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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2:35:27 | 移动端:关于评选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余市教育局

余教职成字〔201*〕4号

关于评选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县(区)教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学生资助部门努力工作,积极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激励先进,调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和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县区教文体局和学校学生资助机构以及直接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单位及个人。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

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落实到位,工作有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并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

2.学生资助机构有专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配备了1至2名专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高,爱岗敬业,热情服务。

3.开展了学生资助的政策宣传,利用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4.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资助工作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

5.资助资金落实及时,无投诉上访案件,群众满意度较高。(二)先进个人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程序,成绩突出。

2、工作主动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违规违纪问题。4、能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材料上报及时、数据准确。(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不健全;

2.各项资助资金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失误;

3.工作拖沓,有关材料不及时上报,资助资金不及时发放;4.工作失误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县区教文体局负责组织推荐并排序上报本辖区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市直学校、职业学校的材料直接报市教育局。先进集体由单位自荐、先进个人原则上每单位上报一人,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资助工作考评情况确定。

四、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教文体局和市直学校要切实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宁缺毋滥。

(二)各集体要严格按分配的名额申报,不得超额。(见附件1)(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先进材料和推荐表一式二份应于201*年2月底前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2、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3、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

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先进个人单位先进集体渝水区22分宜县22仙女湖区2经济开发区11孔目江生态经济区1市直学校57中等职业学校56合计1520

附件2:

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集体基本情况(人员、机构设置)(可另附材料)先进事迹简介学校(公章)年月日县区教育局意见市教育局意见(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

附件3:

新余市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推荐表

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先进事迹简介(可另附材料)学校意见县区教育局意见市教育局意见(公章)年月日

(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甘教直助201*11号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省属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甘政发201*79号)于201*年实施以来,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和财政、教育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辛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了免教科书费、免杂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之后,在普通高中学校启动了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在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和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在普通高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学校的勤、减、免政策,初步形成了适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生资助政府体系。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评估情况通报(甘政办发201*309号)的要求,为总结经验,弘扬精神,激发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纪念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五周年,推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单位: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各级政府、教育、财政、学校及金融机构中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个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落实了一把手责任制,设立了学生资助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了工作经费,开展了人员培训,保证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3.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各市(州)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须符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州)学生资助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直助201*9号)要求,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参照上述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须符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直助201*11号)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单位要符合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教厅201*72号)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须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国家助学金发放程序和方式规范,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无投诉。同时要求工作人员熟练应用全国中职管理系统,档案管理规范,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4.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有重要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国、全省产生良好影响。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领导,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热情耐心;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对学生资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熟练,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满爱心,能带着深厚感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工作。

4.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5.对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贡献突出,连续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满二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一)评估考核

市(州)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集体按照相应的评估办法,通过单位自评、市(州)复评和省上评估的考核评估程序进行评选。

(二)申请推荐

1.市(州)基层先进单位由其所辖县(或市级相关单位)、中职学校和高中学校(包括市直学校)申报,市(州)财政局、教育局评选;县(市、区)学生资助先进个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县(市、区)财政局和教育局评选;市(州)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市(州)财政局、教育局推荐,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评选。

2.高校基层学生资助先进单位由院系申请,学校推荐,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评选;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所在院系或处室推荐,学校评选。","p":{"h":23.八、其他事项

1.各地各学校要以申报、评选先进为契机,认真总结新资助政策实施五年来的经验,不断改进各自工作,促进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

2.各地各学校要参照本文件要求,设立本地区、本学校的评选奖项和评选标准,深入开展评选活动,并在本地和本校评选的基础上,向省上推荐报送先进单位和个人。

3.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奖惩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受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范围和名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刘洋,电话:0931-8891328;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岚、扎西,电话:0931-8812355。附件:

1.甘肃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2.甘肃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请推荐表3.甘肃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推荐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甘肃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表

一、先进单位:

1.市(州)级先进单位3个(考核评估产生)2.高等学校校级先进单位5个(考核评估产生)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单位21个(考核评估产生)4.市(州)基层先进单位39个(推荐评选产生)

市(州)兰州金昌天水张夜定西平凉临夏个县(或相中职高中市(州)个县(或相中职高中数关部门)学校学校数关部门)学校学校3111嘉峪关12白银31113111酒泉31113111武威31113111陇南31113111庆阳31113111甘南31115.高等学校基层先进单位5个(推荐评选产生)6.省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3个(推荐评选产生)二、先进个人

1.市(州)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214名

市(州)名额兰州19金昌7天水17张夜15定西17平凉17临夏19市本级3333333县(市、区)市(州)16嘉峪关4白银14酒泉12武威14陇南14庆阳16甘南名额市本级县(市、区)331331017314113821318193161932.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56名

名名名学校学校额额额西北师范大学3兰州理工大学3兰州交通大学3甘肃农业大学2兰州商学院2甘肃中医学院2甘肃政法学院2兰州城市学院2天水师范学院2河西学院2陇东学院2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甘肃联合大学2兰州工专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1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1兰州外语职业学院1定西师专1陇南师专1张掖医专1平凉医专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1武威职业技术学院1知行学院1陇桥学院1长青学院1博文学院1技术工程学院1学校名称3.省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15名4.相关厅局8名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进个人95名

201*年考核评估优秀的17个县(市、区)每县2名,共34名;良好和合格的县(市、区)每县1名,共61名。

附件2:

甘肃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请推荐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典型事迹(300字左右,简介材料请另附页)负责人:年月日联系电话推荐意见负责人:年月日评选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

甘肃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推荐表

姓名工作部门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职务民族照片从事学生资助工作年限(可加附页)个人事迹工作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评选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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