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关于职工维权工作的几点做法
践行科学发展观
全力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县总工会关于职工维权工作的几点做法
我县总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县实际,本着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热情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并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几年的努力,怀来县总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201*年12月,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河北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201*年10月,被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1*年12月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先进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将几年来,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切实维权
目前,县总工会有一人被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几年来,县总工会通过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大小,能否尽职尽责,是关系到劳动法律能否真正贯彻落实的重要问题,也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能否实现的关键。因此,县总工会非常重视对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和考核。几年来组织专题培训十余场,组织基层监督员认真学习《劳动法》、《工会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通过培训,使监督员真正做到责任心和法制观念强、业务水平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三年来,基层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共提请县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处理的违反劳动法律的行
为和事件35件。根据基层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反映的情况,县总工会每年都要与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推动企业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解决了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信息、信访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
我县总工会高度重视信息、信访工作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报和处理工作,全力加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设。几年来,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关心困难群体,确保不让一家一户生活过不去”的工作要求,以工会是“第一责任人”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全力救助困难职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职工管理档案的建设,对困难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建档,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及时调整帮扶对象,使全县困难职工管理底数清、情况明。近年来还特别把困难劳模列入帮扶范围,做到不丢一户、不漏一人。目前,全县的每位困难职工在帮扶中心均存有一式两份困难职工档案卡,每张卡上都印有基层工会、社区工会、县总工会三级工会的公章,这些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档案材料为困难职工享受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我们已把全县困难职工的详细情况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系统,从而实现了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向电子化、网络化过渡。从08年开始我们根据不同的困难职工群体确定不同的走访形式和慰问标准,针对困难职工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因人施助,分类帮扶,做到区别情况,一户一策、标本兼治、注重实效。0809年度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重点对零就业家庭、单亲特困女职工家庭、患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救助。08年县总工会共救助困难职工、困难劳模356户,发放慰问金236760元。此外,怀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还建立了两部职工救助热线电话,及时了解职工群众
的利益诉求。在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过程中,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应上报的要及时上报,该转办的要及时转办。08年县总工会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15件,结案率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设,对本单位的劳动关系矛盾进行经常性排查调处,对可能发生的集体争议和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协调,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县总工会有2人参加。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专业性很强,县总工会下大力对人员进行培训,先后十次派人参加了省劳动厅、省总工会举办的培训班。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分别执有省劳动厅核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劳动仲裁员执行公务证书,工资集体协商高级指导员证书、国家一级劳动关系高级协调师资格证书、国家二级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工会社会保险工作者、工会劳动工资工作者证书。县总工会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于201*年、201*年两次为本级工会的劳动争议仲裁员着装。通过参加培训,统一着装,从而保证了工会仲裁员能够全程参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全部案件审理。为了参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庭审工作,我们派人从书记员做起,到现在每个案件的仲裁庭都有工会代表参加。在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中,我们大力推行劳动争议协商制度,使争议化解在萌芽中。通过几年的努力,现在有80%的争议案件都达成和解。在实践中,劳动争议发生后,一些职工当事人并不积极寻求解决,而是采取消极对抗的方式。这种态度往往容易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不良后果。我们接到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这类信息反馈后,主动及时的介入,代表和帮助职工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
议。事实证明,劳动争议协商有简捷方便的特点,避免了庭审、举证、答辩等烦琐的法律程序,有利于使劳动争议及时迅速地得到解决。同时,由于劳动争议协商是双方当事人直接就争议的内容进行商谈,又有工会从中调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使劳动争议产生的影响仅仅局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在劳动争议协商已成为我们处理劳动争议时经常和广泛使用的一种方式。
(四)努力构建和谐稳定、互利双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多年来,县总工会从建立完善参与机制入手,在参与中不断加大维护力度。县总工会与县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年,县政府办印发《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与政府部门密切合作,认真贯彻《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厂务公开条例》,在全县大力推动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制度和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近年我们还联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县劳动监察大队,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提高了集体合同的质量和履约率。并在全县公有制企业普遍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通过我们的努力,县包装储运公司等四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三星级”企业。这些民营企业通过建立集体合同、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职工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并为职工上了养老保险。县总工会通过宣传这些企业和谐稳定劳动的关系,在全县非公企业中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使非公企业的劳动争议率降到了历年最低点。县总工会通过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组织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引导企业经营者尊重职工,保障职工各项权益,增进企业职工与经营者的互信和理解,促进了职工和企业互利共赢,促进了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大力开展职工法律援助服务。
