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运政管理工作要点
201*年运政管理工作要点
201*年全市道路运输工作要坚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运输方式为主线,以安全发展为保障,以加强民生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有效供给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提升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为促进定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提供道路运输保障。
一、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民生能力
道路运输关系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涉及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围绕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去,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城乡公交”一体化战略,加快调整运输发展结构,优化多层次、差别化的运输服务网络。深入贯彻市政府出台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城市公交管理办法》、《农村客运管理办法》,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规范发展和总量控制,加大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畅通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机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研究建立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新开和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加大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提高通达深度和班次密度。推进
运输辅助业发展,引导维修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全面提升驾校服务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项目建设,完善运输服务网络
项目建设是支撑道路运输事业转型跨越发展的基础。一是采取切实措施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抓紧、抓实、抓细项目监管,确保续建项目、已开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二是完成漳县公用型汽车站、陇西首阳客货运输站、临洮汽车南站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完成通渭公用型汽车站、陇西客运站改扩建工程,并通过省运管局组织验收,投入运营。四是上半年力争开工建设渭源公用型汽车站、岷县梅川公用型汽车站、安定内官公用型汽车站。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五是抓紧进行定西汽车北站、陇西县综合客运中心、通渭县综合客运中心、临洮汽车东站、渭源会川镇公用型汽车站工可研工作。六是完成全市261个行政村停靠亭的建设任务。
三、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发展
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影响行业形象,波及企业生存。因此,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一定要牢记“责任重于泰山”,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继续从责任落实、特殊时段、关键环节、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五个重点”着手,全面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保障能力。一是抓专线、抓农线,重点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按照“县管、乡包、
村落实”的要求,在农村运输安全上“抓点、穿线、织网”,即:“抓点”就是把运输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站点上;“穿线”就是把运输监管重点放在农村线路上“织网”就是把安全管理扩展到社会层面上;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四个到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力度,要明确隐患排查重点,确定专项整治对象和内容,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做到“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个隐患不漏,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努力保障全市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三是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业户,一律不准进入运输市场,对整顿后仍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业户,要强制退出市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四、转变运输发展方式,提高运输发展质量
