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珙人口发201*34号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政法科的指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围绕我县201*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使全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更加规范扎实,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深化计生综合改革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县从抓宣传培训着手,全面提高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和群众对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通过文化生育大
院、中心户、报刊、广播、电视、街头宣传、文艺演出和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各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高潮,使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对乡镇计生办主任、业务人员、村(社区)计生专干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了全县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于今年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一次对全县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做到立案、调查、制作处理文书、送达、执行的执法程序合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各乡镇下达的处理决定书和出具的处理终结书一律报县局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了再生育审批程序,做到申请对象婚育、户口、居住情况清、材料齐,审批准确,送达及时,方便群众。二是认真开展了辖区内告知对象妊娠期间权利、义务的行政告知工作,共发出《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4986份,
《公民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316份,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妊娠对象告知面达99%,对不符合法
定条件的妊娠对象达90%。三是制发了符合我县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办法》详细梳理了行政执
法依据,明确了执法权限,规范了相关执法流程,制定了完善的保障制度(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了执法纪律,规范了执法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股室的行政执法责任,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了执法环境。
三、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独生子女奖励机制。县财政对全县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统筹统管,确保及时足额发放。201*年全额兑现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万余元。深入开展“少生快富工程”,全面落实独生子女升学加分、升入重点大学现金奖励等十四项奖励优惠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及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安排布置,严格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三榜公示、两级审核、两级复查、逐级上报”的程序开展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确认工作,重点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确保了奖扶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过调查审核,201*年新增特别扶助对象25人,其中伤残家庭4人,死亡家庭21人;无往年退出特别扶助对象;全年应享受特别扶助对象93人。201*年确认新增奖扶对象126人,
其中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8人,58-59岁(省级)对象38人;对往年的1062个已享受奖扶对象进行年审,确认今年退出85人,其中直接申报退出省级奖励扶助进入国家级奖励扶26人,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重新申报并按照特别扶助程序重新调查审批22人,死亡退出37人。全年应享受对象1103人,其中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036人,58、59周岁对象为67人。201*年预调查对象170人。三是全面落实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共兑现奖励扶助基金145800元。
四、加大了违法生育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认真开展了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乡镇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各类企业业主、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包括离退休、离岗)人员,下岗职工、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长期居住城镇的外来人员违法生育进行了全面清理查处。对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主等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通过县电视台、报纸进行了公开曝光揭露,公开处理结果,警示了违法生育人员,教育了广大群众。二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通过乡、村干部上门做思想工作,召开违法生育户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动员大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截止目前,已累计征
收社会抚养费550万余元。
五、推进“三种模式”,深化村民自治
根据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新要求,为彻底改变“纸上自治、墙上自治、两委自治”的形式,结合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出了“公司加农户,企业带农户,产业惠农户”三种具有珙县特色的模式,全面推动全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发展,基本形成了“县指导、乡服务、村自治、组协助、户落实”的基层计生工作运行机制,群众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开始形成
六、强化部门职责,狠抓流管工作
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市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以规范化管理、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深化村民自治为着力点,以协调配合、多方共赢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作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人口管理新思路,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大大提高了流动人口的持证率、办证率、验证率、三查率、签约率及寄回孕检证明率,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通过清理,通过清理,全县流出人口65285人,已录入微机65285人,其中已婚育
龄妇女7526人;流入人口3215人,其中已生育未绝育妇女828人,全部落实“三查”管理。
201*年我县在政法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工作责任心不够强。二是档案资料仍不够规范。三是部分乡镇有处罚不到位现象。四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克服不足,发扬成绩,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不断吸取先进县区经验,大胆探索在新形势下政法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自我加压,狠抓落实,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开创我县政法管理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总结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计生办。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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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人口发201*34号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政法科的指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围绕我县201*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使全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更加规范扎实,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深化计生综合改革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县从抓宣传培训着手,全面提高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和群众对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通过文化生育大
院、中心户、报刊、广播、电视、街头宣传、文艺演出和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各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高潮,使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对乡镇计生办主任、业务人员、村(社区)计生专干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了全县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于今年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一次对全县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做到立案、调查、制作处理文书、送达、执行的执法程序合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各乡镇下达的处理决定书和出具的处理终结书一律报县局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了再生育审批程序,做到申请对象婚育、户口、居住情况清、材料齐,审批准确,送达及时,方便群众。二是认真开展了辖区内告知对象妊娠期间权利、义务的行政告知工作,共发出《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4986份,
《公民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316份,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妊娠对象告知面达99%,对不符合法
定条件的妊娠对象达90%。三是制发了符合我县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办法》详细梳理了行政执
法依据,明确了执法权限,规范了相关执法流程,制定了完善的保障制度(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了执法纪律,规范了执法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股室的行政执法责任,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了执法环境。
三、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建立独生子女奖励机制。县财政对全县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统筹统管,确保及时足额发放。201*年全额兑现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万余元。深入开展“少生快富工程”,全面落实独生子女升学加分、升入重点大学现金奖励等十四项奖励优惠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及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安排布置,严格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三榜公示、两级审核、两级复查、逐级上报”的程序开展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确认工作,重点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确保了奖扶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过调查审核,201*年新增特别扶助对象25人,其中伤残家庭4人,死亡家庭21人;无往年退出特别扶助对象;全年应享受特别扶助对象93人。201*年确认新增奖扶对象126人,
其中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8人,58-59岁(省级)对象38人;对往年的1062个已享受奖扶对象进行年审,确认今年退出85人,其中直接申报退出省级奖励扶助进入国家级奖励扶26人,已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重新申报并按照特别扶助程序重新调查审批22人,死亡退出37人。全年应享受对象1103人,其中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036人,58、59周岁对象为67人。201*年预调查对象170人。三是全面落实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共兑现奖励扶助基金145800元。
四、加大了违法生育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认真开展了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乡镇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各类企业业主、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包括离退休、离岗)人员,下岗职工、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长期居住城镇的外来人员违法生育进行了全面清理查处。对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主等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通过县电视台、报纸进行了公开曝光揭露,公开处理结果,警示了违法生育人员,教育了广大群众。二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通过乡、村干部上门做思想工作,召开违法生育户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动员大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截止目前,已累计征
收社会抚养费550万余元。
五、推进“三种模式”,深化村民自治
根据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新要求,为彻底改变“纸上自治、墙上自治、两委自治”的形式,结合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出了“公司加农户,企业带农户,产业惠农户”三种具有珙县特色的模式,全面推动全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发展,基本形成了“县指导、乡服务、村自治、组协助、户落实”的基层计生工作运行机制,群众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开始形成
六、强化部门职责,狠抓流管工作
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市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以规范化管理、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深化村民自治为着力点,以协调配合、多方共赢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作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人口管理新思路,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大大提高了流动人口的持证率、办证率、验证率、三查率、签约率及寄回孕检证明率,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通过清理,通过清理,全县流出人口65285人,已录入微机65285人,其中已婚育
龄妇女7526人;流入人口3215人,其中已生育未绝育妇女828人,全部落实“三查”管理。
201*年我县在政法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工作责任心不够强。二是档案资料仍不够规范。三是部分乡镇有处罚不到位现象。四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克服不足,发扬成绩,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不断吸取先进县区经验,大胆探索在新形势下政法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自我加压,狠抓落实,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开创我县政法管理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总结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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