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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3:23:31 | 移动端:关于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班级:

为表彰学生先进,树立学生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院学风、校风的进一步提升,根据学院整体的工作安排,201*-201*学年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评优评先工作将严格遵照《学生手册》执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

1、先进班级2、三好学生3、三好学生标兵4、优秀学生干部5、特、一、二、三等奖学金6、单项奖7、优秀寝室长8、文明寝室二、评选对象

1、除201*级新生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201*201*学年内任职的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三、评选标准

1、评选标准参照《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2、具体奖项的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下列情况,不能评定“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有明显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2、在评比学年内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1

3、在评比学年内有1门以上功课(含1门)不及格者;4、留级生

5、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和在寝室文明建设中不能履行其职责者;6、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在校外租房者;7、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8、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者;9、综合测评名列在班级排名前30%以外的;10、有其他行为,经学工部讨论认为不能参评者。五、评选步骤

1、申请集体或者个人在科技学院网站下载填写《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个人奖项用表Ⅰ、集体奖项用表Ⅱ),并准备相关奖项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2、申请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辅导员同意推荐,最后由各教学部统一收取进行初评(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由学工部宿管中心负责评定)。

3、各教学部初评工作结束后,分别组织公示,并报学工部。4、学工部对上报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报院党委审批发文,予以表彰。

5、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奖品、奖金,并将个人获奖材料归档。六、评选工作要求

1、申请时间:201*年10月15日-10月22日。

2

2、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学院评优评先工作规定,准备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院将取消该项集体或者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对事后查出的做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附件:1、201*-201*学年度具体奖项评定参考标准2、201*-201*学年度具体奖项指标分配

3、201*-201*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参考标准

4、201*-201*学年度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内容参考标准5、201*-20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Ⅰ6、201*-20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Ⅱ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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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开展201*—201*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0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社区:

我校201*~201*学年的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即将进行。各项评优评先工作请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手册(201*年版)》中《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各学院负责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学生社区的学生干部、校团委的学生团体干部)的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生社区负责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学院的学生干部、校团委的学生团体干部)、文明寝室以及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精神文明、体育活动、文艺活动、自立自强等先进个人的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3.校团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除学院、社区的学生干部之外)的具体评选推荐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并按照相关条件推荐评选,宁缺毋滥,不得降低标准。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互相征求意见。

2.各单位必须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面向本单位学生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3.校团委、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材料报相应学生社区汇总,经学生社区审核,确认无重复评定后,由学生社区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分别注明相应推荐单位),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文明寝室的推荐材料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科,其他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由学生社区直接报送校团委(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由校团委报送体育部审核)。

4.请各单位于201*年9月2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一式一份(各单位自行留底)及汇总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版),并在汇总名单上注明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社区参评寝室总数、参评学

生总人数。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计算参评比例时,新生人数、新生班级数、新生寝室数不计算在内。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项可以兼评。

3.今年暑假从学生德园小区搬迁回南岸校区的201*级学生,涉及社区职责的评优评先工作由学生德园小区负责评定,南岸校区寝室搬迁的学生,涉及社区职责的评优评先工作由其上学年所在学生社区负责评定。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处分者按《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5.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部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6.相关表格,请在“交大学生工作坊”群共享下载。

7.所有推荐评选的解释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学生社区相应负责。

四、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评选、评定。评定工作结束后,请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信箱:xgbfbz@cqjtu.edu.cn)将评定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科,以便全校统一表彰。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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