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201*年度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情况汇报0
XX乡201*年度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情况汇报
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XX乡自201*年初开始,全面部署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XX乡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就集中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召开了一系列重要的会议,对此,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一是于元月7日及时召开了各村、乡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全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会议,乡党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全乡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是加强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国土所长、派出所长、供电所长、信访办主任、纪检干
事等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是制订并印发了《XX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依法推进,有效地指导实施查处工作。
四是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属地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政府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责任。
乡国土所人员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布置开展具体工作。深入各村开展调查,清查核对。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认定处理,为执法行动提供拆除、复耕的具体数据。纪检监察、小城镇、供电、工商、信访、林业、公安部门按照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通力配合,协同做好查处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社会氛围
为确保我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乡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广播、召开各种会议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全民皆知,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查处整治社会氛围。乡、村共召开动员会15次,有关座谈会4次,悬挂横幅宣传标语26条,宣传车巡回宣传40余车次。
三、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取得实效
我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分别情况、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总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有重点有层次,区别违法用地类型和项目,不同情况实施不同措施。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该立案查处的坚决立案查处,该拆除的坚决限期拆除,该复耕的限期复耕。手续不完善的,限期申报补办用地手续。确保立案率100%,查处率100%,结案率90%以上。
(一)抓拆除、复耕的落实
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查处整治行动以来,组织了2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对典型的、影响较大的违法用地建筑物组织联合执法。
(二)抓好对卫片检查中涉及的违法用地的查处扎实开展核查,认真梳理定性。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核查人员全面负责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所涉图斑进行了认真的再核查工作。
我乡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村,注重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动态巡查工作,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全乡对201*年以来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了“地毯式”清查,对核实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占地户已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
改。
四、今后工作措施
我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深刻认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畏难情绪、松懈情绪,排除各种干扰,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到位,不留死角,继续深入开展查处整治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乡、乡直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按照乡工作方案的要求,以铁的手腕,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三)进一步明确查处整治的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四)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的长效机制,从源头防范,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发生。并把查处土地“双违”工作成效列入各村和相关部门年度评优考核内容,从而落实责任,共同抓好此项工作。
(五)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尽职尽责,坚决按时完成全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任务。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文昌市规划局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调研的通知”已收悉。根据该通知要求,我局自201*年11月成立以来查处文昌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年以来我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发生的数量201*年11月我局成立以来,共查处违法建筑共计11宗,1、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国有土地性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房地产开发2宗、私宅5宗、厂房2宗、市机关单位1宗(宿舍楼)2、未报先建:加油站1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298.88平方米
3、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属于村集体土地性质,未经宅基地确权,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的双重违法建设行为:城中村违法抢建89宗,查处29宗;
1巡查发现60宗(未查处),建筑面积24407.7平方米,其中不符合规划退线要求的15宗,严重影响城市景观1宗,占用道路用地建设10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29294平方米。
二、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状况存在的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建筑后往往只是发停工通知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给违法当事人形成政府执法只是形式而已的心理,促使违法建筑迅猛增长;同时,由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效率低下,对当事人刚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不能及时制止和查处,等到当事人建筑完工后才去查处,不仅加大了查处难度,也增加了执行难度。而此时的查处又有不少是以罚代拆,这又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当事人违法建设的气焰;市委、市政府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重视不够,物力、人力、财力不足等原因,致使“打违”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另外,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打违”工作缺乏有效的考评和监管,致使“打违”工作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
(二)由于缺乏私宅报建的有关规定,致使长期以来我市居民建私房成为无序状态,乱搭乱建无规划现象严重,同时村庄规划跟不上,没有合理引导村民合法用地,致使农民宅基地审批无法落实,形成私占私分私买土地的混乱局面。另外,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未到位,规划编制滞后等,致使村民抢建现象严重。
(三)违法建筑源头主要在于违法用地,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村集体和村干部本应对村集体土地负有监管义务,但由
2于我市未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村干部、村民私自买卖集体土体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由于缺乏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在当前利益分配不公的情况下,利益的驱动和老百姓守法意识的淡薄导致社会对违法建筑行为的纵容甚至“跟风”违法建设,而未形成社会对此违法行为的谴责和议论的氛围。
(五)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大项目的有效带动,旧城改造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实施,我市房地产价值节节攀升,因此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及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中存在的“违法用地同样可以得到补偿”的导向下,不少人铤而走险,不惜违法占地、私买私卖、以租代征违法建设。
三、开展打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专项活动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我局对文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巡查,根据违法建筑对规划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并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我局多次派员到海口学习,并借鉴海口打违、拆违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我局拟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四、当前面临的问题与困难1、执法人员不足,车辆配备不齐;
2、城市规划编制滞后,给规划执法造成潜在阻力;3、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配合不到位;
4、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体制有待改善;
35、涉及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双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主体、责任单位不明确,责任交叉容易导致监管空白;
6、文城、龙楼、清澜、铜鼓岭等地区的违法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因涉及到征地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多,利益关系复杂,加大了查处难度;
7、由于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担心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对打违、拆违的决心不够。
五、下一步的整治措施和立法建议(一)整治措施
首先要认真抓好规划执法、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对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通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执法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严格遵守规划执法的规定。同时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及效率逐步提高,规范了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进行曝光,增强查处实效,确保规划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规划执法顺利开展。
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市规划局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城乡规划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建立
4完善规划公示制度,为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再次,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成立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从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调派。六是落实保障措施,市财政部门要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专项预算项目,划拔专项资金作为“两违”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并且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细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把责任机制细化到“两违”整治工作的前期,细化到机关、部门、企业、村民及机关干部和广大党员个人。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要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市法制办要加强对提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批复工作。
(二)立法建议
建议市政府从以下几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
1、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区域内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根据土地管理、规划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组织对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拆除、没收。对乡镇规划区内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在发现或接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市国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国土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定期实施动态巡查,对违
5法用地行为必须在发现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措施。对违法当事人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擅自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城镇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调查取证以及拆除等工作。发现涉及违法用地的,应及时告知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4、各相关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对未取得合法用地、建设手续的工地或工程设施,不得供水、供电、供气;已供水、供电、供气的,接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告知属于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应当停水、停电、停气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停止供应。
5、联合我市国土、规划、建设、城监、监察、公安、司法、法制、水务、交通、房管、卫生、市政、环境保护、市容、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制定出我市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方案及整治办法。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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