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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执法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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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执法检查总结

宜宾县粮食局

201*年粮食流通综合检查总结

宜宾市粮食局:

201*年11月18日,宜宾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综合检查组,对宜宾县粮食局开展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及粮油统计和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并对此次检查结果做了认真的总结。在此次检查总结会上,检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宜宾县粮食局开展的粮食行政执法等一系列粮食工作,作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较为普遍有争议性的问题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和交流。宜宾市粮食局粮食流通综合检查巡视组组长、宜宾市粮食局副局长何启华,宜宾市粮食局调研李建国等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宜宾县粮食局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力争201*年打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现从以下几方面总结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一、宜宾县粮食局积极认真地开展了粮油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的核定工作:全县核定粮油经营者55户,最高库存核定:粮食类,最高库存901吨/月,最低库存404吨/月;油脂类:最高库存7.4吨/月,最低库存4.3吨/月。存在的问题:对个别粮食经营者(户),根据粮食经营者粮食经

营量核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数据不准确,不符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的规定。讨论的焦点:粮食经营量如何才能科学地确定?

二、依据《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为全县有资格、够条件、自愿申请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个人及时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截止201*年11月15日已办结粮食收购许可证90户,同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在办理许可证的90户中,应参加年检的85户,已年检的32户,占应检总数的38;201*年需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56户,已申请换证并已办理延续有效期的17户,占应换证的30。《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和换证工作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能只顾办证而忽视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管理。讨论焦点:如何才能使得粮食经营者对收购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的重视?

三、积极开展救灾粮油市场供应检查

201*年二月开展了全县抗雨雪冰冻灾害粮油市场供应应急市场检查,积极配合县级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应急网点为民政局提供救灾粮6950斤。

积极开展“5.12”抗震救灾期间粮食市场供应监督检查和小春收购专项检查工作。

四、积极开展201*年大春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大春专项检查,共检查办证户68户,未办证而经营粮食的

户,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对1户办证户和1户无证经营粮食的个体工商户违法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1500元,。做到了主体、程序、处罚“三合法”。值得注意和必须完善的是:询问笔录要做到简洁明了、一针见血;已办理的两个案例档案中无“送达回执”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案件复议记录”文书,应加以完善。讨论的焦点是:如何才能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的关系?

五、根据检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依据《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组一行于201*年11月18日,对宜宾县重点转化用粮企业、粮食加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四川省宜宾吉鑫酒业有限公司和柏溪镇新田大米加工厂,各项制度建设基本良好,资料档案基本健全。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较为严重:统计台帐基本未建立、统计报表数据不准确、质量档案保存不完整;存在用包装过饲料、化肥的塑编袋包装小麦的现象,进出粮食原料的检验凭证(报告)不齐,对粮食质量安全重视不够。要求立即完善和整改,接受复查,经过复查仍不符合要求,必须从重处罚。

六、检查组认真检查了宜宾县粮食局对各级储备粮的管理,从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档案资料方面肯定了宜宾县粮食局对储备粮的管理工作。无论是统计岗位、人

员落实、对统计人员的严格要求,统计数据的报送,信息统计数据传输,报表的质量,数据的准确率,统计资料的完善、管理、资料档案的保存等,都做到了尽量完善和规范。

七、针对宜宾县国有、非国有粮食企业、转化用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统计人员素质普遍较差而且大多数无统计上岗证的现象,特别提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今后一定要要求粮食经营企业、粮食转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强对统计人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对统计数据信息传输设施的投入。

八、统计台帐要求做到统计台帐表式要与企业经营性质相符,并做到统一。

通过检查,增强了粮食经营者自觉学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粮油经营者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有效促进了粮食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抓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扩展阅读:粮食执法工作总结

加大宣传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全面促进粮食安全、健康发展

粮食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的一项新职能,201*年是我县粮食局改制后的第一年,为切实做好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粮食局结合我县实际,在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了粮食执法宣传月活动。

我县是农业大县,人口62万人,常年粮食产量35万吨左

右,粮食流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从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产业发展入手,认真履行好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粮食执法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

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二、积极抓好粮食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

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

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粮食工作全面进步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

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

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

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惠民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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