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改情况汇报
`微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改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落实新医改政策,切实让百姓能够享受到医改政策带来的实惠,我院根据上级医改文件精神,坚定不移走医改新路线,在基本药物制度,人事竞聘上岗,先看病后付费,绩效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我院自201*年已经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开始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价销售.坚持以满足百姓看病需求出发,切实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百姓看病负担.目前我院现已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物,并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比实施制度前下降40%左右.截至目前,我院现有国家目录药物123中,省级89种,县级增补22种.药品每月销售额17.5万元,国家占比51.4%,省增补17.1%,县增补31.5%.每月门诊量2200人次,住院量230人次.
二、因事设岗,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为顺利推进我院人事竞聘工作,我院成立了人事竞聘领导小组,岳宏担任小组组长,周广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管理全面工作.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医改政策大力宣传,在全院职工中营造浓厚的竞聘氛围.前期,我院根据上级下达的编制计划,设置了我院的岗位,编制总数150人,其中管理岗4人、专业技术岗135人、工勤岗11人。专业技术岗位中卫生系列123人,占专业技术岗的90%,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中设置了全
科医师岗位28人、公共卫生岗位28人、中医药岗位14人,这样能够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人才的需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竞聘实施方案,组织全院参聘职工参加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民主测评,根据方案细则功聘用了88人,落实了工作岗位.有4人因普通工岗位少,无法应聘,医院结合实际情况,继续鼓励他们学习深造,现都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下一步逐步落实工作岗位.
三、按劳分配,切实做好绩效考核改革
基层医疗机构全院聘用、全员绩效工资制在我院顺利开展,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医院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微山二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基础绩效60%,奖励性绩效40%,大大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保证正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向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倾斜,拉开工作人员的差距,打破了原有的平均大锅饭思想.医院对各科室分类量化,制定详细考核标准,保证公平公正.绩效考核开展以来,全院职工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等靠要现象不在发生.
四、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让人人享有绿色生命通道根据医改精神,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经研究,我院8月份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截至目前,我院以为45人办理了后付费手续,垫付资金18万元.实现生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安全的救治.下一步医院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增进病人的满意度.
我院在以后的医改工作中,将一如既往、严抓不放,按照县卫生局
的要求,切实做好医改落实工作,真正让老百姓在医改政策中得到实惠.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很多做的不够细致的地方,希望县卫生局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谢谢!
201*年11月03日
扩展阅读:【微山县交通局关于城乡一体化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促进构建节约型和谐社会,加快城市化进程,稳妥有序
地推进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解决城乡居民出行不便的需要,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构建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机制,就有关事项汇报如下:一、我县城乡客运的基本现状
我县境内有三家客运公司,一是济宁交运集团第八公司(负责跨区客运班线运输,有市统一安排城乡一体化改造)。二是微山县城乡客运有限公司(负责县内城乡客运班线运输)。现有营运客车79部,其中“村村通”客车78部,微山留庄20部,微山欢城20部,微山付村18部,微山韩庄20部,彭口闸薛城微山1部。三是微山县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负责县城城区公交)该公司于201*年3月由微山县建设局审批许可成立,已运营10周年。公交公司现有运营车辆51台,原建设局管理城区公交时规划线路13条,1路:御景花园奎文路镇中街东风路新河街双语学校商业街城后路104国道交通局。2路:汽车站薛微路104国道城后路电视台曹庄。3路:汽车站薛微路奎文路镇中街李谷堆徐楼矿。5路:汽车站奎文路御景花园。6路:洛房桥奎文东路技校104国道工商局东风路西港。7路:汽车站润峰集团泰康路建设路十七中酒厂杨楼张庄。8路:
防疫站-化肥厂-新河街-奎文路-镇中街-爱湖。9路:汽车站-泰康街-后鲍楼-金源路-金源矿。10路:洛房桥-泰康街-北外环-十七中-酒厂-二级坝船闸。11路:十七中-戚城街-城后路-文化街-新河街-双语学校-商业南街-新一中。12路:汽车站-薛微路-104国道-湿地公园。13路:洛房桥-泰康街-南外环-污水处理厂。15路:汽车站-泰康街-104国道-微山岛码头。现运营公交线路5条,1路:御景--苏园一村,3路:新车站--许楼矿,6路:洛房桥--夏镇西港,8路:化肥厂--昭阳爱湖,11路:十七中--新一中,线路总长60公里,年客运量约360万人次。主要集中在县城城区营运,三条东西主街均有公交车,南北街如商业街、新河街、文化路、镇中街也有公交车通行。
目前我县共有班车客运线路34条,其中县内线路5条,县际线路5条,市际线路20条,省际线路4条,客运车辆166辆,其中县内班车79辆,至201*年底全县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全县有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15个,候车亭10个,招呼站249个。运营的公交车全部安装了GPS定位、IC卡读卡器、采用无人售票、自动翻板投币机、先进的卫星调度平台,在公司里就能掌握全公司车辆运行情况,及时调度、调整车辆,有力的保障了车辆正常运行。09年政府规划线路的同时,一齐规划了覆盖全城的公交候车亭,解决了乘车人无站点候车的问题,公交公司自筹资金200余万已建造80余处永久候车亭,100余处临时停靠点,剩余没有安装到位的原因是沿街大部分是商户不理解无法安装。二、当前我县城区公交存在的问题
1、公交线网不够完善
