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
XXX社区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街道的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XXX社区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六道湾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六道湾社区居委会主任)副组长:XXX(六道湾社区片警)成员: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人员分组
社区由片区民警带队,组织社区干部和社区联防队员按照两会期间社区巡逻分组,分别对辖区内长青一队和长青五队两个大片区进行摸底排查。
(三)检查目标
社区切实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研判本辖区、各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立足于超前防范,进一步强化监
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3月14日结束。(五)检查范围
大检查范围:道路交通、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
(六)检查内容
道路交通方面:加强本辖区停车场及车辆密集地区等地方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知识,要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消防方面:针对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重点对歌舞厅、网吧、饭店、车站、高层地下建筑以及易燃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损坏建筑消防设施等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方面:对新开工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全面的检查,彻底整治施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企业上岗培训的检查
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危险化学品方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检查,特别是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储存、以及危险化学品出库登记、台帐等要逐项检查,落实剧毒化学品购运许可、备案登记等管理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燃气方面: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燃气行业安全整治成果,强化对城市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加压站、汽车燃气充装站等场所(部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继续加大对非法燃气换气点的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方面:社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等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落实操作规程,运行安全可靠。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对本辖区运输、储存、使用等主要环节上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同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深入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行业部门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辖区各单位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4、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全国“两会”期间,社区及辖区各单位严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做到专人值守,加大巡查力度。要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安监办公室,确保事故信息和其
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5、做好每天信息报送工作。每日由安全生产专干负责向街道上报每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进度。
XXX社区居委会XXXX年X月X日
扩展阅读:河北XXX集团20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河北XXX集团
20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办字【201*】62号)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依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恪守“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活动时间
201*年7月15日至9月30日三、活动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成立河北XX集团20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分厂活动的深入开展。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成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的各项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组织机构如下:办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成员:XXXX
2、成立自查组
公司抽调专业安全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查组,依据《冶金有色建材行业自查内容》对我公司进行自查。组长:XXX(安全处长)副组长:XXX(综合安全管理员)
XXX(综合环境管理员)XXX(煤气防护站站长)
成员:XXX(特种设备管理员)
XXX(炼铁厂安全科长)XXX(炼钢厂安全科长)XXX(制氧厂安全科长)XXX(特厚板安全科长)XXX(焊管厂安全科长)XXX(机修厂安全科长)
各厂、处(室)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培训工作。各部门组织机构于7月17日前报安全处。设备处、工程处所辖外协施工队伍组织机构,由设备处、工程处审核后报安全处,设备处、工程处要组织好所辖外协施工队伍的培训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四、活动安排
