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衔接工作总结
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衔接工作总结
在县司法局和红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衔接工作紧紧围绕“平安红杨”建设总体目标,按照“衔接工作制度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强化各部门、村(居)协调配合,多形式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多渠道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维护我镇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在册刑释解教人员28名,其中201*年以来共衔接11名,解除**人,在全部刑释解教人员中,其中农村户籍的28人,占刑释解教人员的100%,城镇非农户籍的0人,占刑释解教人员的0%,已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的有**人,安置率达**%。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一方面,建立健全协查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台帐全。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主动与有关单位和所在村(居)联系,解决其就业安置。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上升到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的高度,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认真调查研究,在调查登记中做到六个清楚,即去向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联系方式清楚。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刑释解教工作
我镇把健全工作网络作为刑释解教基础来抓。按照“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建立了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制度、帮教对象登记制度、帮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做到刑释解教工作制度规范化,使刑释解教工作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镇司法所借助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监所协同、信息核查、人员衔接工作,做到即将释解教人员信息不漏查、不脱管、不盲接。
(三)、强化帮教政策,不断拓展安置渠道
我镇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的实施意见》。对各村(居)提出明确要求,注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和就业渠道,促进他们能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社会认可。一是鼓励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们愿意从事个体经营的,及时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二是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就地安置,为其落实责任田,从事农业生产,或协助他们承包荒山、茶园等。三是由镇司法所和各村(居)安置帮教办协助联系到安置帮教基地就业。
(四)、开展检查、督查工作,保障刑释解教工作有实效
按照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1*年至今我镇共进行了5次检查、督查工作,对镇内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定期摸排,实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一是及时部暑。年初下达通知要求后,要求各村(居)及时贯彻,明确工作目标、步骤。二是强化措施。建立镇司法所和各村(居)帮教工作协调联动,组织人员对各村(居)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行跟踪检查。三是注重实效。镇司法所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与各村(居)协调沟通,通过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分类排查,落实管理措施,确实掌握情况。
我镇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外出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务工居住场所频繁变化,给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信息增加了难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大多不在原籍地,直接外出务工,有的长期在外务工和居住,甚至有举家外出打工,人户分离,甚至长期落户外地,已成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二是就业安置难度加大,回归后难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无一技之长的多,现有条件下的就业安置难以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根本问题,同时,由于身份特殊,在求职就业竞争中,刑释解教人员一般处于不利的地位;三是工作人员不专职,工作难开展。帮教安置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镇司法所负责完成,而司法所还面临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任务,任务相当繁重和艰巨,做到每名刑释解教人员上门登记服务确有困难。
三、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对于构建“平安红杨”有着重大的意义。这些年来,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工作总体上是平衡发展的,但是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存在的许多困难和问题,就如何更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有序开展,提出以下三点思考和建议。
一是各村(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镇司法所通知,或监狱、劳教所寄送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要主动和监狱、劳教所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刑释人员出监情况。
二是把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后,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强化司法与公安派出所的协作制度,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离开监所前后的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对家庭比较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结合我镇实际,及时提供就业服务指导和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对象,有条件的要进行过渡性安置,解除本人的后顾之扰,使其尽早融入社会,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红杨镇司法所201*年5月29日
扩展阅读:7)201*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安教办201*7号
