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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扶贫移民搬迁的调查与思考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1:49:53 | 移动端:镇巴县扶贫移民搬迁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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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扶贫移民搬迁的调查与思考

镇巴县扶贫移民搬迁的调查与思考

扶贫移民是国家对贫困地区居住条件恶劣的贫困人口进行异地搬迁安置的一项具体扶持措施。通过对贫困户的移民安置,可以彻底解决阻碍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扶贫移民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县贫困农户居住环境的改善、增收能力的提高、支柱产业的培育形成和生态环境建设,从而加快了全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并推进了县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县地理位置偏僻、山大沟深、自然条件恶劣,在移民户搬迁方面仍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一、扶贫移民搬迁基本情况

至201*年底,镇巴县已累计实施扶贫移民3561户14612人,共建房屋6895间。搬迁800米以上中高山区群众2446户10039人。建成20户以上移民点4个,10户以上移民点32个,5户以上移民点97个。累计完成总投资4730.83万元,其中:其中:投入并兑现到户财政扶贫资金2329.5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及劳力折价2401.25万元。二、扶贫移民搬迁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移民搬迁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改变贫困户的居住位置,它所带来的是一系列的包括搬迁后移民户的生产生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移民工作是一项程序性强、包容量大、管理极为复杂的工作。工作中,必须找准关键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寻找好的解决办法,才能使移民政策的优越性得到更好的体现。

(一)房屋结构的不同,表现出资金需求的不同。我县移民搬迁户建房结构根据贫困程度和承受能力大致分为三类:即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由于这三种结构房屋造价不同,导致了对资金需求的不同。

1、土木结构房屋。通过对碾子镇红庙村4户搬迁户进行的调查,他们所建的房屋均为土木结构,总投资最高为1.4万元,最低为1.04万元。按照当年的补助标准,人均领取移民补助资金1400元。从补助资金与实际所需看,补助资金购买原材料及支付工钱基本上能够持平。从4户搬迁户的筹资情况看,自筹资金极少,甚至没有投入,搬迁户最高负债201*元。以上表明,国家按照人均201*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加上政策减免,搬迁户修建土木结构的房屋基本上不存在困难。

2、砖木结构房屋。通过对兴隆镇青狮村6户砖木结构的搬迁户进行调查,人均建房面积25平方米,投资强度(按每平方米算最高为360元、最低为320元)差异不大。从补助资金与建房实际所需看,补助资金(包括政策减免)占建房总投资的四分之一,即四口人的搬迁户修建砖木结构房屋3间需投资40000元左右,国家补助资金为9000元。从搬迁户的筹资情况看,6户搬迁户中最高自筹2万元,最低自筹1.5万元。从负债情况看,搬迁户最高负债2.5万元,最低负债1万元。以上情况表明,搬迁户修建砖木结构的房屋,国家补助资金与实际所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最高2.5万元的负债已经超过了搬迁户的承受能力,给搬迁户搬迁后的脱贫致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调查中同时也发现,搬迁户的共同愿望是人均按照6000元补助标准,既能减少他们的负债,又能使他们在建房后继续正常的生产生活。

3、砖混结构房屋。修建这一类房屋的搬迁户是贫困程度较轻,有一定文化素质,自身能力较强,承债能力较高的贫困户。由于历史的原因使他们住在边远、吊庄、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地带,为改变这些制约他们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而加入了搬迁户的行列。通过调查长岭镇中坝村张义厚、陈祥荣等13户搬迁户,其建房总投资最高为8万元,最低6万元。从补助资金与实际所需资金看,补助资金占所需资金的17%。从搬迁户筹资情况看,最高自筹4万元,最低自筹2.5万元。从负债情况看,最高负债4.5万元,最低负债3.5万元。通过调查了解,只有5%的搬迁户认为其负债压力不大,而95%的搬迁户认为其负债压力很大,希望国家将补助资金提高到人均8000元。

土木、砖木、砖混三种建房结构,搬迁户要求补助资金数量各有不同,而贫困程度和承债能力大小的不同又是决定建房结构的主要因素。随着我县总体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搬迁户房屋建筑均趋向于砖木、砖混结构,土木结构的房屋相对减少。故此,当前我县实施的扶贫移民搬迁,国家补助资金如果能够达到每人60008000元的标准,搬迁户就能够基本解决建房资金困难问题。

(二)民户搬迁后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移民扶贫并不是仅仅将其住房位置进行挪动,最重要的是改变居住位置后,其经济条件是否得到相应提高,子女上学、通电、通路、通水、就医等各方面是否得到改善。对此,必须首先解决好移民户搬迁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要解决好移民户搬迁后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调查,无论搬迁户搬迁到哪个地方,其户口也随之迁移,子女上学,群众就医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要按照正常的人员户口迁移对待。

