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初稿)
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章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秘书处的组成
第三条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人数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秘书处下设综合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融资部、宣传部。第四条在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会长领导下,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五条秘书处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理事会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执行商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向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长报告工作,制定并实施商会工作计划。
(三)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商会内务管理。(四)严格执行《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协调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切实做好会费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商会文件、档案、资料、通讯的管理,负责商会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会刊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六)负责商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七)负责建立健全会员个人及组织档案;负责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日常联络工作。
(八)负责与国家和山东省农业产业商会的沟通和联络。接待各地、各行业商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的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接受菏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接受菏泽市工商联和其他行政及业务部门的指导,接受菏泽市民政局的监督;负责做好商会对外联络工作,巩固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不断开展新的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工作任务。(一)负责商会的日常接待工作。
(二)负责商会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包括安排会议室,下达会议通知,印发会议材料等。
(三)负责协调解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业务以外的困难和问题。(四)负责商会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
(五)负责协助会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及人事管理工作。
(六)协助秘书长做好日常工作。第七条信息产业部工作任务。
(一)负责农业产业相关信息的收集。
(二)协同宣传部做好商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定期编制会刊与出版发行工作。
(三)收集与本商会有关的信息和法律法规。不断跟踪行业最新动态,切实为会员做好服务。(四)负责市场调研、考察。(五)负责先进农业技术项目的申报。第八条融资部工作任务。
(一)负责制定融资计划,提出融资方案。
(二)负责开拓金融市场,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与各金融机构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负责为会员协调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吸纳会员闲散资金,为会员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平台。
(四)负责协助会员企业在金融部门贷款手续的申报工作。(五)负责分析市场及融资风险,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投资规模、预期效益进行评估分析。
(六)负责资金使用的分析和调配,监督资金流向,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负责制定项目资金分期投融资计划。
(八)负责融资合同的评审、签订和履行,负责做好投资回收工作。
第九条宣传部工作任务。
(一)负责商会和秘书处的日常宣传工作。包括宣传稿件的撰写、审稿,与各级媒体的协调沟通;负责协调会员企业的宣传工作,帮助会员企业审查宣传稿件,联系宣传媒体。
(二)负责会议材料、内部文件、汇报材料起草工作,经秘书长、会长审阅定稿后送综合办公室打印。
(三)协同信息产业部做好商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定期编制会刊与出版发行工作。
(四)根据工作需要和会员要求,组织好会员企业的培训、考察、学习。
(五)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技术、项目、成果交流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报告会、项目对接会、成果展示等活动。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检查、布置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每年向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商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的有关文件由秘书处报会长签批,秘书处的文件由秘书长签批。
第十三条卫生制度。秘书处工作人员要维护商会形象,讲究个人卫生,要仪表端庄大方,上班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要保持好室内外卫生,无纸屑、灰尘、烟头、痰渍;办公桌、电脑、饮水机、文件柜等要保持整洁卫生;下班要关闭电脑、空调、电
灯、饮水机等用电设施。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工作时间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执行;坚持请销假制度,有事向秘书长、会长请假;不得无故耽误本职工作;秘书长负责监督,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考勤。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工作细则由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工作细则自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批准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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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章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秘书处的组成
第三条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编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秘书处下设八部一室,即财务部、会员部、融资部、宣传部、项目合作部、法律事务部、调查研究部、信息产业部和综合办公室。
第四条在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会长领导下,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五条秘书处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理事会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执行商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向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长报告工作,制定并实施商会工作计划。
(三)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商会内务管理。(四)严格执行《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协调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切实
