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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农村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0:04:18 | 移动端:鲁甸县农村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鲁甸县农村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鲁甸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公路作为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关系一个地方政治、经济发展,关系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农村近几年公路事业的蓬勃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二级公路建设,通乡油路、通村公路硬化等大建设后必须要加强管理,现就对鲁甸县农村公路路政了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鲁甸县的农村公路随着国家的大力投入取得了飞速发展,极大改善了农村的交通条件,有效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公路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农村公路的管理不到位,路政管理工作明显滞后。为了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为村民的出行创造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农村公路的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鲁甸县交通局路政大队管辖区域包括文屏镇,茨院乡等共12个乡、镇和84个行政村,面积大、范围广、线路多、里程长,农村公路合计136条,公路总里程有1010多公里,其中县乡道751.6公里。

鲁甸县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负责全县县乡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治理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违章建筑,宣传法律法规等。路政有编制5名,队长1名,副队长1名。路政管理大队原来是收拖拉机养路费返还款做管理经费,自201*年取消养路费收缴后,路政管理经费无着落,加之公路管理的里程不断建成新增,给路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路政大队的人员只有少数人有路政执法资格,人员少,力量小,也只能起到哪里有事往那赶,真正离做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管理好公路,还差得远。因此,违法堆占、违法建筑难以管理,违章堆物经常发生;沿线村民经常是在公路两侧或路面上堆放建筑材料、柴草、杂物等物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致使车辆通行受阻;违章建筑较为严重,有的已经危及交通安全,并对今后的路网改造带来征迁隐患;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常随意盗伐行道树;超限运输车辆绕行乡道、村道日益增多,农村公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设施,超限车辆的恣意横行使技术标准较低的农村公路对道路造成的损坏也日益严重,而路政大队人员往往是无力执法,经常有被当事人谩骂和殴打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1.路政管理经费没保障;2.路政管理人员仍然不足;3.执法环境较差;4.各级各部门重视不够;5.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不强,对公路法律法规了解不够。

综上所述,如何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已经是摆在我们路政机构面前急需解决的课题。三、解决的办法。为了充分认识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

第一、加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依法治路的观念。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路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做爱路护路的模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路政工作就是稳固国家投入巨资的成果,是和农民脱贫致富息息关联的。

第二、必须确立“路政管理机构为主导、乡镇政府属地管理配合、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全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特别是治超工作,单靠路政部门的单兵作战是难以完成的。

第三、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治超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将路政经费统一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统一的经费保障体系,以保证执法人员必需的经费,确保农村公路路政治理超限车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根据《云南省交通厅公路路政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省、县乡道每100公里定员3人公路路政员的要求和治超工作的需要,我路政管理大队应有25名,才能保证县乡道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而我路政管理大队实际人员只有10名。所以需要至少增加路政协管人员15名。第五、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级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多形式的方式,适时开展《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治超专项治理活动,不断营造良好的路政执法氛围,赢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工作、路政法规的宣传工作由协查员负责完成,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上报路政大队备案。

第六、治超工作应加强源头管理。充分发挥路政、运政、交警等部门的相互协作的优势,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货物源头监管、车辆的现场处理与责任倒查机制等,力求把违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消灭在源头。

第七、创新农村公路治超模式。在重要的农村公路上设置治理超限运输卸货点(流动点),采取就地卸货,只卸不罚的办法。或根据实际工作现状,在一些重要农村公路上设置劝阻站或防护墩等,有效地限制了超限车辆驶入农村公路,以保证治超盲区路段路产完好。

第八、应开展针对农村路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工作规程以及执法行为规范的部训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文明服务意识,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等公路法律法规。着重提升路政人员的思想素质,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相信经过不断的调研和探索,一定会找到解决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滞后的有效方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201*年11月14日

扩展阅读:关于竹山县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竹山县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按照全县三万活动的具体要求,根据公路局党委的分工安排,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局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通过几天的农村公路路况踏查和对相关企业及群众的走访,我们对全县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并对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进行了研究和探

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竹山县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自201*年开始,我县为了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热潮,截止201*年年底,已完成农村水泥路共计2100公里(不包括村内巷道),其中乡道水泥路870公里,村道水泥路1100公里,专用道水泥路130公里。现在全县所有乡(镇)254个行政村全部通了水泥路。

我县农村公路建成后,还处在“重建设轻管养”状态。县乡级政府重视不足,很多地方配套养护资金得不到落实,养护管理体制没有建立,专业养护队伍也没有形成,导致了砂石路建成不久,就病害重重;水泥路也存在严重的断裂及破损等现象;而且还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几乎处于无人管养的状态。目前农村公路普遍存在裂缝渗水、坑洞增大、路肩冲刷变形等病害,路基也开始变形,桥涵、防护工程破损严重,有的路段已面目全非,公路使用寿命大大降低。

