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汇报材料
唐山市路南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汇报材料
路南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路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紧密结合路南区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路南、促进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作如下汇报:
一、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基层基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确保专项经费和办公经费向基层倾斜,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实现司法局垂直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和司法所工作月计划、周安排制度,加强工作总结汇报和检查考核,督促司法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201*年,女织寨司法所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广场司法所所长李贵仓、永红桥司法所所长王义军被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长;女织寨司法所所长郑皓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能手;小山司法所所长孙文帅被评为市级人民调解能手,有效提升了我区基层
司法行政队伍的形象。
二、加强民调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机构健全,全区7个乡(街)、38个村、53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98个。全区调解干部429人,各村(居)落实民调专员263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389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为全区社会稳定奠定了扎实基础。
同时,路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路南法院联合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条件下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路南区司法局定期组织举办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全区调解员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构建和谐路南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路南区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并从201*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对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查阅评定,根据纠纷性质、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和案卷质量,每起案件给予30
100元的补助,有效调动了人民调解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路南区司法局给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展牌。调委会人员名单、人民调解各项制度、纪律,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受理范围和调解流程等内容全部上墙公示。各调委会均达到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帐的“五有”要求和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标准。
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治理矛盾多发地区和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通过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把全部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抓住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隐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疑难纠纷不出区。大量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社会治安、交通事故、劳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路南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基层法律服务
环境
目前,路南区共设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33名。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投诉的查处力度,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依法办案的法律服务队伍。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政府中心工作,为社会、政府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狠抓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从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硬件设施等各个方面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目前,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机构、执业人员、执业纪律、执业范围、收费标准和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已全部上墙公示,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监督。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法律援助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三统一”制度、办案文书立卷归档制度、聘用人员制度、所务登记制度已进一步强化完善。严格日常考核,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围绕全区总体目标,路南区司法局将着力完成以下基层
工作任务:
(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卫生、工会、人社、教育、工商、民政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方案,建立专业调解中心,解决办公场所,组建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信息库,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二)公调(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检调(检察机关与人民调解)、诉调(审判机关与人民调解)、援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研究推进人民调解进驻公安分局、检察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援调对接机制,出台方案,建立调解室,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同时,对已经运行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对接流程,密切衔接配合,提升调处质效。
路南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基层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路南区司法局201*年5月3日
扩展阅读:司法工作汇报材料
某某县司法局201*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和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州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公证律师等工作,狠抓队伍和效能建设,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按照“五五”普法总体部署,狠抓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强农牧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并开展好法制宣传检查验收工作。
(一)、围绕“法律六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重点宣传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环境整治、打黑除恶”典型案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州自治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此次活动深入各机关单位、乡镇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共10场次,培训300余人。受教育群众达201*0余人,宣传面达90%以上。
(二)、围绕”环境整治,打黑除恶”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及时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制定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开发、重点工程建设、城镇征地拆迁、传统资源利用等领域实施重点宣传,着力解决经济活动领域存在的只要盈利不担风险,并动辄组织闹事,给政府施加压力,强行要政府买单;一些人利用本地人优势垄断市场、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巧取豪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静坐、阻路、阻工等极端手段维护非法利益等问题。