一是突出重点,有所侧重。突出客运,尤其是农村客运,以带动普通客运。二是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坚持开放公正、公平竞争,把运输市场做活;坚持扶优扶强,优胜劣汰,把运输企业做强;坚持发展运输经济,使管理服务企业,企业服务社会,运营服务公众。三是整合运输资源,加强对运输车辆、线路,站场的统一调控,对路、站、车进行有效的整合管理,重点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经营,着力构建城乡农村客运站场服务,客运网络,
运力保障体系,为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服务。四是在高速公路、二级以上公路客运鼓励发展大、中型高级客车,三级公路客运鼓励发展中型中级客车;在城市物流配送中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小吨位车辆,在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鼓励发展大吨位重型货运汽车列车,引导和推广甩挂运输,节点运输,限制低层次运输,着力促进运力结构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
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运政队伍建设水平
进一步理顺运输管理体制,畅通市、县运管机构的人、才、物直属关系,深入推进县(区)运管分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落实运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定期轮训等制度,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将落实执法责任情况与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挂钩,推进依法治运,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基准,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合理处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继续深化执法监督活动,完善运政大厅功能,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实施“阳光运政”,进一步健全运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执法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及时处理媒体和群从反映的问题
六、突出监管重点,规范市场秩序。
要集中力量,整顿和规范运输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市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的监管力度,要改变监管方式,采取“执法联动”等措施,强化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公众利益。
七、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
继续坚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运输产业。加强道路运输信息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推广、评价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企业、车辆、人员、市场信息、出行服务、GPS监控”等信息资源整合。加快通渭、漳县、岷县、渭源县道路运输指挥中心建设,指导基层运管分局和运输企业提高GPS系统应用水平,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构,严格落实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禁止高油耗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积极申报和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完善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方式,通过鼓励节点运输。甩挂运输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运输效率,降低单位周转能耗。
八、深化行业文明和廉政建设
推进行业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多形式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培树一批行业服务品牌和先进典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具有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
从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改进调查研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及媒体关注的突出问题。
扩展阅读:201*年营林工作技术管理要点
林口局201*年营林技术管理要点
为顺利实施天保二期工程,进一步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科学指导营林生产,根据《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培育作业技术实施细则》及《黑龙江省国有林区营林技术系列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要点,对更新造林、绿化、森林抚育、育苗及森林病防等营林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强化管理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成效:
一、更新造林
(一)地块选择1、补植补造