1、层层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会(7月15日7月16日)
公司定于201*年7月16日14:00在公司礼堂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要求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除生产厂必要值班领导外)全部参加,后勤处室除留必要值班人员外全部参加,生产厂各科段长、班组长要积极参加,各厂参加人数及座次见附表,未能参加公司动员大会的人员必须参加本部门动员会。
各厂、处(室)于7月20日前必须分批次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确保做到全员参与,并邀请安全处人员参加。部门负责人要现场宣读自查自改承诺书和责任状。将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文件及我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切实传达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全员参与大检查活动,不留死角。向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发放《自查告知书》(见附件1)。2、开展岗位人员自查自纠(7月17日--7月21日)
动员所有职工进行自查自纠活动,找出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向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发放自查告知书,由职工填写后,汇总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填写入《河北XXX集团201*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隐患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对自查自纠出的隐患、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监控方案,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整改。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资料是否完善(7月17日--7月21日)公司抽调专业安全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查组,依据《冶金有色建材行业自查内容》对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资料部分进行自查,自查结论填写入《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资料自查表》(见附件3)
4、重点生产部位、危险作业检查、持续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⑴煤气安全检查
依据GB6222-201*《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制定《煤气专项检查表》(见附件4)重点检查煤气生产、输送、净化、使用各环节设备设施;煤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煤气管网在线检测设备;煤气事故救护设备。
⑵烧结安全检查
依据AQ2025-201*《烧结球团安全规程》及《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点标准(烧结球团)》,制定《烧结专项检查表》(见附件5)
⑶炼铁安全检查
依据AQ201*-201*《炼铁安全规程》及《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考评标准》,制定《炼铁专项检查表》(见附件6)
⑷炼钢安全检查
依据AQ201*-201*《炼钢安全规程》及《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考评标准》,制定《炼钢专项检查表》(见附件7)
⑸轧钢安全检查
依据AQ201*-201*《轧钢安全规程》及《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点标准(轧钢)》,制定《轧钢专项检查表》(见附件8)
⑹高温液态金属装运设施设备钢水包、铁水包耳轴需定期做探伤,存在高温液态金属的部位,必须要干燥,不允许存在潮湿及积水现象。吊运高温液态金属的天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⑺危险作业检查
对存在重大危险的作业进行重点检查,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带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炸性粉尘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装作业、煤气设施检维修作业等。此类作业危险性大,极易发生人员伤害,必须严格遵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作业,作业现场应安排专人监护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
安排专人整改岗位人员自查自纠当中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做到责任、方案、措施、资金、时限“五到位”,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各单位每周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将查出的问题汇总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将隐患排查整改结果汇报XXX区安监局。5、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⑴对大检查活动期间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定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分级落实,需要跨分厂解决的隐患,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解决,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安排专人紧盯落实,确保整治到位,在未完成整改时,要制定监控方案,密切关注,以防事故的发生。
⑵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公司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做到全覆盖,保证大检查活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报告等工作制度,建立各项长效安全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五、活动要求
要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切实将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大检查活动中工作开展不主动、不积极、措施不力、整改拖拉的单位,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附件1:自查告知书