第二,要解决好移民户搬迁后的经济发展问题。搬迁移民的最终目的就是使贫困户的经济得到发展,只有为移民户寻求到可靠的经济来源,才能达到移民搬迁的最终目的。但部分搬迁户搬迁后在短时间内还适应不了新居住地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氛围,思想守旧,眼界不开阔,反而陷入了困境之中。为解决这类问题,这就要求各级组织不但要对移民户的搬迁工作负责,更要为搬迁户创造条件、寻找项目,给予政策优惠,使他们能够尽快地适应环境,改变思维方式,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经济的好路子。

第三,要解决好对移民户搬迁后的管理问题。通过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只注重搬迁而不注重管理,移民户搬迁后,其相应的土地,山林等得不到落实,搬迁户在新居住地成了一只“孤雁”,无所适从,更无法发展。对此,无论是搬迁前所在地政府还是搬迁后所在地政府均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出一些有利于搬迁户发展的方法去解决这些问题。

三、实施扶贫移民搬迁意见及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调查表明,无论是贫困程度的深浅,还是建房结构的不同,搬迁户在异地安置后均多少不同地承担着债务,而搬迁户也一致希望国家能提高补助资金,减轻他们的债务压力,以便使其在搬迁之后能很快恢复,使经济得到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每年实际搬迁数量与需要搬迁的数量差异很大,很多急需搬迁的农户,搬迁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对此,不但要加大搬迁户人均投资力度,更要加大总的投资力度和增加扶贫移民指标,同时还要给予移民户政策倾斜和优惠,为移民户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让他们更快地恢复生产,发展经济。

(二)搞好“五个结合”。要把扶贫移民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重点村建设、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这些政策都是为使社会全面均衡发展而制定的可行政策。因此,把移民搬迁同这些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就能使移民搬迁体现出真正的优越性和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按照城建部门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建点,统一样式,分户建设,并为移民点建设配套相应的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同时还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乡镇企业建设步伐,为搬迁人口提供就业机会。二是要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在实施重点村建设时要把移民搬迁当作一项重要内容,为村容村貌的改变提供条件,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方便。三是与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相结合。对分散的人口进行集中安置,改变其原来的生产模式,给贫困户提供机会让他们向市场经济靠拢。同时,结合退耕还林政策,把散居的人口迁移后,再进行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封禁管护。

(三)加大移民工作及资金的管理力度。第一,要严格移民对象的审查。村委、乡镇扶贫办要认真调查研究,既要体现农户意愿,又要体现政策的严肃性,真正使贫困户搬得出、能致富。第二,增强移民工作的透明度,实行移民工作公开化,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三,要强化对移民户从建房到安置结束后的生产生活的监测,对移民户存在的困难要及时解决,保证他们搬的顺心、住的安心。第四,严格移民资金的管理,实行移民资金专帐专人管理。搬迁户在领取移民资金时实行张榜公布,严禁“跑、冒、滴、漏”和“吃、拿、卡、要”,做到移民资金移民户用,资金用在建房安置工作中。

(镇巴县扶贫办皮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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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

现状调查与思考

我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属子午岭桥山山系,东西长51.9公里、南北宽50.3公里,总土地面积1531公里。全县辖5镇5乡,178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0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8.92万人,总耕地面积45.2万亩,人均5.1亩,粮食平均亩产175公斤。201*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2.1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26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740元,属国家级贫困县。201*年,我县实施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通过两年的项目实施,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是一条让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有效捷径。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研究和思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基本成效

从201*年开始,我县以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为目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坚持先开发与后搬迁相结合的原则,从而确保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完成了269户、1163人贫困群众易地搬迁任务。争取国投资金500万元,共建住房2.32万平方米;调整和改造基本农田1855亩,新建人畜饮水工程6处;新改

建四级砂石路3公里,建设低压输电线路5.75公里,新建校舍3所360平方米。通过一系列工程的实施,搬迁农户生产生活面貌发生根本变化,显示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明显成效。

(一)促进了观念更新。贫困群众易地搬迁后,由于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思想观念根本转变,摈弃了“等、靠、要”思想,树立了自力更生精神;改变了封闭满足思想,增强了开放发展意识;破除了迷信思想,强化了科技意识。太安镇黑牛窝搬迁户,过去是人畜合住,水、电、路,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生存环境极其恶劣。搬到太安镇东丰村后,住进了安全、宽敞的住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以及交通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患病可就近医治,子女可就近入学,同时获得了比较充裕的耕地,对其进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后,改变了过去的耕作习惯,农闲时可到就近煤矿务工,家庭收入有了显著提高,生存发展条件的改善,促进了他们思想观念根本转变。

