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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 学生(个人、集体)评优评先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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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 学生(个人、集体)评优评先项目表

湖南机电学院学生(集体、个人)评优评先项目表

一、学院以上级别奖项

序号奖励名称授奖单位评奖比例评奖时间参评对象和主要参评条件1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评按分配指标10-11月份高职学生;成绩十分优异,思想品德和表现优秀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推评按分配指标10-11月份高职学生;家景较差,成绩优秀,无不良行为习惯。从学院三好学生和综合性评比优秀学生中推荐产3三好学生教育厅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生;按照文件规定条件、要求评选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按照文件规定条4优秀学生干部教育厅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件、要求评选从学院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按照文件规定条件、5优秀毕业生教育厅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要求评选从学院先进班级中推荐产生;按照文件规定条件、6先进班集体教育厅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要求评选从学院优秀团员或团干中推荐产生;按照文件规定★7优秀共青团员团省委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条件、要求评选从学院优秀团干中推荐产生;按照文件规定条件、★8优秀团干部团省委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要求评选从学院优秀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中推★9红旗团组织团省委按分配指标按通知时间荐产生;按照文件规定条件、要求评选全院学生;见义勇为、有特别突出成就或重大贡献10立功与嘉奖学院推评不限不定三等功和嘉奖有学院评定,一、二等功上报审批

二、学院级别奖项

序号奖励名称授奖单位院行政院团委院团委院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行政院团委院团委主要参评条件及对象全院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表现优秀,全院10名以内学年/10-11月有突出成绩或贡献,有立功或嘉奖者全院学生;个人行为习惯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全院10名以内学年/4-5月为文明校园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全院学生;家庭贫困,学习勤奋,勤俭节约,尊全院10名以内学年/4-5月敬师长和他人,个人自强自立有突出表现二、三年级学生;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同专业排全院10名以内学年/10-11月名第一,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问题参评学生10%以内学年/10-11月二、三年级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学干总数10%以内全体学干:个人表现好,组织管理能力很强,工学年/10-11月(新生学干2%以内)作业绩突出,对班级、学校做出贡献当年实习生2%学年/5-6月实习实训成绩优异,受到用工单位表彰奖励当年毕业生;三年内至少获过一次院级以上表彰毕业生总数4%以内毕业前/5-6月奖励,且顶岗实习成绩优秀高考成绩班级排前10名以内;军训、入学教育成当年新生4%以内学期/11月〃年绩优秀(获奖),加入协会并参加二课堂活动和谐团结班风好,班级活动开展多,成才典型多,班级总数4%以内学年/10-11月考核排名前三,无较大学生违纪现象评3个团总支各团总支、支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政治思学年/4-5月团支部总数4%想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安全稳定,考核在前列全院团员;思想觉悟高,学习、工作、生活有表团员总数4%学年/4-5月率作用,参加共青团活动表现积极且贡献较大评奖比例评奖时间11机电杰出青年★12校园文明标兵★13校园孝子14校园学习标兵15三好学生16优秀学生干部17优秀实习生181920优秀毕业生优秀新生先进班级★21先进团组织★22优秀共青团员★23优秀团干部院团委班级以上团干5%学年/4-5月学年/4-5月学年/4-5月学年/4-5月★24优秀青年志愿者院团委注册志愿者5%★25文明班级★26文明寝室★27优秀学生协会院团委班级总数4%以内院团委寝室总数3%院团委协会(组织)总数5%学年/4-5月学年/4-5月随比随评待定★28学雷锋积极分子院团委参与学生总数1%29比武竞赛优胜奖按组委会事前报批30单项工作先进事前报批和活动优胜奖注:加“★”者为团系统评选表彰的奖项。

团支部以上团干;热心团工作,充满激情,踏实勤奋,对共青团工作有突出贡献全院青志协会员;坚持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与义务劳动,业绩显著,对学校和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和谐团结班风好,班级活动开展多,对文明校园建设有突出贡献,本班学生无不文明和违纪问题寝室卫生、整洁,安全,团结、室友行为习惯良好,考核排名前三,对寝室文化节有贡献注册并展开工作二年以上,队伍稳定,管理很好,活动经常,对二课堂和校园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全院学生;在义务劳动、奉献社会、帮残助贫、敬老扶幼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成绩学院组织评比者;按比武、竞赛要求学院组织评比者;按专门、单项工作和活动要求三、系级奖项名目参照学院级奖项名目制定和执行

扩展阅读:小学学生评优评先(个人、集体)办法

学生评优评先(个人、集体)办法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下而上,师生民主推荐,领导审核原则3.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原则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小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各种活动,表现突出。

三、凡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1、考试有不及格者;

2、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并在校园、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四、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的班委。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性明确,勤奋好学,有浓厚的学习气氛,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作业。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班级活动有特色,开展创新活动。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良好。6、集体能服从学校的相关安排,积极参加相关活动,承担相关任务。

7、坚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抓好班级安全工作。8、班级量化考核在年段前3名。9、学生中无重大违纪行为。10、班集体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五、评优程序

1、各班主任根据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衡量,通过民主方式推荐候选人,经民主评议,和科任教师协商后,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向各学校推荐。

2、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并将结果公示。六、注意事项

1、评先评优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勿滥。要注意倾听同学、教师的反映,置评优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经查实,即予以取消,名额作废。2、严禁学校教职工子女在参与年级组评选过程中搞特殊化,如果发现有不符合程序的选举,一律取消推优资格。

3、各年段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切实保证评先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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