎,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小型商业银行的发展。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但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而且可以大大减轻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小型商业银行的心理压力,降低成立村镇银行的门槛,加快民营资本成立村镇银行的步伐,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农村。

(四)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农村信用社本是离农民最近、农村服务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是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但农村信用社本身基础差、底子薄、情况复杂,内部监督缺失,外部监管缺位,改革方向不明,阻力重重,法人治理机制未建立,造成内部经营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下,服务“三农”功能未充分发挥。首先,信用社改革方向不明。省、市农村信用联社成立后,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经营管理自主权被上收,信用社系统运营管理模式变得像其它大型商业银行一样,实行垂直管理,人、财、物、资金、贷款等权限上收,农村资金外流,村级服务网点收缩,这从根本上违背了把信用社改造成贴近农村、服务“三农”小型金融机构的改革方向。其次,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监督缺失。目前县农村信用社资本金主要是社员入股、法人入股等,但社员、入股法人作为所有者无任何监督管理权限,信用社名义上有理事会、监事会、主任经营班子,事实上是市联社全权任命的理事长负责制(党委制),造成内部监督缺失。理事长任期三年,经营短期化,改革进展缓慢。省、市联社没有县级联社的所有权,但却掌握着县级联社经营管理中的一切生杀大权,占用大量县级联社的资源。因此,省、市联社具备阻碍县级联社改革为独立法人的天然的内在动力。第三,农村信用社外部监管不到位。省、市联社成立后,金融监督部门的监管基本只到市联社一级,再加上银监局驻各县办事处撤销,对县级信用联社的外部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成为县级法人,本地化运营,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应把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造成产权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健全,外部监管有力,市场约束,自负盈亏的现代公司制独立法人。在目前省、市联社管理模式下实现这一目标是不可能的,因此,应撤销市联社,把省联社改造成县级联社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平台、科技支撑和宏观指导。同时,加强外部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把监管工作直接延伸到县级联社,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促进信用社完善治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目前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只有以银监局为主导,在银监局的强力推动下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五)进一步扩展农发行服务“三农”的领域。1、扩大资产和中间业务范围。农发行的金融服务要能够延伸和覆盖到所有“涉农”领域,“涉农”领域包括与农业、农村和农村有关的各个方面,既要覆盖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又要延伸到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领域;除包括农业生产、加工及相关产业外,还包括所有在农村地区进行生产经营的农村工商业和服务业;地域上既要能覆盖广大县域及以下农村地区,也要能覆盖大中城市近郊农村地区。

农发行业务领域应逐步从单纯的信贷领域扩展到信贷、保险、担保、投资、租赁等多个金融服务领域。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涉农产业支持体系、农民收入支持体系、农村基础设施支持体系和农村社会事业支持体系等。除已有贷款业务,增加城乡一体化事业贷款、农村文化事业、农村社会事业建设贷款业务、法人和项目扶贫开发贷款业务等;国际业务要进一步提升层次,除积极开展与“三农”相关的进出口信贷业务和国际结算业务,还要办理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转贷业务及委托业务;拓宽中间业务的范围和品种,开展与“三农”相关的结算、代理融通、咨询、担保、信托、租赁、银行卡等中间业务;积极探索开办投资业务,参股或控股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区域性农业保险公司和政府组建的为“三农”服务的担保公司,试办农业高新科技企业和期限较长的农村经营性、基础性建设项目投资,购买企业债券等。

2、扩大负债业务范围。农发行是我国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也是唯一一家信贷资金全额投向农业领域金融机构,但令人困惑的是,农发行却是唯一一家不能吸收个人储蓄存款的银行。虽然农发行可以办理除个人储蓄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存款,但受限于农发行的信贷支持范围,事实上很少有除贷款客户外的企事业单位在农发行开户存款。为扩大农发行资金来源,发挥农发行作为资金回流农村主渠道的作用,引导更多资金回流农村,更好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建议扩大农发行负债业务范围,允许开办个人储蓄业务,在城市和农村增设营业网点,吸收更多社会资金支持“三农”。扩大农发行负债业务范围有以下好处:

一是可以更好地发挥引导资金回流农村的主渠道作用。目前我国资金回流农村的主渠道是:农发行发行金融债,从其它金融机构中批发资金,然后投入“三农”领域。目前除农发行外,我国其它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都从农村吸收资金投向工业和城市。农发行作为引导资金回流农村的主渠道,自己却不能直接吸收个人储蓄存款,这本身就是一个谬论,对农发行和“三农”来说,既不公平,也毫无必要。

二是可以降低农发行资金成本,提高其盈利能力,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目前农发行的7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发行金融债,相对于直接吸收存款,批发获得的资金成本较高。直接吸收个人储蓄等公众存款,不仅可降低资金成本,同时通过开展银行卡、结算、个人理财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弥补政策性业务风险大、成本高、利率低的缺点,增强农发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三是可以改善农发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金融债大部分属于短期债券,而随着农发行支农力度增强,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贷款等中长期贷款规模越来越大,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增加了农发行的资金营运压力。而增加营业网点、吸收储蓄等到公众存款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改善农发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经营压力,更好地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能。

(六)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信用环境。要加强农村社区信用法制教育工作,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增强农户、涉农企业的信用意识。要督促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协助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培育良好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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