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目的树种较少,分布不均,林下更新不良,林分结构单一,林地生产力低下,郁闭度0.5以下的林分及林间空地和天窗分布较多,造成大面积林地浪费的林分;对1亩以上的林中空地,要单独区划,纳入更新造林。
2、改造培育
郁闭度0.6及以下,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的林相残破林分;林分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相同树种(组)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林相残破,功能低下,单位面积蓄积量在40立方米以下的低效纯林、萌生林或混交林、遭受严重病虫害、火灾、风灾、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死亡木(濒死木)比重占株数20%以上的林分可进
行改造培育。对1亩以上的林中空地,要单独区划,纳入更新造。
3、更新造林
林业局要求退耕的地块、201*年人工林皆伐迹地及结转的造林地块。
(二)造林方式
补植补造和改造培育采用均匀补植和块状补植的综合补植方式。其中:均匀补植适用于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块状补植适用于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天窗较多的林地;
(三)造林密度和株行距配置1、补植补造
按照调查设计密度和株行距、现地幼苗、幼树和上层林木株数分布情况,合理选择植苗点,规定如下:
(1)对林分内的16平方米以上至660平方米以下的林间空地(包括天窗),补植株行距为2×2m。
(2)设计株数为600株/公顷,除林间空地外,补植株行距为4.5×5m。
(3)设计株数为800株/公顷,除林间空地外,补植补造株行距为4×4m。
(4)设计株数为1000株/公顷,除林间空地外,补植株行距为3.5×4m。
(5)设计株数为1200株/公顷的,除林间空地外,补植株数为3
×3.5m。
(6)严格控制单位面积上的栽植株数,要以小班为单位,按设计计算好的各小班树种需苗量,按小班、按树种单独发放,栽植时按要求株行距尽量控制在±5%以内。采取以小班设计总株数和按株行距双重控制。
(7)在现地栽植时,按株行距选择适合的栽植点,可根据现地实际情况在栽植点周围1m内选择适合的点进行栽植,尽量与幼苗幼树分布均匀。
2、改造培育
人工苗补植密度为1650株每公顷,株行距为3×3m,合理确定栽植点使其与天然幼苗、幼树均匀分布,距天然幼苗以上林木半径1m之内不能选择人工苗栽植点;林中空地及天窗补植密度为2×2m。对枯立木、倒木、多头木、病腐木、风折木、断头木、树干弯曲破损木周围1m以内可选择栽植点(防止伐除后出现空地和天窗)。
3、更新造林
人工苗栽植密度为1650株每公顷,设计株行距为3×2m,株距3m、行距2m,全部采用混交造林,树种之间混交比例为1:1,实际株行距可根据现地情况确定。
(四)割灌作业
补植补造和改造培育选择201*年森林抚育地块,不用进行割灌作业,更新造林有需要割灌的地块可以割1m,留2m,割灌茬高控制在10Cm以内。
(五)整地
方法采用揭草皮整地方法(现整现造),铲除草皮(盘结层以下)60Cm×60Cm。
(六)栽植
从4月15日起每天派人踏查化冻情况并于准备造林前3天汇报营林处,植苗采用镐植,靠壁栽植法,栽植前将苗木进行剪根处理后方可栽植(特别是阔叶树),以上割灌、揭草皮子、植苗可以同时作业。
(七)苗木要求
201*年造林苗木必须全部使用1级苗,各单位务必要将调运回去的苗木进行二次分级,杜绝Ⅰ级苗以下的苗木用于造林。
造林树种Ⅰ级苗木标准
序号1234567树种红松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红皮云杉黄菠萝水曲柳苗龄型S2-2S2-3S1-1S1-2S2-2S1-0S2-0地径mm>苗高Cm>主根长Cm侧根条数5.07.05.04.55.06.07.015243520203030151815201*1517151515(八)幼林抚育
抚育年限为三年五次,即2-2-1次抚育(一年两次时头一遍为
镐抚,第二遍为刀抚)。
1)、作业开始前3天上报营林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2)、镐抚作业扩穴70*70Cm,穴四周新土回至穴面,培土至苗地径以上(1-2Cm)处,倾斜10度以上苗要扶正,踏实苗根部,不伤根,不伤苗,不漏抚。5度以上坡地,穴上方取土,使穴面水平,镐抚穴面覆土后,不得留有脚印,避免跑墒。
3)、刀抚作业采用单株抚育方法只割除栽植点1以内作业面积,散出幼苗,其标准同于常规造林,刀抚时避免伤苗和漏抚。
二、绿化
201*年各林场所绿化工作的重点是填平补齐、提档升级及做好棚户区改造地段的绿化工作;做好《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一)填平补齐:根据化冻的情况,将死亡的树木立即清除,并进行补植,补植树木与原树木“三同”(同树种、同树高、同胸径)。
(二)提档升级:各林场(所)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打造有本单位特色的绿化景观,上档次,有品味。
(三)棚户区改造地段的绿化工作:各林场(所)棚户区改造以全面完成,各林场(所)应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地段的绿化工作。
(四)要求绿化率必须达到100%,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五)管护:定期对绿化树木、绿篱、草坪进行修剪、浇水、除
草。对有病虫害的树木立即进行防治。
(六)义务植树:各林场(所)要认真组织,领导带头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并完成林业局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
三、森林抚育
(一)准备工作1、地块选择
按沟系以天然林为主人工林为辅,以幼龄林为主中龄林为辅原则。主要采取透光抚育、定株抚育、生长抚育、生态疏等抚育方法。
2、岗前培训
要求生产单位要在作业前组织岗前培训,并记录在案。首先由生产主任对验收员进行培训,其次验收员对作业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作业技术要求、作业标准、安全知识告知等,保证作业人员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从而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质量。
