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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评奖评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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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评奖评优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

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21信息发布:admin点击次数:53

各系学生工作组: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本)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请各系学生工作组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各系学生工作组按照《本科教育规范》相关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1.学生自我总结

各系学生工作组要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系学生工作组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3.《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系学生工作组在对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鉴定给出意见之后,将《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归档保存,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装档。

(二)学年评优工作

各系学生工作组要依据《本科教育规范》关于各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定条件、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基本流程包括: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批推荐→系学生工作组审批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批。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各系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对班级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本系优秀集体推荐名单,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注]:推荐班级必须为201*年申报创优的班级。2.实扬华奖章

各系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结合学生申请,每个系推荐1名,学校将从8名候选人中采取适当方式评选出5名实扬华奖章获得者。

3.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系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由各系学生工作组在本系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系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4.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系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召开团委(团总支)、校(系)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注]:校级学生组织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不占系指标,但由系统一审核、公示和推荐。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1.综合奖学金

各系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办法组织评定工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各系学生工作组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经辅导员审定,系评审委员会审核,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候选推荐名额,在本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系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学生工作处审核。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同时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学生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并附书面审批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加盖系公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

国家助学金需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系、困难等级、资助等级),并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请各系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四)注意事项

1.201*-20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本)相关规定执行。

2.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参加学校201*-20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于转专业学生,请回原所在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和创新奖之间不可兼得。

4.所有评奖评优工作均在10月25前完成。二、开展20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启动进行20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系学生工作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评选对象

201*届全日制在校生。2、评选流程

各系学生工作组通过辅导员深入班级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主题班会等形式,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相关评选条件(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科生评省级优秀毕业生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曾获校一等奖学金(含特等奖)②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提名,并经班委会集体讨论后,提出班级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各系学生工作组组织班级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填写优秀毕业生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各系根据本系的优秀毕业生名额,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别按照1%和8%,确定本系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3.报送书面材料

各系学生工作组组织推荐人员填写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处。

5.学生工作处审批

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提交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汇总,在网上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名单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10月20前完成。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发布时间:201*-9-21信息发布:admin点击次数:37

系别土木系机械系电气系计算机系交运系人文系外语系财会系合计参评人数18318468458635421301651685390国家奖学金219910622261国家励志奖学金65303031195661

扩展阅读:201*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湘科院学通[201*]01号

关于201*年度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搞好201*年度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年下期单项奖申报

(一)评选对象: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请各系参照201*年修订的《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第三章单项奖评比条例组织评比,申报参评的奖项原则上应是201*年7月-201*年1月期间的获奖情况。(三)推荐名额:不限。(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3、申报材料:单项奖申报汇总表(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交EXCEL格式文档,见附件表1)以及按照单项奖申报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好的证书复印件(辅导员老师审核并签章)及相关资料,学生不再填写单项奖申请表。

二、20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201*级毕业班(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请各系、各班根据学生入校以来的综合表现,严格依照《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奖励条例(试行)》第28条执行。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班级提名→系部审查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2)和《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汇总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3);《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汇总表》要求上交电子稿。

三、201*年度优秀班级评选

(一)评选对象:201*-201*年级各教学班级。;(二)评选条件:严格依照新的《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3、申报材料:各系按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上交学生处109室,并提交《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班级评选登记表》(1份,见附件表4)。

四、201*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对象:201*-201*年级各教学班级班主任。(二)评选条件:评选具体条件和要求由各系自行掌握。(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1份,见附件5)。

五、201*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院学生会、系学生分会、班委会成员

(201*级学生干部除外)。

(二)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全年无通报及以上处分。热心服务,勤于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师生反映良好;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本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排名前30%。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13室);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201*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6)。

六、201*年度校级三八红旗手评选

(一)评选对象:201*-201*年级(全日制)在校女生。(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道德素质好,有修养,乐于助人,为人正直,是女生“四自”的表率;刻苦学习,本年度期末考试单科不得有不及格现象,两学期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综合考评分在全班排名前20%;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本年度至少有一次获奖或评优;没有受处分或者各类通报批评。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13室);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201*年“三八红旗手”推荐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7)。

七、201*年度校级十佳班长评选

(一)评选对象:我校201*-201*级各班班长。

(二)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全年无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热心服务,勤于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师生反映好;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本年度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所在班级学风、班风建设成绩突出;所在班级本年度至少得过一次系级以上系级奖励。

(三)推荐名额:各系部限报1个候选名额。申报“十佳班长”者须同时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占“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13室);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201*年“十佳班长”推荐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8)。

八、20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一)评选对象:各教学系。

(二)评选条件: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3个。(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以系为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9),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九、20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教师评选

(一)评选对象:各系学工负责人、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专兼职咨询师。任相关职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关于教师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11名,其中学工负责人、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共10名,专兼职咨询师1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学工负责人、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由本人申请,各系推荐。专兼职咨询师由本人申请,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推荐。各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教师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10),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十、201*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全校各系学生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及系学生分会心理服务部干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201*级学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学生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91名,其中心理委员28名,心理信息员56名,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及系学生分会心理服务部干部共5名,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2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各系可推荐心理委员2名、心理信息员4名,心理服务部干部及心理健康协会干部由校学生会心理健康服务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推荐。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学生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11),,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十一、201*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贡献奖申报

(一)评选对象: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

(二)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发现学生危机信息及时上报至心理中心,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危机个案的干预工作等,在本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及学生。

(三)评选名额:不限。(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各系自愿申报,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贡献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1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经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该申报者参选资格,其所占名额不再替补。

附:

1、湖南科技学院201*年下期学生单项奖申报汇总表;2、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汇总表;4、湖南科技学院201*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5、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6、湖南科技学院201*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7、湖南科技学院201*年“三八红旗手”推荐表;8、湖南科技学院201*年“十佳班长”推荐表;

9、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10、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教师申请表;11、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学生申请表;12、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贡献申请表;13、湖南科技学院201*年度校级评奖评优指标分配;14、上报电子稿样稿。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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