**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安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促进思想转化为根本,以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抓好安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完成了201*年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任务。自201*年以来,全县共有安帮教对象1034名(其中刑释951名,解教42名,解除社区矫正41名),已安994名,安率96.1%;列入帮教对象1010名,帮教率97.7%;重新违法犯罪人员25名,重新违法犯罪率为2.42%。现将一年来的安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工作,人事变动后,各级安帮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都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综治委副主任担任组长,乡镇一级领导小组也分别由相应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时,为使帮教工作得以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各乡镇积极组织落实,通过依托基层组织、征召志愿者、发动亲友等途径,在各村(居)委会、各企业也相应地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帮教网络。
2.健全机构建设。按照*委编办201***号文件精神和*20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和安帮教工作,我县司法局与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通过请示获得批准,于201*年7月底在我县司法局内部增设社区矫正和安帮教工作科,在尚未招录社区并经由司法局内部调剂进一步健全了机构建设,完善组织保障。
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矫安科工作人员。根据闽委编办文件,为充分发挥司法所指导和管理安帮教工作的作用,我县新增政法专项编制2名,在招录工作尚未开展的情况下,为顺利开展矫安科日常工作,经我县司法局内部调剂,目前有共有两名专职人员从事矫安科工作。二是新增六名司法助理员。我县司法局两年来共招录司法助理员6名,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队伍,实现司法助理员编制使用率100%。三是提高副科级所长配备率。另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201*年新配备8名副科级司法所长(其中1名为正科级),副科级司法所长总数为17名,配备率达94.4%。四是进一步壮大社工队伍。我县今年利用5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社区矫正接收工作,通过借调、调剂共吸纳专职社工14人,进一步为社区矫正和安帮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4.加强经费保障。为有力保障各级安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经费,县财政将安帮教工作经费按每年3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给县安帮办,同时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乡镇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也积极筹措资金,基本解决安帮教工作经费问题,有效保障了安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好日常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1.做好全面工作部署。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安帮工作的核心,为全面落实今年的安帮教工作,我县安帮教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小组会议,总结上年工作经验,制订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研究部署了201*年全县安帮教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及时分解任务,转达各级成员单位,做到思路清晰、决策科学、部署及时、协调有力、督促到位。
2.严格执行工作汇报制度。严格执行月综述制度,各乡镇和各基层帮教组织每月向上报送一次材料,县安帮办汇总后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上报月综述;每季度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央)按时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情况统计表,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实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3.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截至11月底,我县司法局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共收集各类信息近百条,编发司法行政信息简报20期,上报市司法局办公室信息用稿74篇,其中安帮教工作信息12条,上报信息质量不断提高,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
4.工作流程规范上墙。去年以来,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已有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3个正在进行室内装修,2个在建。新建司法所均按照司法部及省两办文件要求,内设人民调解室、安帮教工作室、社区矫正工作室、法律援助室、法制宣传室、基层法律服务室等6间办公室,相关工作流程及职责要求统一规范上墙,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5.健全完善考核制度。为确保安帮教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下到基层,落到实处,我县安帮办根据市安帮办文件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对
乡镇安帮教工作的考核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自查和考察两种方式,逐项进行考核,各乡镇司法所基本顺利完成201*年安帮教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评优查劣,表彰优秀、查找问题,进一步激发各基层安帮机构的工作热情,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帮教工作水平打好基础。
6.健全完善重新违法犯罪倒查制度。目前我县共有安帮教对象1034名(其中刑释951名,解教42名,接触社区矫正41名),重新违法犯罪人员25名,重新违法犯罪率为2.42%。其中今年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56名,重新违法犯罪3人。我县安帮办对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严格倒查,解剖存在的问题,积极改善管控方法。
(三)有效发挥职能,抓细抓好各项工作1.做好信息核查,减少“三假”人员。各司法所规范操作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仍在监狱、看守所服刑和在劳教所劳教人员的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服刑在教人员的改造情况,畅通了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为实现人员无缝衔接打下了良好的信息基础。今年以来,我县通过该系统为监所核查大田县籍服刑在教人员信息497人次,核实率为92%,并发现虚假信息4条,减少“三假”人员信息。
