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五五”普法(法治六进)工作总结
伊宁县“五五”普法(法治六进)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伊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州依法治州办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齐心协作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以"法治六进"为抓手,不断深化,扎实推进,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意识明显提高,各单位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平安伊宁”、“法治伊宁”基础进一步殷实,为促进伊宁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一、坚持“三到位”,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一)领导到位,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四套班子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法治六进”领导小组。县(直属、条管)、乡镇(场)、村(队、社区)三级实行“一把手”工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健全机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单位、学校、村(居、队)等明确了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形成了从上至下的普法依法治理组织网络,高位推动,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普法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二)保障到位,高效运行。我县人口近40万人,其中普法对象约25万人,为使“五五”普法工作能够落实到位,五年来,县财政普法专项经费、县直机关单位、乡镇场直接、间接投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175万元,从而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责任到位,扎实推进。“五五”普法以来,为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与全县135个单位签订了“法治六进”活动责任书,各牵头单位、系统和条块单位、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与各下属各站、所、村(居)委会签订了责任书,量化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我县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纳入到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管理机制,严格“一抓双挂”制度,建立了《伊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每季度一督查,每年协调人大、政协、牵头及成员单位系统组织检查2次,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06年以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0起、32人;效能诫免教育158人,效能告诫60人。通过严肃党风党纪,以及工作纪律的整顿,全县各级干部机关工作作风得到了改善。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做好学法对象法律宣传教育(一)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在“普字”上下功夫。
一是条块结合,教育培训工作层层抓落实。始终坚持把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作为“五型五星”机关创建的重要内容,放在干部学习、工作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位置来抓,采取层级抓、系统管、纵横推等有效方式,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场、县直单位、学校、企业的普法工作培训;单位对所属机构、对口管理部门进行培训;乡、镇、场对村(居)队及所属部门、学校、企业进行培训,坚持抓骨干强队伍,抓点线带全面,抓普及促效率的工作思路,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片、系统管线、骨干队伍管点的格局,确保法制宣传驾驭全覆盖、无缝隙。
二是创新方法,宣传教育规定与自选动作并用。各部门、各行业利用“38妇女维权”、3月“综合治理宣传月”、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626国际禁毒宣传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以墙报、橱窗、标语、广播、电视、报刊为载体,采取播放影像资料、法制题材电影、编演文艺节目、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和打造法治社会探索总结了村级“维稳十步工作法”、宗教工作五项机制、基层维稳“四项机制”、安置帮教“五式联动”、人民调解四调联动等长效机制,推行了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巷道调解宣传员”工程。并在学校、农村、社区创办法治辅导站、宗教场所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室,在县人民政府、乡镇(场)官方网站等开通法制咨询、宣传平台,在广播电视开辟专题栏目进行宣传。
三是发挥资源优势,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县公证处法、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相关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在履行职能、办理业务中有意识地担当“宣传员”,对服务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答疑释惑。同时,组成法律宣讲团,定期上街、深入乡村、在人口密集场所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据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共上街宣传165余场(次),担任县乡两级政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81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辩护及代理112件,民商事案件诉讼代理1031件,行政案件诉讼30件,解答法律咨询2150余次,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074件,公证案件2431件,法律援助案件47件涉、授助家庭183户。(二)强化落实,在“治”上出成效
1、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努力营造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形势。
一是坚持以“教”引导,强化宣传。县乡村以醒目位置、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制作大型宣传牌,每条巷道刷写永久稳定、团结和法律宣传标语2条以上,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以平安伊宁县创建为契机,县依法治县办、政法系统等有关部门,以平安伊宁县、平安单位为目标,以法制宣传为重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基础,在县城、社区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悬挂横幅564条,张贴标语2956张、发放《伊宁县平安家庭知识手册》4000册。全县20个乡镇(场)145个村居(队)中113个村、4个社区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达标。并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经过村级推荐、党委审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从公检法司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中推选“法律明白人”212名,充实基层调解组织、法律宣传咨询队伍,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推进我县法治化进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以“管”施治,强化重点教育。推行落实安置帮教“五式联动”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控,多方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感化,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五年来,组织劳动模范和现实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爱祖国、爱家乡,做遵纪守法模范”等主题现身说教活动35场次,大批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教育、感化,转变较大。
三是坚持以“打”促防,标本兼治。201*年,县公安局立刑事案件903起,破获584起,立各类治安案件843起,查处646起。201*年立刑事案件557起,破获342起,相比201*年立刑事案年下降346起;受理治安案件506起,查结454起,相比201*年下降337起,伊宁县呈现出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状况。
