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公文素材 > 范文素材 > 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

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2:20:07 | 移动端: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

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

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石门镇民政所:(以下简称甲方)聘用护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护理人员,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1、甲方聘用乙方为护理人员,形成工作关系以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聘用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1*年12月30日。

2、聘用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乙方工资,工资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600元,常规管理工资200元,奖励工资200元,其每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1000元。工资按月发放。

3、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服从镇民政所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石门镇敬老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敬老院的其他规章制度,如因不服从工作安排和不遵守规章制度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每天要打扫好院内外的卫生环境。按时开、关大门。禁止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入内,并管理好院内外财产。

5、乙方在被聘用期间,要细心对待五保人员,绝对不能打骂五保人员。要求五保老人衣着整洁及床被干净。每周必须督促五保人员洗澡洗头。对行动不便的护理人员必须要服务到位。

6、乙方在被聘用期间,做好五保人员三防工作: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中暑。如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自身责任产生安全问题,影响老人健康,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本人工作失误或自身责任产生个人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如出现非工作原因造成本人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在被聘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请假后方可离开。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如擅自离岗两天以上(含两天的)不得聘用。

8、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合同,乙方保证无条件服从。如乙方工作消极怠慢、违反合同约定的第3至7条,且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合同,乙方保证无条件服从。如乙方须提前终止此合同,乙方必须提前一个周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9、本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敬老院情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商议是否续聘,在信守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有续聘优先权。

10、每年结束,石门镇民政所将根据乙方一年来工作表现,对乙方进行考核,发放适当考核奖。11、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3、本合同解释权属于甲方。

甲方(石门镇民政所)(签章):

乙方(聘用护理人员)(签字):

二0一一年月日

扩展阅读:中方县选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正式稿)

中方县选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怀化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32号)、《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铜湾等乡镇敬老院的批复》(中政函201*73号)及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乡镇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选聘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合理配置好敬老院工作人员,真正把懂管理、善服务、有爱心、有责任的人员选聘到敬老院工作岗位,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健康发展。

二、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2、面向社会选聘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选聘工作由敬老院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做好选聘工作的督导。

三、聘用岗位

此次公开选聘岗位21个,其中:敬老院院长10名、工作人员11名。

花桥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2名泸阳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

中方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铁坡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接龙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新建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铜湾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桐木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牌楼镇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蒿吉坪瑶族乡敬老院院长1名工作人员1名四、选聘范围及条件(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向社会公开选聘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二)选聘条件1、院长应聘条件:

(1)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具有本县户籍;(2)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能从事一定的体力劳动;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服从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领导,熟悉相关五保供养政策,热爱敬老事业,以院为家,真诚为老人服务,不怕困难,不怕麻烦,能吃苦耐劳;

(4)具有良好的品质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孝亲敬老,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懂得老年康复、老年心理学、老年行为学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能为敬老院创收增加经济收入;

(5)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财务、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有魄力,敢管、会管、能管好敬老院。能够制定符合敬老院实

际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组织全院职工和五保老人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健身活动;

(7)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内部关系,使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工作人员之间、五保老人之间团结相处;能够协调好外部关系,积极为敬老院争取社会各界资金和物资的支持。

2、工作人员应聘条件:

(1)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具有本县户籍;(2)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会厨艺,能从事一定的体力劳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敬老事业,对五保老人有深厚的感情,有全心全意为五保老人服务的思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以院为家;

(4)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执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敬老院管理,为敬老院发展出谋划策;

(5)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怕脏、不怕累,对待五保老人有爱心、耐心、热心,服务细心、精心,能够做到眼勤、手勤、腿勤、嘴勤;

(6)能团结同志,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帮助老人解决思想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勇于证求和听取老人的批评意见。

每所敬老院新聘的院长或工作人员中原则上要有一名女性,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同时应聘到同一所敬老院。

五、选聘程序及步骤

选聘工作由敬老院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民政局、人社局负责指导。公开选聘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6个阶段:

1、准备阶段(8月1日8月10日)。县、乡镇分别制定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乡镇起草公开选聘公告,印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拟定笔试、面试试题,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8月11日8月31日)。通过会议、网站、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3、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1)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报名方式,向敬老院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名,一人不能同时报名应聘两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由乡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准考证,并对外公告。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全过程。每个岗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岗位公开选聘人数达4:1才能开考。

4、笔试、面试阶段(9月11日9月15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占总成绩60分,卷面分100分,由乡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命题,分应聘院长岗位和工作人员岗位两套试题,根据岗位要求分别拟定。笔试内容以《农村

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湖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暂行办法》和《中方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为主,基本的政策法律、财务、行政管理知识和老年心理、护理、卫生、安全常识等。

(2)面试。面试占总成绩40分,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面试程序及内容由乡镇自行拟定。乡镇成立7人面试评分小组,其中民政局、人社局各1人参加,现场打分。

5、考察阶段(9月16日9月20日)。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选聘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是对传染病、肝功能、胸透视、血压等进行常规检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深入社区、村组,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尊老敬老、邻里关系、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确定人选、公示和聘用阶段(9月21日9月30日)。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考察情况,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在中方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定聘用合同,合同可采取两年一签或一年一签。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工作,县成立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

长熊明任组长,民政局局长夏隆友、人社局局长张振洋为副组长,民政、人社、编办、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由县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智春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各乡镇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敬老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聘用,必须严格聘用程序,要立足于提升敬老院管理,配强、配齐敬老院工作人员,杜绝走过场、优亲厚友、走后门等现象发生,确保所聘人员能够做好敬老院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工作负责人、命题及评分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选聘的,应当自觉回避。笔试、面试的有关资料,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公布和私自向外界提供,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民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选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责令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敬老院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实行聘用制管理,定岗不定人,其工资及聘用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列入县财政预算。聘用期间工资不低于中方县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含院长)采取一年一考核,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解聘。为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民政局应当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

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才准予上岗服务。敬老院应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务管理。

4、做好选聘期间的衔接工作。在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期间,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党政领导全面负责敬老院的工作,民政助理员要具体参与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运转。认真做好落聘的原有敬老院工作人员思想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解聘人员的善后事宜,搞好交接工作,保证敬老院的各项工作平稳过度。

本实施方案由中方县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石门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聘用合同》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573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