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楼司法所201*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维稳情况汇报
古楼司法所201*年春节和“两会”期间
维稳情况汇报
根据省社矫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省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鄂社区矫正办[201*]30号)及《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的通知》(鄂州司发通[201*]10号)文件的要求,我所结合我街实际,多措并举,确保社会平安、祥和。一、社区矫正工作1、基本情况
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8人,其中男性:36人;女性:2人;在矫类型:缓刑31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管制:4人。在春节和“两会”前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和走访,并在“司法e通”平台上实时监控其活动方位,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在矫正过程中,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社区矫正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措施。2、具体工作
(1)按时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亲自到司法所上交思想汇报,当面与其交谈,告诫其在春节和“两会”期间严格遵守社区
服刑人员相关规定,并在春节和“两会”定期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确保矫正监管和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分析筛查全街重点高危服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全街稳定;
(3)每日及时向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报送我所维稳信息。二、安置帮教工作1、基本情况
自201*年以来我街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7人,在春节和“两会”期间,我所指导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司法所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2、具体工作
(1)做好衔接和信息处理工作,在春节和“两会”期间接收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防止脱管漏管、失控现象发生。
(2)帮教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工作,司法所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
行衔接,详细核对服刑人员基本信息,不准许在此期间外出,确保监管在有效范围内。
(3)认真排查、管控到位。切实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流动去向。采取各种方式加强与他们联系,主动关心他们,对可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经过司法所全体人员的努力,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古楼街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全街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帮教和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平稳过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古楼司法所
201*年3月18日
扩展阅读:春节、“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还地桥镇“两会”、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市“两会”以及春节期间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敏感时期无一人赴省进京上访,杜绝“两会”期间我镇上访户进市闹访破坏“两会”秩序的现象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市“两会”、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遏制赴省进京上访为重点,着力解决信访问题,消除矛盾隐患,确保市“两会”、春节期间我镇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确保敏感时期(1月15日至2月25日)不发生一人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市“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起进市闹访,影响市“两会”顺利召开的上访事件。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化解信访案件
对我镇201*年度遗留的信访案件要进行集中化解,镇信访办要将来访办理登记表向相关村(社区)和责任人转发,相关村(社区)责任人要及时做好信访人的有关处理工作,并回复处理意见,填好来访办理登记表,并写好相关回复材料。镇成立信访接待化解专班,成员由杜晓庆、胡盛安、柯正旺、陆红萍、石金萍、派出所和司法所各一人组成。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安排镇班子成员与专班人员一起值班。镇班子成员值班安排:周一,王方稳、陈惠明;周二,黄海均;周三,黄素华、邹树林;周四,黄咏洲;周五,梅艳峰。陆红萍和石金萍轮流值周,主要是负责记录工作。对来访案件涉及到的责任人要随叫随到,对合理诉求能化解的现场化解,不能化解的做好记录,上交镇党委研究解决。
对不合理诉求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集中排查矛盾纠纷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矛盾纠纷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时,要进村(社区)入户实地走访摸排,将矛盾纠纷全部摸排出来,填写好矛盾纠纷排查表上报镇信访办备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镇信访办要及时落实领导包案处理,限时解决。
(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要把工作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规定要完善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对跨地区、跨部门或责任主体不清,有关政策规定不明确,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的信访事项,实行集中会商办理,由接访领导协商各有关处理机关履行职责,形成妥善化解矛盾的综合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班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工作的领导,镇党委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维进
副组长:戴云(常务)王方稳黄海均尹历洪黄咏洲黄素华陈惠明梅艳峰邹树林柯善香杜晓庆吴新平翁德宏黄铭文肖艳明黄朝国皮树英陈中和郭海波陈洪武
成员:胡卫东胡盛安柯正旺祝福安刘水祥柯竹林陈鹤林张常义黄泽兰刘洪礼祝国胜胡柱香胡惠军刘保香祝国俊郑自民柯善水卢枝根柯仕林张金明董志雄曹玉晖胡惠明吴学兵李建华黄端祥李华新
罗富春宋为民叶序科熊焰明胡胜祥张汉云胡泽平陈红卫胡德武(钙业)乐美成陈金柱方育文胡德武(安监)程早香潘建鸿柯美娟江龙顺刘海兵占树亭陈绪根陈泽仁黄庆如袁美龙胡长生武帮民廖国树陈元中黄龙富胡泉洲熊清军黄祥刚肖本加方兆军柯应祥黄志祥黄金华张冬胜万元刚黄国庆(5组)胡子胜陈旺保刘成义田圣开吴勤舫胡福建胡保国吴正全胡厚开张军民胡长金潘恒祥王友安胡祖应占祝明李红华胡永红卢南华皮新鹏余德明黄国志祝春芳黄咏发李坤明黄文中
为应对信访维稳突发事件,镇成立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王方稳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黄咏洲、陈惠明(常务)、陈洪武、杜晓庆等同志担任,成员为胡盛安、柯正旺、祝福安、各总支书记、王奇、尹林峰。确保信访突发事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加强督办狠抓落实
镇成立督办领导专班。督办领导为刘维进、戴云、王方稳、黄咏洲、陈惠明,重点督办检查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和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包案、信访人稳控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考核追究
对镇信访积案和已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保责任制(具体内容见附件),对新发生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蹲点、谁负责。镇信访办要做好信访案件的相关登记工作,严格考核,实行奖惩。
进京上访:出现一次进京上访的(包括群体上访和个人上访),对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1*元。
进省上访:群体赴省上访的,对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个人赴省上访的,上访一次对第一责任人实行诫免谈话并罚款5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上访二次,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
进市上访:群体到黄石、大冶上访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在二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上访一次罚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并全镇通报,“两会”期间群体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上访二次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1*元。个人上黄石、大冶上访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在二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上访一次,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上访二次的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1*元。
进镇上访:群体进镇上访的,上访一次,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于一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的,罚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同一问题群体进镇上访二次的,对第一责任人诫免谈话,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同一问题群体进镇上访三次,对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撤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1*元。个人进镇上访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在一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未到各罚款500元,赶到则不罚款,但要防止闹访、缠访的发生,否则要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
五、情况通报
对镇重点信访维稳案件,各包保责任人员每天下午3点前向镇信访办报告当天稳控情况,联系电话0714-8810178。信访办整理好后将相关情况向镇党委和大冶市信访局上报。该方案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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