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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1:33:39 | 移动端:阜康市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阜康市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阜康市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为全面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市畜牧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8月18月2日期间开展了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现将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一)动物疾病防控工作

1.在检查期间我单位对全市7个乡镇66名防疫员全部进行检查,通过查看免疫档案和走访入户相结合的办法,对防疫密度进行检查,经检查各乡镇都能够高度重视防疫工作,及时开展补免,免疫档案规范,个别防疫员存在免疫卡填写不规范的现象。2.为保证疫苗质量,我单位加强疫苗贮存、保管,定期对疫苗库进行盘点,对过期疫苗及时进行销毁,上半年累计销毁过期疫苗0.6万毫升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1.重点做好肉类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我局共组织了3次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了商贸城市场、城北菜市场、准东市场及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等乡镇肉食品交易市场,出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加大了对饭店、度假村等肉品加工环节的检查工作。对水磨沟等旅游度假村、农家乐及市区内大、小餐厅等肉类食品加工场所进行了抽查,保证了消费者的用肉安全。

3.加强兽药、饲料的经营监管工作,8月1日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店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禁用兽药和假劣兽药,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兽药、饲料店均能严格按照要求严把进货关,按时填写购销记录、检测记录等各项记录。通过2天的检查,未发现违法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的行为。此次检查我所共出动人员9人次、车辆3车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户11家、兽医医疗单位5家。

4.强化生鲜乳监管工作。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对我市4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摸排调查和治理整顿,采集奶样4份,使用乳成分分析仪等检测设备进行了乳成分常规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充分发挥了我市生鲜乳第三方检测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及生鲜乳收购市场。

(三)草原防火工作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由于近期气温持续升高,降雨稀少,草原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消除旅游高峰引起的火灾隐患,局长亲自安排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市草原监理所开展草原防火巡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乡镇草原站、草原看护员切实加强防范,严防发生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2.认真巡查,加强预警。提前以电话形式分别通知各乡镇草原站及草原看护员,自8月1日开始,按照责任片区进行防火巡查。对进入草原的游客及车辆实行防火宣传、严格火源管理,告知游客禁止在游玩过程中点燃柴草,并对游客休憩地进行了严格排查,消除了野外用火隐患。市草原监理所利用2天时间分别对三工河谷、白杨河、水磨河等游客、车辆较多地带防火情况进行了巡查检查,未发现火灾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单位没有专职从事“瘦肉精”监管的人员,且“瘦肉精”监管过程中,缺少执法经费和检测经费,只能开展突击性监督检查,无法保证监管的常态化。(二)草原防火物资紧缺。目前仍没有建立起一座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扑火设备仅有201*年昌吉州草原监理站配发的10套防火服和10台风力灭火机,一旦发生草原火灾远远不能满足扑火需求。

(三)没有专业化草原防火队伍。目前草原防火半专业队伍由市乡草原监理工作人员及草原看护员组成,队伍的防扑火能力有限。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着力从监管机构、人员和经费入手,夯实“瘦肉精”监管工作基础,解决专职“瘦肉精”监管和检测人员编制。加大基层站所“瘦肉精”的检测设备投入力度。

(二)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草原防火项目,争取草原防火专项资金,完善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申请建立草原防火专业队伍,同时加强草原防火半专业队伍的防扑火能力。

阜康市畜牧兽医局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扩展阅读:201*年阜康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01*年上半年阜康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

工作总结

根据畜牧厅关于开展201*年全疆畜牧系统行政执法检查通知要求,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阜康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机构设置及职责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是:⑴权限内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⑵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⑶权限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⑷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审核;⑸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采挖药植物的审批;⑹权限内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核;⑺在草原上修建配套生产服务工程设施的审批;⑻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审核;⑼牧草种子质量合格的审核;⑽牧草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审核;⑾开垦开发草原的审批;⑿权限内引进种畜禽的审核;⒀权限内奶牛疫病检查;⒁在草原上采集野生植物的许可;⒂权限内建设占用草原审核。这十五项均是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执法依法委托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草原站、市草原监理所实施,其中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全市种畜种禽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全市的饲料、兽药、动物防检疫监督(屠宰检疫和出县境检疫)、奶业检测、动物诊疗的行政处罚权。市草原站实施全市的牧草种子的行政处罚权。市草原监理所实施全市的草原监督管理、草原防火的行政处罚权。乡镇畜牧兽医站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权。畜牧系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0名,其中:草原监理4名、草种管理6名、种畜禽管理2名、奶业管理6名、动物卫生监督8名、兽药管理2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1名。检疫员37名。