附件2: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隐患自查统计表附件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资料自查表附件4:煤气专项检查表附件5:烧结专项检查表附件6:炼铁专项检查表附件7:炼钢专项检查表附件8:轧钢专项检查表附件1
自查告知书
序号123456789自查内容你是否经过系统培训你是否了解本岗位的危害你是否能够熟练操作你是否懂得处理紧急情况操作规程是否已上墙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每班进行设备点巡检,并记录在案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是否配备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及检10测仪器11
结论其他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隐患自查统计表
序号1234567891011
单位隐患名称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附件3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资料自查表
一、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内容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点差处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无二、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序号123456789101112内容企业设计、施工图纸企业安全“三同时”资料企业日常隐患排查台账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设备合格证书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消防防雷验收手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企业应急演练计划及应急演练记录冶金行业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及相关培训记录企业有关技术标准有/无
附件4:
煤气专项检查表
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自查描述1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234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全员煤气安全培训对煤气区域所有人员(含非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煤气的生产、回收、使用及净化区域内,不应设与本工序无关的设施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设施建设5调度室、休息室应为无爆炸危险房屋,与有爆炸危险的房屋分开,休息室应避免建设在煤气等有毒气体环境介质中,其他有专人值守的场所,如果必须建在煤气区域,应设有不少于2个对开的安全出口,且装设固定式煤气声光报警器。6下列工作场所应设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配电室、电缆隧道等。煤气防护站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氧含量检测仪、充填装、万能检查器、自动苏生器、隔离式自救器、担架、各种有毒气体分析仪、防爆测定仪及供危险作业和抢救用的其他设施(如对讲电话)。89煤气柜活塞上部、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声光报警装,并把信号传送到管理室。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值守的房间应保证正压通风。10生11产设备设1213141516调度室应设有各煤气主管压力,各主要用户用量,各缓冲用户用量,气柜贮量等的测量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安全报警装;并配备与生产煤气厂(车间)、煤气防护站和主要用户的直通电话。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监视装、灭火装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插板、水封、眼镜阀和扇形阀、密封蝶阀、旋塞、闸阀、盘形阀、盲板等的设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中7.2的要求。单一闸阀隔断必须在其后堵盲板或加水封。凡开、闭时冒出煤气的隔断装盲板、眼睛阀或扇型阀及敞开式插板阀等,不应安装在厂房内或通风不良之处,离明火设备距离不少于40米。水封或油封的有效高度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的要求,水封装(含排水器)必须能够方便检查水封高度和高水位溢流的排水口。放散装应安装在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及卧式设备的末端;管口应高出20米内煤气管道、设备、走台和屋顶4m,离地面不小于10m,管口应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在易发生爆炸的煤气设备部位应安装泄爆装,其应保持严密,设计应经过计算,泄爆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人孔及安全检查管的设要求:(1)闸阀后,较低的管段上,膨胀器或蝶阀组附近、设备的顶部和底部,煤气设备和管道需经常入内检查的地方,均应设人孔。(2)煤气设备或单独的管段上人孔一般不少于两个,可根据需要设人孔。人孔直径应不小于600mm,直径小于600mm的煤气管道设手孔时,其直径与管道直径相同。(3)有砖衬的管道,人孔圈的深度应与砖衬的厚度相同。(4)人孔盖上应根据需要安设吹刷管头。(5)在容易积存沉淀物的管段上部,宜安设检查管。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的管理室应装设二次检测仪表及调节装,一次仪表不应引入管理室内并设强制通风装。施建设17192021加压机房应单独设立,房内的操作岗位应设生产控制仪表、必要的安全信号和安全联锁装。煤气柜不应建设在居民稠密区,应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并应布在通风良好的地方,煤气柜周围应设有围墙。煤气柜应设操作室,室内设有压力计、流量计、高、低位指示计,容积上、下限声光讯信号装和联系电话。222324252627282930313233生煤气柜、煤气净化、冷却设备和管道系统等应进行气密性实验。一氧化碳含量较高的煤气管道,应架空铺设。煤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查,进行防锈、防腐处理。架空煤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支座边端应不小于300mm,水平焊缝必须位于支座的上方。架空煤气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柱或栈桥上;不能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煤气管道下面,不应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交叉时,煤气管道如敷设在电力线路下面,应在煤气管道上设防护网及阻止通行的横向栏杆,交叉处的煤气管道应可靠接地。