我县城区公交经过10年的发展,在增加公交线路及车辆拥有数等方面一直停滞不前,公交线路过少,发车频率过低,城区公交候车时间长、准点率差、换乘不方便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公交对公众出行的吸引力。但广大市民要求开辟公交新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缩短出行候车时间、改善公交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和呼声十分强烈,人代会上涉及的代表议案建议明显增多。目前我县公交线路网密度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广大农村随着近几年村村通公路的建设发展,交通条件日益改善,但没有形成适应农村出行需求的线网结构,行政村通达标准与实际情况还有一定差距,僻远村庄还无法享受到公交一体化改造的成果,目前的公交服务还无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2、公交客运基础设施薄弱
我县城区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城区公交停车场其有效停车面积较小,晚间要停放41辆公交车,与规范标准相差甚远。城区公交站点有80个,市民候车设施严重不足。没有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公交运营存在着局限性,不能发挥应有的交通运输能力。另外城区内繁华商业地段、居民小区、中小学校等市民集聚区域没有配备相应的中转站场,导致公交线路的营运往往遇到不按站点停靠尴尬局面。城乡客运站场设施更缺乏,城乡客运车辆没有停车场地,没有达到“一镇一站、一村一亭、一站一牌的建设要求,尤其是城乡线路上的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更达不到要求。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乡公交的进一步发展。
3、财政补贴不能到位
按照建城【201*】288号文第四条“城市公交企业有责任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所有城市公交企业包括国有、合资、外资、民营都应承担此类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现该公司已执行城市公交低票价运行和军人、残疾人、残疾军人、6569周岁5折、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和学生、成人持卡优惠等。每天承担优惠打折近万人次,单次优惠折0.2--1元,每日损失约201*--5000元,今年1-9月共亏损86万余元,因没有财政及时的补贴,造成职工队伍不稳定,因油价上涨上涨等因素,运营成本大增。而票价不能涨,还是80年代的低标准。原来油价23千元/T,票价1元。现在7千多/T,还是1元。原来交养路费时公交不要养路费,现在费改税后,税款加在油里面,也加大了运营成本。
4、政府缺乏政策支持:
一是长期以来,我县城区公交客运隶属城建部门管理,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1*年3月才正式划归交通管理。两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后,要出台相关优先发展公交的政策,促进城市公交发展,需一种新的公交客运管理模式来改变这种状况。二是我县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而城市公交管理沿用建设部的管理规定已不适用交通部门执行。目前交通部门仍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公交管理,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致使城区公交客运管理缺乏法律依据。
三、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措施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触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大,因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县政府成立由政府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为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做好强有力的保障,并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实施方案,结合微山客运实际,草拟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申报稿)、微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申报稿),微山县城区公交线路改造操作实施方案(申报稿)仅供参考。
对城乡公共交通实行许可经营制度,由政府公开招标,选择经营企业,将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授予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件。对原有的城乡客运有限公司及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实行改造,在原有的基础上采取收购、兼并方式组建微山县城乡公交客运公司,公车公营、让利群众、便捷服务。对于公交企业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免费乘车及学生乘车优惠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建议县政府制定规范的公交财政补贴制度,按照国办发〔201*〕46号文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的政策,县财政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公共交通企业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和补贴、补偿机制。编制发展规划、调整管理职能、合理核定票价、规范营运车型、科学设立站点。城乡公交营运线
路按“五定、三统一”(定线路、定时间、定票价、定班次、定站点,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在原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和原“村村通”客车的基础上,规划出微山县城区公交线路、微山县城区通往各乡镇公交线路,县城直达微山岛、南阳等旅游景点班线。公交客运车辆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中高档公交客车,注重乘车舒适型、安全可靠型,全面提升公交客车档次。促进公共交通企业,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附:1、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申报稿)
2、微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申报稿)3、微山县城区公交线路改造实施方案(申报稿)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申报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客运企业: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一体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交融、方便群众出行的重要手段。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利于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格局,整合城乡客运资源,促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实现客运资源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城乡客运市场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城乡人员、物资交流;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减少资源消耗,保护城乡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把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客运装备水平和营运效益,不断拓展延伸城乡公共交通覆盖范围,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共交通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
