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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路46号社区养犬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9:49:42 | 移动端:太平路46号社区养犬总结

太平路46号社区养犬总结

太平路46号社区201*年养犬工作总结

为维护社区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防止犬类伤人,切实做好社区文明养犬,规范管理,在街道综治办的领导下和社区居民的努力配合下,201*年太平路46号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规范管理。

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养犬管理的相关宣传材料进行集中布展宣传。1-6月份共办了2期6个版面的宣传栏,张贴文明养犬挂图4幅。

在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及人流集中位置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横幅10幅,为社区每个养犬户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110张。

在社区花园草坪制作文明养犬、爱护花草警示标牌60块,在各楼门制作公示牌97块,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品600份。

二、大力开展社区养犬整治。

社区针对广大居民反映的少数养犬户不按规定养犬(养烈性犬、大型犬)、遛狗不栓链、犬便不及时清理的不文明行为,从三月份开始,社区与派出所、管理单位一起组成社区规范养犬整顿小组,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治理整顿工作。先后召开两次楼门组长、居民代表会议动员部署规范养犬,并在社区各楼门张贴养犬管理规定,通过个楼门组长摸底掌握社区养犬户的情况,合适养犬数量,及时做好养犬管理。截止6月份,社区共有住户1560户,养各种犬类数量100余只,其中大型犬8只。

通过整顿共有2只大型犬被处理掉,集中搜捕流浪犬2只,对不文明养犬、不按规定养犬的养犬户派出所发放告知书、电话约谈8户。犬类伤人事故发生次数比去年明显下降,多数养犬人能按规定养犬。居民投诉率下降,矛盾得到缓和。

三、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养犬户及时为犬只年检办证。为方便养犬户办证,社区印制年检登记说明200份,发放给养犬户。

为派出所年检提供养犬户名单,电话提醒其及时办证。对一些年老体弱或没时间到派出所年检的社区居民,协同派出所专门到社区,现场办公。截止6月底,共为29只犬办证。

四、存在问题:

1.养犬数和办证数差距太大,办证率不高。

2.部分养犬户没按规定养犬,养犬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社区居民生活,易引起矛盾,社区只能警告教育,没有强制措施。

3.养犬办证与养犬管理存在矛盾,办证在派出所,社区管理缺少说服力,没有执法权。

扩展阅读:杭州市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杭州市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目标要求和《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为确保到201*年实现全市规范化养犬社区总数达50%以上目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服务功能,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全力推进规范化养犬工作进社区,努力创造优美和谐、安全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创建原则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原则,建立部门牵头、城区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规范化犬管工作机制。坚持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统一目标与分步推进相结合,以人为本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三、创建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风景名胜区382个社区(以设有城管工作联系站的社区为统计基础)。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街道作为创建单位,创建数量以创建街道实际社区数量为准。

四、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年,全市规范化养犬社区数量占社区总数的50%以上。

具体目标:201*年,规范化养犬社区数量达全市社区总数的20%以上;201*年,规范化养犬社区数量达全市社区总数的30%;201*年,规范化养犬社区数量达全市社区总数的40%;201*年,规范化养犬社区数量达全市社区总数的50%。

各区具体创建目标见下表:年份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201*年201*年201*年201*年12个15个15个15个24个1个18个23个23个23个36个2个24个30个30个30个48个3个28个35个35个35个58个4个

五、创建标准

1、社区养犬办证率达到80%以上;2、社区养犬年度注册率为100%;3、社区养犬免疫率为100%;

4、违章投诉事件不超过全市养犬违章投诉事件的7%;5、社区养犬品种符合规定的准养犬品种;

6、遵守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遛犬,遛犬时对犬只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

7、遵守遛犬区域的规定:不发生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体育场馆、车站、游乐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其他公共场所等违章养犬行为。

六、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阶段:一是建立组织领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黑板报、横幅、橱窗等载体,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创建氛围。三是全面调查摸底。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街道、社区对居民家庭养犬、办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在社区公示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确定创建社区。根据宣传教育,调查摸底情况,依次选定各年度规范化养犬创建社区。

(二)创建阶段:一是制定工作细则。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工作实施细则,草拟《规范化养犬社区协议书》,并与社区签订创建规范化养犬社区协议书,正式启动规范化养犬社区工作。二是明确创建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创建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签订