3、公开公示
要求各生产单位作业前将森林抚育的详细情况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公示内容:承包人、承包地块、承包面积、作业时间、作业方式、成本等。
4、合同签订
各生产单位必须在作业前与职工承包生产作业人签定承包合同书。
5、揭示板
为更好的把森林抚育工作做好,林业局将以林班为单位为生产单位制定揭示板,统一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悬挂在明显位置方便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掌握林班情况和内容。
(二)技术要求1、作业项目
(1)透光抚育:执行全面透光方法,作业项目:修枝、割灌、清林。
(2)定株抚育:作业项目:伐除一定范围内有碍保留木生长发育的林木,修枝、割灌、清林。
(3)生长抚育:执行综合抚育方法,作业项目:伐除妨碍目标树生长的林木,割灌、清林。
(4)生态疏伐:执行综合抚育方法,作业项目:伐除妨碍目标树生长的林木,割灌、清林。
2、作业标准
(1)采伐作业:伐除妨碍目标树生长的林木。如:枯立木、倒木、严重病腐木、断梢树、严重弯曲木、多枝多节、破腹等残次木、频死木、被压木及多株丛生过密的次级木,影响目的树种生长、而且没有培育前途的非目的树种和霸王树等。严格执行五级木分法和三级木分法,伐根高不超5Cm,挂号采伐准确率达98%以上。
抚育采伐后,林分郁闭度天然林不能低于0.6,人工林郁闭度不能低于0.7;在风雪危害严重的地段透光伐的郁闭度一次不得降低0.2;不能人为造成天窗;林分平均胸径不能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
(2)修枝作业:修去枯死枝和林木下部1-2轮活枝,幼龄林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2,修枝采用平切法:紧贴枝条基部,切面与树干平齐,不留茬,切口平滑,不撕裂树皮,要求使用专用工具(锯),避免伤到树干和韧皮部防止感染和流脂病的发生。
(3)割灌作业:保留有经济价值的藤条灌木和珍贵树种,其它全部割除,茬高要求10Cm内,割灌率要达到70%以上,对于林内胸径5cm以下非目的树种除按规定适当保留外,其余一并割除。(4)清林作业:采取带状堆积,带向要求垂直等高线(顺山带),带宽要求6米以上,保留带宽1.5米以下,带宽幅度变化不超20%。(5)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保护好母树和幼苗幼树,人工针叶林尽量多保留天然阔叶树,人工阔叶林尽量多保留天然针叶树,以利于形成人工天然针阔混交林。
②保护好动物巢穴,有动物居住巢穴的林木、灌木不能采伐。③保护好经济价值较高的经济植物、濒危物种和有益菌类及寄主。
3.管理(1)包点验收
在作业过程中,林业局将每个单位至少派一名包点人员长期驻在,认真监管,跟踪检查和技术指导。并且实行按月验收制,做到当月产量当月验收。要求各生产单位对每月提报产量进行全面自检,经
自检合格小班提报营林处,营林处将安排包点人员对当月提报产量进行验收,若所提报产量合格率达不到90%以上的,营林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
(2)采伐作业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待作业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选择持证油锯手进行采伐作业,并安排现场员跟踪作业,做到每个油锯手要有一个现场员跟踪指导,做到严格按挂号木进行采伐,避免错采漏采的情况发生。
(3)机械应用
要求各单位要重视机械化作业的重要性,把割灌机应用到实际生产作业中,采取人力作业和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森林抚育工作有序进行。
(4)档案管理
各单位要有抚育专用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每项目一盒)。存档材料:文件通知、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书、实施方案、技术要求、位置图、组织机构图、责任落实流程图、责任书、合同书、公示照片、调查设计、业务培训资料、生产进度表、会议记录、验收材料(自检报告、工作总结、外业野帐、评分标准)、开工报告、采伐许可证、监测样地相关资料、作业小班照片、生产台账、财务工资四联单等。
在作业期间各单位要把森林抚育档案工作做好,严格按照要求逐项进行建档,营林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育苗部分
各单位对所辖苗圃要加强管理,局属四大苗圃及有计划内育苗任务的其它苗圃(刁翎、西北楞、曙光、四道、朝阳、胜利)要严格按技术管理要点进行标准化作业。
(一)出圃苗木作业管理
1、201*年造林转换床苗木技术管理:
雪化后,是覆盖物发生作用的关键时期,撤覆盖物时间,原则在苗木根系土壤融化,有吸水能力后。覆塑料膜易发生捂苗,要每平米扎4个通气孔,随时观察,既不能捂苗,也不能形成抽干黄叶苗,适时撤覆盖物。
2、苗圃起苗必须提前2天报告营林处,在营林处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下方可起苗。
3、起苗工具:为保证苗木根系完整,起苗时必须用振动式起苗犁,坚决杜绝不松土直接拔苗。
4、起苗管理:随起苗、随假植,够一把苗假植一把苗,不准大量堆积待选苗木,必须对苗木进行遮阴覆盖。
5、严格进行苗木分级:分级合格率95%以上为作业合格。为最大限度缩短苗木根系裸露曝光时间,做到随苗,随分级,随假植,每天作业结束后,分级场地不得存待选苗木。分级不合格要立即返工,重新分级。只有一级苗出圃用于造林。
6、要单捆、单行假植,并及时浇足水,避免多捆苗木集中假植和假植后不及时浇水。
(二)苗木调运
1、苗木调运的树种、数量、质量及调运单位依据局下发的苗木平衡表。
2、产苗单位必须按局规定的苗木标准、品种、数量供给需苗单位苗木。
3、产苗单位负责苗木打包、装车、浇水、盖苫布。
4、局包点人员向局汇报分级完成情况,局调度指挥中心安排需苗单位及时调运。由营林处、产苗单位、需苗单位三方确定苗木调运具体时间。
5、需苗单位有权拒拉分极不合格苗木,对苗木分级不合格的情况要及时向营林处包点人员报告,三方在场,由营林处现地鉴定和仲裁,不准许需苗单位擅自外购苗木,否则按苗木量价值2倍罚款。
6、由于产苗单位苗木质量不合格或未按时供苗造成需苗单位车辆空返的,其车费由产苗单位承担,每车次500元。
