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加强和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
的实践与探索
庆阳市编办电子政务管理科
(201*年12月6日)
政务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事项向利益群体、服务对象、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国家行政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并对行政权实行监督的原则和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属于上层建筑内容,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加强和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对于全面实现“阳光编制”,加快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甘肃省庆阳市坚持从制度构建入手,把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关键性措施,进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度进一步加深,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日臻完善,“编制就是法规”、“编制就是经费”的观念在机关事业单位更加深入人心,
编制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在机构编制方面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大大增强。
实践证明,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意义和作用是毋用置凝的,但如何让这项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化、常态化,建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非常重要,笔者结合甘肃省庆阳市近几年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一些粗浅的探索和思考。
一、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提升理念是前提
政务公开的实质是权力运行的公开,也是社会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更是权力部门的自我约束,必须建立在理念的提升和认识高度统一的基础上。各级编委和编办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力部门,能否主动自觉地撩开神秘的面纱,让机构编制工作冲破长期不完全公开的传统思维,这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能否推行到位的关键,需要胆识和气魄,更需要现代理念和思维。对此,甘肃省庆阳市领导大胆探索,要求编办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除法律禁止的)都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促进机构编制部门科学决策、严格自律和依法规范办事。同时,把是否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检验,纳入考评范围。各级各部门也把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从领导层面高度重视,为
庆阳市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构建制度是基础
从理论上讲,行政管理过程中有关行政事务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很显然,这里面也包含着一对矛盾:一个方面是尽量地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公布;另一方面则必须敏锐而准确地界定把握公开的界限。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国家政权的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机构编制管理政务公开的界限尤为重要,必须严格界定公开内容和范围,规范公开形式和程序,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基于此,近几年,庆阳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将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分类和范围界定,并从工作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纪律要求和监督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定,从而使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等有了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三、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完善机制是关键
政务公开本身是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而不是目的,为公开而公开没有意义。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为公众监督行政和参与行政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要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构建起从公开、监督、举报、查处到信息反馈的完整工作流程,从制度上规范,从机制上保障。总体上看,就机构编制政务公开
工作,甘肃庆阳初步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联动机制。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操作要求高,而机构编制部门又普遍存在人手少、力量单薄、社会影响力相对较小的实际,因此,必须聚合力、借外力,建立起有效的政务公开联动工作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庆阳市已形成以编办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大公开、大监督和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了信息反馈监督举报机制。为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庆阳市各级编办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制定了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工作规则,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接听来电和查阅网站信件,认真查处反馈举报投诉事项,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同时,庆阳市还在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中聘请了机构编制特约监督员,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大监督面。三是建立了督查考核工作的机制。一方面,把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督查的范围,对公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反馈的重要信息、举报的事项,按照督查办法规定,由编办与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查处。另一方面,把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的范围,以确保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四、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强化基础是保障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程序、科学的
管理为基础的,没有这些扎实的基础工作,即使公开了,也只能是一本“糊涂帐”,也是一份没有标准答案的试卷。近年来,庆阳市各级编办以严格的进人控编管理为抓手,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为工作平台,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基础工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一是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名制实质就是要保证现有机构、实有人员与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的机构、编制相对应。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单位和人员编制管理证,实行“一人一编一卡”,保证了公开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实行进人控编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除领导任职外的其他形式进人,均须在有空编且符合单位编制结构的前提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进人控编审批卡》,凭卡向调配部门申请人员调动;未经编制部门进行控编审批,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调动、工资拨付等手续。三是严格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任职、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选调生、复退军人、高学历引进人才等增人事前沟通机制,确保了各类进人均在编制范围内进行。四是建立机构编制协作化管理机制。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主体责任、其他部门分阶段协调把关作用,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五是实行工资预审制度。坚持工资基金联席审核,每月或每季度由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审核人
员基金,保证了机构编制部门随时掌握人员变化情况。通过这些措施和基础性的工作,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彻底性,又为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提供了保障。
五、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手段创新是方向
根据国家信息化整体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电子政务最基本的精神就是政务公开和公共信息透明,电子政务的战略任务是支持政府作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是提高行政效能,扩大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借助网络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机构编制部门的现实选择。近年来,庆阳市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在市县各级成立了机构编制电子政务机构,加强了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201*年率先开通了庆阳机构编制网,今年又对其进行了改版,网站改版运行以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方便基层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宣传机构编制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受到了全社会的好评。
总的来说,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现实需要,更是机构编制管理理念的提升、手段的创新、程序的规范的有效手段,对于促使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正确行使职权,防止滥用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扩展阅读: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主要问题与对策思考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主要问题与对策思考
省委、省政府决定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说明党委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促使机构编制管理由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社会各界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社会公共资源使用效益,降低行政资源运行成本,在机构编制管理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当前摆在机构编制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本文试就政务公开工作作一些探索性思考。
