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试行) Microsoft Word 文档
关于在全省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赣发〔201*〕14号)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现场会的部署要求,决定总结各地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践经验,在全省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总体要求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注重实效。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
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要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来确定,主要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赢得群众公认。
(三)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四)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四、方法步骤
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五个环节:
(一)党员“述绩”。党员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先锋创绩”情况。
(二)群众“评绩”。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尺。
(三)公示“亮绩”。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
绩”的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五)组织“用绩”。把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督查、抽查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员“先锋创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三)注意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党员“先锋创绩”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发现和培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与任务,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党员“先锋创绩”实施细则,确保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落到实处。
扩展阅读:关于在全镇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东党字〔201*〕号
中共东山坝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建立党员“先锋创绩”
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镇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山坝镇委员会20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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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赣发201*14号)和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办字201*56号)的要求,现就在全镇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东山坝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通过发现和挖掘身边典型,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
2增进和谐,让“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成为广大党员努力实践先进性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愁、所盼,努力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注重听取群众的评价,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有利于开展党员活动、便于党员参加、有效推进工作的要求,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能力、条件、环境的差异,分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城镇社区(居委会)等领域,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党支部及相关部门、单位牵头成立指导小组,分类设置“先锋创绩”的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评分标准等。
(四)坚持注重实效。把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与“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东山坝苏区振兴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一)基本内容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
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发展本地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情况。
实施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要以维稳促和谐、发展创佳绩、喜迎十八大为宗旨,紧紧围绕“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来开展,主要包括: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赢得群众公认。
3.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4.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分类指导内容
1.农村党员方面。要结合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两册一线”管理、党员设岗定责、“定区联户”、“三培两带两服务”、“先锋引领”模范激励工程等活动,以执行政策、创业致富、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弘扬文明为主题设立各种先锋岗,如“双带示范先锋岗”、“扶贫帮困先锋岗”、“纠纷调解先锋岗”、“政策宣传先锋岗”、“民意收集先锋岗”、“环境卫生先锋岗”等,按照是否自觉宣传政策法规、自觉参与农村事务管理、自觉服务农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弘扬社会文明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2.城镇社区(居委会)党员方面。要与推行和谐社区“126”党建工作机制、完善“一会四员”(即: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工作联络员、社区政治理论辅导员、社区社情民意督查员和社区组织员)工作机构相结合,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和爱心结对、设摊义务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方面。要与开展“三创三治三提”争创“五带头”优秀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争创“五个好”先进党支部(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创“五型机关”(效率型、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政型);治庸治懒治散作表率;提速提质提效当先锋)
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员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以“三送”为主题的统筹城乡发展“三比三看”(送政策比宣传看广度、送温暖比帮扶看力度、送服务比成效看满意度)活动结合起来。以机关党员的理论学习、业务素质、考勤纪律、工作成效、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为“先锋创绩”的主要项目,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机关党员队伍。
4.国有企业党员方面。要以增强企业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为主题,以坚定理想信念、服务转型升级、争创工作佳绩、促进企业和谐、坚持诚信守法等五个方面为主要项目,对照党性观念、岗位职责、社会责任等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分析根源,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员在各自岗位和各自领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骨干作用。
5.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方面。要与村企结对共建、深入开展“三强三比创三星”(强党员意识比服务、强职业技能比业绩、强法纪观念比诚信,争创党组织明星、党员明星、两新组织明星)、“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我是党员我先行”岗位承诺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诚信经营户等切实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在各自岗位和各自领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
6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6.教育系统党员方面。要与开展“加快教育发展,重塑教育形象”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苏区教育振兴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员结对助学、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科研和后勤服务岗、党员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各中学要结合党的基本知识进课堂活动,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赣州市农村中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简明读本,进一步提高中学生对党的认识。
7.卫生系统党员方面。要与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主题,坚持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疗条件、提高诊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为主要项目,对照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工作业绩、作用发挥等方面的要求,严格规范职业行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先锋创绩”,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各党支部要对照以上相关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四、方法步骤
各党支部要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的方式,通过党员“述绩”、群众“评绩”、公示“亮绩”、支部“定绩”、组织“用绩”五个环节,扎实推进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落实。
(一)年初“定诺”。党支部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收集整理群众对党员行为规范的意见建议。根据意
见建议确定党员承诺内容。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组织党员认领岗位,明确履职目标,签订党员承诺书,党员在大会上宣誓示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二)党员“述绩”。党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述绩”,对照年初的承诺内容进行自查和自评,填报党员“先锋创绩”述绩表。
(三)群众“评绩”。让群众全程参与对党员“先锋创绩”的评价,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尺(分好、中、差三个级别)。
(四)公示“亮绩”。党支部将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在村级党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五)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对每位党员的“先锋创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评分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记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
(六)组织“用绩”。把党员“先锋创绩”结果作为优先推荐评先评优、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党员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列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
8明确责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先进典型和创绩成效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督查、抽查和检查等方式对党员“先锋创绩”工作进行跟踪,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镇党委每半年组织对各党支部抓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年度进行考核和测评。
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要求,以及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易行、行之有效的党员“先锋创绩”实施细则,抓好落实,确保实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1.东山坝镇党员“先锋创绩”述绩表
2.东山坝镇党员“先锋创绩”评绩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东山坝镇党员“先锋创绩”述绩表姓名“先锋创绩”承诺述绩时间年月日所在党支部述绩类型□半年述绩□年终述绩述绩内容
10附件2
东山坝镇党员“先锋创绩”评定等级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姓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所在党支部群众评党支部定绩等级绩等级11备注
中共东山坝镇委员会办公室201*年3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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