二、贯彻实施畜牧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一)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我局按照市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普法工作,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基础法律的学习。我们为每一位干部职工发放了《五五普法知识读本》等法律书籍,要求大家认真研读,做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去年,我局组织全市畜牧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分层次参加了区州和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人数达3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畜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二是认真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学习,深入学习了《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公示、证件管理、办案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我局在草原监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面下大力气,狠抓以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核心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并普遍实行草原监理员、动物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切实做到了常用的法律、法规定期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学,典型案例随时学。结合畜牧行政工作实际,统一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及执法技巧,使学习做到了具体不空泛,条理不生硬,使每个执法人员在短时间内就消化掌握,并能充分运用到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切实提高了我市畜牧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目前,我市从事畜牧行政执法的人员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

一是调整成立了阜康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本部门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明确了领导行政执法的责任。二是将国家、自治区各类有关畜牧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局长、分管副局长、动物疾控中心主任、草原监理所所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草原站站长行政执法人员等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做到了条条责任有人负,层层落实不漏空。局领导小组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单位进行执法工作检查,各单位也经常采取自查、互查、复查等行动,如今,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办案制度和办案纪律、认真落实畜牧行业法律法规和实体法,建立健全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其责任,这样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成效,同时也加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是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农业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位阶及发布、实施时间的顺序进行科学编排,并整理出内容详实的《阜康市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依据》。

(三)加强和改进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畜牧系统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抓全员作风建设为重点,紧密联系畜牧工作实际,时刻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切实解决执法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措施:一是开展岗位练兵和经常性的培训活动,积极参加由州市组织的法律培训,由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二是常年与市法制办保持联系,并聘请其法律顾问和政协委员为法制监督员。三是树立正反典型,对违规执法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执法队伍工作水平,四是经常加强对执法人员及行政监督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使畜牧系统的执法队伍有了显著提高。三、取得的成效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一是动物防检疫执法情况。全年定期或不定期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查处经营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件4起,共计货值3496.32元,罚款482.93元,案件结案率100%,切实保障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法规范开展检疫执法工作,无失职、失误事件发生,共完成产地检疫牲畜5879头(只),其中生猪4527头,牛293头,羊1059只。二是饲料兽药监管执法情况。加强了对全市22家兽药、饲料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实行了备案制度,每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对16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登记,全面掌握兽药经营户的主体规模、设施设备、人员状况、经营许可有效期、仓储条件等等,举办了兽药GSP培训班和宣传动员会,发放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手册,积极开展兽药GSP认证工作。目前我市有意愿进行兽药GSP认证的有11家,不打算申请兽药GSP验收的有5家,兽药GSP认证工作正有序开展。三是牧草种子监督执法,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未发现有经营牧草种子现象。四是草原监理、草原防火监督执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加大对草原监理执法力度,处理草场纠风40起。五是种畜禽监督管理执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对引进种畜禽严格监督管理。半年来,我局下属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当中没有发生过错责任。我局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收到行政对象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申诉检举等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是个别执法人员思想不够解放,执法观念滞后;二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办案水平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式下畜牧工作的需要;三是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应加大对畜牧行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尽管存在诸多困难,但我们相信,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一定会一年上一个台阶,朝着“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管理法制化,工作规范化”的目标迈进,为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食肉安全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下步工作计划

1、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畜牧行业各项法律、法规。

2、要进一步落实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目标考核制度。

3、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4、要紧紧依托区州业务部门的指导,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完成各项目标工作。

阜康市畜牧兽医局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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