2.抓好无缝衔接,落实帮教责任。一是人员信息接收。各司法所通过信息平台接收到预释放解矫信息或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罪犯出监(所)鉴定》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等文书后,及时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二是释解人员必接必送。今年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56名,其中一般帮教对象139人,重点帮教对象17人。各相关司法所在接获释放通知后,积极联系动员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及村(居)干部按期将释解人员接回,实现重点帮教对象100%无缝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5%无缝衔接。另外对于部分自反的一般帮教对象,在人员回归后,司法所及时与对象所在村居干部联系,掌握人员情况,做到排查衔接。三是落实帮教责任。通过了解评估释解人员个人情况及风险等级后,司法所指导并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建立帮教工作小组,明确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扶协议,因人而异制定帮教计划,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双列管两头包,严防脱管漏管。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加大,人户分离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扶,防止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我县推行委托帮教办法,即由户籍所在地安帮教机构负责组织流出地与流入地安帮教组织签订委托帮教协议,并通过刑释
解教人员所在村(居)委员会及家属与刑释解教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其动态信息。流入地司法所将外籍刑释解教人员纳入日常管理,制定帮教计划,指定帮教责任人,与户籍所在地司法所一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多措并举拓宽安渠道。落实好安政策,解决其生活问题是进一步落实帮教措施的前提。我县安帮教对象1034人,已安994人,安率96.1%,主要有以下几种安措施:一是落实责任田(山、林)。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司法所联系协调所在村委员会,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解决其生活问题。全县967名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已全部落实责任田。近年来,我县发展迅速,**、**等乡镇由于引进了多家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征用大量土地,个别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被征用后未领到补偿款或者未分配到新调整的责任田,失去生存之本,情绪激动,矛盾突出。各安帮机构积极予以协调,帮助落实补偿款及责任田,保障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权益,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二是提供就业服务。根据回归人员的专长和要求,主动与劳动部门联系,为没有责任田或暂时找不到工作的释解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等乡镇依托当地产业优势,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为释解人员提供服装、装潢、水电安装、种茶制茶等技术培训,并根据其技能掌握情况,
推荐部分人员到当地企业或沿海县市等有关厂家公司就业。三是鼓励自谋职业。对有经济头脑和技术特长的回归人员,积极引导他们发挥专长,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我县今年共有8名释解人员通过自主创业顺利回归社会。在创业的过程中,各级安帮机构积极协调,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例如**乡**村刑释解教人员刘某,刑满释放后,欲学习种茶、制茶,开设茶厂,乡帮教工作人员及时协调,分别与林业站、茶叶协会、县茶叶局和工商等部门联系,帮助协调茶山开荒、制茶机械采购、争取补助,并以优惠的租金帮助其在吴山新村街道落实了门面房。同时为消除村民的歧视,社区工作站主动出面为其担保,使刘某顺利招聘采茶工和制茶师傅,现在刘某有茶山7亩,茶越做越好,收入也越来越高。再如**的经济犯方某原为企业主,刑满释放后一度精神萎靡。帮教责任人自了解情况后,以泡茶闲聊的方式,轻松的对话氛围,积极鼓励他进行创业,为社会创造财富。适逢**镇有一矿厂要转让,帮教责任人主动牵线搭桥,责任人多次深入该厂,动员原业主在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方某,促使其顺利够得该矿厂,目前矿厂的工作已步入正轨,效益越来越好。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基地。我县司法局今年七月份与和发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基地协议,创建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基地,该公司为民营企业,主营铸造,现
有员工80人,目前该安基地累计安刑释解教人员5人。
5.强化帮教创新方式。为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鼓起生活勇气,客服自卑感和失落感,防止盲目行为,避免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办建立起“四访四谈”帮教制度:四访是指婚丧必访、有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发情况必访;四谈是指犯了错误谈心、受到挫折谈心、思想有问题谈心、重点帮教谈心。目前全县共有安帮教对象1034名(其中刑释951名,解教42名,解除社区矫正41人),列入帮教对象1010名,帮教率为97.7%。各司法所会同各级帮教小组创新帮教方式,进一步强化帮教。如:**乡司法所开展延伸帮教,村委会与服刑在教人员的家庭结队帮扶,落实双向帮教制度,为服刑在教人员为出监后进一步做好安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奇韬司法所广泛发动“三老人员”开展“夕阳安民”活动;**镇依托“夕阳红”调解协会充实帮教队伍等。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精神萎靡消极厌世的,通过轻松的对话氛围,谈心对话鼓励其重拾信心;有生活无着落的,协调民政为其解决临时救助金;有受社会排斥的,通过积极宣传教育,消除不良社会氛围;有矛盾纠纷,存在重犯苗头的,协同民警,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6.培育典型推广经验。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及时加以收集、总结、宣传,用典型引路,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重树生活信心,走勤劳致富之路。如我县**乡一方茶厂章进设,在刑满释放回归4年内,开发茶园400多亩,年产净茶4万余斤,年纯收入达到50万余元,成为县级龙头企业,现代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在他的带动下,名安帮教对象中,有15名开发了5亩以上的茶园,有11名开办了茶厂。二是对安帮教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有成效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如我县**乡**村以村中素有威望的吴**先生为名组建了“同万调解队”,积极动员老宗族长、老村干部、老党员开展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普法教育活动、关爱帮扶等活动。他们以长辈的身份,深入回归人员的家庭引导帮扶,实施社会帮教,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我县司法局抓住契机,在**乡举办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现场会,会上总结推广了几个乡镇的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安帮教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抓好核心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排查走访专项活动。一是每月主动与公安派出所沟通了解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比对在册的人员名单,及时增补漏报人员,对有危害社会苗头的情况尽快采取防范措施;二是充分利用逢年过节或中秋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