201*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县总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两名从事多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专业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中心,我们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的专业解释、解答,帮助职工查阅有关政策文件,以及策划维权方案。另外,我们根据职工群众的举报情况,在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专业律师的陪同下,通过各种合法的手段调查取证,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怀来县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几年来共免费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0余次,受理职工维权案件13起。现在,怀来县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为那些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的职工群众提供了大量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帮助,在社会上树立了工会的维权形象,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扩展阅读:关于当前国有企业工会做好维权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当前国有企业工会做好维权工作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维权干部素质职工素质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各种关系的变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法、内容也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当前的形势下,要真正做好维权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维护职工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必须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随着政企职能的分开,国有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市场竞争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企业的发展与职工的命运息息相关。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职工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企业的种种变化,工会只有及时调整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和思想观念,才能做好维权工作。在当前形势下,做好维权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正确处理维护职工现实利益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职工与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如果企业经营管理得好,在市场上站稳了脚跟,企业得到了发展,职工的利益就会得到保障;相反,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了亏损、甚至破产,职工的利益就会受到伤害。所以,工会组织应动员和教育广大职工以企业发展为重,在保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利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组织结构、资产结构、劳动人事关系等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改革势必触及到部分职工的眼前利益,需要工会组织从维护企业和职工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支持为推动企业发展而进行的改革,教育和引导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改革意识、竞争意识。
二、提高工会干部素质是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全国总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根据改革开放中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核心是以维护为基本职责,突出维护职能,加大维护力度。能否实现这一总体构思,主要取决于工会干部的素质。目前,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较好,能够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识大体顾大局,廉洁自律;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关心职工疾苦、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然而,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这些是不够的。工会应培养一批具有广博知识、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工会干部。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企业、职工利益高度一致,工会的维护职能体现的不明显。长期以来,工会工作主要是组织群众性生产和各种文体活动,它要求工会干部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但对工会干部掌握专业知识的要求不够,造成了活动型的工会干部较多的现象。在新的形势下,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日益突出,在履行维护职能时,要求工会干部对劳动法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体系等进行深入的研究,掌握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维护职能。
现阶段工会要维护职工的利益,必须带领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对企业实行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如果工会干部不掌握专业知识,不提高自身素质是无法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的。三、提高职工素质是维权的根本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有高素质的职工。市场竞争的表现形式是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竞争,各企业为了使自己生产的产品有良好的市场,不断变化自己的营销战略,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售后服务等等。而这一系列的工作,最终要靠人来完成。所以,市场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型人才。这就要求工会干部,从党的根本宗旨出发,从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出发,呼吁企业重视提高职工素质,培养职工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市场竞争靠的是实力,只有提高职工素质,才能增强职工的岗位竞争能力;只有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才能真正维护职工的利益。
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工人,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整体技术素质较低。在企业中,有一批工人,只知怎样操作,不知为什么要这样操作;还有一批是经验型的工人。这些工人的技术素质很难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当今社会,技术不断创新、管理日新月异,这就要求广大职工必须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据美国劳卫部的资料表明,80年代末,美国40岁以下,在制造业就业的劳动者中,大专以上的蓝领工人占一半,更不用说在工人中,比重不断上升的白领工人。从国家的角度看,职工的整体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整体素质和生产力水平。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事。”劳动者必须具备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的职业要求的能力,具有不断开发潜能,提高劳动技能的能力。因此,加强对在职职工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和一专多能的培训已是当务之急。它不仅有助于避免职工因技能差而下岗、失业,而且有助于在下岗、失业后,能凭借一技之长,寻求再就业的机会。工会组织要根据职工的技术状况和业务水平,配合行政制定方案,拿出措施,切实加强职工技术教育和业务培训,并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刻苦自学,多渠道地培养一支具有复合型人才的职工队伍,以适应岗位竞争和再就业的需要。职工技术素质提高了,业务技能增强了,将对企业改制后的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对实施再就业工程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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