做好会费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商会文件、档案、资料、通讯的管理,负责商会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会刊的编辑和发行工作。(六)负责商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七)负责建立健全会员个人及组织档案;负责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日常联络工作。
(八)负责与国家和山东省农业产业商会及其它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的沟通和联络。接待各地、各行业商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的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接受菏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接受菏泽市工商联和其他行政及业务部门的指导,接受菏泽市民政局的监督;负责做好商会对外联络工作,巩固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不断开展新的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商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财务部工作任务。
(一)负责制定商会年度、季度、月度财务费用预算计划,制定财务制度和保值、增值方案,对商会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对报销凭证和购货价格进行审察。
(二)负责会费收取、设计、及接受捐赠计划及实施方案。(三)商会日常运行收支,以部门、岗位为财务单位设计核算制度和工资及薪酬激励计划。
(四)设计会员企业财务管理顾问服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会员部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管理会员档案及党员档案,制定并实施新会员和党员发展计划。
(二)负责会员服务工作、会员发展工作、会务活动的筹备工作。(三)配合监事会做好增补理事、副会长人选的资格审定工作。(四)及时了解会员需求和编制《会员情况反映》,为秘书长提供处理建议并负责追踪和善后执行。第八条融资部的工作任务。
(一)负责制定融资计划,提出融资方案。
(二)负责开拓金融市场,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与各金融机构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负责为会员协调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吸纳会员闲散资金,为会员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平台。
(四)负责协助会员企业在金融部门贷款手续的申报工作。(五)负责分析市场及融资风险,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对项目的投资规模、预期效益进行评估分析。
(六)负责资金使用的分析和调配,监督资金流向,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负责制定项目资金分期投融资计划。
(八)负责融资合同的评审、签订和履行,负责做好投资回收工作。
第九条宣传部的工作任务。
(一)负责商会和秘书处的日常宣传工作,是商会的新闻发言人,根据工作需要和会员要求,组织好会员企业的培训、考察、学习。(二)负责媒体文稿统筹,商会网站维护;商会会刊编采;会员相关媒体公关援助,稿件的撰写、审稿,与各级媒体的协调沟通;负责协调会员企业的宣传工作,帮助会员企业审查宣传稿件,联系宣传媒体。
(三)商会会务及论坛安排、组织和实施,负责会议材料、内部文件、汇报材料起草工作,经秘书长、会长审阅定稿后送综合办公室打印。
(四)根据需要不定期编制简报下发会员,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技术、项目、成果交流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报告会、项目对接会、成果展示等活动,在商会秘书处内部,建立会员简报汇总制度,由秘书长直接反馈或与具体负责人或部门沟通解决。(五)在相关部门协助下,主持商会品牌市场推广及品牌维护计划的具体实施,协同信息产业部做好商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定期编制会刊与出版发行工作。第十条项目合作部的工作任务。
(一)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并建立协商机制,如争取配额、资金扶助、融资、企业升级、招商引资等。(二)建立全市范围内信息收集平台机制,发起并联络形成品牌推广委员会。
(三)负责项目运作的前期工作,调度商会内部各方面“社会资
源”,上对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下对商会各成员单位,为项目立案、公关,要求政策优惠,各类难题闯关等事项。(四)为会员企业建立“绿色通道”。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任务。
(一)会员权益维护,为会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维权援助。(二)参与行业法规及其相关标准的制定,寻找向国家决策层及相关部门反应呼声的途径。
(三)组织和完善服务检测和执行委员会机制。
(四)负责会员来访和走访会员的工作,努力为会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权。
第十二条调查研究部的工作任务。
(一)研究国家、省、市相关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制定和建立相关行业动态简报和网站发布平台。(二)定期编辑《农商会决策参考》。
(三)在有关部门协助下,与政府相关部门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课题合作,主持和建立行业规范及应用问题的应对系统。(四)组织、联络顾问单位和学术委员会的协调工作。第十三条信息产业部工作任务。(一)负责农业产业相关信息的收集。
(二)协同宣传部做好商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定期编制会刊与出版发行工作。
(三)收集与本商会有关的信息和法律法规。不断跟踪行业最新
动态,切实为会员做好服务。(四)负责市场调研、考察。(五)负责先进农业技术项目的申报。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工作任务。
(一)负责商会的日常接待工作,制定商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设置各部门协调方案。
(二)负责商会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包括安排会议室,下达会议通知,印发会议材料等。
(三)负责协调解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业务以外的困难和问题。(四)负责商会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
(五)负责协助会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及人事管理工作。
(六)负责接待并安排领导工作日程,会员组织管理咨询及顾问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七)协助秘书长做好日常工作。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检查、布置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每年向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商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的有关文件由秘书处报会长签
批,秘书处的文件由秘书长签批。
第十八条卫生制度。秘书处工作人员要维护商会形象,讲究个人卫生,要仪表端庄大方,上班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要保持好室内外卫生,无纸屑、灰尘、烟头、痰渍;办公桌、电脑、饮水机、文件柜等要保持整洁卫生;下班要关闭电脑、空调、电灯、饮水机等用电设施。
第十九条考勤制度。工作时间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执行;坚持请销假制度,有事向秘书长、会长请假;不得无故耽误本职工作;秘书长负责监督,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考勤。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工作细则由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菏泽市农业产业商会批准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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