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山小学党团员“先锋创绩”
龙头山小学党团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推动我校党团员“先锋创绩”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全体党团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团员争当先锋,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龙头山小学“先锋创绩”实施细则。一、学习(20分)
1、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每年学习笔记内容不少于1万字(每学期5千字),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每学期1篇)。(10分)
2、积极参加组织学习、业务学习及教研活动,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10分)
二、履责(50分)
(一)职业道德(20分)
1、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两个务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维护党、团员形象。(5分)
2、密切党(团)群关系,坚持原则,团结同事,营造积极向上,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2分)
3、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组织做出的决定,全面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2分)
4、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执教。(2分)
5、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6、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评议占30%,教师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30%。(5分)
(二)教育教学(30分)
1、积极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履好职责。
2、备课、作业。做到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学法、备教法,写出单元备课和每月一次的教后反思,同时按要求认真批改作业。(3分)
3、课堂授课及听课。积极探索以提高课堂授课能力为目的的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并根据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听课、评课。(6分)
4、教学工作量,以平均工作量得满分,每超过平均工作量1课时加0.5分,达不到每差1节扣1分。(15分)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由支委根据实际进行量分。
5、减轻课业负担,规范教学行为。各党团员按课表上好每一节课,不得变相加重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考勤(10分)
1、遵守学校教学常规要求,不得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2分)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有事主动请假。(2分)
3、积极参加各校及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任务。(2分)
4、有团结协作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不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自觉遵守集会纪律,维护学校形象。(2分)
5、认真参加党团员的各项活动。(2分)三、业绩(30分)
教育教学效果,以学校教导处年终对每一位教师综合评定为依据。
四、奖励(10分)
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优秀教师等称号,县级加5分,地级以上加10分,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组织”、“先进学校”等称号,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加5分、3分,其他成员加2分。最高奖励分不超过10分。
五、考核操作
各党团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年终汇总,并进行公示。
扩展阅读:党员“先锋创绩”活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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