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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法院综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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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法院综治工作报告

20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述职报告

区综治委:

根据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规定,现将201*年度履行综治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1*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对照综治工作要求,以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带领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扎扎实实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综治工作任务。

一、立足本职加强综治工作

对于法院来讲,抓好审判工作是做好综治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也认识到要把审判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审判工作中,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平安创建和服务于维护稳定大局中来。

(一)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把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重要内容,1-11月份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3件191人,审结140件,结案率达到91%。

1、打黑除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法律的信任

与权威。把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工作重点,1至11月份共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2件2人。2、坚持“严打”,依法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案件的打击力度。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今年以来共审结此类案件19件25人。

3、惩处腐败,净化社会环境和维护政府形象。依法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9件12人,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4、延伸职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和重新犯罪。对青少年犯罪采取帮教感化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政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结案率100%。对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主观恶性、人身危害不大,有悔改表现的少年被告人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予以缓刑。同时组织法官到监管场所看望未成年犯人、到居民委、住所地回访考察,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使未成年犯罪行为人得到更好的矫治,有效防止了重新犯罪。

5、强化管理,加大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民商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我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有新成效。我院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1-11月份共审理民事案件475件,审结308件,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有129件,调撤率41.8%。

2、人民调解指导开创新局面。开展“法院、调解联动”活动,今年通过“调解联动”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及行政机关调解案件88件,调解成功46件。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12次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24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了解决,为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4、法院和法官文明服务水平有新提升。我院在立案、信访、申诉工作中注重文明接待,在立案庭张贴醒目标示,引导、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实行院领导轮流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二、多措并举参与综合治理

我院除立足审判职责加强综治工作外,还多措并举参与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积极扩大司法救助范围,拓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和区委做好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的精神,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二)认真做好涉诉上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上级法院和区委的领导、支持下,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访工作。对上级要求移送的信访案件,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移送。对上级交办上访老户的结服率达100%。一是及时掌握上访人员的动向,建立上访人员的档案,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进行排查上报。二是继续抓好重点上访人员的包案责任环节,要把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工作纳入审判质量管理中去,作为评查案件质量的“硬指标”。把信访责任与审判责任相挂钩,增强审判和执行法官司法为民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继续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每日院党组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倾听

他们的呼声,迅速地查处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安排专人查处,约定期限答复当事人。四是建立信访案件督导制度。由纪检组和立案庭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导,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真正让信访人满意,做到息访息诉。今年以来未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受到当事人和省市有关领导的好评。(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群众法制意识通过公开宣判、旁听庭审、以案讲法、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等形式,教育引导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比如今年我院联合教育局开展组织优秀法院进校园活动,选派11名优秀法官到全区11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兼法制辅导员)在各中小学集中授课、开座谈会以及现场咨询,为师生提供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千方百计抓好综治队伍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实现这一任务,必须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而对于综治工作而言,队伍建设也意义重大,我院通过以下方式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院党组每次都将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会议议程加以强调,并要求干警在工作之余写出大学习大

讨论活动的心得体会。

(二)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熟练适用法律的能力。坚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从庭审中审判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庭审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比,考评组成员参加庭审,并进行现场评议打分,庭后将问题进行汇总,及时反映给业务庭进行改正。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一是年初院长与分管院长、部门责任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监督,对有苗头性问题适时进行警示提醒。二是实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该项制度,做到了队伍建设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形成了“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的氛围。

综上所述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上级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这些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找准位置,找出差距,踏实工作,爱岗敬业,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将法院综治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201*阜南县法院综治工作总结

阜南县人民法院综治工作总结

201*,我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

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综治委提出的工作标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综治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201*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分子,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各类犯罪,全院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434件,结案301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87%。其中刑事案件立案310件,结案268件;民事案件立案1482件,结案1298件;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立案104件,结案68件;审判监督立案12件,结案10件。基层法庭办理民事案件立案1526件,结案1372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80件,结案714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县法院突出重点,快审快结,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刑事犯罪。针对近年来团伙抢劫、盗窃、流氓黑恶势力犯罪和杀人、绑架、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上升的趋势,县法院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精神,突出重点,快审快结,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城乡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好转。针对近年来我市部分县市制贩假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活动抬头的趋势,县法院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依法严惩,为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问题,全县法院依法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犯罪的惩处力度,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坚持与公检司密切配合,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县法院主动和公、检等有关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地方犯罪突出,就到什么地方开庭审理和宣判,以凌厉的严打攻势震慑犯罪和社会上不稳定分子。同时讲究斗争策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定期到看守所给在押犯讲法律、讲政策,促其认罪服法;利用减刑、假释犯人的机会,到看守所对在押犯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这些措施,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出现了犯罪分子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检举他人犯罪的好势头。

(二)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稳定监管秩序,促进罪犯改造在实践中,重新犯罪对社会治安始终是一个严重威胁。因此,加强对已决犯的减刑和假释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201*,县法院切实把减刑、假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审判工作来抓,严格依法减刑、假释,为防止重新犯罪做了大量工作。首先,严格各项制度,保证办案质量。法院在办理辖区劳改单位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时,严格坚持案件合议制度、审批制度和减刑、假释档案制度,保证案件质量。对于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及时裁定减刑或假释,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这样,使罪犯认识到,只有加速改造,才是唯一出路,从而提高了他们改造的积极性。同时,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在办案时,克服了“裁定作出即了事”的孤立办案思想,深入劳改单位,召开减刑、假释大会,对犯人进行法制教育,指明努力方向,教育罪犯自觉遵纪守法,洗新革面,重新做人。这样做,使绝大多数罪犯获得了新生。

(三)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了发挥民调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县法院基层庭与所辖地的民调组织加强了联系,建立了民情信息网络。并通过业务培训和开展“调解日”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引导民调干部抓焦点,找规律,制定防范措施,懂得怎样抓住时机,提前介入,做好疏导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今年以来,县法院先后对各自辖区的民调人员进行了10余次的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600余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了解决,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四)充分发挥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县法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着眼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依法审理好因“三农”问题、企业破产、基金会集资纠纷、拖欠工程款、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防患于未然。三是着眼于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促进团结。依法妥善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城镇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应行政机关申请,依法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迅速执行,有效地化解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中与当事人发生的矛盾,进一步增进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信任。

(五)加强立案、信访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认真做好立案和审监工作,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和审监工作,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一是设立立案服务大厅,实行法官导诉制度、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二是更新观念,建立有诉必理制度。对于群众起诉或申诉的,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敞开收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三是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和情况反映。认真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法上访工作,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重点解决赴省赴京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了一批上访老户和群体性案件,受到当事人和省市有关领导的好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对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公诉案件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一年来,县法院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10件,减缓免诉讼费45万元,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六)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县法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堵塞漏洞,做好防范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县法院向金融、企业等单位提司法建议600余条,被采纳400余条,有效地预防了内部违法犯罪及其他有关问题的发生,促进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七)结合审判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年来,县法院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依法坚持公开开庭审理制度。县级法院对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在开庭前张贴布告,方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旁听,开展法制教育。二是开展公开宣判活动,扩大宣传效果。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坚持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宣判,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因地制宜,以案说法,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一年来,县法院深入工厂、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等积极开展以案说法、上法制课、法律咨询等活动,积极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还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增报、漫画、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利用节假日和集会进行定点宣传,受到群众好评。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促进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地开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县法院的综治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和艰巨。刑事发案居高不下,大要案时有发生,民事纠纷日渐增多。就法院本身来说,在综合治理工作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有些干警综合治理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抓法制宣传、抓教育改造、抓防微杜渐的力度还很不够。这些都是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20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维护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的监督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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