7、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出圃苗木必须使用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证和苗木包装标签。凡出圃苗木每包上挂一个标签(绿化大苗一株一签或一捆一签),苗木标签所涉及的内容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不得空项、漏填,苗圃对使用的苗木“两证一签”,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三)作业质量管理
1、作业前完成并上报《苗圃作业设计》,在设计中要详细绘制苗圃作业区划图(育苗区、积肥场、假植场、轮作区、分树种、苗龄型、计划内、计划外)。并按《育苗技术规程》要求建立建全档案。
2、作床:要达到平(床面平、步道平)、细(土、肥)、直(床面、步道)。作床规格:床面宽110Cm,步道宽4060Cm,床高2030Cm。
3、换床
(1)子苗分级依苗高:落叶松每差4Cm,红松、云杉每差2Cm为一个等级,分地段换床,等外苗木不允许换床。
(2)换床前12天浇透水,保持土壤湿润,避免换床开沟时堆“帮”,造成苗木窝根。
(3)换床时子苗在床上均匀假植,随换随取,换剩苗木立即假植,以缩短曝光时间。
(4)换床工具:一是必须用带苗夹的换床板;二是用专用工具开沟。
(5)苗要栽正,不允许倾斜,覆土至苗根茎以上1Cm处,窝根率控制在5%以内。
(6)换床密度:落叶松140160株/m2,红松、云杉180200m2,不允许超密度换床。
4、苗圃“四率”要达标。成苗率落叶松≥95%;红松、云杉≥90%;换床成活率≥95%;换床窝根率≤5%;幼苗利用率≥80%。
5、田间管理等育苗作业,刁翎按部级标准化苗圃标准进行,其它苗圃要按省级苗圃标准进行。
(四)圃容圃貌管理
刁翎要按部级苗圃标准进行,其它苗圃要按省级苗圃标准进行,
要栽植花草灌木,搞好绿化、美化。计划外育苗和种植也要整洁划一,不能影响苗圃的美观,要搞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含花、草、灌木等)。使整个苗圃洁净、美观。
(五)完成局下达的积肥计划,含播种地、换床地、休闲地的积肥,积肥必须运至积肥场。
五、森林病防
(一)苗木检疫
各产苗单位,造林苗木出圃前要向局森保站申请报检,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开据产地检疫合格证书,苗木外调时凭产地检疫合格证开据植物检疫证书,省外调运时要提交调入地的植物检疫要求书。外地调入的苗木、花卉、绿化大树等必须到森防检疫站申请复检。
(二)监控预报
1、四月份开始监测鼠害,重点是新植林和补植补造地块。造林地块积雪融化后,立即按10×10米间距下铁夹进行捕获率调查,掌握今春鼠情,4月15日上报森保站,每个单位不少于200个夹日。五月按照下达的监控种类及面积任务开始对鼠害、松毛虫、鞘蛾、舞毒蛾等其他病虫害全面监测,重点做好早落病、小蠹虫、落叶松红腹叶锋、松梢螟等防治对象的监测。
2、每天将调查监测的种类、面积填写在监测记录卡上,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网上报表。汇报时间从
4月15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新发生(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可随时汇报。要求主要病虫种类监测率达到100%,面积监测率达到85%以上。
(三)防治作业1、鼠害防治
春季鼠害防治,将根据调查结果与造林同步进行,检查验收的方法参照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执行。每样方内有3-5个药包为合格(200平米)。保护对象为新植林、公路两线及5年生以内的人工幼龄林;秋季防治时间为9月25日-10月15日。
防治措施及要求:
(1)防治用药一律用森保站统一发放的无公害杀鼠剂溴敌隆药包进行化学防治,禁止拆包散投。严禁私自到集市购买剧毒杀鼠剂投放林地;物理防治用总局统一采购的扑鼠器具。
(2)技术要点:化学防治按5m×10m间距,沿造林带投药包,没点一包,每包5克,每亩7-13包,要求投放均匀,数量合理;物理防治下鼠,按10m×20m间距布设,每点一只,每亩2-3只,布防均匀,投放数量达标,连续布放。
(3)林场森防员要做好防治作业用工记录和跟踪检查验收工作,保证投药的均匀度、到位率。要求:(1)小班防治合格率达到75%以上;(2)作业面积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虫害防治
(1)松毛虫:用北京中捷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诱芯诱捕器性
诱防治。
①防治时间:7月10日前挂放完毕。
②技术要点:按100×100米间距、编号固定挂放,每公顷1个,高度4-6米。
③注意事项:定期清理检查换诱芯。
2、小蠹虫:防治时间5月25日前,红松旱灾重点区域,挂诱扑器进行监控预防。按100×100米间距挂放或用木棍支立固定,高度1.5-2米,由北京中捷生物科技公司提供松纵坑小蠹虫诱芯,7天移动清理一次。
3、红腹叶蜂:7月末-8月初,使用喷雾喷粉两用机喷施白僵菌粉生物防治,亩用量0.1公斤。要从上风或垂直风向施药,穿好防护服,戴好口罩帽,保持30-50米间距,阴天或早晨喷粉效果更好。
4、松梢螟:主要通过剪除虫、枝摘虫果、释放赤眼蜂、悬挂诱捕器和喷施白僵菌粉带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剪除虫枝要在6月15日前即成虫未羽化前完成,有焚烧地点;赤眼蜂防治在7月10左右成虫产卵初始期,按20×20米间距均匀挂卵卡;其它性诱、喷粉防治在7月20日前完成。(四)检查考核
各防治单位要认真作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记实,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及时提报防治作业申请验收单,否则视为无效防治。
森保站对防治地块作业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月支付防治费用。防治作业质量不达标者,一律不计防治面积,并按201*年营林目标管理细则考核标准扣减分值,调减防治费用。
营林处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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