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还存在着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总体不足
工作中还存在着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总体不足、相关制度的衔接政策还需加快完善、中青年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等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重视。目前,国家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制度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省里也多次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大部分地区对于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重点推进。但仍有极少地方的认识还不到位、积极性不高,对于国家、省里的政策没有完全吃透,对于基层经办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等等。
(二)基础信息采集还不够细致。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是保障制度顺利启动实施的重要前提。虽然全省各地都已经报送了基础数据,但还有一部分地区的调查工作还不够细、不够实,没有真正深入到行政村、社区逐户逐人调查,有的申报数字是从统计和公安部门获得的数据,对于人员信息还没有完成登记、审核工作,对于一部分户口、身份证存在疑问的对象,还没有及时作出处理。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重视。目前,国家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制度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省里也多次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大部分地区对于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重点推进。但仍有极少地方的认识还不到位、积极性不高,对于国家、省里的政策没有完全吃透,对于基层经办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等等。
(二)基础信息采集还不够细致。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是保障制度顺利启动实施的重要前提。虽然全省各地都已经报送了基础数据,但还有一部分地区的调查工作还不够细、不够实,没有真正深入到行政村、社区逐户逐人调查,有的申报数字是从统计和公安部门获得的数据,对于人员信息还没有完成登记、审核工作,对于一部分户口、身份证存在疑问的对象,还没有及时作出处理。
特别是要认真核对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的基础信息。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对于重名、错号、未销户、未上户等异常情况要认真清理,对于确认的人头差错和户口项目差错,要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到公安部门办理补办身份证和补登户口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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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探析
以云南省牟定县戌街乡为例
【文章摘要】提供公共服务是国家、政府最基本常见的职能之一,也是政府存在的逻辑起点之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本文着眼于解决牟定县乡镇政府围绕“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有实际的应用意义和价值,可操作性强,对新时期下基层政府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一些参考依据和实证素材。
【关键词】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职能建设
一、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一)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基层政府,在本文中特指乡镇政府。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是指在特定的地方环境和制度条件下,乡镇政府通过获取、配置与整合各种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而形成独特的组织行为模式,并最终提供给当地农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以及制定恰当的公共政策并执行各种政策的能力。(二)提升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的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提供农业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乡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片面强调减人减事减支,大量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机构被简单地撤并,专业人员被大量分流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被削弱。目前,农业公益性服务特别是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当薄弱,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农业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因此,必须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然而,时至今日,我国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仍然较薄弱,农业仍然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弱质产业,农业装备技术和劳动生产率水平偏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农业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农业仍然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为了摆脱农业弱质产业的被动局面,发挥农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显得十分迫切。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按照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尽快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将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
2.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能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
我国“十二五”期间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内容包括“健全农业技术综合推广服务体系(包括水利和林业),完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建有科技文化综合活动中心,健全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和城镇管理一体化服务。”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有助于健全农业技术综合推广服务体系,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
3.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是基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提供农业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发挥政府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我国,基层政府直接面对的就是农业问题,其职能也与农业息息相关,提高其自身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才能使基层政府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4.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的重要战略任务,加强农业服务能力建设就是为了更好、更快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关系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首先,新农村建设需要农业科技人员帮助农民选择、调整、培植好农业骨干支柱产业,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其次,新农村建设需要农业科技人员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农产品产量、品质;第三,新农村建设需要农业科技人员为农民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确保农民可持续增收;第四,新农村建设需要农业科技人员帮助、指导农民建立起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因此,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二、戌街乡农业公共服务现状
(一)戌街乡农业公共服务现状1.机构设置现状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从广义讲包含了种植、林业、水利、畜牧、农村经营管理等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随着事业单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东部部分省份已经在原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上实现了管理职能的转变,其经营管理职能一部分划归了行政职能管理,一部分划归了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从调查的情况看,戌街乡仍然处在农技、林业、水利各自开展工作阶段,由乡政府统一协调各站所之间的工作。2.人员配备现状
戌街乡的职工总数82人,其中负责种植业工作23人占28%,林业14人占17%,水利(含农机)23人占28%,畜牧22人占27%。
在编在岗情况。在编职工人数82人,在岗职工71人,占在编职工人数的87%。其中清溪镇在编职工26人,实际在岗职工20人,占职工总数的77%,而23%的人被行政部门借调从事办公室、综合统计、人事、财政等工作。
职称或职务构成情况。专业技术人员56人占职工总数的68%。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上1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8%,初级占82%;职员26人,占职工总数的32%。
年龄结构情况。30岁以下36人,占职工总数的44%,这部分职工绝大部分来自201*年至201*年的退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通过各种途径招入;31-45岁的38人,占职工总数的46%。3.经费保障情况
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地方财政拨款,这是《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的。发达国家农业公共服务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从调查的戌街乡情况看,农业公共服务经费几乎为零,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保障。4.领导机构情况
戌街乡农业公共服务各站所,在受乡政府统一协调领导的同时分别受县级相关部门的领导,比如农科站受农业局领导,林业站受林业局领导等。5.非政府组织参与情况
目前该乡仅有由烟草公司牵头成立的“戌街乡烤烟种植协会”,针对烤烟种植与烘烤,向农户。。。。。。
(二)戌街乡政府在农业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因为体制原因,县市下派机构(即“七站八所”)与乡政府存在着一个复杂的关系,常常会出现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和利益矛盾等现象。
1.2.3.4.5.
