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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三大队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1:16:58 | 移动端:交警三大队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交警三大队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交警三大队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全国推进实施20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总队《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公交(201*)157号]要求,按照支队《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要求,大队把206国道(集贤关至月山段)作为大队交管工作的核心,严格遵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创新管理模式和宣传长效机制,营造了浓厚的交通舆论氛围,实现了省级交通示范公路206国道安庆段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创建工作部署,大队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量化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起了公安、公路联合创建工作体系。在开展创建工作中,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办公会、协调会和现场督查等形式,分阶段、分路段、分步骤部署推进,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责任。一是以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作为创建重点,强力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治。申请对辖区206国道沿线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危险隐患点段等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全线排查,共排查出存在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不完善等交通安全隐患11处。针对排查出交通安全隐患,三大队提出整改建议,并通过宜秀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二是实行路段承包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车、定责,确保勤务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公安部《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和任务要求,合理安排警力和上路时间,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辖区路段有民警在路上执勤巡逻,做到路面不失控,采取在重点路段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加强路面巡逻管控。

三、实行联勤联动,强化管控措施。根据《206国道安庆段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联勤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206国道安庆段实际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大队联勤方案,明确副大队长汪洋为责任人,把创建示范公路分为2个责任区,将管理责任明确大龙山中队和集贤关卡口中队,负责抓好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实行内部联勤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现有警力资源,扩大勤务覆盖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地解决路面数失控漏管问题,实现对206国道安庆段24小时管控,确保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依托集贤关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严格落实对7座以上客车逐车登记及“六必查”工作制度,加强对跨省、市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及时发现和查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与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采取固定岗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示范公路206国道易发生事故、易形成拥堵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示范公路路段保持严管态势,有效地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创建工作打下较好基础,确保了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合理设立流动检查点,不断扩大对206国道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管控的覆盖面,做到不依法处理不放过,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发挥科技装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震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一是在示范公路及其沿线村镇等车密集场所粘贴以“举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有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条幅;二是依托大队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向驾驶人和广大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客车驾驶人不开超员车,旅客不坐超员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公路电子显示屏,及时介绍主要道路通行情况和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深入、持续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农用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利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宣传,将示范公路创建与“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大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四是在总队、支队的统一安排和协调下,积极配合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记者,大力开展“文明交通万里行”活动。

交警三大队201*年12月31日

扩展阅读:洪洞交警大队创建文明公路方案

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推进实施20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厅交管局《全省公安交警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公交管[201*]79号)的部署和要求,大队决定从201*年5月11日至12月20日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一、创建目标

在201*年全市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分级创建、全省联动、以线带面、群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创建标准,深化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效果,形成规模效应,完成创建目标。通过创建活动,在全县劲吹“文明交通”之风,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使创建公路成为通行秩序的示范路和事故预防的样板路,成为文明大道和平安大道,成为人民群众愿意通行的放心安全路。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公安交警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领导组,大队长高建军任组长,教导员孟银生、副教导员郭洪平及各副

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支队秩序科、事故科、车管所、宣传科、办公室及各中队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大队秩序科,办公室主任梁力副大队长兼任,副主任由秩序科负责人陈小琦担任,负责主要工作。各中队负责人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创建范围

县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范围:洪乔路(辛村十字口乔家湾十字口)四、创建标准

(一)行车文明。国、省道大货车违法超车、短途客运车超员、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系安全带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8%、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7%。

(二)执法规范。各条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路段的执勤民警,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规范设执勤点,明确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率和管事率,统一规范动作语言、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证件、个人防护和单警执法装备齐全、日常业务“一口清”,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做好热情服务,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积极救助危急群众,真正做到有困难要民警,努力构建警民一家的和谐关系。

(三)安全畅通。有效遏制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路段的重大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不发生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百公里不超过0.6起。

(四)设施完善。创建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依山临崖路段要设硬性防撞隔离设施,常下坡路段要顺势修建缓冲带、颠簸带、防护坡。高速公路入口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标语,路面每10公里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省际、市际卡口拦截系统全部建立,并投入使用。

(五)中队达标。管辖创建路段的万安中队要结合道路实际,创新勤务管理模式,依托沿线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要牢牢掌握辖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违法以及道路基本情况、车流量、变化规律、隐患点分布情况,开展精细化管理,定期对路段违法和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连通公安网络,提升中队管理和路面管控的信息化水平,规范开展交通违法录入和处理,熟练应用交警队信息平台,在软硬件上均要达到A级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标准。

(六)科技强警。各国、省道公路创建路段,要分别安装具备综合执法功能的监控设施,重点路段要安装具备24

小时不间断监控的执法装备。民警要增配执法所需科技装备。

五、创建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1月至5月10日)。各中队要针对创建目标,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与辖区公路主管部门、运管部门等职能单位紧密协作。一方面要主动走出去,发动民警、路政人员和驾驶人共同查找创建公路通行秩序、标志标线、安全设施、服务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主动请进来,与交通运输部门、客货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剖析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规律,明确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规划创建路段科技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二)组织创建(5月11日至10月31日)。各中队要通过整治道路通行秩序、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服务、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等措施,逐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执勤执法活动,提高民警执法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平安示范公路。5月11日为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启动日,大队要举办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媒体采访、邀请交通、运管、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代表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5月份,完成创建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同时针客车