通过厂内铁路调车场的煤气管道不应设管道附属装。煤气与氧气平行净距不小于0.5米(焊接结构且无阀门时不小于0.25米),交叉净距不小于0.25米。煤气管道及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除外。与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操作装,应避开煤气管道法兰、闸阀、翻板等易泄漏煤气的部位。其他管道的托架、吊架不能直接焊在煤气管壁上,可焊在管道的加固圈上或护板上,并应采取措施,消除管道不同热膨胀的相互影响。其他管道架设在管径大于和等于1200mm的煤气管道上时,管道上面宜预留600mm的通行道。产设备设施建设34煤气输送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4.5m;路口应设指示标识牌、管道下方应采取隔热、通行限高等措施。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不宜小于4.5m,并便于检修。与墙壁间的净距: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500mm的净距为500mm;外径小于500mm的净距等于管道外径,但不小于100mm,并尽量避免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口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管,墙壁应有环形孔,不准紧靠墙壁。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一般不小于800mm;外径500mm以下的管道,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偿器时,管底至房顶的净距可缩短至500mm;管道距天窗不宜小于2m,并不得妨碍厂房内的空气流通与采光。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必须设可靠的隔断装。不同压力的煤气管道连通时,必须设可靠的调压装,不同压力的放散管必须单独设。设备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各种阀门应设标明开、闭状态的标志。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煤气管理部门应备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的号码。煤气管线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煤气发生炉的煤气输入网路(或加压)前应进行含氧量分析,含氧量大于1%时,禁止并入网路。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任何煤气设备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煤气设施及附属设备是否泄漏煤气,并进行确认。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根据设备的要求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或用氮气进行保护。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行为管理484950515253545556575859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4)处于不安全的位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6)在存在职业危害环境和场所中,未使用或正确佩戴劳动防护及品。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在煤气区域作业或检查时,应带好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作业时应有两人及以上协作,有专人监护;检查应携带可靠的通讯工具。检修期间不应关闭放散管,保证空气流通,随时检测一氧化碳及氧含量,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含量检测装,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停送煤气作业过程中,不应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严禁火源。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干灰等自燃的措施。在警戒区内煤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禁止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手机及仪器仪表等。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危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保证设备内煤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应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并应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方可作业。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进入设备检修前,应确认切断煤气来源,必须用蒸汽、氮气或合格烟气吹扫和换煤气管道、设备及设施内的煤气,不允许用空气直接换煤气;煤气换完后用空气换氮气和烟气,然后进行含氧量检测,含氧量合格,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检修动火前,必须换煤气设施内可燃气体,并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爆发实验合格后方可动火。险作业附件5:
烧结专项检查表
序号1自查项目自查内容厂房内、转运站、皮带运输机通廊,均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面等设施。排水沟、池应设有盖板,砂泵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监视装、灭火装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3)的规定。自查描述2345678910烧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应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应设安全防护装。油库和磨煤室应设有烟雾火灾自动报警器、监视装及灭火装;应采取防火墙、防火门间隔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电缆穿线孔等建筑措施。在设有强制通风以及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的场所,风机与消防设施之间,应设安全联锁装。各燃气管道在厂入口处,应设可靠的切断装。燃气管道不应与电缆同沟敷设,并应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爆或隔离火花的安全仪表。点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空气、煤气比例调节装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2)烧嘴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煤气管道应设有大于煤气最大设计压力的水封和闸阀;蒸汽、氮气闸阀前应设放散阀,防止煤气反窜。