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201*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天峨乡201*年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乡认真贯彻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全面安排。层层构筑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层层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筑牢了维护天峨乡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效的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今年我乡成立了一个“天峨乡大调解中心”,下设11个村调解委员会和6企业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天峨乡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政法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大调解中心副主任、党政办、民政办、综治、司法、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组成。每个村调解委员会由5名调解员组成,每个村调解委员会都选聘1个专职调解员,每个村调解委员会分别推选2名义务纠纷调解信息员,在村名小组中建立维护稳定的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排查反馈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为调解委员会提供可靠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纠纷,从而形成“村村名小组群众协会”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辖区负责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坐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辖区内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主体,实行领导负责,定单位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有力保障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着重工作成效。
一是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指导个村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委员会每天要对本村的纠纷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天天排查,并及时做出处理,上报“乡调解中心”。乡调解中心每月向县有关部门上报处理情况。如果所在辖区内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严格考核。乡调解中心把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量化考核。
三是落实调处责任。各村、各单位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尽可能的消化在本辖区内,坐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的来访不管找到哪个部门都要笑脸相迎,主动受理,然后转到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工作成效。201*年1月至6月31日止,我乡共调处了民事纠纷60余件,涉及人数292余人,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涉及赔偿、家庭、邻里、劳动保障、低保等各类矛盾。
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上墙资料的标准不走样,每个调解室的上墙资料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
二是乡“调解中心”建立了重大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村调解委员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例会、学习、业务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账。三是严格统一业务标准。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签字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都严格按程序走,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坚持做到既重视实体上得合理,又重视程序上得规范。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差距明显。
二是村调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还需加大力度,便于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
三是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下半年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网络管理规范,有效运行。加大对各村调委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按上级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打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大纠纷排查力度,提搞矛盾纠纷预警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式内容,健全基础讨账,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惩。
五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和学习,提高调解员的理论素质和调解能力。
今后我们将深入群众,切实做到为民所想,为民办事、办好事,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天峨乡的和谐做出更大的努力。
扩展阅读:XX人民政府201*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XX人民政府
关于201*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乡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XX乡调委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计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71起,调解成功267起,调解成功率达98.5%。其中,乡调委会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38起,指导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92起,组级调委会调解成功137起,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的调处工作原则,一年来,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
年初,乡党委政府根据我乡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现象,及时召开了全乡“大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乡调委会(9人),6个村调委会(30人),26个组调解工作站(78人)、6个老干部、老党员义务调解队(30人)、16个乡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成员(48人),全乡共有以乡、村、组干部为骨干的调解员195人,形成了乡、村、组、乡级各单位、在乡企业调解组织全覆盖。研究部署了全年“大调解”工作。制定了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完成年度大调解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摸清底子,掌握情况,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年初,乡党委政府大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将全体乡干部分为6个组,各村由一名党政班子带队,深入到各村组,指导各村组对各类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了矛盾纠纷信息和不稳定因素。为有效开展大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排查,我乡易发生矛盾纠纷的类型有以下几个方面:1、征地拆迁;2、婚姻家庭;3林权边界纠纷和承包地边界纠纷;4、工程施工纠纷;5、宅基地纠纷等五大类型。并针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制定相应的稳控预案。落实了“一件一案”措施,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做到了预有准备。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乡党委、政府和乡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半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1*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全乡范围内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上报和通报制度,每半月各村、乡级各企业单位要将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向乡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纠纷发生后9小时内为处纠纷的最佳时间的原则,全乡201*年调解成功的267起纠纷,有217起在9小时内调解达成协议,占总调解成功的81.3%。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乡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201*年乡调委会共回访35起,指导协助村级回访47起。通过回访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13起,并当场指导村调委会进行了调解。
四、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狠抓队伍,打造“名牌调解员”。重视乡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乡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201*年,全乡共表彰了优秀调解员50人(其中:乡级调解员3人,村级调解员12人,组级调解员26人,企事业调解员3人,老干部、老党员义务调解员6人),同时,着力打造村、组两级调解组织,使调解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充分发挥“四道防线”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乡党委、政府每半年就会组织乡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会;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乡各村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五、结合“大调解”,深入开展“五进”活动
(一)为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工作向下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市、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自201*年4月起,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进市场(商场)、进经济开发区(园区、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五进”)的活动。201*年全乡“五进”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实现“五进”活动全覆盖。
(二)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培育建立一支以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社会工作者、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分子等为骨干的的群众调解员队伍,以警务室(片区)民警、法庭法官、司法所、群工站、国土所、社会就业和保障服务站等专职干部(人员)为主体的调解工作“分片包干”帮扶力量,参与、指导“五进”涉及的调解室工作。逐步完善“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理;群众的问题群众解决”的基层调解工作自治机制。全乡以村为单位共组建了6支以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为主的义务调解队伍,协助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有力地开展了“大调解”工作。
虽然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XX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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