超速、超员、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6月份,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11%、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7%。7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30%。制定路段和单警科技执法装备配备规划。8月份,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7%、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6%,路段和单警科技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并投入使用。8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60%。9月份,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基本达到创建标准。10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90%以上。

(三)检查验收(11月1日至12月20日)。大队要组织工作组对照创建标准,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定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深入示范创建路进行检查验收,评估创建工作效果。支队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市级示范路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示范路验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命名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对于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公路,大队要查找不足,会同有关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整改计划,督促限期整改,力争达到标准。

六、工作措施

(一)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各中队要结合创建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以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客车超员、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比例不低于查处总量的80%。每月20日各中队要参加全国集中统一行动,通过警力下沉、异地用警、内部调剂、临时抽调等方式,整合警力资源,充实执勤执法一线,确保统一行动声势浩大、效果明显;各中队要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全线联动,对查处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通报大队、临时执勤点,拦截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具体整治安排如下:

5月份、7月份、9月份组织开展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超车、安全设施不全专项整治。当月20日为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超车、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

6月份、8月份、10月份组织开展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飚车专项整治。当月20日为超速行驶、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飚车等违法行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

各中队可结合本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增加每月整治重点。

(二)科学合理安排勤务部署。要坚持每月对辖区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事故多发地区、路段、时段,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部署,确保警力随着警情走、警力向着流量动。要坚持点线结合、动态为主的勤务方式,将

警力部署到事故易发、易堵路段,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增加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要将创建路段明确定人、定岗、定车、定责。交通安全检查站对过往7座以上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主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指挥室,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警情,提高勤务效率。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勤执法。要通过对一线民警的专题培训、随岗练兵等形式,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执勤民警全部配备并使用执法音像记录仪,定期抽查民警执法纪录,定期抽查执法文书、事故卷宗等材料。

(四)全面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对创建公路缺少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临崖路段无硬性防撞隔离、长下坡路段无缓冲区、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治。

(五)完善交通应急体系,强化应急管理。结合本辖区实际健全完善交通应急处预案,201*年6月前,大队将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弥补不足。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交通影响评估,视情分级启动应急机制。要协调交通、路政、养护等部门,提前备足应急物资、装备。出现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处。除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路面严重结冰、大雾能见度低等无法通行的情况外,

不得采取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要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服务。各创建路段在入口悬挂或设立宣传标语,路面每10公里至少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要发挥执勤点、检查站、加油站、收费站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要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向广大驾驶人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监督创建工作。要依托执勤站点,积极主动向过往群众提供休息、饮水、咨询、带路等服务。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公路电子显示屏,及时介绍主要道路通行情况和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要积极救助危困群众,为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危急人员提供警车带道服务。

(七)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大队要依托警务协作机制框架,建立事故预防和拥堵处协作配合机制。畅通信息通报,强化联勤协作,对外市公路客运车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各中队要及时上报大队,统一汇总后通报支队加强管理。要联合开展整治,针对外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定期组织开展跨区域集中整治。要加强警种间的协作配合,针对公路沿线出现的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打击。

(八)积极响应公安部“文明交通万里行”活动。协调组织电视台派记者全程检查拍摄创建公路,制作专题片,不

定期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隐患路段、隐患设施,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和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宣传创建活动。在公安厅网站、警方周刊、道路交通安全杂志开辟创建活动专栏,介绍创建活动经验,曝光存在问题,推动创建活动开展。协调互联网站组织开展“我喜欢走的示范公路”评选活动。

七、任务分解

为了确保创建措施的全面落实,顺利达到预期创建目标,各中队民警要明确内部分工,强化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创建合力。

秩序科负责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的政策研究、统计报表、工作协调,并制定整治、督导方案,履行周统计、月排名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事故部门发挥事故预防领导组的牵头作用,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参与管理;负责涉及客货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和造成事故的责任追究与责任倒查。并定期分析创建路段的交通事故情况,提出交通事故预防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提出隐患点段的整改意见。

车管部门负责对创建路段沿线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定期约谈重点驾驶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文明交通示范路的宣传工作,依托百城百台大联播,发挥以往好的宣传经验,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建宣传活动。

办公室负责文明交通示范公路的科技执法装备的相关保障工作,加强科技执法装备的应用培训,提供一线民警科技查询技术支持,提高一线民警的科技执法水平。

八、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队要将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针对交通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分阶段、分地区、分路段部署和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靠政府建立省、市、县“三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要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落实执法保障.要明确将执法装备向创建公路沿线倾斜,确保洪乔线沿线至少配备1辆巡逻车、1台移动或固定测速设备、1台摄像机。

(四)加强督导检查。支队领导(根据“包县”情况),相关业务科(室)每月要对创建公路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利用警车卫星定位系统,通过实时查看、调阅警车巡逻轨迹等方式,督促巡逻勤务落实到位。大队也要建立督导检查责任制,加强对创建路段的督导检查。

(五)加强考核评比。要建立创建工作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创建公路通行秩序、勤务部署、开展宣传提示等情况,每月对各地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排名打分,网上公布。对于动作不大、排名靠后、交通秩序无明显改观的地区,要挂牌督办、承包帮扶、跟踪催办等措施,推动落后地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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