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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3:23:11 | 移动端:201*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201*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理学院201*-201*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根据我校“评先评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情况,现将理学院201*-201*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本年度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红梅副组长:张荣强田师华曾瑶

成员:汤琼、江力、宋玉琴、张红梅、朱钱泉、黄仲、潘长宁、柳闻鹃、周道、杨莲娇、

李雪勇、李然、刘平、朱文斌、朱成、袁腾达、杨宁班级测评小组:组长:班长副组长:团支书

组员: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代表

二、评定对象:

1.奖学金,只限本部普教生;

2.优干限本部201*-201*学年度内任职的各级学生干部;3.201*级新生不参评。4.留级生,试读生不参评三、评先评优项目及相关指标:

先进班级1个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文明寝室8个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优秀寝室长8人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28人每班推选1人,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三好学生45人每班2人机动指标15个

三好学生标兵6人参照规定条件从全院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评特等奖学金1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一等奖学金11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二等奖学金33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每班2人机动指标3个

三等奖学金84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每班5人机动指标9个

个人单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精神文明奖、文体优秀奖、新生奖学金等。包括上一学年在科技、学术、文体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详情参考《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四、评定依据:

原则上按201*年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的相关制度操作。

五、测评程序

1、本人德育自评:各人回顾自己前一学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测评。

①个人根据《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打出个人德育自测分基本分,其满分为70分。

②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德育奖罚分标准,个人逐项打出德育奖励分和处罚分,并逐项列出。

2、班测评小组对全班同学进行德育互评:组长召集测评小组成员在同学自评分的基础上对全班同学逐个进行评定。

①根据《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每个同学打出德育互评基本分。德育互评基本分必须分出等级,其满分为70分。

②测评小组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德育奖罚分,认真负责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的奖罚分逐个分项打出。3、体育评分。各班测评小组逐个打出文体活动分W,并计算出T(体育成绩×60%)。文体活动分W必须分出等级,满分为40分。4、测评小组每个学生的测评分表按排名进行电子归档。5、按以下公式计算出个人综合测评成绩:德育评分=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

智育评分=学分加权平均分(∑【考试科目成绩×该科目学分】÷∑学分)体育评分=体育成绩×60%(T)+文体活动分×40%(W)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评定分×25%+智育评定×65%+体育评分×10%六、时间安排:

10月10日:开好三个会。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班长、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大会和参评班级会议,对201*201*学年度的评先评优工作进行动员,讲清总结评比的目的和要求,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度德、智、体综合测评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

10月11-20日:①学生动员、自评、自我鉴定;

②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的评定、排序(以班为单位)。

10月21日:各班将综合测评成绩及相关材料上报院学工组(包括:综合测评表、综合测评排名总表、集体单项奖综合材料)

10月22-23日:①院学工组公示全院学生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公示二天)

②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及时更正有错误的成绩(如有错误,必须在

10月2日前到院学工组核实,过期不予办理)

10月24-25日:根据以上两项成绩和所下达的指标推荐评优名单,院学工组将综合审

核后的评优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三天)

11月5日将评优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七、评先评优的总体要求:

1、奖学金智育评定参考标准:

特等: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考查成绩均为优秀,体育良好

以上;

一等: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育

良好以上;

二等: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育

及格以上;

三等: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均为及格以上,体育

及格。

注:考查等级分折算: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2、“三好学生”从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十名中评定。

3、“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推荐,要求学年度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排名前三名。

4、“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成绩优良,学年内无重修课程。5、遵循基本条件的前提下,A.个人评先评优以班为单位;B.平行班级中成绩较好的适当增加评奖额度,从机动指标中解决;C.班内同一等级,科平均分高者优先;D.对个别在某方面有违纪现象但尚可参评者,将视情况降等;E.不论个人或集体的各项评优评先,除考虑单项规定条件外,还要考虑学习成绩和基本表现。

6、学生奖学金评选由班主任召集各班学生干部逐个进行评议;“优秀学生干部”(包括院、班两级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寝室长”“文明寝室”等由院政治辅导员、班主任、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组成评议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评议。八、德育加、扣分:

原则上按10年《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所述规定办。另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对院内评定项目和标准有如下调整;1、加分:

①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者,一等奖或第1名加4分,二等奖或第2-3名加3分,三等奖或第4-6名加2分,优胜奖或第7名及以后名次加1分。