2、以大调处机制为抓手,发挥司法调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一是健全大调解网络。由县委、政府投入220多万元建成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伊宁县群众信访调处中心”。筹资212.8万元,新建、改建乡镇(场)司法所16个,解决了矛盾纠纷调处无办公场所的问题。同时,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调解委员会20个,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156个,区域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64个,调解小组596个,基本构筑了遍布城乡、立体交叉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201*年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各类纠纷709件,成功调解698件;201*年受理各类纠纷2195件,成功调解2170件;201*年受理各类纠纷3232件,成功调解32件;201*年受理各类纠纷2384件,成功调解2365件。化解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
二是完善民情信息网。结合在全县推行巷道长责任制度,在全县乡村建立“监督岗”、“观察哨”、“宣传员”多重职能义务于一身的“巷道长”3197名,把群众工作网络延伸到了最基层,把法制宣传队伍建立到了群众中。
三、积极开展“法治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更具针对性,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的实用性
(一)推进“法治进机关”,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县委中心组领导带头定期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各行政执法部门也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政主要领导法制教育,以党校为阵地,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干部职工围绕职能任务加强法律知识自学,县司法行政单位、依法治县办以公职人员为主体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县直机关工委把法治进机关工作纳入“六星级和谐机关”达标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党员干部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201*年以来,举办培训班100余期,培训干部25600余人次。同时,县人民政府、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采取成立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等形式,强化涉法事项监督把关,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决策的合法性。
(二)推进“法治进乡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延伸普法工作触角,我县充分利用农闲时间,以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和“科技之冬”活动为契机,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司法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为主,乡镇、成员单位配合组成宣讲团,为农牧民上法制课,普及法律知识。5年来,深入到全县20个乡镇场145个村居(队),行程4000余公里,宣讲法律30余场(次)、1920余课时,举办专题讲座130余场次、听课干部群众共计8600余人(次),发放普法教材1201*册、宣传材料5201*余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3500人次,还播放了录音材料。
(三)推进“法治进社区”,加快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我县依托社区居委会为支撑点,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规范和深入推进社区法制教育工作,在各居委会举办了“平安法治伊宁县”知识竟赛,在县广场进行百日文艺节目演出,开展群众性的健美操比赛等社会活动。07年以来,全县共举社区法制学习培训班332期,开展知识竞赛121场次、大中型咨询活动113次、出动宣传车231车次、宣传板面1186块、广播1453小时、张贴标语101800多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90000多份,报送信息1154条,丰富了社区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法治社区”创建率、达标率达100%。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居委会开展送法律书籍、法制讲座、法律宣传服务,使广大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普遍增强。
(四)推进“法治进学校”,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采取聘请、选派等形式,为118所中小学校选配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抓好课堂教育主渠道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教育手段,采取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作文比赛、法制板报评比、模拟法庭庭审、以案说法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禁毒、艾滋病等宣传,增强了青少年守法意识。五年来,通过开展创建法治校园活动,全县有101所学校达标,达标率达85.6%。
(五)推进“法治进企业”,保障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县依法治县办组织企业牵头单位经贸局与县委宣传部、综治办、公安局、工会、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先后到华蓝木业,屯河水泥、伊犁酒业等30余家企业举办法制讲座150余场(次),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党团员、技术工人及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宪法》、《职业病防治法》、《环保法》、《安全生产法》等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先后为企业上法制课7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4000余人次,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依法经营意识。通过创建法治企业活动的开展,有34家企业达标,达标率达80%。(六)推进“法治进单位”,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组织县医院、中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各职能单位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五年来,通过创建法治单位活动的开展,有25家单位达标,达标率达82%。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
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偏远乡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比较薄弱,存在死角和盲点,基本看不到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六进”的永久性标语口号和普法档案。(二)普法宣传手段阵旧,创新意识不强。多数部门在法律宣传上下了一定的功夫,但形式过于老化,没有创新。
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还要增强乡镇场、部门、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模式,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工作力度,进行查漏补缺,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通过自治州、自治区和国家验收,扎实推进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而努力。
伊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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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五五”普法(法治六进)工作总结
伊犁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关心、支持下,州直各县市、各级普法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了由简单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向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的转变,由单纯普法向普治结合的转变,由侧重法治建设、实现有法可依到侧重法治实践,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转变,由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的转变,为促进州直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创造了有利的法治环境。
一、“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