(二)加快了生产发展。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集中财力、物力改善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并且按照市委农村经济工作方针,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科学规划、精心指导,帮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发展绿色、畜牧、劳务三大增收致富产业,促进易地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三)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十分注重改善移民群众生活条件,不仅帮助修建住房,而且加强了水、

电、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移民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用电难和上学难问题,让搬迁群众过上安定舒适的生活。201*年所搬迁的269户、1163人过去大多数居住山大沟深的边远地区,生存、生活条件无法得到有力保障,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后,由过去的土房、危房变成了砖混结构或木结构住房,大多数农户拥有了3间以上的住房,最多的达到5间,人均住房面积由过去的不足10平方米,达到了23平方米,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四)保护了生态环境。生活在边远、高寒和地质灾害地区的贫困群众,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生产方式主要是刀耕火种,对生态资源的破坏性很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根本转变,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危害得到了有效遏制。仅迁居农户由烧柴改沼气一项,就有效地保护了山林。

二、主要问题

(一)工作难度估量不足。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我们把移民搬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难度估计不足。一是没有充分考虑任务的艰巨性。我县绝大部分群众生活在边远、高寒、地质灾害严重、地方病易发地区,要彻底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任务相当艰巨。二是没有充分认识工作的系统性。易地扶贫搬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在工作中,宣传发

动不充分,思想工作不到位,组织工作不细致。

(二)规划方案测算不细。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虽然制定了规划方案,但不细致具体。一是对解决部分搬迁群众依恋故土、思想游离问题没有预案。二是对每个安置地资源承载能力没有进行认真具体分析。三是对分期分批分户建设项目、资金及来源做准确、详细测算。四是对建设中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考虑不到位。

(三)稳定发展配套不够。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虽然指导搬迁群众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没有形成户籍、土地、税费等方面支持搬迁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配套政策,缺少“稳得住、富得起”的措施和办法。

(四)住房造价偏高,国家补助偏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建房成本高低,直接关系到群众自身的负债大小;同时,从长远角度看,负债多少,又关系到搬迁户群众自身的脱贫致富的发展、子女上学、以及有病有就医等方面问题。201*年我县建房造价按80100平方米普通建房标准计算,单位造价成本每平方米400-450元,每户建户总造价在3万-4.5万元之间徘徊。如果地面铺瓷砖、正面墙贴瓷砖等装修标准再提高,总造价还会增加近万元。国家平均每人补助201*元,每户按3-6人计算,搬迁户享受国家补助资金6000-1201*,群众要自已承担2.4-3.3万元,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搬迁户基本没有存款,每搬迁户会承担2-3万元的债务。

三、发展建议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一是县、乡(镇)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构,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措施和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各级部门按照“协调配合,明确职责,政策配套,项目整合”的原则,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产业扶持等相关工作。三是易地搬迁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配合易地搬迁工作,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增强发展意识,建设美好家园,谋求致富道路。安置地群众要明确义务和责任,主动接纳易地搬迁群众,并帮助他们共同建设建设美好家园。

(二)完善项目规划方案。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要特别注重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方案,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序开展。在易地扶贫搬迁方案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细致具体。一是要确定易地搬迁对象,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搬迁对象。二是要确定迁入地点,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选定迁入地点。三是要明确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对宣传发动、思想工作、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及资金筹措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

四是要对搬迁群众发展增收致富产业进行规划。

(三)强化统筹持续发展。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小集镇建设、生态建设和文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各种支农资金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村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村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承和创新“文明新村”建设经验,立足“四难”,推进“五改三建”,把改房、改厨、改厕和发展沼气作为新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加快村社路、水、电、通信、广播电视、学校、卫生院(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村社群众发展绿色、畜牧和劳务三大增收致富产业,逐步走上富裕道路。

(四)加大国家政策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既是一项德政民心工程,又是一项宏大艰巨工程。我们一定要站在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面对如此浩繁艰巨的任务,必须上下统一、全民动员共同推进。一是根据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困难、民力不足的实际,争取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投入,一方面增加投入总量,另一方面提高每户补助标准,以解决搬不出、稳不住、富不起造成新的贫困的问题。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涉及户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建设占用地、村镇建设、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土地山林承包等方面难以解决的具体问题,各级政府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法律赋予

的职责范围内,制定户籍、土地、税费等方面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和搬迁群众生活稳定、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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