设科学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为目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进行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为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交通保障。
工作目标: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拟用年的时间,逐步将微山城区至近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大型工矿点以及旅游景点的客运班车改造为公交车,初步建立起以微山城区为中心,辐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公共交通运营网络体系。具体实施步骤:第一步,在年月日前,采取收购、兼并的方式完成微山城区公交化运营改造,坚持以国有公司为主,完善开通微山城区公交线路及新增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网络密度;第二步,年月日前,完成微山城区至付村、欢城客运班车的公交化运营改造,第三步,年月日前,完成微山城区至韩庄、微山城区至留庄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改造;第四步,年月底前完成微山县城区至所有所属乡镇、行政村客运班车的公交化改造,并延伸至全县各主要旅游景点;完成微山城区至微山岛、南阳等各旅游景区公交车直通。
三、基本原则(一)稳定和谐原则。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切实调整好各方利益,妥善解决好原有经营权问题,确保社会安定和运输市场稳定,确保运力和运量协调发展。
(二)公交优先原则。从城市发展长远考虑,把公共交通的建设、管理、运营摆在优先位置,从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畅通道路、改善车况、密集线网站点。
(三)立足改造原则。充分发挥公交资源网络化优势,以现有城区公交运力及城乡班线客运运力和运营网络为基础,对原有车主根据线路经营年限和车辆状况,通过收购或兼并等方式逐步加以改造,避免重复投资。
(四)集约化经营原则。公交运营企业应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紧密型经济实体,其线路和车辆必须实行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公司化运作,不得采取挂靠、承包等方式经营。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吸引实力强、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参与公交运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能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公交车运行线路的设定、许可和市场的规范管理。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
(二)编制发展规划。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公安局编制微山县城乡公交发展规划,提出城乡公交线路、中转站、换乘点和公交站场的建设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本辖区的城乡公交发展规划。
(三)合理核定票价。本着保本微利、公共服务和相对稳定的原
则,合理确定城乡公交票价,建立健全票价定价调整机制。具体票价标准由县物价局依法按程序制定。
(四)规范营运车型。营运车型由县交通局确定。投入营运的车型要与路况配套,现行车辆达不到标准的应限期调整到位。
(五)科学设置站点。按照出行需求和道路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所设置的公交站点一律为港湾式站点。
(六)统一线路编码。城乡公共交通线路实行统一的线路编码,在公交车辆前后和车身标明线路牌及标志(指示灯),统一城乡公共交通标识。
(七)提升服务标准。城乡公交营运线路按“五定、三统一”(定线路、定时间、定票价、定班次、定站点,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具体服务标准由县交通局会同县建设局制订。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长任副组长,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编委、县工商局、县公路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夏镇街道办事处、昭阳街道办事处、以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方案的制定、协调和实施。
(二)强化财力保障。县政府每年列出城乡公交设施建设专项资
金,公交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的支出比例保持在5%以上。财政投入资金重点用于城乡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首末站、港湾式停车站、换乘枢纽、保养场、调度中心等设施建设,以及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的车辆更新和设施维护。县政府建立规范的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制度,通过对公交企业的成本费用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政策性亏损。对于公交企业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政府定期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强化政策扶持。对城乡公共交通场站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绿地占用补偿费,对符合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四)强化设施建设。根据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力建设的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公交枢纽(中转)站、乡镇公交站、港湾式停靠站、终点站等站场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城乡公交站(场)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建设、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公交站(场)建设纳入道路建设规划。乡镇(村)公交站(场)要纳入当地乡镇发展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公交设施建设资金筹集采取市场化运作、争取上级补助和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等多种方式解决。
(五)强化市场运作。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意见》(鲁政发[201*]74号)要求,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全面规范、统一管理、市场运作、有序竞争的原则,突出抓好管理体制、运作模式和经营方式改革。对城乡公共交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经营企业,将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授予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件,打破行业、部门垄断,形成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市场化,发展建设集约化,使城乡公共交通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市场主体。
