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
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流程
一、收押检察
(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无相关凭证:
1.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刑事拘留证、逮捕证;
2.临时收押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否具备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狱签发的通缉、追捕、押解、寄押等法律文书;
3.收押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判决确定前未被羁押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4.收押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撤销假释裁定书、撤销缓刑裁定书或者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决定书。
(三)看守所是否收押了依法不应当收押的人员。二、出所检察(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
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
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3.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裁定书或者决定书;
5.交付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6.交付劳教所执行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
7.提押、押解或者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凭证。
三、羁押期限检察
(一)看守所执行办案换押制度是否严格,应当换押的是否及时督促办案机关换押;
(二)看守所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届满前七日,向办案机关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通知书;(三)看守所是否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后,立即向人民检察院发出超期羁押报告书并抄送办案机关。
四、事故检察(一)在押人员脱逃;
(二)在押人员破坏监管秩序;(三)在押人员群体病疫;(四)在押人员伤残;(五)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六)其他事故。五、执行刑罚活动检察留所服刑检察
(一)看守所办理罪犯留所服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对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罪犯留所服刑的,是否按照规定履行批准手续;
(三)看守所是否将未成年犯或者被决定劳教人员留所执行;
(四)看守所是否将留所服刑罪犯与其他在押人员分别关押。
对看守所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检察的内容:
(一)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二)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
(三)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看守所是否提请或者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工作。
七、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
驻所检察室应当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根据在押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审查处理,并填写《控告、举报和申诉登记表》。
驻所检察室应当在看守所内设立检察官信箱,及时接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材料。
驻所检察室对在押人员向检察机关提交的自首、检举和揭发犯罪线索等材料,依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并检察兑现政策情况。
驻所检察室办理控告、举报案件,对控告人或者举报人要求回复处理结果的,应当将调查核实情况反馈控告人、举报人。驻所检察室受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关羁押期限的申诉,应当认真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申诉人。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审查留所服刑罪犯的刑事申诉,认为原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需要立案复查的,应当移送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八、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
(一)驻所检察人员发现轻微违法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及时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报告,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
(二)驻所检察室发现严重违法情况,或者在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七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的,应当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十五日内,被监督单位仍未纠正或者回复意见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对严重违法情况,驻所检察室应当填写《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报送并续报检察纠正情况。(四)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等可能导致执法不公和重大事故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扩展阅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图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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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图
收押:检察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无相关凭证。对看守所执行对看守所羁押期限办理罪犯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刑罚活动检察和监管活动检察侦查和预防人、近亲属控告举报申诉又犯罪案件检察看守所羁执行禁闭是否检察看守所发检察看守所教依检押期限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生的各类事故育管理活动察机关相关案件办理规检察看守检察审查检察对在是否在看守及时填定执看守所执看守医疗看守押人发生超所发写并报所提行行换所办鉴所教员进期羁押请呈生事送《重押制理罪定,育管行谈报减后,立故后大事故度是刑、犯留认为理活话教即向人否严深入登记假所服有错动是育,民检察格,释、事故表》,同刑是的,否符保障院发出是否暂予现场时,检否符可以合有其合监外超期羁及时了解察看守执行合有重新关法法权督促押报告是否情况所是否办案益关规作出律规书并抄符合机关调查定和鉴定存在执定送办案规定换押程序机关条件取证法过错和程序轻微违法的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检察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经检察长批准,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严重违法的应当填写《严重违法情况,上报并续报情况。登记表》出所:检察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严重违法或者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七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派驻检察人员进行相关志、帐、表检察登记467鸡西百姓网()
刑事诉讼羁押期限一览表
执行机关项目适用范围一般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在特殊情况下延长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可以再延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案的延长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侦查机关侦查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再延长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发现之日起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检察长批准)改变管辖的案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补侦审查起诉补侦审查起诉第一次补充侦查案件受理第一次补充侦查案件的审查第二次补充侦查案件受理第二次补充侦查案件的审查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一审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改变管辖案件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法定代理人、当事人补侦一审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案件延期审理案件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移送审理案件一般案件延长期限一般案件延长期限时限规定3日14日23日7日2个月1个月延长2个月2个月重新计算重新计算1个月15日重新计算1个月1个月15日1个月1个月15日1个半月1个月重新计算1个月1个月1个半月166条165条168条168条140条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一审法院省级法院一审法院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检察机关、被提出抗诉、上诉10日183条告人、自诉人138条检察机关124条69条侦查机关刑诉法批准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上级检察院126条省级检察院127条128条侦查机关抗诉上诉审理上诉、抗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死刑执行检察院阅卷(7日内算二审审理期限)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发回重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1个半月7日1个月重新计算无期限7日196条释267196条194条200条211条二审法院省级法院二审法院最高法院467鸡西百姓网()
