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金融办工作简报
第1期(总第60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工作办公室201*年1月17日
【工作动态】
◇交行出台十项措施支持新疆和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近日,交行出台了十项措施,旨在推动新疆和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十项措施分别是:一是加大信贷投入。未来三年,交行承诺在新疆地区的信贷投放不低于500亿元,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二是保障资金支持。交行新疆自治区分行组织的存款由分行在当地使用,用于支持当地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不足时,总行将会在全行范围内调集资金给予支持;三是积极支持央企和全国性大企业在新疆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电力电网、资源能源开发和产品附加值提升等
重点投资项目;四对当地交通、能源、城镇生态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及环境保护给予信贷政策倾斜;五是加快金融创新,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个贷及其他新兴业务发展,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新疆地区贷款平均增长速度,对推出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将在新疆先行先试;六是加强综合性金融配套服务,利用其国际化、综合化的经营优势,支持当地企业做大做强;七是完善机构设置,三年内在新疆主要地州市设立分支机构,近期设立1-2家分行;八是加大“三农”金融支持力度,近期设立一家村镇银行;九是开展人才交流,每年抽调一批业务与管理骨干援助新疆地区金融工作,加强与新疆有关方面联合开展金融人才培训,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十是加大对兵团的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兵团“三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国家开发银行融资支持兵团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根据农六师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六师跨越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近日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同农六师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中长期贷款合同,就五家渠青格达花园(一期)经济适用房新建项目建设进行融资支持,并已实现首笔款项发放。此次合作是国家开发银行与兵团首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由国家开发银行对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家渠市政府授权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
建设单位)新增授信1亿元,用于五家渠青格达花园(一期)经济适用房新建项目建设,占项目总投资的69.79%,还款来源为项目自有现金流。项目完工由五家渠政府核定价格后,由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销售。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兵团民生领域建设提供了新的形式和方法,为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兵团城镇化建设开辟了新的模式和途径,将有助于国家开发银行和兵团的业务合作及延伸。
◇自治区确定石河子为新疆首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近日,自治区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首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石河子开发区现有注册企业810家,注册资本约85亿元,康师傅、娃哈哈、江苏华芳、新疆天业等一批企业先后落户开发区,已初步形成食品、纺织、化工和农业装备四个主导产业,是自治区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能够很好培养企业信用意识,改善融资环境,密切银企关系,有利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长效机制,提升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服务能力。作为试验区,石河子开发区金融机构可通过查询人民银行档案信息库,参加政、银、企联席会议,全方位了解企业资金需求和信用信息。同时,企业档案信用库也会促使中小企业重视和积累自身信用记录,增强
开发区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抄送:兵团有关领导,兵团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新疆证监局、新疆保监局,疆内各金融机构,兵团各师及各师发改委,兵团发改委领导及各处室,兵团直属有关单位。
兵团金融工作办公室201*年1月17日印共印汉文120份
扩展阅读:兵团金融办工作简报5
第5期(总第64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工作办公室201*年2月17日
【情况通报】
201*年兵团信贷运行基本情况
截止201*年12月末,驻疆各银行对兵团系统人民币贷款余额875.46亿元,比年初增加175.75亿元,增幅25.12%,占全疆人民币贷款余额(4973.16亿元)的17.6%,低于全疆贷款增幅(31.24%)6.1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8个百分点。全年累计投放贷款794.81亿元,比上年多增投放134.4亿元,增幅20.35%(详见表1)。
表1:201*年12月末兵团人民币贷款增加情况表