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犬类管理工作例会,分析创建形势,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健全犬管档案信息资料,及时更新犬管信息,记录规范化养犬各项工作进程。五是加强指导协调。定期联络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街道)犬类进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犬类管理协调机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管理执法部门处理犬类投诉协调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第二阶段结束,实现社区(街道)养犬办证率达到80%以上,免疫率为100%。年度注册率为100%的目标。

(三)验收阶段:一是查漏补缺。对创建阶段遗漏或其他原因尚未查处的违章者予以补查,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及完善创建台帐。二是验收考核。区政府、市城管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联合对街道、社区创建规范化养犬社区情况进行验收,对创建成功的社区进行授牌。三是落实长效。把规范化养犬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好日常管理,将创建规范化养犬社区工作纳入城市目标考核,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七、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城管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1、负责办理养犬许可审批和年度注册工作,负责规范

养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定期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下社区进行免疫办证一条龙服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养犬知识、防疫等方面的义务咨询;

3、犬类主管部门作为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向防疫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区城管办、街道提供街道办理养犬许可证情况信息;

4、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二)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对违法养犬、不规范养犬、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的查处;

2、负责对区城管执法局的指导和考核检查。(三)各区政府(管委会)

1、建立创建规范化养犬社区(街道)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犬类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犬类管理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创建规范化养犬社区(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对社区(街道)城管工作者犬类管理知识的培训,以及犬类资料的收集、核对工作;

4、负责指导社区犬类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聘请若干规范化养犬义务宣传监督员;负责养犬义务宣传监督员犬类管理知识的培训,负责对犬主养犬知识的培训等;

5、负责与区城管办、区行政执法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联合开展辖区内社区犬类管理的整治活动;

6、建立每月进到区城管办、街道了解帮助解决问题的服务制度。

(四)各区城管办

1、负责联系区政府和市城管办的工作;

2、对街道社区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予以及时帮助解决,并向区有关部门反映沟通;

3、协助街道建立义务宣传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社区义务监督员的效用。

(五)各区执法局

1、负责对辖区内犬只做好管理执法工作,对无证养犬及有证但不文明养犬的犬主,开具限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教育无效的采取捕杀、没收,罚款等强制措施并向犬类主管部门提供违章养犬处理及处罚情况;

2、负责与区城管办、社区(街道)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联合开展辖区内社区犬类管理的整治活动;

3、建立犬类巡查制度,不定期对创建社区进行检查,处理各类违规养犬事件;

4、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对犬类投诉等各类事件进行执法处理。

(六)街道办事处及社区

1、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做好与区政府、市城管办、区城管办的联络工作;

2、街道办事处负责街道的社区犬类管理宣传教育工作;遵守《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持证合法养犬;在社区张贴规范养犬宣传招贴画以及法规文本,公布投诉电话号码;

3、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街道居民购买宠物狗进行前置管理,避免出现大中型狗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况,协助市城管办对现有大中型犬类户主进行协调处理;

4、社区对街道所辖居民养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为街道所辖居民提供申领许可证相关手续的服务;

5、社区负责收集本辖区内违规养犬和无证养犬情况,并第一时间配合执法部门对违章投诉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对街道的社区犬类进行电脑联网管理服务;

6、负责建立义务宣传监督员队伍,利用辖区内退休职工,老党员等人员建立一支义务巡护队,有效解决辖区内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时间,管理空间不到位等问题;

7、负责组织犬主参加市犬类管理部门的养犬知识的培训;

8、负责协调区执法中队,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队员巡查工作的作用。

(七)相关配合单位

1、杭州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市城管办做好进街道社区犬类免疫工作,发放犬类防疫证,配合市城管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

2、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配合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做好街道社区犬类整治活动,并做好对各区城管执法局犬类执法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良好的执法支撑。

3、市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规范化养犬社区创建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把创建规范化养犬社区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安排专门人员,将创建工作纳入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严格标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遵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和创建工作标准,对辖区内犬只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严格按创建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四)、强化管理。市城管、执法、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要相互协助、齐抓共创,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区城管办、各区执法局、各街道社区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及时处理,保障规范化养犬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区、县(市)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开展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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