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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督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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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督查情况汇报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年上半年食品

安全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20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府办发[20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指示,县食安委以专项整顿为突破口,联合各部门于7月2022日开展了20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一)、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督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等传统节假日,我局联合工商、质监、商务、卫生等部门开展以肉类、酒类、糕点类、儿童食品类为主的检查活动。据统计,今年1-6月各部门共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次,出动人员16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起,没收不合格食品88公斤;查扣已过保质期或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一批;在集贸市场、超市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4次,抽检样品60批次,产品合格率100%;在检查中发现的多户涉嫌无照经营的小食品店,县工商局已介入调查并依法发文责令停止违法经营;对1户超范围经营的店面,执法人员已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通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有效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乳制品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和问题奶粉专项清查活动。督查的重点是奶牛养殖场、城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商场(超市)等,目的是规范乳制品生产和销售,防止201*年度的“问题奶粉”、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生产原料不再重新上市销售。各相关部门在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乳制品经营户221家,未发现乳制品违规经营行为。

(三)、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今年5月3-7日,由工商、教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20所中小学校周边超市、食杂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乳制品、饮料、糕点、膨化食品等,检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食品质量、产品外包装、卫生许可证、进销货台账等,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户,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的行为。此次整治行动共对185家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其中12户涉嫌无照经营的店铺(摊点)已依法发文责令停止经营、接受执法部门调查;有力地净化了校园及周边食品环境,保障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加大力度,深入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去,才能为我们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奠定基础。为此,我们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组织相关单位及镇、街道,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等多形式的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据统计,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4000册、宣传资料1201*份,张贴标语22条,悬挂横幅9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少数部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工作停在口头、浮于表面;有的部门只是简单地发发文、开会提一下,抓工作落实不够;活动开展不到位,资料建立不完善,有的甚至连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都没有,工作显得随意、漂浮。(二)创新方式不够。个别部门工作毫无起色,不能结合本单位实际,锐意创新、大胆尝试,而是按部就班,生搬硬套,敷衍塞责,凸显不出工作特色与亮点。

三、下步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践行,关系到农村食品市场的秩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体贴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政府负总责的强烈意识,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和谐发展的整体战略常抓不懈,切实建立起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二是进一步营造声势,加大宣传力度。食品安全法是一部体系完备的新法,是一部关乎民生的好法。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玉屏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

一、食品安全大检查

一是为落实年初“两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食品办在一季度重点开展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即元月15日至元月25日为第一阶段检查巡查;元月26日至2月15日为第二阶段对每家企业进行回访;第三阶段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立案查处或报政府取缔。

在检查巡查阶段,食品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取消节假日,检查获证企业12家、检查小作坊9家;回访企业5家、回访小作坊2家。获证企业(其中3家茶叶生产企业处季节性停产期、1家大米加工厂已报停)生产环境条件是主要问题,厂区内外环境的保持清洁工作有待加强,个别企业存在化验室未批批检定、计量器具超出检定有效期,链条建设需健全等问题。食品小作坊(其中1家已停产,4家正搬迁厂房),主要问题是加工场所卫生差,堆放乱且杂物、进货验证记录不完善。在第二阶段食品办对全部食品企业、正常生产的小作坊进行了回访,发现一阶段检查发现2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通过上半年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对整改不到位的都依法进行了处罚。日常巡查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标识、成品质量控制等进行了检查,其中大部份企业还是做的比较到位,小作坊存在问题反复出现情况多见。

上半年,食品办立案查办案件11起,涉及4家大米加工企业、1家罐头生产企业、2家饮用水厂、4家小作坊,现已处罚到位10起,罚没收入达8.36万元,比往年同期有大幅提高,也实现了年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二、食品安全法规宣传与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将法规宣传与巡查、检查相结合,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册发放至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单位,其中12家食品生产企业还免费发放了市局食品科编印的《实用手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新出台的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新许可标志使用规定进行了宣传。

二是按照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所有获证企业在一季度先对照做好自查,并上交自查表,二季度按照市局食品科要求集中对各食品企业的台帐、相关制度、记录等进行检查,然后由食品办组织人员实地核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是食品办还按照县人大就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就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局食品办落实食品安全法组织领导、宣传、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向人大检查组做了书面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安排中,食品办人员也结合食品安全法等大力宣传了质监相关法律制度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三、关于食品定期监督检验等其它工作

一是定检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食品办完成食品类12个样品(一季度4个、二季度8个)的抽送检,经检验全部合格,涉及大米、饮用水、罐头、蜜饯糖果等。蜜饯专项整治要求抽送一个样品寄送至省产检暂未接到报告。由于经费等问题,上半年暂未对其它未列入市定检的产品进行监督抽送样检验。

二是食品安全联动机制。上半年,会同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对“两节”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生产企业、商场等节日旺销食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端午粽子进行了专项检查。与相关执法单位联动检查基本情况良好,主要问题存在于菜市场无证加工的散装粉干、茶叶等产品。另外,食品办还会同上级对本县到期换证和年度核查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对审查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督促我县食品企业整改到位并递交报告材料,如明华米厂换证、齐云山食品年度现场审查等。

三是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食品办加大企业创业发展的指导帮扶力度,指导有申办生产许可证愿望的企业(如野生葡萄酿酒、吉祥粉干厂等)改善条件办证,引导我县特色食品(如葛根粉丝、糕点)等食品加工单位申办生产许可,对前来咨询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涉及茶叶、饮用水、速冻食品、委托加工茶油等),在宣讲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尽可能地给予指导和解答。

崇义县质监局食品办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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