单位:亿元比年初新增额兵团贷款占全疆贷款比重同比多本月余额201*年201*年增/减201*年201*年全疆4973.161183.76960.21兵团875.46175.75160.9223.5514.8517.6%18.46%从贷款机构构成看,三家银行贷款余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兵团农行174.4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167.41亿元,建设银行127.23亿元,
三家行占兵团系统贷款余额的53.58%,从各行贷款余额增长看,18家银行机构中15家行保持余额正增长,3家行呈负增长(详见表2)。
表2:201*年12月驻疆各银行机构兵团系统贷款情况表
行名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工行区农行兵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华夏浦发兴业商行信用社邮储东亚中信合计本年余额167.4170.4318.4941.495.201*4.4578.72127.2326.4911.0015.1825.8431.3912.8058.863.430.196.87875.46比年初新增额增加额增幅16.2910.78%25.2255.78%7.1462.91%18.9283.81%-1.92-26.94%27.8118.96%21.4537.45%11.249.69%1.777.14%4.4567.94%-5.64-27.10%-6.96-21.21%14.4585.29%1.8516.89%32.02119.29%0.6121.46%0.196.87175.7525.12%单位:亿元比年初新增本年投放投放额增幅51.01-15.67-23.50%112.2318.7720.08%12.200.857.49%45.0020.9286.88%5.832.6583.30%218.5573.1350.29%57.78-8.96-13.43%84.651.341.61%17.72-9.87-35.77%9.171.7824.09%25.68-6.64-20.55%18.09-14.71-44.84%35.2517.2295.51%2.56-8.06-75.89%85.9764.15294.00%6.05-9.56-61.23%0.190.196.876.87794.81134.4020.35%从统计情况看,兵团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为116.7%,自治区为99.5%,兵团与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大体持平,比自治区高近17个百分点,较去年回落11个百分点。兵团生产总值占自治区的15%,贷款总额占全区的17.6%。201*年兵团贷款余额/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为2.19,比去年减少0.14个百分点,比自治区(1.41)高0.78个百分点。201*年兵团短期与中长期贷款比例为4.9:5.1。201*年全区短期与中长期贷款比例为3.7:5.9。兵团公司法人贷款占绝对比重,农户贷款投放力度明显加大。从贷款投放对象来看,截止201*年12月末,兵团公司贷款余额810亿元,占兵团贷款总额的92.52%,较年初增加157.98亿元,增幅24.23%;全年实现小额农户贷款投放超百亿元,达到114.87亿元,占当年兵团贷款投放总额的14.45%,余额较
年初净增长17.77亿元,增幅达37.26%(详见表3)。
表3:201*年兵团农户贷款统计表
单位:亿元、%占比全年投放占比金融机构年末余额10.531兵团农行16.0426.9932.7347.78农信社50.0041.5911.516.78建设银行17.5714.617.313.26中国银行11.1511.543.436.05邮储银行5.245.2765.46114.87合计100.00100.00根据人民银行201*年兵团重点企业信贷统计,兵团三次产业贷款余额分布为23:38:39,201*年分布为26:30:44,信贷资源由一、三产业继续向二产集聚,与兵团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1*年末,重点企业贷款余额591亿元,占兵团整体贷款的67.5%,若兵团系统整体贷款中剔除65亿元小额农贷,重点企业占兵团系统贷款余额的72.9%。其中,团场贷款112亿元,同比增长20.4%,兵团上市公司(只是上市公司母公司,不含下属二、三级法人单位)贷款余额76亿元,同比增长13.4%。兵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当成兵师融资主体,但不包括兵团投资公司)贷款余额54亿元,同比增长12.5%。兵团团场、兵师国资公司、上市公司合计占重点企业贷款余额的40.9%,占全兵团公司类贷款的29.9%。兵团重点企业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余额占比比重为55.8:44.2,贷款呈现长期化趋势。从产业结构分析,兵团重点企业三次产业贷款占比为22.95:37.89:39.15,工业(含建筑业)贷款比重已稳定超过农业贷款比重(详见表4)。
表4:201*年兵团重点企业信贷统计表
单位:亿元、%其中本年地区/行业余额短期贷款占比中长期贷款占比261.1544.20329.7255.8兵团重点企业贷款合计:590.870135.6279.2858.4656.3441.5其中:一产489.9940.19133.9159.8二产(含建筑)223.901231.3591.8839.71139.4760.2三产9
从贷款分布区域来看,兵团北疆、南疆、东疆所在师贷款比重分别为82.01:17.35:0.64,兵团重点企业贷款主要集中在经济环境较好的北疆石河子农八师和乌鲁木齐所在师局。从各师具体贷款情况看,兵团重点企业贷款主要集中在农八师和兵团直属企业,仅这两部分的贷款规模就达到348.64亿元,占兵团重点企业贷款总额的59%(详见表5)。
表5:201*年兵团重点企业贷款分布地区简表
单位:亿元、%地区贷款余额占比590.87100兵团484.5782.01北疆45.637.72伊犁(农四师、农七师)15.052.55博州(农五师)34.875.90昌吉(农六师)183.7331.09石河子(农八师)3.040.51塔城(农九师)6.791.15阿勒泰(农十师)195.4633.08乌鲁木齐(建工师、农十二师、兵102.5317.35南疆66.9811.34阿克苏(农一师)18.173.08巴州(农二师)15.772.67喀什(农三师)1.610.27和田(农十四师)3.770.64东疆3.770.64哈密(农十三师)
抄送:兵团有关领导,兵团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治区金
融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新疆证监局、新疆保监局,疆内各金融机构,兵团各师及各师发改委(金融办),兵团发改委领导及各处室,兵团直属有关单位。兵团金融工作办公室201*年2月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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