(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要抓紧制定落实城乡公交市场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共交通企业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一○年月日
微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
(申报稿)
为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根据《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统筹城乡发展需求,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构建安全有序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
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是指通过整合城乡公共交通资源,形成连接城乡、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安全便捷、服务优质、方便出行的公共客运网络。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是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举措;是关注三农,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实际行动;是促进城乡互动人员物资流动,实现城市资源共享,促进城市消费、推动商贸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二、规划目标
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在尊重现实、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拟用一年的时间,逐步将微山城区至近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
政村、大型工矿点以及旅游景点的客运班车改造为公交车,初步建立起以微山城区为中心,辐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公共交通运营网络体系。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按照以下规划目标,分步推进。
第一步,在年月日前,完成微山城区化肥厂至爱湖、洛房桥至夏镇西港、苏园至御景华苑、十七中至新一中、汽车站至徐楼矿5条公交线路运营改造,完善开通微山城区新增公交线路;第二步,年月日前,完成微山城区至付村、欢城客运班车的公交化运营改造;第三步,年月日前,完成微山城区至韩庄、微山城区至留庄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改造;第四步,年月底前完成微山县城区至所有所属乡镇、行政村客运班车的公交化改造,并延伸至全县各主要旅游景点;完成微山城区至微山岛、南阳等各旅游景区公交车直通;完成全县客运车辆“五统一”改造(统一加强管理、统一车型、统一站点停靠、统一班时班次、统一优惠措施),完成城区及至乡镇线路候车亭、停靠站建设。到年年底,推进公交客运向乡镇延伸。完善公交客运站场配套建设,在城北规划建设“汽车北站”客运枢纽中心,在主要乡镇建立公交客运车辆回车场。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高效、畅通有序、安全便捷、城乡一体、富有活力的城乡公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三、改造办法
以“五统一”为目标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
(一)统一加强管理。实施同一线路(区域)车辆由一家公司进行管理,对全县境内客运线路按照区域划分为2块:城区线路主要包括化肥厂至爱湖、洛房桥至夏镇西港、交通局至御景华苑、微山一中至十七中、汽车站至徐楼矿5条公交线路;城乡公交线路包括县城至付村、县城至欢城、县城至留庄、县城至韩庄四条线路。上述2块区域分别落实二家责任公司管理,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及日常运行管理。责任公司应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对该线路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管部门与责任公司签订管理责任书。客运企业应杜绝承包车辆及挂靠经营。
(二)统一车型。实施同一线路车辆统一车型。车辆型号原则上以公交车型为主(未到期车辆仍按原车型),以更新到期第一辆车型为目标,确定该线路的车型,逐年实施,五年到期更新后达到同一线路同一车型。城区线路更新时原则上投入30座左右或双开门公交车型。公交车辆必须统一车容车貌、车身外观喷漆和起讫站点标识标志等设施,城区线路公交车辆车身喷“微山城区公交”字样,其他线路公交车辆车身喷“微山城乡公交”字样,公交车辆应依法规范车身广告,并对公交车实行统一编号,便于管理和乘客识别。
(三)统一站点停靠。站点设置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改造后公交车必须规范运行,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上下客,不实行招手即停。站点设置按照方便乘车、安全的原则,充分听
取当地群众和政府意见并根据客流量、站点间距综合考虑确定,原则上在各自然村口、集镇设置站点。站点建设分步实施,一期(至年底)实施城区及至乡镇站点建设任务,二期(至年底)乡镇公交化改造目标实施及其他线路站点的建设。(四)统一班时班次。公交线路上的候车亭、停靠站设置醒目的公交站牌,标明“公交车线路走向、所有停靠站名称、下一站名称、首末班次时间”等相关信息内容,方便群众乘车、候车。(五)统一优惠措施。为加快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网络,提升城市品位,真正使老百姓得到实惠,实施改造后统一使用IC卡,组建IC卡计算机售票网络,对持IC卡乘客给予优惠。四、实施步骤
全县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能稳定、有序地开展,将任务目标明确到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月日月日首先,调查微山城区内以及通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行政村的公交班线,核对运营车辆、费用缴纳、经营年限等基本情况,并核实目前公交运营网络及所属车辆的基本情况;其次,调查微山城区通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的村村通客运班线及车辆基本情况。
(二)制定计划阶段:年月日月日根据摸底调查情况,针对工作目标的三个步骤,逐一制定出
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工作计划。第一步,在对微山城区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交班线调查的基础上,拟定出收购、兼并方案,规划出城区、夏镇街道办事处、昭阳街道办事处三区境内运行的公交路线,实地考察站点设置位置及样式;第二步,拟出微山城区至付村、欢城、留庄、韩庄客运班车的收购、兼并方案,规划线路上的站点设置;第三步,拟出微山县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公交客运班车的收购、兼并方案,规划城市公交线路上的站点设置。(三)宣传发动阶段:年月日月日制定符合文件精神的宣传方案,拟订宣传提纲,积极联系相关媒体组织报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形成群众支持社会关心的良好工作形势,特别要做好涉及到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客运班车业户的政策宣传工作。