1.与经济往来密切相关的实体性法律法规(即《合同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2.与正当方式保障合法权益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即《行政复议法》、《劳动仲裁条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3.与打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打黑除恶”的典型事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我局通过集中在县城召开大型专项法宣活动,组织工作组深入各片区、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发放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各单位、乡镇均制定“环境整治、打黑除恶”法宣方案,落实了工作机构,确定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目标和措施,加大了工作宣传力度。县内各学校均配备有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各校每周安排了12节专门课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此同时我局适时启动“五.五”验收的各项工作,并组成工作组对各机关单位、乡(镇)“五.五”普法迎检工作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已圆满完成省州“五五”普法的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确保社会稳定今年来,我局以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中心,履行政府职责,完善救助网络,对经济困难的弱势特殊群体实行应援尽援。建立了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法律服务站1个。共受理法律援助214件,其中:刑事辩护2件,民事代理2件,刑事附带民事1件。“148”法律专线解答来信来电咨询88次,接待来访咨询121人次。共办结公证事项30件(民事类公证30件);接待来访的咨询群众40多(人)次,涉及继承、房产交易、委托等多个方面,对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发挥了“窗口”的示范作用,使前来咨询的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有效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服务职能。
(四)、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继续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大工作督察力度,适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启动了“专项维稳”、“虫草菌类”、“春耕生产“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了行政区域边界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联动工作,深入各农牧区,攻坚破难,大力排查调处了影响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山头、地块、人头。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1件。
坚持在调解中普法,积极宣传《治安管理条例》、《森林法》、《草原法》、《道理交通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司法所在虫草采集地共现场调解矛盾纠纷7起,宣传法律法规37场次,受教育人员达3765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与县人民检察院一道共同开展“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工作,首次成功联动调处我县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得到各界一致好评。
(五)、抓好队伍建设,强力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按照“举旗子、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为确保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我局今年共举办各类教育培训2场次,培训干警达78人次,其中领导干部31人次,开展了各类技能练兵活动5场次,参训干警达14人次,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5场次,深入基层下访16人次,投入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经费共计9万余元。积极参加省州各类调训、培训4次6人,省外考察培训3轮18人。
(六)、继续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目标,健全与公、检、法、监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加大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就业、培训力度。全年,接管刑满释放人员16人,全县服刑在教人员112人,帮教率达100%,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21人,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司法所建设项目情况1、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司法局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为农民工工伤、讨薪申请者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以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中心,履行政府职责,完善救助网络,对经济困难的弱势特殊群体实行应援尽援。建立了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法律服务站2个。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214件,其中:刑事辩护2件,民事代理2件,刑事附带民事1件。148法律专线及各乡镇司法所解答来信来电咨询88次,接待来访咨询121人次,接待法律咨询230余次,全面认真的完成了201*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按期交帐。以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两所一庭”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依据,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已全面完成22个司法所建设任务。今年上半年已完成13个所规范化建设。
(八)、项目工作,已全面完成“十二五”项目规划:办公业务用房,周转房公证,律师办证大厅,法律援助中心,法制培训基地,司法所改扩建,新建村级调解室15个,装备采购等八大项,已与省州衔接,与北京国金有限咨询公司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交换意见,县上相关手续已具备前期相关手续。
(九)、新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到各司法所。
(十)、今年8月份局业务用房交付使用,使用面积达780平方米,新增干警接待站5间,可接待10人次,争取省财政厅业务用房维修金10万元,还新增皮卡车一辆。
二、存在的问题
1.专业人员缺失:律师,公证人员
2.专项工作经费:普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社区矫正。
3.业务用房:司法所建设欠账严重(业务用房86万,司法所30万)。
4.原已建司法所改扩建问题。5.司法所独立行使职能问题:1人。
6.局领导职数和干警职级待遇问题(非领导职务)。7.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政策落实不利,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执勤补贴,每月定额220元每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当前我县的诉调对接机制还处在刚起步的阶段,今后将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下步将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增加聘请专职调解员的人数,增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地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做好医患纠纷调解、治安案件委托调解等组织建立前的调研工作,逐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做好人员选派等组建准备,主动做好衔接与配合。在政法委的牵头下,完善各镇乡(街道)调处中心人员及“以奖代补”机制的进一步落实,使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做到“五统一”。
(二)、社区矫正工作再求规范。1、继续抓好培训学习,加强交流。加强业务工作的培训学习,深入调研,及时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改进监管措施;2、加强协调,
注重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注重与公检法等司法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做好监管衔接工作;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逐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三)、继续坚持“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重视和加强民事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得到法律帮助。
(四)、加大《人民调解》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五)、加大项目争取力度。
(六)、除现有的司法所助理员外,组成专职县人民调解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县范围内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并从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
(七)、信息平台建设:县、乡、村三级实行同步。
某某县司法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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