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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2:49:48 | 移动端: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

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

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33号)精神,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乡镇财政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讲求实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乡镇财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注重提高乡镇财政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策水平,提高乡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财政资金监管能力,提高乡镇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统筹规划。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要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规划,既要考虑当前工作需要,又要兼顾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长期建设。(三)分级负责。乡镇财政干部培训任务重,工作量大,有关培训任务要在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级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培训工作格局。二、培训工作的职责分工

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承担具体实施任务。主要任务是: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分级负责的培训方案,确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举办示范性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培训师资和中央财政直接联系点乡镇财政管理骨干人员;指导、检查、评估各地区培训工作等。地方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要合理确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培训职责和培训任务,充分发挥各级财政部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作用,保障培训工作经费;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培训方案,指导和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加强督导;要结合本地区财政工作实际需要,在财政部统一培训教材基础上,充实完善培训内容,增强实用性。三、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一)培训内容1.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

2.财政涉农补助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

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关制度、工作模式和方法;4.廉政建设与职业道德;5.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知识;6.本地区乡镇财政管理所需的其他内容。(二)培训方式

每三年对所有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次,每次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培训主要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与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预算司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扩展阅读: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件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33号),加快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促进乡镇财政事业的发展,现就加强我省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的重要意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特别是随着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财政支持“三农”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乡镇财政工作职能定位和运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乡镇财政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岗位培训,帮助乡镇财政干部了解国家政策,掌握专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对新形势下加强乡镇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有清醒的认识,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从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出发,从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出发,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一)落实全员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科学制定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实施规划。从201*年起,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培训乡镇财政干部不少于总人数的30%,三年内,保证全省所有乡镇财政干部脱产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二)规范培训内容。加强需求调研,科学定位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要求。省财政厅拟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四川省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编写《四川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系列教材》。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使用统一教材,重点进行公共财政基础知识、财经政策法规知识、预算会计操作实务和行政公文写作基础等方面培训,规范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持证上岗。对已经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干部,要积极鼓励通过继续教育或在职学习,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新进乡镇财政干部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通过相应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确保201*年前基本实现乡镇财政干部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四)加强师资建设。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水平教师参与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教学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实际,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师资库,吸纳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担任培训兼职教师。

三、推进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乡镇财政干部岗位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积极探索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统筹规划,分级实施。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的培训管理体制,各级分别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省财政厅将依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重点培训师资力量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并进行宏观指导,市县负责本级乡镇财政业务骨干和一般干部培训。

(三)健全制度,提升质量。加强岗位培训工作管理,研究制定培训课时制度、培训档案制度和培训激励制度,逐步规范培训计划审批、方案设计、质量评估等培训环节,着力推进培训的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培训内容系统化,培训流程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化,服务保障专业化,努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四)保障经费,规范管理。省财政厅拟从20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岗位培训,各地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自行安排,列入本级机关年度财政预算,由本级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的培训情况适当给予激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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