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大宁县畜牧中心
201*年1-5月份肉食品安全工作执法
情况汇报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
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1*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2、狠抓动物流
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三、狠抓了“瘦肉精”排查工作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1*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
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四、今后的工作措施和意见
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必须长抓不懈。因此,今后我们要把已形成的一些好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经验坚持不懈地发扬下去,始终确保肉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要进一步完善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实现肉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肉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肉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范畴。二是加快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三是要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综合执法,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食品安全的主要“抓手”。四是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兽药经营单位、畜禽屠宰企业和肉食品集贸和超市等食品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从肉食品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三)加大肉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一是要加大对肉食品安全的宣传,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肉食品安全及时报道宣传。二是加大对肉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的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他们的肉食品安全意识。
(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肉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健全并落实肉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肉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强化养殖档案和兽药购销台帐的建立,强化畜禽标识管理体系建设。(五)开展无公害肉食品认定认证工作。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快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认证工作,继续将认证目标任务纳入部门畜牧业年度综合考评,将认证任务同畜牧项目审核挂钩,未实施认证的企业畜牧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认证工作的开展,为今后全县实施肉食品市场准入制奠定基础。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扩展阅读: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安全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畜产品公共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据统计,201*年至今共检疫畜禽37.6724万头、只,其中牛羊1.1378万头,猪13.5255万头,禽23.0091万只。牛皮0.1136万吨。检出病害畜禽0.1770万头、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城市场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三个100%”;检查饲料经营户756户次、查获假劣饲料3480公斤,检查兽
药经营户676户次,查获假劣兽药116公斤,共检查养殖户2645户次,检查屠宰场126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8车次,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88人次,查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24起,严厉打击了违反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1*年至201*年度连续四年荣获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多年来,我局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兽医股股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畜产品质量安
全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局务会议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4次。
2、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与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局再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梁河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明确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月月上报制度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的全过程,每月两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文件精神。每年利用新闻媒体、科技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宣传有关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市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张贴宣传资料50000多份,接
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畜产品安全即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意识。
(三)监督管理,突出重点。
1、严格执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24小时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检疫人员坚持每天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严格督查,查验畜产品是否盖有验讫印章、是否持有畜产品检疫合格证,201*年来,共查处未经检疫的畜产品58头,补检44头,无害化处理4头。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及畜产品流动性大、供应丰富、渠道多、流通迅速、容易假冒,不法商贩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行为严重等特点,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我局加强了同工商、食药监局、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共检查畜产品交易市场125场次,查获病害肉5头(510公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深埋处理。
3、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一是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二是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药品行为。
(四)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建设一流兽医执法队伍截止201*年年底,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在岗在编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在编人数的72%),高级畜牧师2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兽医师36人,全县有62个行政村、4个社区,62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兽医防疫员,目前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实行乡镇站人、财、物“三权”上划归县局管理,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基本上实现了村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县畜牧兽医局每年至少2次对乡村兽医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动物检疫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队伍素质。
(五)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商贩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消费者的健康消费意识逐渐形成,但我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丝毫不能麻痹大意,为了深入持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监管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存在问题
1、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一是生产环节养殖户健康、科学饲养的意识淡薄。二是经营环节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淡薄。三是消费环节消费者健康消费意识淡薄。
2、生猪定点屠宰场少,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担忧。目前,我县乡村集贸市场有20个,都有畜产品交易,但全县9个乡镇都没有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不能集中检疫,就不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检测设备手段落后,无法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测。
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薄弱、经费短缺、人力不足。5、养殖方式落后,一家一户的分散饲养使畜产品质量难以
达到安全标准。目前我县养殖业仍然是以千家万户小规模分散饲养,从而导致养殖环节净化难以保证。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不合格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性,自觉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严格抵制不合格畜产品。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建全切实可行的动物防疫制度,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强化可疑样品的诊断。
3、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检测水平。
4、加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动物饲养和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监控。深入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加大防疫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把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基层,让基层组织在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加大对拒绝防疫、逃避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法制观念,努力打造一支能吃苦耐劳、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防疫监督执法队伍服务于基层,切实抓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5、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实行“早、快、严、小”和我省推行的“集中免疫、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模式进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扎实抓好春秋两季防疫和常年补针工作。
6、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出售、交易、屠宰时,检疫人员凭免疫户口册、耳标佩戴情况等出具检疫证明,真正做到凭检疫证明上市、销售、运输。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督查,从源头上把住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7、严格实行活畜及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动物从生产地进入市场交易、屠宰和运输都必须具有“一证一标”(本县的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或外县的持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动物耳标)从201*年5月1日起全县统一执行。凡无“一证一标”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一律不得入市交易、屠宰和运输。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县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县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很多,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依然十分严峻。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既是我们每一个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职责,也是现代畜牧业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扎实工作、任劳任怨,在动物养殖、防疫、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监
管的诸多环节狠下功夫,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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