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10周年总结大会
支持西部高校发展、办好西部高等教育,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战略需要,是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缩小地区差距的现实选择,是进一步满足西部地区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需要的迫切要求,是维护区域政治稳定和保持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实施10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本报今天推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10周年巡礼”栏目,报道对口支援典型经验集体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做法,以及对口支援突出贡献个人的先进事迹。敬请关注。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记者唐景莉)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10周年总结大会今天在清华大学召开。39个典型经验集体和164名突出贡献个人受到表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在会上强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从讲政治、提质量、促合力三方面入手,努力开创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新局面。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会议。
杜玉波指出,要充分肯定10年来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是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西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振兴西部高等教育、适应西部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10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教育部的组织推动下,在西部地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支援高校和受援高校的共同努力下,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部出台了多项对口支援政策措施;支援高校无私奉献,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受援高校抓住契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中心和人才中心地位逐渐确立。
杜玉波指出,教育部关于开展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10年的成绩是十分显著的,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一是坚持把完善政策作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有力保障,从中央到地方,从支援高校到受援高校,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构筑搭建了一系列平台,启动实施了一系列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了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二是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核心任务,大力提升西部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西部高等教育质量,为西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三是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定向培养、进修学习、骨干培训、联合科研等多种方式,提升受援高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为西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坚持把健全机制作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重要保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对口支援模式,建立健全有利于增强受援高校造血功能的长效机制。五是坚持把对口支援精神作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的不竭动力,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女儿的回信精神,大力宣传典型经验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丰富、发展和弘扬“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求实效”的对口支援精神,把更多的人力、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物力投入到对口支援工作中来。杜玉波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正站在全面提高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面临着极为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一要讲政治,着力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提质量,加快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步伐;三要促合力,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成效。
杜玉波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支援高校和受援高校的实际,研究新思路,提出新举措,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加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要在进一步完善实施受援高校“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强化受援高校学科专业特色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加强受援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引领示范上下功夫,为大力提升西部高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各支援高校、受援高校负责同志,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扩展阅读:高教司201*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年工作要点》的函
教高司函[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020年)》和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组织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着力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整体设计、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思路,指导各地各高校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一、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分解任务
1.按照教改办要求,组织实施由高教司牵头负责的11项工作,配合有关司局做好50余项相关工作。积极跟踪由高教司负责联系的87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强联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推进。
2.修改完善、发布实施高等教育专题规划,做好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省情,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确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教学条件保障为重点,研究制定本地区落实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实施意见。
3.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力度,召开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举办10年工作成果展。
二、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
4.修订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版)》,做好新旧专业布点整理等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编制新目录专业介绍。修订发布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引导高校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形成有利于专业动态调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国家和省级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把招生计划、录取率、报到率、就业率、生均拨款标准、评估认证结果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量化指标,指导各地各高校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5.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导意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科研与教学互动,注重跨学科、跨专业培养人才和校企、校所联合培养人才。
6.积极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与中组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若干意见》,组织试点高校开展交流,推广经验,加强宣传。
7.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与中国工程院联合制定通用标准;推进行业参与,深化校企合作,联合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该计划的政策措施以及行业专业标准;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评价“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扩大试点范围,遴选第二批试点高校,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启动本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8.启动实施“农科教合作培养人才计划”,依托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实验站、重点开放实验室、野外观测站等,建设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研究制定“卓越农艺师教育培养计划”。
9.启动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推进临床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卫生部联合制定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培养全科医生,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调控医学教育招生规模,完善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完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10.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政法、司法部门紧密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标准,探索“学校-实践部门共同培养”模式,加强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模式,加强国际法律事务高端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特点鲜明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一支具有广阔国际视野、扎实理论与实践功底的教师队伍,稳步进行法律分类分层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法学教育改革。
11.遴选部分高校进行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制定关于设立试点学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的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学院的遴选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学院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自主权,探索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新模式。
四、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12.组织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围绕“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如何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如何培养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人才”等问题,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校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营造氛围;分别组织召开“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地方院校和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分片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确立本科教学工作在高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
13.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制定印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十二五”国家教材规划。
15.研究制定大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方案,促进高校加大实践教学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研究制定加强学生实习实训相关政策;召开实践教学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
16.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在“质量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启动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集成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教学团队、课程与教材、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国家级重点专业;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建设国家级高校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加强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建设,支持教师职业发展;资助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活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求,制定实施省级“质量工程”。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建设共享优质课程资源系统,对现有精品课程启动复核认定工作,继续推进免费共享;继续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认定工作,支持示范中心内涵建设、持续发展和成果共享;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
17.全面推进高校文化素质教育。加强以“文理交融”为重点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打造“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大课堂”,促进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融合;遴选一批文化素质教育示范基地,典型引路,推进基地建设;与中宣部、团中央联合主办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演出活动”,建设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
18.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编写高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大学生创业教育网络课堂”,编写推广优秀创业教育教材,推广创业教育典型经验。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政策,鼓励高校切实开展创业教育,在经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9.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加强分类评估;研究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的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分级评估和分层评估;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评估工作氛围。
20.启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审核评估方案;制定印发《关于改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高校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鼓励高校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继续开展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推进工科专业认证工作,与行业共同制定认证文件,组建认证组织机构,联合开展认证工作。
21.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基础实验室基本规范的研制工作,着力推进资源整合、教学科研结合、校企联合的实验平台建设,加强高校质量保障条件建设;开展中西部地方本科院校实验室建设调研工作。
22.继续开展“211工程”公共服务体系三期项目“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建设。
23.研究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专家组织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六、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负责的93种重点教材编写出版工作,认真做好中央负责组织实施的重点教材使用推广和教师培训工作,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七、进一步提高司机关建设科学化水平
围绕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心工作,创先争优。坚持司内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向基层学习,加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加强学风建设,建设学习型司局;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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