201*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州直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特别是201*年推进“法治六进”工作以来,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强化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州党委、州政府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纳入州、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州、县(市)党委、政府先后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五五”普法规划,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决议。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治六进”为载体,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五五”普法期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对5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州直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到位。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层层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和支持,依法治县(市)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大对普法经费的投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5年以来,州直共投入各种普法宣传教育经费1100万元。二是健全机制,落实到位。建立了激励机制、考评机制、督导检查和联动机制,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工作,落实“一抓双挂”制度,每年组织开展2次督导检查,定期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如奎屯市在落实“一抓双挂”制度中,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尼勒克县和巩留县制定下发“法治六进”工作手册,促进基层单位“法治六进”和五五普法工作规范化。三是组建队伍,培训到位。各县(市)从政法系统、律师队伍中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普法宣讲团,定期开展针对性强,适合本地实际的法制宣讲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在“五五”普法期间州直各县(市)共开展宣讲活动12400余场次。同时,积极做好普法骨干力量的培训工作,举办州直普法骨干培训班12期,培训普法骨干960余人次,确保了普法宣讲队伍。(二)突出重点,借助载体,促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把“法治六进”活动做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抓手,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有效促进“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州直各县(市)、各部门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六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促进了“法治六进”每一“进”工作全面展开。各县(市)通过开展“法治六进”达标创建活动,实行“普”、“治”并举,有力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工作。州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机关工委切实履行“法治进机关”的职责,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任职法律考试制度等措施,举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350期,培训6万多人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统考参考率和及格率达98%以上,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的“四不一低”(即:不知责、不尽责、不作为、不规范和办事效率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明显增强。如伊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州直的1762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5731份,为12456名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对75家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罚。201*年以来,为11777多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804.3万元。201*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中宣部、全国普法办、司法部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州直工商管理系统201*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224起,解决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500.19万元。查办行政处罚案件6886起,罚没款计2740.83万元。二是全面推进“法治进单位”工作。各级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均制定完善了公开办事流程、“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大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大力推进“法治进学校”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进课堂”制度,集中开展对校园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为广大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如霍城县江苏中学创办了《德苑小草》学法守法刊物,昭苏县采用校园法制宣传长廊形式,形成了教师、家长、学生互学、共学的普法体系。四是扎实推进“法治进乡村”工作。各县(市)大力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4000余名,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增强了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普法的工作格局。察布查尔县大胆探索实施的“四包一定”(即每个村成立一个法律服务宣讲组、定人、定村、定内容、定时间)制度,有效地推动“法治进乡村”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伊宁县、霍城县等地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组织转化好的典型开展现身说教活动,得到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五是深入推进法治进社区工作。大力开展依法建社区工作,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如伊宁市以深入推进社区法治实践为切入点,提出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从“掌、管、控、防、治、调、疏、处、教、矫”十位一体入手,促进了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六是深入推进“法治进企业”工作。坚持将“法治进企业”活动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机制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州直70%以上的企业设置了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如州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会联合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新源县“法治进企业”工作,不仅注重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还对“法治进企业”标准进行细化,将任务逐项分解到各配合部门,形成经贸局牵头负总责,各部门分项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七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明显增强。“五五”普法以来,州党委、政府把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做为伊犁稳定的大事来抓。四年来州直共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280期,2万余人次参加。组织观看法制电教片等形式对宗教人士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宗教人士自觉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事务。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清真寺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清真寺,了解宗教活动情况,开展面对面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后,州民委举办了乡以上民宗工作骨干和主管领导300余人的培训班,各级民宗管理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八是多措并举,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自治区四月份《宪法》法律宣传月、行业法纪念日、民间阿肯弹唱会、赶巴扎等各种活动,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进社区、进学校”,“千人宣讲”、“九个认同”等活动,强化农牧区普法宣传教育。如伊宁市通过设立“送法下乡流动服务站”、设立“红色家庭播放点”,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前移到居民家门口。一些单位和部门通过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法、“文艺搭台、法律唱戏”等活动,以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宣讲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强了实效。