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商务委员会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顺义区商务委员会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201*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通知》,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结合我委监管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食盐专卖、酒类流通的监管力度,确保五一期间顺义区商务行业食品安全平稳运行,现将五一期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健全领导
商务委作为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在定点屠宰、食盐专卖、酒类管理方面担负重要的职责。我委就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主管主任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制定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措施1、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政府《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查处私屠滥宰窝点的力度,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二是树立“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的思想,我委将委派执法人员分别对区内两家定点屠宰厂实行24小时驻场监控,驻场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生猪进场到宰后出厂每一道工序进行检查,确保出厂的猪肉产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真正的“放心肉”。三是严格禁止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加工、销售含“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生猪及其产品,严防喂食“瘦肉精”生猪进入屠宰环节。确保待宰生猪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加强食盐监督检查。五一期间我委加大对餐饮企业、商业企业、食品、饲料加工企业等用盐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各类企业80余家,没收非法食用精盐6000余公斤。有效净化了食盐销售市场,规范了食盐销售经营行为。
3、严格落实酒类商品随附单使用制度。五一期间我委对区内重点镇域、大型商场、批发市场酒类商品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对一家不按规定使用随附单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扩展阅读:青阳县商务局201*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青阳县商务局201*年“五一”期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县人民及外来游客的饮食安全,根据青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青食安委办[20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五一”期间肉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节日期间肉品安全监管工作,201*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了定点屠宰场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和传达了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定点屠宰场在节日期间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生猪进场、屠宰、检疫、检验各环节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201*年4月28日,对城关、陵阳、木镇、庙前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屠宰生猪来源记录和产品流向、病害猪和经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情况。“五一”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通过不间断地执法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的肉品安全。在开展节日期间肉品安全监管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屠宰场卫生监管和检查,宰场必须明确责任,保证卫生清洁、定期消毒,整治卫生死角,优化宰场环境。我们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中,始终把对宰场卫生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和日常巡查力度,杜绝病害猪肉上市,保证了广大市民在“五一”期间吃上“放心肉”。“五一”期间,各商场市场供应平稳,我局未接到任何投诉、举报电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青阳县商务局20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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