②社会工作活动: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上学干,加2.0-2.5分;部长,班长,

加1.5-2.0分;其他学生干部加1.0-1.5分。不认真履行职责者,不加分。多项任职就高不就低,不叠加分。

③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取得突出成绩、名次者,加0.5-3.0分。④学习竞赛,过级考试优秀者,加0.5-2.0分。⑤被评为理学院学年优秀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各加2分。⑥学生干部工作和学生集体活动公认突出者加1-2分。⑦其他优秀,先进事迹,由院学工组核实加1-3分。2、扣分:

①受纪律处分者,按学校规定扣分。

②课程不及格者(指补考前):2分/门,以下每多一门加扣一分。③被评为理学院学年最差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各扣2分。九、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评优评先: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2.因违反法律被司法机关拘审者;

3.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4.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先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者;5.学业单科成绩存在不及格者;

6.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费用者;

7.有其它错误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讨论不予评奖者;

8.10-11年度累计两次以上被评为最差寝室者,整个寝室成员不得参与此次评选;9.缺课严重者,累计通报批评达两次以上者;10.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

11.不参加公益劳动,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履行其职责者或学业成绩等方面原因,院系认为不能评优者。十、注意事项:

1、测评小组成员互评时不得打本人分,被发现者取消本人评优资格,其打评的分作废。2、要注意等级比例,根据表现差异评出德育分差别来。3、可以记分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以上实施意见,如有未涉及之处,由院学工组负责补充调整。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理学院学工组。

理学院学工组201*.10.10

扩展阅读:201*年学生会系统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

关于开展201*-201*年度学生会系统评先评优活动的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201*年度我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干部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带领全院学生振奋精神,勤奋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学生会工作新发展、新跨越。为了更好地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发挥学生会在学院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我院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发展,院学生会拟在6月中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分会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计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系学生分会、学生会干部(含院学生会、各分学生会干部、各系班委干部)。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的项目有:“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青年志愿者文明示范区”、“优秀教学信息反馈站”、“学风建设先进单位”、“学生会系统先进个人”、“学生会系统优秀工作者”、“学生会系统积极分子”、“教学信息反馈先进工作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共9项。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由各系学生分会自行申报,由院学生会组织评选,报院团委、学工处、教务处、后勤集团、宣传统战部审批,采取轮番式方式,累积申报的分会创建单位,并从中进行评选。具体申报办法根据《衡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评选办法》进行。

2.“青年志愿者文明示范区”、“优秀教学信息反馈站”、“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由各学生分会自行申报,院学生会宿舍文明与安全维权自我管理委员会、学风建设自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选,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报团委、后勤集团、教务处批准。

3.学生会系统先进个人由个人申报,经所在系党总支推荐,院学生会组织评审,报院团委、学工处、组织部审批。

4.学生会系统优秀工作者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坚持条件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的名额审核推荐,报院团委、学工处审批。

4.学生会系统积极分子由院学生会主席团组织评选。5.优秀青年志愿者、教学信息反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主要由院学生会宿舍文明与安全维权自我管理委员会、学风建设自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选,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批准。

四、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8个,青年志愿者文明示范区6个,优秀教学信息反馈站5个,学风建设先进单位5个,学生会系统先进个人10个、优秀工作者10个、积极分子20个,教学信息反馈先进工作者22个,优秀青年志愿者10个。

五、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经民主评选产生,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2.以评先评优为契机,大力宣传学生干部中的优秀个人与事迹,着力培养一批思想素质高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3.申报材料要求:各种表格在学生会公共邮箱(syxslhh0303@163.com)中下载,申报优秀学生分会、青年志愿者文明示范区、优秀教学信息反馈站、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的,除填写申报表外,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和相应的图片等支撑材料(用A4纸打印);学生会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积极分子、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只交申请表,并需报电子稿。各系(院)将各项材料于6月8日前上报院学生会办公室。附件:

1.相关项目评选标准2.相关评优评先表格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联合会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1:

相关项目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

1.学风建设方面:能根据我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决定,按照教务处、学工处、院学生会统一部署,作好本系学风督察和学风建设工作;(25%)

2.宿舍、志愿者服务区方面:能根据我院创建文明宿舍、净化校园环境的要求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按照院学生的统一安排做好食堂检查和清扫服务区等工作;(20%)