峰时期,及时进行入户面对面的帮教,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帮、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及时排查衔接漏管人员,并将考察记录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5月至8月,按照省市县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根据《**市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此次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分三阶段进行:一是信息核查阶段,县安帮办及时将省市下发的5年内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解除劳教人员的名单转发至各司法所,由司法所到各乡镇派出所进行人民初核,进一步查缺补漏;二是排查走访阶段,各司法所会同各安帮教小组,发动刑释解教人员家属、亲友、邻居等,深入村居分门别类开展走访活动,收集刑释解教人员相关信息线索;三是数据录入阶段,根据走访排查核实信息,积极推进安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2.推广使用安帮教信息系统。为配合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信息库。根据省市要求,我办结合年初部署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进行安帮教工作信息数据的录入、修改和补作。我县安帮教对象约一千多人,且适逢各乡镇政务网维护,仅安帮办一台电脑能使
用新系统,要在半个月内完成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办抓紧时间,紧密部署,按照各乡镇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逐步开展录入工作,于7月底基本完成全县201*-201*安帮教工作信息的录入。
二、存在问题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安帮教工作难度大,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释解人员到外县外地区务工多,极易产生人户分离,难以监控和帮教,目前实行的委托帮教制度,由于人力、财力的限制,流入及流出地沟通落实困难,对社会稳定存在隐患。
(二)因资金、人才、市场等条件限制,司法行政机关创办安实体困难大,与企业共建安基地,尚不能实现食宿、教育培训、救助、公益劳动等功能一体,工作实效不显著。
(三)安企业中刑释解教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不大(一般都低于40%),根据中央八部委和省九厅局文件规定享受不到税费优惠,企业吸纳刑释解教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四)省厅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开发了一套司法行政工作新系统(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帮教),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还不够熟练,需进一步加强培训。
三、下阶段工作初步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回归人员的衔接管控。县、乡两级安帮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释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定帮教协议、定期走访谈话、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跟踪及委托帮教等制度,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强化衔接管控。各乡镇司法所和派出所要经常深入村(居)了解当地的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当地服刑、劳教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回归人员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台帐的管理,对五年内刑释人员、三年内解教人员要100%建立“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工作关系,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2、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帮扶和生活困难帮扶。一要通过协调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享受各种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助等待遇。使释解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二要加强就业服务,运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资源,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培训工作、职业中介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消除就业歧视,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3、进一步加快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基地(实体)的建设。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九部门联合转发该《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扎实抓好过渡性安实体(基地)建设。一要加快安基地建设步伐,争取明年再新建1至2个安帮教基地,待条件成熟后再建安实体;二要加强对安企业的指导和扶持,动员其尽可能吸纳部分刑释解教人员,争取企业安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40%以上,使其自身能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刑释解教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基地建设工作上新水平。
4、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尽可能地用好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一要继续用好中央平台,做好仍在监狱、看守所服刑和在劳教所劳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与各监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的沟通反馈,畅通了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三假”人员。二要及时为基层更新电脑设备,落实政务外网专用电脑,为软件运行提供必要物质保障,重点加强司法助理员软件操作应用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两套
管理系统操作技能。通过软件管理实现监狱、劳教与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矫正机构的刑释解教人员释解信息传递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内容,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扎实推进安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
**县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安帮教工作总结**县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11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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