结11天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主抽风机室应设固定式监测烟气泄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及其浓度的信号报警装。煤气加压站和煤气区域的岗位,应设固定式监测煤气泄漏显示、报警、处理应急和防护装。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1)限位器;(2)缓冲器;(3)防碰撞装;(4)超载限制器;(5)连锁保护装;(6)轨道端部止挡;(7)定位装;(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等;(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10)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等。生产中应采用下列信号及安全防护设施:(1)煤气、空气压降报警和指示信号(音响及色灯),煤气管道压力自动调节和煤气紧急自动切断装;(2)空气冷却器和水冷装的水压降信号,油冷却器油压降信号,稀油润滑系统的油压降信号;(3)抽风机轴承、电机的温升信号,球磨机、棒磨机轴承温升信号;(4)事故信号(音响及色灯);(5)单机运动的设备和联锁系统的设备,应设预告和启动信号。原料仓库应符合下列要求:(1)堆料高度应保证抓斗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运行空间,抓斗处于上限位时,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5m;(2)应设挡矿墙和隔墙;(3)容易触及的移动式卸料漏矿车的裸露电源线或滑线,应设防护网,上下漏矿车处应悬挂警示牌或信号灯。原料场应有下列设施:(1)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2)防扬尘设施;(3)停机或遇大风紧急情况时使用的夹轨装;(4)车辆运行的安全警示标志;121314烧15结(5)原料场设备设施应设防电击、雷击安全装。煤粉制备与输送应遵守下列规定:(1)所有设备均采用防爆型的;(2)磨煤室周围留有消防车通道;(3)煤粉罐及输送煤粉的管道,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路设施,并应有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应考虑泄瀑时不致危及人员和设备;(4)当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或仪表失灵时,应能自动停止向球团焙烧炉内喷吹煤粉并报警;(5)煤粉燃烧器和煤粉输送管道之间,应设有逆止阀和自动切断阀;(6)煤粉管道停止喷吹煤粉时,应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停止喷吹烟煤时,应用氮气吹扫;(7)磨煤机出口的煤粉温度应低于80℃,贮煤罐、布袋除尘器中的煤尘,温度应低于70℃,并应有温度记录和超温、超压警报装;(8)检查煤粉喷吹设备时,应使用铜质工具;(9)煤粉仓应设温度计、一氧化碳监测仪表;(10)煤粉仓罐应设充惰气设施;(11)针对煤粉仓罐煤粉自燃及着火,应设专门的灭火设施;(12)进原煤仓罐及煤粉仓罐作业时,应保证通风良好,有害气体浓度不超标准。堆取料机和抓斗吊车的走行轨道,两端应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两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运行时,相距不应小于5m。配料圆盘应与配料皮带输送机联锁。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3)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烧17结1819烧20结212223242526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配料矿槽上部移动式漏矿车的走行区域,不应有人员行走,其安全设施应保持完整。粉料湿料矿槽倾角不应小于65°,块矿矿槽不应小于50°。采用抓斗上料的矿槽,上部应设安全设施。不应有湿料和生料进入热返槽。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所有设备设施的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1)检修作业区域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2)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应架设防护网;(3)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锁闭并设路挡。对煤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每次检修应有相关记录档案。检修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煤气设备检修时,应确认切断煤气来源,用氮气或蒸汽扫净残余煤气,取得危险作业许可证或动火证,并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检修。烧结平台上不应乱堆乱放杂物和备品备件,每个烧结厂房烧结平台上存放的备用台车,应根据建筑物承重范围准许5块至10块台车存放,载人电梯不应用作检修起重工具,不应有易燃和爆炸物品。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不应超过12V。在煤气区域作业或检查时,应带好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且应有两人以上协助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烧结机点火之前,应进行煤气引爆试验;在烧结机点火器的烧嘴前面,应安装煤气紧急事故切断阀。27烧282930结313234点火时,不应有明火,防止发生火灾。定期对煤气管道进行检查,防止煤气泄漏,造成煤气中毒。点火器检修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事先切断煤气,打开放散阀,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残余煤气;(2)取空气试样作一氧化碳和挥发物分析,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与容许作业时间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3)检修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人监护;(4)与外部应有联系信号。烧结机台车轨道外侧安装防护网;检修时,热返矿未倒空前不应打水。353637
烧结更换台车应采用专用吊具,并有专人指挥,更换栏板、添补炉篦条等作业,应停机、停电进行。附件6:
炼铁专项检查表
