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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规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0:40:09 | 移动端:计划生育法规总结

计划生育法规总结

广阳区政策法规工作汇报材料

(201*年3月17日)

201*年广阳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在市人口计生委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以及全区广大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201*年法规工作要点,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例”,使全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更加规范扎实,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深化计生综合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现将201*年广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开展情况和201*年工作计划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20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201*年我们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防止执法过错发生,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责任追究到岗到人。一是坚持生育审批和《生育证》发放及时、准确。对群众要求生育的,只要符合《条例》规定,手续齐全,就及时办证,热情服务。一胎生育登记卡随时登记发放,二胎《生育证》坚持每月一审批,形成制度,不拖延,保证全区《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合格率达到100%。201*年共发放一胎《登记卡》2747个,

二胎《生育证》普通证共发放266个,特殊证发放208个。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好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在评先评优、提拔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政协委员人选时,严格审核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一年来共对拟提拔的24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拟推荐表彰的205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核了计生情况。三是加大治理整顿计划生育乱收费问题的力度。纠正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票款分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禁私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及不按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等。

(二)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年广阳区农村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应奖励10083人,已全部落实到位,共发放资金120.996万元,城镇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应奖励29702人,应发放资金356.424万元,实际落实27028人,资金324.336万元,落实率91%。二是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在抓好农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奖励一次性奖励,应奖励12150人,3645万元,已落实7533人,2259.9万元,落实率62%。三是制定出台普惠政策文件。结合广阳区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

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相关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在新农合、新农保、就业培训、扶贫开发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探索建立节育措施奖,突出对双女结扎户的奖励。四是继续巩固完善奖扶特扶制度。严格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确保按程序、按标准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奖扶对象和特扶对象手中。201*年全区共审核奖扶617人,发放44.424万元,审核特扶91人,发放10.296万元。五是加强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抓好八类计生家庭的救助,特别是对新增六类家庭的救助,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救助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三)完善政务公开,加强便民维权示范活动。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部门信息透明,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列入议事日程,规范政务公开栏,按照省市要求统一的内容,规格和标准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开展便民示范维权活动。推行计划生育“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建设,在所有乡(镇)建立计划生育“一站式服务大厅”达到了100%完成。从而使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实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行政,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法制管理的新局面。

二、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如何开好头、起好步很关键,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行依法行政,以积极推动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到实处为主线,结合广阳区工作实际,我们对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一法三规”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四次。同时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环节的监管,继续抓好城镇违法生育清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治理。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二)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法制意识。

为贯彻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的“四在县”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各乡镇、街办处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对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做到立案、调查、制作处理文书、送达、执行等方面的程序、实体均合法。

(三)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的落实。在抓好农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的落实,力争落实率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

(四)探索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利益导向作用。今年我们将着眼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计生,更加注重利益导向。一是全面落实特别扶助、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三项制度”。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努力探索和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制度,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遵守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困难家庭,如:农村贫困家庭、城镇低保户家庭及因伤、病、残、意外灾难造成的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重点高中、职业学校或高校分别予以资助,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的根本利益,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二是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积极推动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新民居建设、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以及城镇化有关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重点推进新农保、新农合制度实施中对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的落实,大力发掘和培树典型,努力打造计生惠民的亮点和品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福利分配中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努力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扩展阅读:201*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0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我委政策法规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政法科的指导帮助,委机关各股室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委中心工作,服务人口计生工作大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今年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工作开展。

今年来,我县继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县依法治县的战略部署,同时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来抓,在工作中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不依法行政、违反七个不准、十个严禁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为做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副职专抓,确定专人专抓。明确了各股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作为年度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我们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中,突出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多样性和持久性。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总体纲要,今年5月在全县农村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发放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万份到

育龄群众中,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普法学习活动。二是印制6万余份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电话调查22道题等相关知识,5万余份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宣传品资料发放到育龄妇女手中。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四是在县电视台设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报道计生工作,弘扬先进典型。五是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文艺演唱下基层巡回演出,把普法与树立婚育新风结合起来,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计划生育法制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严格做到执法人员亮证上岗。为了提高乡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召开计生例会、工作年会等专题会等方式对乡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和业务培训。全县所有计生执法工作人员获得了《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持证上岗。

坚持政务村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保障群众知情权。县乡村三级设立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奖励或收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处理项目、生育政策、服务承诺等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人口计生委还在县政府网上公布了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快捷便利知晓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乡镇计生办和服务站设立了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公开了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责、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关法律法规、七个不准、十禁止、计划生育各类证件的申报办理程序、奖励扶助工作有关规定、咨询服务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服务站主要公开了机构执业许可和技术人员资质、各种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规政策、技术服务收(免)费项目等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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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定期公开生育节育情况、奖励处罚情况、《生育服务证》发放等情况。