一、编制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编制政务公开已试运行一定时间。这是我省首开机构编制情况对外公开的先河,打破了机构编制管理上的神秘色彩,为人民群众交口称赞,从某种意义上说,进一步推动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进步。但就编制政务公开现状分析而言,一是现行公开方式按照机构设置构成要素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内容相对单一,没有全面反映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本来面貌;二是编制政务公开只是编制管理结果的公开。
当前,虽然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地进展,但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还是人的因素,编制政务公开离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还有一定差距。群众对机构编制信息具有强烈的需求欲,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供给。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有四个方面:
(一)从理论层面来看,政务公开理论支持体系建设不成熟。众所周知,一切成功的实践源于科学理论的指导,而编制政务公开实践相对超前,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因而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科学地、系统地理论指导,不可避免地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从法规层面来看,政务公开法规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一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监督依据。人们常说“编制就是法律”,而长期以来对于机构编制管理而言,没有形成一部较为完善的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机构编制管理仍是以“人治”管理为主。而推行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初衷是接受社会监督,那么社会各界以什么标准来评判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因此,没有法定的标准或尺度,对编制政务公开的监督就失去有效性。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科学评价机制。机构编制管理首要的是如何科学合理的设置机构问题,一般来说,须经相关部门反复调研,多方论证。但是现行机构编制管理仍带有浓厚的“长官意志“色彩,对机构设置的科学性、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等机构设置要素向社会公开不够,人民群众也就无法实施监督;三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程监督机制。一般来说,坚持将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置于民主监督之下,建立良性双向互动约束机制,对机构编制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才是最有效地监督。而现行的编制政务公开注重了机构编制管理结果的公开,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还不够;四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复核制度、机构编制评价体系和机构编制技术方法体系,为机构编制管理人员提供完备的实际操作指南,杜绝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人为随意性,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有利于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也有利于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五是编制政务公开刚性约束机制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对机构编制管理要素公开有明确的要求外,其它公告项目均没有法定的要求,是否公告,何时公告,公告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形式公告,往往取决于行政长官意志,未能真正体现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
(三)从技术层面看,编制政务公开网络技术亟待提高。现行的编制政务公开网络软件设计处于“静止”状态,而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常处于变动状态。网络软件设计与机构编制管理相互协调性不强,尤其是数据更新操作程序十分繁杂,为提高网络的使用效益和有效利用带来诸多不便。
(四)从机构层面看,编制政务公开的工作主体不够规范统一。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是承担编制政务公开的工作主体,承载着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但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统一,有的把编办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有的把编办列入政府工作机构序列。同时各地编制部门机构设置也不尽统一,有的地方编办与人事或组织部门合署办公,有的地方编办机构又单独设置,这样的机构建制既不利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也不利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推进编制政务公开应遵循的原则
我们在推行编制政务公开的过程中,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应注重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一)参与性的原则。编制政务公开不仅是机构编制单方面行为,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逐步推进。目前,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仅局限于编制部门本身,相当一部门分群众和单位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比较模糊。我们应把参与性原则贯穿于编制政务公开全过程,发动社会各界更理性地对待编制政务公开。在参与对象上,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扩大编制政务公开影响面,大力营造关注机构编制、支持编制政务公开的社会环境。
(二)务实性的原则。机构编制工作牵涉面广,涉及社会各级各部门,而且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情况差异大,具有复杂多样性的特点,使编制政务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尺度不好把握、标准难于统一,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开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对此,一是在公开的方式和范围上,区别不同单位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在编制政务公开网上集中公告,不能只局限于省里所规定的公开内容,要保持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多元化。否则,就会走上流于形式的老套路。二是在公开的内容上,应该坚持规范统一和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动摇,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公开。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多维度、多角度公开机构编制事项,增强监督内容的广泛性,以促进整改、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分类区别处理。对待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坚持冷静、科学、谨慎的态度,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可行建议。非人为因素,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避免对社会公开,以避免违背编制政务公开的初衷,造成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和党委政府形象。三是在公开的程序上,应严格规定审批的程序和时限,建立编制政务公开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实行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公开质量经得起公众检验。(三)规范性的原则。对于编制政务公开,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几个规范性文件,对公开的主体、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推进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部分规范性、细化性文件,为编制政务公开提供尽可能完备的实际操作指南,杜绝政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人为随意性、提高编制政务公开质量。三、加强和完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针对当前编制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要做好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编制政务公开法制建设,使编制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编制法制建设是促进编制政务公开的有效举措,也是巩固公开成果的客观要求。为此,要加快编制管理立法进程,建立政务公开约束机制,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才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操作性,才能推动政务公开,巩固政务公开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编制政务公开理论研究,为政务公开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刚刚起步,初具雏形。总体来说,此项工作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尤其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当务之急是要把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围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结合各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发展的新趋势、新动向,努力取得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水平和把握能力,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和程序建设,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政务公开制度和程序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推动政务公开的有效保证。在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各级都要注重制度建设和研究,并在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律法规,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不仅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也使政府公开工作有法可依,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编制政务公开主体建设和技术研究,为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和技术支撑。为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的机构设置建设,建议把各地各级编制部门纳入党委工作部门序列,并实行单独设置。同时,按照灵活方便、便于管理的原则,组织专技人员加强编制政务公开软件开发研究工作,提高软件实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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