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1)天桥、通道和斜梯踏板以及各层平台,应用防滑钢板或格栅板制作,钢板应天桥、平1台、栏杆等要求有防积水措施。(2)栏杆的安设应符合有关规定。(3)楼梯、通道的出入口,应避开铁路和起重机运行频繁的地段;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1)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架空管2(2)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道及通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廊(3)架空管道下方有高温物质运输经过的,必须有隔热措施。(1)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一氧化碳报警装应定期校核。3煤气监测(2)各类带煤气作业地点,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在一类煤气作业场所及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间等,均宜设方向相对的两个出入口。(3)通往炉顶的走梯口,应设立“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的警告标志。自查描述(1)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措施以及能随时停机的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带式输4(2)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不应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也不应从胶带下方通过或送机运输乘坐、跨越胶带。(3)带式输送机的通廊,应设有足够宽度的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4)带式输送机通廊,应设完整、可靠的通讯联系设备和足够照明。在槽上及槽内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前应与槽上及槽下有关工序取得联系,并索取其操作牌;5矿槽作业(2)进入槽内工作,应佩带安全带,设警示标志;现场有人监护,并配备低压安全强光灯照明;维修槽底应将槽内松动物料清理干净,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进行;(3)矿槽、焦槽发生棚料时,不应进入槽内捅料。(1)料坑上面应有装料指示灯。料坑应有两个出入口,良好的照明及躲避危害的安全区域。敞开的料坑应设围栏。(2)在有供电滑线的料车上卸料,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6上料系统(3)卷扬机室应设与中控室(高炉值班室)和上料操作室联系的电话和警报电铃。(4)不应用料车运送氧气、乙炔或其他易燃易爆品。(5)料车应用两条钢丝绳牵引。(6)料车应有行程极限、超极限双重保护装和高速区、低速区的限速保护装。7炉顶(1)钟式炉顶的炉顶设备应实行电气联锁,并应保证大、小钟不能同时开启;均压及探料尺不能满足要求时,大、小钟不能自由开启;大、小钟联锁保护失灵时,不应强行开启大、小钟。(2)无料钟炉顶温度应低于350℃,水冷齿轮箱温度应不高于70℃。料罐、齿轮箱等,不应有漏气和喷料现象。炉顶系统主要设备安全联锁,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1)喷吹无烟煤时,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及制粉间、喷吹间内的设备、容器、管道和厂房,均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喷吹烟煤(混合煤)时,氧气含量、温度、储存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2)煤粉仓、储煤罐、喷吹罐、仓式泵等设备的泄爆孔,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泄爆孔的朝向应不致危害人员及设备。8(3)操作值班室应与用氮设备及管路严格分开。(4)在喷吹过程中,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包括调节型阀门和切断阀门)一旦失喷吹煤粉灵,应能自动停止向高炉喷吹煤粉,并及时报警。(5)检修制粉和喷吹系统时,应将系统中的残煤吹扫干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1)烟煤制粉系统应采用惰化气体做干燥介质,且应设氧含量和一氧化碳浓度在线监测装,并实现超限报警和自动惰化。9(2)输粉和喷吹系统的供气管道,均应设逆止阀;输粉和喷吹管道,应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通设施,并能与氮气管路互换。(3)烟煤喷吹系统,应设气控装和超温、超压、含氧超标等事故报警,还应设防止和消除事故的装。10(1)热风炉应有技术档案,检查情况、检修计划及执行情况均应归档。热风炉(2)主要操作平台应设两条通道。(3)热风炉煤气总管应有可靠的隔断装;煤气支管应有煤气自动切断阀。(4)热风炉管道及各种阀门应严密。热风炉与鼓风机站之间、热风炉各部位之间,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1)煤气管道应维持正压,煤气闸板不应泄漏煤气。(2)高炉煤气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煤气放散管及能在地面或操作室里控制的阀门。11荒煤气系统(3)除尘器应设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其蒸汽或氮气管道应与炉台蒸汽包连接,且不应堵塞或冻结。(4)高炉重力除尘器,其荒煤气入口的切断装,应采用远距离操作。(1)炉前出铁场,应设防雨天棚。12炉前出铁场(2)300m以上的高炉,炉前出铁场应采用钢结构支柱;小于300m的高炉,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但应有防热措施。如果炉前铸铁,则所有房架均应采用钢结构件。(1)应制定铁口维护制度。(2)渣、铁沟应有供横跨用的活动小桥。撇渣器上应设防护罩,渣口正前方应设挡渣墙。13炉台构筑物(3)炉前辅助材料及铁块,应实行机械化运输。(4)泥炮和开口机操作室,应能清楚地观察到泥炮的工作情况和铁口的状况,并应保证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能安全撤离。(5)配电室应配备消防器材。(1)出铁、出渣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发出出铁、出渣或停止的声响信号;14渣、铁水冲渣的高炉,应先开动冲渣水泵(或打开冲渣水阀门)。处理(2)水冲渣的高炉,应有单独的水冲渣沟。(3)维护铁口和渣口作业,应点燃煤气,防止中毒。(1)使用的铁水罐应烘干,非电气信号倒罐的,应建立渣、铁罐使用牌制度;无渣、铁罐使用牌,不应倒罐,高炉不应出铁、出渣。渣、铁罐15(2)铁罐耳轴应锻制而成,耳轴磨损超过10%的,即应报废;每年应对耳轴作一使用安全要求次无损探伤检查,并记录存档。(3)重罐车的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在高炉下行驶或倒罐时,不应大于5km/h。水冲渣16安全要求(1)铸铁车间的铁罐道两侧,应设带栏杆的人行道。(2)操作室应采取隔热措施,室内应有通讯及信号装。操作室窗户应采用耐热17玻璃,并设有两个方向相对、通往安全地点的出入口。铸铁机(3)铁水溜槽的移动、安装,铸铁机下的污物清理,均应实行机械化。(4)检修铸铁机,应事先取得“铸铁机操作牌”;检修完毕,铸铁机司机应收回操作牌,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杂物已清完,并发出开车信号,方可重新开车。(1)水冲渣应有备用的电源、水泵。(2)水冲渣,应有改向渣罐放渣或向干渣坑放渣的备用设施。附件7:
炼钢专项检查表