我们近十年的投资建设,使全县农民受益匪浅,广大农民告别了昔日的泥泞路,走上了小康之路。然而,不及时灌缝、补修坑洞、培路肩、维修构造物,长期下去路面病害加剧,排水不畅,必将直接影响路基稳定,严重缩短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造成国家投资的严重浪费。如何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如何使农村公路保持长期良好的行车条件?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长期而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现状,我们认为我县农村公路面临着以下几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果断地采取有利措施。

(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问题目前制约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就是体制问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导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十堰市农村公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乡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乡(镇)级人民政府是主体,目前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负责人,管养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按照有关规定,我县交通主管部门已经起草了《竹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上报到县人民政府。同时年初已做好今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计划,已基本安排落实到位。当前我们可以抓住十堰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已经高度重视的机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扶持,以副乡镇长为兼职领导,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十堰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确定管养主体,成立管养机构,组建管养队伍,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向正常化。乡(镇)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首先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将建设与管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另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行业主管职能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一些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乡村公路管养工作落实到位。(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不足问题

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难到位,除了养护机制没能建立外,其主要就是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主要以200万元左右的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其中包括路基养护、路面灌缝、补坑洞、培路肩、增设标志牌、警示桩等,这些养护经费远远满足不了我县2100多公里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正常化、正规化。

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不足问题,是养好、管好农村公路的关键所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类经费是由乡(镇)级财政负担。而实际上我县乡(镇)级人民政府没有把乡(镇)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可采取多渠道的方法,除上级补助经费外,乡(镇)级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解决一部分,还可以采取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组织公路沿线受益村、组集资一部分。另外,专用道路未划归乡村道路的应由其所属企业负责养护。

如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得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保养)就能得到保障。具体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等实际情况,采取个人承包养护、选取具有专业资质或公路养护经验的队伍进行养护生产。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路面小修、灌缝等专业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修建计划,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有资质的养护企业进行施工。目前,在建和已建成的农村公路都是以水泥混凝土路面为主,路基最低宽度达5.5米,路面宽度达4.5米。因此,必须要有一支懂得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有资质的专业养护队伍,才能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应充分发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力。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目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几乎是个空白,农村公路环境非常恶劣,村屯路段乱堆乱放,随意占用路面现象随处可见,老百姓爱路护路意识极其淡薄,几乎处于无政府状态。而且还缺少各种标志、标牌和安全警示桩,不仅给农村公路沿线的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不安全因素,还给公路沿线群众出行造成不便。农村公路路面本来比较窄,如果路面堆一些草垛、木材等障碍物,农民出行将受到阻碍,还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目前,全县新改建的乡村公路大多为四级公路,如果再和以往一样,路政管理长期处于没人管、没人问的状况,新建的农村公路还是不能发挥它的效能,恶劣的农村公路环境也不符合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因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首先,要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农村形成浓厚的爱路、护路舆论氛围。以乡(镇)级人民政府为主,县级路政管理部门协助配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及《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路政管理方面的条款,利用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乡(镇)、村级人民政府要把整治农村公路环境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和县路政部门积极配合,彻底整治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共同维护农村公路的畅、洁、美。

其次,完善乡村公路各类标志,确保安全畅通。以前,农村公路大多数为砂石路,路面等级低,没有设置各种标志,经常造成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百姓生命、财产蒙受损失。另外,由于无指路牌、地名牌,来往的行人经常走错路,许多外地人包括很多本地人都不知道所到哪里,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各种标志已势在必行。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完善乡村公路各类附属设施的重要性,特别是岔道口、弯道、陡坡等特殊地段安全标志极为重要,应在每条线路的起点埋设路线名称,在线路经过的镇、村设置地名标志,还要对行车时速进行限制。以前路况不好,农用车、摩托车还不得不“减速”,现在路平坦了,车速快了就要进行限速,尤其在沿线学校、工厂等人口聚集较多的地方要有明显标志,这样,可以提示行车人在经过这些地方时能注意安全。这类工作应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协助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指导、督促、完善,确保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总之,新时期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要像国省干线公路那样重视起来,对乡(镇)级政府来说,是一门新课题,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县、乡(镇)政府紧密配合,真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所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能。

第三,大力整治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运输行为,保证建成后的乡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超限运输历来是国省干线公路的主要杀手,由于以前农村公路路面等级低,大多数是等外路,超限运输车辆在乡村公路上无法通行。现在和以前已大不一样,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不少超限运输车辆绕道行驶新建农村公路,把新建农村公路当成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的避风港。如果长期让这些车辆在乡村公路上反复荷载,必将会大大缩短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单靠乡(镇)公路管理人员和县级交通部门路政管理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政府牵头、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新格局,才能使农村公路的超限运输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要大力发动群众,可以采取举报有奖,举报有功的方法,调动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对在农村公路上超限运输行驶的车辆积极进行举报,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在人民群众中对超限车辆要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让超限车辆无隙可乘。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保证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把广大群众变成农村公路管理的主力军。

公路是“三分建设,七分管养”。我们要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建轻管轻养”的思想,做好边建边养边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使其保持长期良好的技术状态,让农村公路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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