三、戌街乡政府在农业公共服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机构设置不合理。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过多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现象突出,人、财、物资源难于整合管理成本高。如县农技中心与茶桑果蔬站、农环站、种子管理站共同承担着种植业部分科技推广工作,但由于机构分设出现推广经费重复投资、科技成果示范重复开展现象,行业利益互相追逐,工作协调推诿现象时有发生;水利、林业事业机构设置属机关内设股富属政事不分,无法独立开展技术推广工作;畜牧局机关与站所间职能难以划分,工作中常常出现政事不分,专业与行政不分现象。2.人员配备随意性大。乡镇涉农站(所)人员配备随意性大,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非专业人员混岗使用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近年来因地方财政困难,我县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没能及耐从专业学校毕业生中得到合理补充,导致非专业人员在科技推广队伍中的比例偏高,队伍断层现象突出;同时因乡(镇)领导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认识不够,队伍建设缺乏稳定性,政府中心工作如烤烟生产等,许多岗位都从乡(镇)涉农站(所)借人、调人,导致混岗现象十分突出。有的科技人员全年近80%工作时间从事非专业性工作。
3.管理体制滞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化以后,我县的农技推广体制转轨滞后,运行机制与市场要求不适应。一是体制缺陷,目前的农技推广体制仍停留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的计划经济时代,“上面”计划推广的技术与农民实际需要技术对接不上;二是管理主体不够明确,有的以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有的以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往往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特别是负债率较高的涉农站l(所)较为突出;三是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专业分工较细,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多以单项进行推广应用,科技含量偏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难以提升;四是不同专业机构各自为政、推诿扯皮,很难按照将农产品做大做强的共同目标行事;五是农民增产增收除了靠推l广先进适用技术外,还必须有科学的经营决策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
4.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县属全省76个贫困县之一,地方财政收入单一,导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经费严重不足,全年人均800元的公用经费仅县级农业事业单位可自行掌握使用,而乡(镇)涉农站(所)全部由乡政府统一管理使用,乡(镇)报刊订阅任务都按人头分摊,由职工工资承担;专项推广经费县。乡财政近五年来几乎无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仅靠上级下达的科技推广项目配套下达,且还难于运用到项目上;县、乡(镇)涉农事业单位住房简陋,办公设备陈旧,推广手段原始而落后,且农技人员无法适时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和相关专业培训,许多农技人员知识严重老化,所拥有的技术多为常规作物栽培管理、家畜家禽一般管理上,真正掌握“名、特、优”种养管理技术的很少,更谈不上产后的包装、加工、贮运等方面的技术,因而农民“冷落”农技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
1.、推广主体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出于科技供给系统与应用系统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交流,农业科研成果与农业生产者实际经济利益脱节问题突出,使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主体都缺乏积极性。其表现为:一是科研单位与县、乡农业推广部门联系不够,导致部分科研成果难于转化为生产力,服务“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大量农业科研成果的资源浪费;二是农协组织、企业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都难以对农户形成有效的技术指导服务,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合作机制;三是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脱节,技术服务到位率低。
6.社会化服务开展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对象难。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服务对象已由队为基础转移向千家万户;二是服务内容难。土地分户承包的细碎化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户服务需求呈多样化特征;三是有偿服务难。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技服务长期实行无偿服务甚至是自费服务,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7.评价体系不健全。长期以来,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业绩评价没有充分体现农技推广工作的实际情况,很少联系解决农业生产的实际问题,限制了多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制约了县、乡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农技人员任务重、工作环境艰苦,许多农技干部都萌发了‘‘跳龙门”,的想法,特别是年轻的农业科技人员往往通过公务员招考方式进行跳槽。
四、提升基层政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对策探讨五、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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