五、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整治两非,综合治理性别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于今年49月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相地开展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活动。一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建立长效预防两非机制。对全县1350多个持再生育证夫妇下发告知书,切实加强对持生育证妇女怀孕的监控。二是部门联动,开展清查。按照各自职责和要求,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分别组织对人口出生、对持生育证怀孕14周以上育龄妇女、B超的使用与管理、终止妊娠药品进销等情况开展清查。三是出台关爱女孩、打击两非、防治性别比偏高问题具体规定长效机制。四是坚持把查处两非案件作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县里从监察、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抽调得力干部组成,成立整治两非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涉嫌两非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重点排查,集中攻坚,专案突破,取得良好成效。共排查两非线索24起,其中有两非嫌疑的线索18例,共查处了3例两非典型案件,处以罚款8人,罚款6.85万元。

六、继续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工作。

我们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实现两个转变的根本措施来抓,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依法管理,使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向正确执法、文明执法迈进。通过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和落实依法办事的

规章制度,在树立良好机关形象方面切实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利用平时到乡镇指导、督促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机会,对各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标准;政务、村务公开内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符合政策生育办证程序;如何执行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两个纪律等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计生目标考核责任制,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案卷赛卷质量评查活动。邀请县法制办、县法院有关人员担任评选顾问,对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取得优秀案卷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案卷中发现的不足之处(作为案卷规范的年度考核依据),要举一反三,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案卷质量。

七、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为深入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委从201*年开始,在全县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股负责实施。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确定专人专抓,确保创建活动全面、稳步开展,通过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人口计生委在8月15日前向市人口计生委推荐仁和镇候选。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逐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为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全面规范我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在去年成立了宁远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宁远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

科级事业单位,行政归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负

责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工作,规范了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今年来,我们通过计生法庭对违法生育人员依法采取查询、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司法拘留等措施多管齐下,收到良好效果,计生庭全年受理计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3件,已执结217件,执结率为85%。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计生庭共对55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130万余元。为不断提高我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营造声势,扩大宣传,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和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扩大宣传,我们对一些硬骨头、赖皮户依法强制执行,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报道,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和教育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九、切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我们分别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是向全县各部门,乡镇,委退休老干部,委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等多层面征求了意见;二是组织部分乡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镇计办主任、社区专干、流动人口协管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基层计生干部的意见;三是组织全委党员干部、群众及退休老干部集中座谈,征求本单位同志的意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反映出计生委班子是一个团结、奋进、具有战斗力的班子,委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务实、高效,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常常深入社区、村、群众家中,查数据,统情况,解难题,在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

和意见。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全县各级计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受到很大触动,工作上得到很大促进。

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活动。为切实规范人口计生行政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自查的通知》,我县认真开展了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自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朱土旺任组长,副主任谭汉平,纪检组长欧阳玲英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三是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要求全县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彻底从行政管理转变为优质服务,从行政行为转变为依法行政,从收费服务转变为免费服务,全面实施政务公开,认真开展维权服务,真正提升为民、便民的服务水平。四是突出重点,纠查见底。我县将工作重点放在201*年以来农村地区收费、罚款和摊派集资等问题。主要对各类计生证明、证件、鉴定办理过程中的收费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情况;其他巧立名目设置费用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入户调查、暗访、电话访谈等形式逐一排查。五是齐抓共管,加强监督。六是完善体系,加强防范。在本次自查工作中,我县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为促进基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育能力。我县建立了预防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廉政风险防范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法规干部队伍素质今年,我们继续按照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先后2次举办计生政策法规班培训,请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的领导授课,对全县

277名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我们努力要求成为服务态度好、遵纪守法好、任务完成好、群众关系好、品德素质好的五好新人,掀起送计生政策,送婚育新风知识、送‘三生’技术、送致富信息、送扶贫资金、送接济温暖的六送六下乡活动,树立了计生工作和计生队伍的新形象。

201*年,全县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执法人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基础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工作不够扎实、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创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201*年工作打算

1.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续继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和保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活动。

2.大力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提高征收到位率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打造阳光、公平、诚信、数字计生。

3.继续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工作,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大力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4.继续开展整治两非工作,逐步改善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局面。继续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对查处典型案件的乡镇给予相应的分值。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联合办案、日常工作、

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利益导向及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约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管理,从源头预防和遏制两非行为的发生。

5.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认真贯彻新《条例》、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推动全县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将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等候选人,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继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机制。深入研究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促成与基本国策的兼容。改革完善综合治理的内容,改进综合治理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专项研究和督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各相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商前置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7.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法规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口计生执法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学习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破解人口计生工作的一些难题。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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