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滨质技监发201*32号
关于印发《滨海质监局文明城市创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盐城市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滨海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盐城市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抄送: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市局办公室
盐城市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滨海质监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江苏省文明城市,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滨海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我县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根据《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和指标要求,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为以下五大类别,分别下达各股室按步骤落实。
1、职工言行文明。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普遍开展文明市民教育,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积极实施普法规划,职工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广文明用语,积极推行文字规范工作;改革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环境整洁优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和完善畅销卫生管理机制;重视办公区域环境绿化、亮化、美化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落实环保措施,切实保护城市环境。
3、管理秩序良好。坚持依法治局、健全组织网络;单位治安秩序良好,防范和管理措施落实,公共场所和日常管理有序,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场;单位内部公共基础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各类消防措施到位。
4、政务服务优质。规范政务行为,坚持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做好服务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5、创建活动扎实。建立和完善创建管理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通过各新闻媒体、网站、电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就,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科学谋划、全面发动阶段(9月19日-9月21日)
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市、县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全面发动,全面部署。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明确专职创建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线、片、点上工作任务,结合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每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同时明确工作要求、时限和奖惩措施。
第二阶段:强势推进、全面提高阶段(9月22日-10月日)
1、提高职工素质。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单位活动,构筑市民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落实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滨海县文明市民公约,真正使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要求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2、优化政务环境。以效能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做到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办事高效、文明服务、行风端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机关不正之风,使群众对党政机关服务的满意率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3、加强环境建设。加强环境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办公基础设施。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全天候保洁。
4、加大新闻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加大对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频率和宣传力度,做到空间宣传全方位,媒体宣传高密度,天天有声有影有文章。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认真迎查阶段(10月16日-检查前)1、巩固创建成果。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成效。切实保证包干区域内和一些容易失分项目在检查验收中得高分、少失分。
2、认真接受检查。在检查验收前夕,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各项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卫生包干区的清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全力参与,成立以局长魏然为组长、分管局长李卫国、赵佑、皋骞等三位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指定局监察室李强同志负责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每位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此项活动为契机,促进质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创建意识,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体制,把各项工作有机制地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大格局,确保领导精力到位,工作力度到位,各项措施到位。
3、明确任务、认真落实。局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整体要求,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实际问题,激发职工创建热情,引导全局人员自觉投入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及时将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事例上报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人员,及时向市文明办等其它媒体上报我局创建工作信息,借此宣传报道质监对外良好形象。
滨海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魏然副组长:李卫国赵佑皋骞
成员:李强纪加礼周晓峰王向明左克茂彭忠朱盐生王乃曙于刚薛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扩展阅读: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更好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城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目的,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投入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展示“实力、
活力、魅力、幸福”现代**新形象。配合市上力争201*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并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实施“转型跨越,富民强区”战略,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增强新的竞争力。在注重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3)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打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全民参与,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4)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按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标准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巩固成果,狠抓整改,把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不断开创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新局面。
(5)坚持地方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的同时,突出**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民生工程、文明创建等方面增创新优势、形成新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干部学习教育。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切实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安排部署,取得较大成效。继续深化书香**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政务行为规范。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严格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勤政廉政的满意度。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和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体局、区信访局)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4)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5)公民权益维护。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各级政府及其
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做好孤残儿童、弃婴的救助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并改善其居住条件。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
(6)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团、群组织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新建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法院、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文体局、区人社局、区关工办、工商**分局)。
(三)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7)社会诚信。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经常
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建立企业信用机制。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建成全国活动示范街。
(8)市场监管。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和走私贩私案件。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9)“窗口”行业服务。“窗口”行业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85%。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商务局、区药监局、区物价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0)思想道德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并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
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开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制度。以书香**建设为载体,开展全民读书活动。
(11)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元)。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帮扶薄弱学校的措施。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12)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文化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国有经
营性文化单位完成转企改制。
(13)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6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建立区、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市辖区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所属区文化馆10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60%以上为二级馆。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并正常开展活动。市辖区档案馆30%为国家二级以上档案馆。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
(14)科学普及。市辖区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定期开展全区性科普志愿者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区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举办全区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
(15)市民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
静、文明、秩序良好。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建立长效机制。交通守法率达标,无酒后驾车现象。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公交车排队上、下车,并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16)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有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建立区志愿服务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实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10%,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0。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
率≥80%。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市民对本市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工会、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体育中心、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宗教局、区档案局、区交通局、区人社局、工商**分局)
(五)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17)网吧整治。成立网吧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认真执行网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切实发挥监管作用。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加强网吧行业自律。严格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市民对本地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70%。
(18)网络环境。有效利用行政手段加强对电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本地医疗卫生和药品信
息服务网站的监管。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互联网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