(四)组织实施阶段:年月日月日年月日前,完成城区公交线路及车辆更新改造目标。年月日前,完成城区至乡镇公交客运线路改造,及城乡公交线路候车亭停靠站建设。按照工作目标规定的时间,各单位根据政府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微山城区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旅游景点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由县交通局组织符合济政发[201*]20号文件要求的公交公司对原有客运班线进行收购、兼并,逐步开通并完善通达三区乡镇、行政村、旅游景点和大型工矿点的公交线路。在所有未设置公交站点的公路上
协调有关单位按规定建设符合运行标准的站点,微山城区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旅游景点的客运班线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客运相关公司将现有租赁、挂靠经营的公交客车、线路班车按照收购、兼并的方式收归公司实行集约化经营,统一规划线路、统一排班发车、统一系列编号码、统一站点票价、逐步达到服务标准,运行规范的公交式运营。(五)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年月日
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将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组织不定期督导,按照三步走的工作目标分阶段进行检查,在基本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抽调专人组成多部门联合的验收检查小组,分别于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对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奖惩,未完成公交一体化改造的要行通报批评,并上报县领导小组。
五、政策措施
(一)候车亭、停靠站建设。城区候车亭、简易停靠站由城区公交公司负责建设,新建及新设公交站名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给补贴,建设资金使用状况由审计部门核实,原候车亭、简易停靠站维修更新城区公交公司自行完成。至乡镇沿途候车亭、停靠站的建设,采取建设、维护、广告收益捆绑式招投标的办法,一次性新建设的费用由县财政投入,日常维护费用按“谁建设、谁收益、谁维护”的原则落实。
(二)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地块由县规划局、建设局牵头落
实,城区公交公司负责场地建设。场地建设按政府性投资项目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到位。(三)车型更新及车貌统一。更新30座(人)以上或双开门公交车型的,市财政按照购车价予以补助。车辆外观颜色按照一公司一颜色实施,县财政对各公司以每车喷漆定额标准进行补贴。
(四)IC卡推广使用。IC卡推广使用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IC卡系统硬件建设所需费用,经审计核实后,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对持IC卡乘车予以优惠,其中,老年卡免费,对学生卡、市民卡分档予以优惠,由县财政按实每月补贴到位。
(五)规范对客运企业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各公交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健全落实各项行业管理措施。客运企业应以“公车公营”为目标逐步转变经营模式,承包经营车辆的承包者因自身原因需终止承包经营的,应由企业按《承包合同》予以收回并由企业重新择优筛选承包人,严禁承包者私自转让。对各客运企业与车辆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及履约行为,交通运管部门应作为第三方加强监管。要依法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范营运车辆的经营行为。城乡公交车辆应投放公交车型,营运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执行(城区公交车型车辆载客人数以核载人数为依据,
其他线路车辆以核定人数为依据)。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序实施,县政府成立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交通局长任副组长,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编委、县工商局、县公路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夏镇街道办事处、昭阳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县交通局的组织协调下共同负责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日常工作。办事机构设置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编委共同研究确定。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城乡公交“五统一”改造工作,负责城乡公交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公交运行线路的设定、许可和市场的规范管理,负责落实城乡公交市场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营运和防碍公共交通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并会同县建委、县规划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编制城乡公交发展规划,提出城乡公交线路、中转站、换乘点及公交站场的建设意见,确定营运车型,编制线路编码。做好公交发展规划、公交网络规划、站场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处置公交一体化改造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正常的公交运行秩序,保障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配合做好站场亭的选址规划和公交网络规划;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禁止其他车辆占用公交停靠站,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稳定大局,配合县交通局、县建委、共同编制城乡公交发展规划提出路线调整和站点设置。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提供畅通有序的环境。
3、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站场建设、公交IC卡优惠、老年人免费、车辆更新等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将公交公用事业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城乡公交财政补贴制度,对公交企业承担的政策亏损给予相应补偿,确保城乡公共客运规划确定的停车场首末站、港湾式停车站、换乘枢纽保养场、
调度中心等设施建设和公交企业的车辆更新、维护费用。4、县建设局:负责配合做好城乡公交网络规划和站场设施建设规划,在城区道路新建改建时,将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建设纳入总体设计,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5、市规划局:负责按照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公交网络规划和站场设施建设规划。
6、县物价局:按照程序建立健全定价调整机构,核实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线路的里程和途径站点,本着微利、服务、稳定的原则核定票价。负责制定城乡公交票价政策,对票价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7、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城市道路、公交停靠站的管理,及时查处损坏公交候车设施的行为。
