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政管理所关于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交通运政管理所关于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
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年县城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114号)文件要求,我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学习宣贯动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针对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县城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交集团公司汽车客运站、进站管理客运汽车开展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接文后,我所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学习,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全文学习了**201*年县城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学习,使全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工作是有效防治城区噪声污染,解决噪声扰民的重要措施,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是改善城区声环境、营造稳定和谐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使全所干部职工明确工作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整治内容和目标、治理依据及范围、工作步骤、整治任务及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会上,所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所驾培股、维修管理股、稽查大队和客货运管理股等相关股室(队)要全面学习、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所对应股室(队)要将实施方案及时传达到各自负责分管的行业部门,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督促其开展噪声治理自检自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各股室要紧紧围绕治理工作任务,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四大”行动和机动车维修生产市场专项治理及道路运输矛盾排查维稳等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开展好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积极行动,落实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工作方案,我所落实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围绕公共交通(出租、公交)、机动车维修、客运站和路检路查工作四个重点管理对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行业噪声污染宣传治理工作:
(一)公共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所一是通过召开的月安全生产例会,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觉遵守禁鸣管理、尽量减少鸣笛等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教育,增强出租、公交企业(业户)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在赶集日开展相关检查时,加强对农贸市场、一中大门口、医院等重点路段乱鸣笛、长鸣笛、无故鸣笛的执法监管教育,纠正出租车、公交车行驶产生的非正常公共交通噪声扰民行为。三是督促出租车、公交车相关企业,做好所属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车体、轮胎等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降低、减少道路出租公交车的噪声来源。
(二)机动车维修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结合**沧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关于印发〖**沧市机动车维修市场阶段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运管车〔201*〕5号)文件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201*)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等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对消声、净化等环保的相关规定,我所一是加强对机动车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教育,增强维修企业(业户)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对辖区原获得许可的维修企业的人员、设备与设施等开业条件重新进行审核。三是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机动车维修及检测行业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辖区机动车维修及检测行业实际存在的不规范的经营行为,重点治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按规范作业签发虚假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技术标准要求检测签发虚假检测报告单、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经营行为。四是开展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宣贯和达标活动。通过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贯彻实施切实提升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能力。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一是确保辖区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符合消声等环保相关要求;二是督促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遵守消声、净化等环保要求;三是督促负责执行辖区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的修理厂,做好机动车二级维护
作业中发动机工作状况、排气污染控制、消声系统等检测工作,使其达到相关环保相关规定,确保运行的车辆具备良好的性能,降低噪声源的产生。
(三)客运站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我所一是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加强对客运驾驶人和管理人员自觉遵守禁鸣管理、尽量减少鸣笛等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教育,增强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根据**沧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关于印发〖**沧市交通运政管理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运管发〔201*〕58号)、**沧市交通运政管理处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运管发〔201*〕53号)等文件要求,我所加强对进站车辆技术状况的排查检查:是否按期进行检审,是否按规定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否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是否按期进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减少噪声产生。三是督促车站严格遵守车站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许可批准的发班时间进行发班,降低广播喇叭音量,减少广播次数,禁止车辆在站内鸣啦叭、站外候客。
(四)加大年检超期、二级等级评定超期、改装等违法违章的执法查处,确保辖区车辆严格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严格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减少道路车辆噪声来源。
三、建议
交通噪声是一种非稳态、不连续的流动声源,影响范围广,时间长,其程度与交通量、行车速度、重车百分比、道
路坡度和道路路面材料等因素有关,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日益增多,城市规划相对滞后。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治理仅靠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管理等专项治理,效果往往是治标不治本,很难形成长效机制。因此,在县城噪声治理工作中,建议:
(一)根据县城交通实际,在重要路段运用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鸣笛,在某时段、某路段内禁止大型车辆通行,调整交通信号使交通流顺畅等手段,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中不使用喇叭,以减少噪声污染。
(二)扩大宣传面,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噪声污染影响到市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防治噪声污染除依靠政府的努力外,还必须依靠广大市民的参与,因此,必须把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到社区,做到妇孺皆知,才能有效的控制污染。
(三)联合执法,整纲建制,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噪声污染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治理不能解决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专业部门专门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一套管理办法和措施,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联合执法,并使之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合理规划布局,改善县城道路路况。交通设施噪声源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噪声源不同,一般很难通过噪声管制手段解决其污染问题,而主要是通过合理规划进行提前预防,这才是根本性措施;一旦交通噪声污染已构成,治理难度很大,有时甚至完全没有条件。为此,合理的交通规
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对交通噪声控制具有重要意义,是解决城乡交通噪声污染问题的治本之道。建议:通过合理确定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从总体上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增加城市绿化面积,降低交通噪声,在道路两侧修建斜坡,加宽沿街住宅的缓冲绿化带,并利用有限地带开发立体绿化,增加植被面积,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在降噪中的作用。
交通运政管理所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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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省厅、省局、市运政处工作部署,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40号)、云南省安委会印发的《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通知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文件的通知》(云安电发[201*]7号)文件精神,按照《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0,墨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立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运政所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运政所领导亲自抓部署提要求。所长黄双庆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行动向全所职工提出要求。副所长肖劲松多次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我所成立了以所长黄双庆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三是将本次专项行动列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中,加强宣传动员,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县内客运、旅游客运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必须按经营许可的经营范围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必须保证所属从业驾员符合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条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主动应用科技手段支撑企业安全管理,积极应用道路运输GPS系统实施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推进客运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应用,严格客运车辆派车和客运站派班制度,通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各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普洱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关于认真做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普云安[201*]7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布置,有序的开展排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运政处安全科统一印制的《云南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记录本》,对照检查项目开展检查,并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二是重点检查客运站对进站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情况,做好“三品“查堵工作,”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工作情况,二级以上客运站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三是重点强化对农村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站的安全监管。
(三)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
切实做好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业、驾驶员培训、客运站场等各项道路运输业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多次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履行运政所的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加强对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者、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资质和标准的审批、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进入市场营运。
二是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经营者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查评定,督促客运站场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和安全技术状况例保检验措施,严禁未经检查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出站。
三是严把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继续把营运驾驶人作为突出重点和关键因素,全面深入复查从业人员资质情况,凡是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严把从业驾驶人市场准入关。
四是做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督促客运站相关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售票、检票制度,杜绝超员车辆出站上路,严格班车路单签证制度,督促等级客运站推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
在检查过程中墨江运政所将“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一起检查督查。对暴露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整改,跟踪督查。
三、强力推进隐患治理
在整个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我所始终注意分阶段抓好各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有力促进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的开展。截止目前,单独成立组织督查检查组,或与其他部门联动,共开展了8次督查检查,有力促进了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
四、总结巩固行动成果
我县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排查到位。三是一些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一步,我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我所排查未整改的事故隐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取缔关闭等强制措施,促进重大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改。继续深入抓好小企业的“补课”,对小企业,要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走过场。
二是切实抓好道路运输领域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针对交通事故的特点,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员运输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大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要继续深入研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紧抓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发展大局和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生产保障。
墨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沈超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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