(19)荧屏声频净化。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有高素质的节目审查人员队伍。加强对区属广播电视综艺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建立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人民广播电台、区属报纸、期刊、电视和在本地注册的网站上没有不利于末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20)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21)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
字化、网络化传播。区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末成年人开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活动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对未成年人开放。**人民广播电台、区属电视台开设少儿栏目。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体局、区体育中心、区民政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工商**分局、移动**分公司)
(六)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22)经济发展方式。人均GDP水平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贡献率、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2%。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42%。
(23)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主干道名称、公共图形标志符合国家标准。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自行车
道连续、平整、畅通。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
(24)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25)医疗与公共卫生。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供水单位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
(26)人口与生活质量。符合政策生育率>93%。平均预期寿命>74(岁)。恩格尔系数<38%。
(27)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城镇登记失
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计生局)
(七)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8)公共安全。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事件报告、通报、信息发布制度及事件领导问责制。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各类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
内。
(29)社会治安。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各种刑事犯罪成效明显。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有力。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基层综治组织健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0)社会稳定。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每年开展全区性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群众安全感>85%。(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610办、市公安局**分局、区药监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文体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
(八)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31)城市绿化。市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
(32)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率为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33)土地资源管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单位征用林地定额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定指标。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本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5%。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
(九)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4)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区、街道办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
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机构健全,职级明确,人员落实。
(35)城乡基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大兴文明礼仪之风。以书香**建设为载体,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开展“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在机关、企事业、学校和社区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群众对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20%。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
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投资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开展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36)创建管理。明确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新闻媒体要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工部、区妇联、区科协、区文明办、区文体局、区发改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工商**分局)
四、阶段步骤
根据省级文明城市考核评比、检查验收办法,按照市上要求,201*年2月,由市、区同时启动省级文明城
市创建活动,力争201*年底建成。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分解任务(201*年2月201*年3月)
1、成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创建办”)。
2、制定出台《任务分解表》。
3、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区上主要领导做动员报告。
4、组织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标测评表》和《**任务分解表》进行认真学习、培训,并考察学习中央文明委和省委、省政府命名的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经验。
5、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办事处、各有关乡镇要按照《指标测评表》和《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和完成任务时间表,报区创建办审查备案。
6、对创建硬件方面的要求和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尽快确定项目,会同区创建办报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及早列入全区财政预算。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201*年4月201*年7月)
l、根据工作任务,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部门、单位责任,全力实施创建工作。
2、突出重点,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寻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达标。
3、召开创建阶段工作任务推进会,督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
4、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开展自测自评。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提高完善(201*年8月一201*年9月)
l、再次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提高完善。2、对硬件和软件方面尚未完成的任务,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善提高。
3、组织学生、居民、干部、职工等,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创建工作和社会满意度。
4、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四阶段:自测自查,迎接验收(201*年10月一201*年11月)
1、再次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改进达标。2、做好迎接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3、总结创建工作,表彰奖励,宣传先进典型。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任总指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任副总指挥,全面负责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简称创建办),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创建办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专职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从宣传部、文明办、双创办和相关责任部门抽调,组成精干高效的创建办公室。区创建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对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部门齐抓共建。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相互协
作所有部门都必须参与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办事处和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区创建活动指挥部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区创建办要将《指标测评表》中列出的9大创建目标(含36项、126小项、377条和特色指标8条)测评内容,制定出《任务分解表》,分解到区上的各个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办事处和有关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确定专人负责,逐项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排查筛选出的重点项目,要明确责任主体和标准要求,抓紧组织实施,限期完成。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办事处和有关乡镇要按照正规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完整、系统的创建档案。对一些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以及在创建工作中临时增加的任务,要通力协作,整体推进,形成强大合力。要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在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的同时,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和执法体制,不断强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责任,着力构建三级管理、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管理机制。
(三)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和驻军骨干作用的同时,还要动员其它一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区创建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充分发挥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优势,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
(四)深入宣传动员。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工程。区创建办要精心策划,层层宣传动员,以“让群众参与,使群众受益,受群众监督”为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之中,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不断夯实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区属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开设创建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宣传我区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全局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以强大的舆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
行。
(五)加大投入力度。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必须有充分资金保障的工程。区财政局要将创建办公室日常办公和各项大型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每个年度都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根据创建标准确需实施的建设项目,由项目责任部门会同创建办报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纳入年度计划,尽早拨付,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支持。
(六)强化督查考核。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必须严格督查考核的工程。建立三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区上有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创建工作。由区委办牵头,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考核办、区政府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创建办参加,负责督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由区双创办牵头,区监察局、区考核办、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创建办参加,负责督查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考核办、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团区委参加,负责督查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三个督查组由区创建办统一协调,定期进行督查,以增强督查考核力度。区创建办要制定出督查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创建工作分阶段、分时段进行督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连续两次排在考核结果最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整改不力、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及各办事处和有关乡镇,给予黄牌示警,并分别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区考核办要根据区创建办提供的督查考核结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以便强力推进目标责任的落实。在通过创建考核验收后,按照“失分重罚、保分有奖、超分重奖”的原则,对区项目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奖惩。
(七)规范协调程序。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必须建立科学、规范工作机制的工程。要实行创建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点项目进展通报制度,健全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题会和指挥部例会,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同时,严格创建工作分级管理,认真执行上级决定事项。
区创建办对各相关部门和中省驻区单位、项目包抓部门以及相关区级单位创建工作有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职能。包抓项目部门对所包项目涉及的单位有直接督查职能。以强有力的督查,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要求、按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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