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1)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消防给水系统与消防通道。(2)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钢坑应按防水1建、构筑物要求设计施工;炉下钢水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地面应保持干燥;炉下热泼渣区地坪应防止积水,周围应设防护结构。(3)所有平台、走梯、栏杆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布,应确保在出现大喷事故时的安全,并设必要的防护设施;连铸主控室不应正对中间罐;转炉炉旁操作室应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电炉炉后出钢操作室,不应正对出钢方向开门,其窗户应采取防喷溅措施。(1)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如CaC2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铁(DRI)等2原材料应贮存于密闭贮仓内,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3)地下料仓的受料口,应设格栅板。自查描述(1)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5m。3废钢(2)入炉废钢内严禁夹带有密封、易爆物。应有废钢拣选措施。(3)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附近不应有人;起重机大、小车启动或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信号。(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他交通工具混行,除非有严格的安全措施方案,规范专用运输车辆、驾驶(押运)人员资格、指定运输线路、限速、限载等,厂外公路铁水运输的安全措施方案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平交道口应符合《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4铁水贮运和预处理设施(GB6389)的规定。(2)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内,不应有水。(3)起重机的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待核实后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吊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不应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1)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2)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3)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撞击凝盖。(4)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5(1)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铁水罐、钢水罐、6中间罐烘烤器及其他烧嘴(2)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煤气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讯号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并应设煤气吹扫煤气装。(3)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应在操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1)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7地面车辆(2)电动铁水、钢水和渣罐车的停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3)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1)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电炉车间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统。(2)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应装设卷扬限位、起重量控制、行程限位、缓冲和自8起重设备动联锁装,以及启动、事故、超载信号装。吊具应定期检验。(4)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符合要求。吊运重罐,起吊时应进行试重,人员应站在安全位,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5)起重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吊物上不应有人,也不应用起重设备载人。(1)尽头铁路线末端,应设车挡与车挡指示器。室内车挡后6m、露天车挡后15m范围内,不应设建筑物与设备。(2)无关人员不应乘坐锭坯车、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废钢料篮车及其9外部运输设备他料车;运输炽热物体的车辆,不应在煤气或氧气管道、电缆通廊、管架等下方停留。(3)进出炼钢生产厂房的铁路出入口或道口,应设符合要求的声光信号报警装。(4)载运炽热物体应使用专用的柴油车,其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1)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应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安10氧枪全装;各枪位停靠点,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转炉氧枪供水,应设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1)转炉煤气回收,应设一氧化碳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煤气的回收与放散,应采用自动切换阀,煤气放散的烟囱上部应设自动点火装。转炉煤气回收系统,11煤气回收应合理设泄爆、放散、吹扫等设施。(2)转炉煤气回收,风机房的设计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固定式煤气检测装,配备消防设备、火警信号、通讯及通风设施。(1)钢包浇注后,应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或按规定报修、报废。钢水浇注钢包准备(2)新砌或维修后的钢包,应经烘烤干燥方可使用。(1)铸锭平台的长度,除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留有一定的余量;其高度应低于有帽13钢锭模的帽口和无帽钢锭模的模口,宽度应不小于3m。模铸(2)浇注时应遵守:开浇和烧氧时应预防钢水喷溅,水口烧开后,应迅速关闭氧气;正在浇注时,不应往钢水包内投料调温;不应在有红锭的钢锭模沿上站立、行走和进行其他操作。(1)大包回转台应配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2)连铸浇注区,应设事故钢水包、溢流槽、中间溢流罐。