如特克斯县、尼勒克县把法律法规知识编成阿肯弹唱曲目,组织马背宣传队深入牧区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伊宁县结合开展“倡导健全文明生活、做勤劳致富守法公民、共建平安和谐家园”为主题的乡、村文化活动,组织刑释解教人员的转化典型编排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州司法局结合“法治六进”活动,把《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讲内容,进行下乡宣讲。并及时编印《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增进团结法律知识读本》3000余册;编印《伊犁法制宣传系列挂图》13万余份,免费发放到乡镇、街办和村(社区);印发法制宣传单20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01*多条、播放反分裂法制教育电视专题12期。伊犁电视台通过开办汉语的《法治聚焦》、《关注十五分》、《好时光》、《生活在线》,哈语的《多棱镜》、《甘泉》、《法制天地》,维语《东南西北》等九套固定节目和伊犁人民广播电台《法律天地》、《法律在线》、《律师热线》等七套固定节目采取以案说法、现场办公等形式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县(市)也开办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讲座等专题节目。“75”事件后,州党委及时部署开展面对面万人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市)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百人千场万人受教育”法制宣讲教育活动。
(三)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州直各县(市)、各部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有力的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一是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限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操作运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凡属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必须经同级政府法制办把关,发现与相关法律相悖的内容,立即责令停止执行或报上级机关修改。201*年至201*年,州政府法制办审查政策性、规范性文件98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65条。州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3件,向自治区政府备案23件,备案率达100%。
州直各县(市)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工作组,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如新源县、尼勒克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每年以10万元的经费聘请了法律顾问,为县乡两级及20多个行政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201*-201*上半年,经州政府法制办培训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达3500余人。
二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级政府、各部门普遍落实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干部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广泛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一府两院”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投诉举报电话、短信平台、信箱、电子邮箱等公开制度,逐步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由弱变强,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跨越。“五五”普法期间,伊犁州各级效能机构开展督查3123次,对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625人(次)实施了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监督,司法公正稳步推进。州、县(市)各级审判、检察、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建立办案责任制、重点岗位权力分散制、案件复查制、错案追究制等到制度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使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明显增强。四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各县(市)把乡村和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做为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议事,逐步推进村(居)民自我民主管理,公开村(居)务,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度,使村(社区)事务决策、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二、取得的成效伊犁保持全社会稳定和谐,普法工作功不可没。自治州“五五”普法以来,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与“四五”普法相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政府都建立了重大决策论证和文件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的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二是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大事项公示制和听证制等民主监督制度,一事一议、群众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村级组织依法自我民主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农牧民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由过去遇到矛盾纠纷找领导、找政府向现在找司法机关、找调解中心转变。群众有问题时,出现了“不找县长找庭长、不找乡官找法官、不找人证找公证”的局面。据统计伊犁州直各县(市)201*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5264件,相比“四五”期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增长25.5%。
四是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在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治安、行政案件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县(市)刑事案件立案较“四五”普法末期大幅下降。“五五”普法以来,州直10个县(市),已有7个创建成自治区平安县(市);自治州荣获一个全国依法治理先进单位、5个自治区级依法治理先进单位,10个自治州级依法治州先进单位;州直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4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8个、州级文明单位43个、州直机关文明单位48个。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州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六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法制宣传形式单一,方法单调,内容不丰富。普法宣传仍以传统的宣传手段为主,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注重面上的宣传,而忽视了不同社会群体对法律的需求和关注。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工作创新。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靠有效的机制加以推进。加强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把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奖惩、晋升的依据。二是进一步确立“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以治为重”的工作思路,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努力克服“普治两张皮”、“重普不重治”的问题。当前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与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全方位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法制宣讲教材。一是在内容上要更贴近实际,按照群众需要什么,就提供哪方面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要求,侧重当地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因地制宜编写实用性较强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针对新疆反分裂斗争形势,重点加强涉及宗教、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法律法规教材的编写。二是在语言方面,要加大对哈语版普法依法治理教材编辑的支持力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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