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年度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不变更图斑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区**乡201*年度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
不变更图斑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
情况汇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年度全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精神,为了做好我乡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不变更图斑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我乡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是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所、建设站、农业服务中心、司法所、综治办等站所为成员的土地变更调查领导小组,召集了乡业务办公室、各站所负责人和国土所所长及业务骨干召开专门会议,并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对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同时要求各有关人员高度认识此项工作时间的紧迫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保证变更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按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搞好基础工作保障。完善各站所联动工作和责任机制。
突出抓好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等阶段工作,实地详细调查了解年度变更数据,收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建立了台账、上图、审核、汇交制度,做到上下联动,内外整合,确保调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改变往年由“单一站所负责、单一人员作业”的工作模式,采取由“国土所牵头,多站所(人员)参与,各履其职,共负责任”的工作模式,着力构建站所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国土所牵头组织实施,为变更调查提供技术支撑,提供本年度违法用地数量、范围、位置及查处情况,并对年度违法用地的变更调查上图结果进行审核;以国土所为基本单元,负责辖区内所有变更图斑的外业调绘、面积量算和位置确认。其他站所配合国土所抓落实。
二、当前工作进展
我乡涉及的图斑有23个。其中:
1、有13个图斑(1号、9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5号、27号、28号、29号、30号、35号)已下发通知于201*年3月15日前全部进行整改拆除并恢复原状。①其中1号图斑位于***屯山脚处,面积约5.5亩,其中1.5亩属耕地,其它是农用地。由**出资平整土地,计划用于**村建房,现已要求其进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②9号图斑位于**屯山林高处,面积约50亩,属山林,业主已经推土修路,现已建议其复耕复绿;③18号图斑位于**屯,面积约3亩,属耕地,已经建有一所幼儿园,现已立案查处,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④19号图斑位于**
村9队,面积约3亩,属耕地,现建有一家造纸厂,主要用做晒纸场,现已立案,要求其整改并恢复原状;⑤20号位于**附近,面积约6.80亩,属林地,现堆放矿区废矿砂,无业主;⑥21号、22号、25号图斑位于**三岔鼎,面积约16亩,主要是推淋废矿,属林地,已发停工通知书,部分业主找不到;⑦27号、28号、29号、30号四个图斑面积约为16.6亩,其中27号、28号属耕地共约8.25亩,现共建有房屋13间,涉及农户12户,其中27号图斑涉及4户(其中一户办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他户已立案查处;⑧35号图斑位于**村7队公路旁,属耕地,面积约0.45亩,业主占用耕地堆放石渣,现已立案查处,要求恢复原状。
2、属农业结构调整的共7个图斑,总面积约59.4亩,已要求并督促业主补办相关手续;
3、52号图斑属于**旅游开发项,目前已由**监大队立案查处;
4、45号图斑属于**林场水库,正在进行加固维修工程;5、38号图斑属于**村“一事一议”项目,由区财政局拨款,于201*年建成一个篮球场,面积约5.5亩,已要求其补办用地手续,正在立案查处。
三、存在问题
1、由于违法用地农户不积极配合整改工作,部分户主常年外出打工不在家,使得执法工作难以执行;
2、乡执法队伍力量单薄,拆除农村违法建筑难度大。我乡会同**国土执法大队多次到现场取证并发送停工通知书都无法全部制止;
3、个别违法用地行为尚处于收集材料、立案阶段中,执法恢复尚需一段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限时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上级相关要求,争取在月日前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整合资源,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结集司法所、综治办、建设站的力量,加大材料收集力度,推进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进度。
我们相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不变更图斑涉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必将克服困难,并取得成功!
**乡人民政府201*年
扩展阅读:关于成立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各科(室)所:
为准确掌握201*年度库车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地籍管理的重要性,根据阿地国土资电发【201*】28号内部明电《关于开展自治区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和《201*年度自治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地籍管理数据的准确性,现决定成立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建疆(局长)副组长:艾尼瓦尔〃加肉甫(党组书记)
马哲玲(副局长)唐再勇(监察大队队长)
成员:李馨蕊(地籍科科长)
阿里木江〃居马(耕保科科长)罗宁(建设用地科科长)古丽尼沙〃艾克木(储备中心副主任)张新全(城镇中心所所长)吐逊艾〃热合曼(老城国土所所长)艾合买提〃艾力亚(乌恰镇国土所所长)吐逊艾〃亚生(依西哈拉镇国土所所长)王利民(吾尊镇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籍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党组书记艾尼瓦尔〃加肉甫担任,副主任由李馨蕊、罗宁担任。主要工作由地籍管理科牵头,主要负责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的日常工作和收集每个季度的新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与已经上报地区的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地类、面积、位置等)、各类储备库用地情况(已经挂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储备库用地、基本农田调整补划依据和相关文件、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提供本年度违法用地数据资料和农业开发用地的处罚批复文件等。年度变更和遥感监测工作涉及到的各乡(镇)国土所所管辖范围内开展变更此项工作中望各科(室)、所积极配合,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201*年度变更图斑涉及到的各所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各类用地的权属界线、变更图斑、现状地物的位置范围走到、看到、问道、记到并做好外业调查记录与说明,保证图、数据、实地三者一致;
(二)执法监察大队、建设用地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科室按季度主动将批准文件报地籍管理科,因资料报送不及时影响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
为确保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将与遥感监测工作能按时顺利完成,更好的应用农村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使地籍管理数据更加准确,希望各科(室)、所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共同完成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
库车县国土资源局20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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