8、县信访局:负责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信访事项,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9、县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相关政策,发布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县编办:协同县交通局确定公交一体化工作办事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11、县公路局:按照职责将公交站(场)纳入公路建设规划,建立公交线路途径公路上应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安装沿途公交站点牌。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交网络、站点设施规划建设,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其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做好公交一体化实施工作,确保全县统筹建立准时正班、高效快捷、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新型公共交通服务模式,促进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三)狠抓细化落实。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按照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分头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一○年月日
微山县城区公交线路改造实施方案
(申报稿)
为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战略,根
据《微山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城区客运线路改造提出如下操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实施“五统一”改造(统一加强管理、统一车型颜色、统一站点停靠、统一班时班次、统一优惠措施),整合城市客运资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网络,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改善公交车辆档次,提升公交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安全便捷、服务优质、方便出行的城市公交管理运行新机制,切实解决市民“乘车难、乘车贵”的问题。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城区公交客运线路规划和调整。
(二)制订城区公交客运线路沿途候车亭、停靠站选址方案,完成候车亭、停靠站建设及站牌设置。
(三)统一公交客运线路编号、车辆颜色(标志),完成到期车辆更新改造。
(四)落实公交停车场地。
(五)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三、操作方法和步骤
总体要求在年月日前完成城区公交客运线路改造。
(一)城区公交线路规划调整。
1、由交通部门牵头,委托专门机构,在年月底前完成城区及城乡公交网络总体规划,作为今后公交发展的依据和方向;2、交通运管部门调研提出线路调整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3、年月日左右将城区公交线路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召开座谈会,征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监督员(由成员单位、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组成)意见,在
年月日前完成修改并最终确定线路方案;
5、按照确定的线路方案,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二)城区公交线路候车亭、停靠站建设。
1、确定站点建设方案(年月日前完成),征求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意见;
2、年月日左右将城区公交站点建设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召开座谈会,征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监督员意见,
年月日前完成修改并最终确定站点设置方案。4、按照确定的站点设置方案,由交通部门组织实施候车亭、停
靠站的维修和新建工作,力争在年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年月日投入使用。同步完成站名牌的设置工作。
(三)确定车型统一线路编号。
1、确定更新车型。需实施更新车辆及新增车辆。确定更新为30座(人)左右或双开门公交车型。在年月日前完成。2、实施车辆购置,由各所属企业为主组织实施,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年月底前车辆购置到位。
3、实施车辆外观颜色喷漆工作,对需喷漆车辆(全县境内客运车辆),按照一公司一颜色进行喷漆,运管部门统一线路编号、标志标牌。在年月日前完成。
(四)落实公交停车场地。场地规划平整、设施建设工作在在年月日前完成投入使用。
(五)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为进一步促进人员的流动和商贸繁荣,城区部分公交客运线路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具体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1、年月日前完成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可行性调研;
2、年月底前提出城区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线路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3、确定延长开通城区公交线路运行时间,运管部门做出行政许可。年月底前完成。四、组织领导
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城区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成立“线路调整组、车辆更新组、站点建设组、公交停车场建设组、宣传组”等6个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明确如下:1.线路调整组。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调查现有线路基本情况;(2)调查现有线路车辆拥有情况;(3)提出线路调整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2.车辆更新组。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调查到期车辆(城区及至乡镇线路)基本情况;(2)调查城区及至乡镇线路道路适合开行的公交车型情况;(3)提出更新公交车型方案;(4)提出资金补贴方案;(5)协调做好车辆提前更新及统一颜色喷漆工作。
3.站点建设组。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职责:(1)调查城区现有站点设置基本情况;(2)提出需维修站点及拟新设站点方案;(3)提出费用测算及资金补贴方案;(4)实施站点维修及新设站点的建设。
4.公交停车场建设组。牵头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公交停车场选址、设施建设等工作。5.宣传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负责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发布公交化改造的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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