3.校园文化活动方面:能按照院学生会的要求配合大型校园文化活动,本系独立主办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收效高;(15%)

4.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等基础做得好,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交流会现场干部作风良好;院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级例会的到会情况。(10%)

5.学生会各项组织工作的开展方面:能按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组织观念强,责任心高。月度上报表以及其他材料的上交情况,宣传以及文件下达能及时到位,规章制度完善程度和组织结构严密性。(10%)

6.特色及创新工作方面:能够根据本系的特色,结合我院的指导方针,开展有特色的工作;相对本系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有所创新和突破。(10%)

7.申报材料方面:能根据院学生会的要求做好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申报材料,材料要求真实、拒绝弄虚作假。要求内容简洁,只需涵盖上述六个方面。(10%)

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成绩由上述日常工作情况(75%)与民主评议(25%)两部分组成。

二、青年志愿者文明示范区

1.在各系服务区内出现问题点,如有果皮纸屑、杂草、白色垃圾等,一个问题点扣2分,3个以上问题点扣5分;

2.在服务地没有进行清扫的在打分的基础上再扣2分;3.评分人员缺席的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扣2分,迟到的扣1分;4.评分的最后得分为:各系一名代表所打分的平均分(在场人员);

5.检查符合规范标准,或超标完成工作者的各系,将给予1分到2分的加分,作为基本奖励分。

院学生会宿舍文明与安全维权自我管理委员会组织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照以上评分标准,每周对青年志愿者服务区进行检查。从各系代表打分所给出分的多少排选出名次,取前3名。

青年志愿者文明示范区从各系代表打分所给出平均分(上一年度每周检查的平均分)的总分多少,排选出名次。按名次的高低对照表给出最后得分。

三、优秀教学信息反馈站评选标准:1.工作情况方面(60%)

(1)各教学信息站每周按时按质完成教务处和学生会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及时上交信息反馈表;(20%)

(2)各系教学信息站能够做出每个学期的工作与工作总结;(20%)

(3)各信息站能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工作有所创新。(20%)2.出席会议情况(20%)(1)教学信息站站长能准时参加教务处和学生会组织的相关会议;(10%)

(2)各教学信息站能各自组织召开相关教学信息员会议。(10%)3.申报材料方面(20%)

能根据我院学生评估工作要求做好优秀教学信息反馈站申报材料,材料要求真实、拒绝弄虚作假。

四、教学信息反馈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1.工作成绩(以信息反馈表为准);(60%)2.平时工作考察;(20%)3.个人综合材料;(10%)4.会议出席情况。(10%)

五、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学工处及院学生会学风建设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察课的到课率情况;(45%)

2.学风督查报告单上交率;(20%)3.系部日常学风督查开展情况。(35%)六、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热心学生事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4.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5.工作务实进取,敢想敢干,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6.遵守学院学生守则各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七、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者除需具有以上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学生会工作,积极投身服务同学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工作,创新奉献,事迹突出;

2.具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工作实践中有创新、有建树,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所在学生分会工作成绩显著;

3.任学生会主要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且评比时在职;4.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有威信,是广大青年的典范。八、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同服务机构宗旨,遵守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及规则,在志愿服务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长期坚持志愿服务,自愿地贡献时间、精神、知识甚至金钱,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兢兢业业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服务,得到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好评。

4.事迹典型,校内反响好,在校内上具有一定带动作用。附2:

201*201*年度优秀学生分会创建单位申请表

申请系院主要工作情况院学生会意见院团委意见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学工处意见201*201*年度学生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个人事迹简介系党总支意见性别系别、班级联系方式民族照片签章年月日院学生会意见签章年月日

201*201*年度学生会系统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个人事迹获得荣誉系团总支学生会意见院学生会意见性别系别、班级联系方式民族照片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201*201*年度学生会系统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个人事迹获得荣誉系团总支学生会意见院学生会意见性别系别、班级联系方式民族照片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201*201*年度学生会系统积极分子推荐表

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个人事迹获得荣誉系团总支学生会意见院学生会意见性别系别、班级联系方式民族照片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201*201*年度学生会系统教学信息反馈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个人事迹简介系党总支意见性别系别、班级联系方式民族照片签章年月日院学生会意见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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