连(3)浇注之前,应检查确认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求。(4)钢包或中间罐滑动水口开启时,滑动水口正面不应有人。(5)浇注时应遵守:二次冷却区不应有人;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时,应立即停止浇注;大包回转台旋转过程中,旋转区域内不应有人。(6)采用煤气、乙炔和氧气切割铸坯时,应安装煤气、乙炔和氧气的快速切断阀,并应配备灭火器材。(1)钢锭(坯)堆放高度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14铸15钢锭(坯)(2)钢锭退火时应放平稳,确认退火窑内无人方可推车。处理(3)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m;锭(坯)垛间距应不小于0.6m。(1)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2)计算机应设不间断电源。16(3)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供电与电气设备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4)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场所,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5)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遵守GB50034的规定。17动力管线(1)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敷设,并应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2)油管道和氧气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支架上,且不应敷设在煤气管道的同一侧;氧气与燃油管道不应共沟敷设。(3)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4)各类动力介质管线,均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5)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6)阀门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在管道隔断装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及人员巡检点4m以上,且应引出厂房外18煤气管道附件8:
轧钢专项检查表
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1)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敷设,并应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2)油管道和氧气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支架上,且不应敷设在煤气管道的同一侧;氧气与燃油管道不应共沟敷设。1动力管线(3)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4)各类动力介质管线,均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5)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6)阀门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设可靠的隔断装。在管道隔断装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设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及人员巡检点4m以上,且应引出厂房外自查描述2煤气管道3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2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监视装、灭火装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轧钢企业,应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号中心。467应在油库、液压站和润滑站设灭火装和自动报警装。应在设有通风以及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的场所,风机与消防设施之间,设安全联锁装。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8910111213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加热设备(加热炉、均热炉、常化炉等)应设有可靠的隔热层,其外表温度不得超过100℃。加热设备(加热炉、均热炉、常化炉等)应配安全水源或设高位水源。平行布的加热炉之间的净空间距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安全通道和检修空间。加热设备(加热炉、均热炉、常化炉等)所有密闭性水冷系统,均应按规定试压合格方可使用;水压不应低于0.1MPa,出口水温不应高于50℃。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3)过载保护装;(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5)登吊车信号装及门联锁装;(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下列工作场所应设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加热炉及热处理计器室窥视孔、汽化冷却及锅炉设施、高频室、酸碱洗槽、主电室、配电室、液压站、稀油站、油库、泵房、氢气站、氮气站、乙炔站、电缆隧道、煤气站。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14151718电磁盘吊应有防止断电的安全措施。吊车的滑线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应布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横跨轧机辊道的主操纵室,以及经常受热坯烘烤或有氧化铁皮飞溅的操纵室,应采用耐热材料和其他隔热措施,并采取防止异物飞溅影响以及防雾的措施。地沟的照明装,固定式装的电压不应高于36V,开关应设在地沟入口;手持式的不应高于12V。一端闭塞或滞留易燃易爆气体、窒息性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的地沟等场所,应有通风措施。轧辊应堆放在指定地点。除初轧辊外,宜使用辊架堆放。辊架间的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6m。应优先采用机械自动或半自动换辊方式。换辊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并拟定换辊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作业安全19202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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