说明:1、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第58条)。2、传唤、拘传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第92条)。3、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22条)。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5、“释”指最高法院的解释。
重庆市看守所纠正超期羁押案件流程图
办案机关接到通知书或电话后按时办结看守所对刑拘期限届满前一天,其他羁押期限届满前七天,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案件期限届满前五天,看守所每天向办案机关电话催办看守所向办案机关要求说明超期羁押的原因,催办及时结案看守所清理核对发现超期羁押案件,报告驻所检察室和市公安局监管总队驻所检察室收到报告后对超期羁押案件进行督促纠正办案机关应查明超期羁押原因,及时结案并通知看守所看守所对来所提讯、提解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办案人员提出警示看守所受到办案机关结案通报后,核对超期羁押天数看守所将超期羁押案件的结案时间和超期天数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看守所将超期羁押原因和超期羁押天数报告市公安局监管总队467鸡西百姓网()
重庆市检察机关纠正超期羁押案件流程图
看守所将超期羁押案件报告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室核对有关情况案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检察机关办案机关三日内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及处理结果反馈检察机关办案机关及时结检察机关向超期羁押办案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进行跟踪监督办案机关5日内不纠正,检察机关向办案机关发出检察机关将超期羁押案件情况向本级人大、政法委报告检察机关将纠违通知书抄送办案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进行个案督办15日内既不纠正又不说明理由,本级检察机关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办案机关有异议的,收到通知书3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检察机关5日内复查上级检察机关进行个案监督,市检察院发专案通报和向人大、政法委报告属于超期羁押的,检察机关做出维持决定,跟踪监督纠正不属超期羁押的,检察机关撤销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办案机关超期羁押案件纠正后,检察机关根据调查的原因,依据《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向超期办案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办案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3个月内回复同级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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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检察工作流程图
检察监狱提请刑罚变更和人民法院的裁定对监狱刑罚变更执行和监管活动检察收监:检察监狱对罪犯的收监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收押罪犯有无相关凭证。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预防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控告举报申诉检察监狱适用和执行禁闭是否符合规定检察监狱发生的各类事故检察监狱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活动检察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检察监狱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查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认为不当的提出纠正发现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立即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监狱发生事故后,深入事故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审查医疗鉴定,认为有错的,可以重新作出鉴定及时填写并报送《重大事故登记表》同时,检察监狱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检察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对罪犯进行谈话教育和法制宣传,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检察机关相关案件办理规定执行轻微违法的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
检察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经检察长批准,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严重违法的应当填写《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上报并续报情况。出监:检察监狱对罪犯的出监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罪犯出监有无相关凭证。严重违法或者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七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派驻检察人员进行相关志、帐、表检察登记467鸡西百姓网()
劳教检察工作流程图
入所:检察劳教所对被决定劳教人员的收容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收容劳教人员有无相关凭证劳教所呈报劳教变更执行活动检察劳教所适用禁闭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检察教所行劳决定监管动劳执教和活受理劳教人员控告举报申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预防办理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对劳教所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检察劳教所教育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规定依检察机关相关案件办理规定执行检察劳教所呈报劳教变更执行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填写《劳教所办理延期、减期、提前解教不当情况登记表》和《劳教所办理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情况登记表》劳教所发生事故,派驻检察人员应深入事故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认为医疗(死亡)鉴定有错误的,可以重新作出鉴定及时填写并报送《重大事故登记表》,同时检察劳教所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检察劳教所有无违反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与劳教人员谈话,并进行法制宣传,保障其合法权益轻微违法的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检察发现劳教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经检察长批准,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严重违法的应当填写《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上报并续报情况。严重违法或者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七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出所:检察劳教所解除劳教和劳教人员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劳教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派驻检察人员进行相关志、帐、表检察登记467鸡西百姓网()
监外执行罪犯刑罚执行流程卡检察流程图
法院判决、裁定、决定的监外执行罪犯(罪犯羁押在看守所或监狱的),生效3日内送达,接收单位2日内送下一环节。法院判决、裁定、决定看守所或法院填写流程卡并将生效法律文书送达监狱将流及时送达程卡和罪犯档案流程卡及主要法律文书复印件送达
执行地检察机关(监所部门)执行地公安机关户政(治安)部门执行派档案转送出所(存档并管理)流程卡和档案移交司法所存档并管理(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地的监外执行
罪犯(罪犯填写流程卡并将生效公安机流程卡和司法所存档执行派未被羁押法律文书及档案送达关户政档案转送档案移交并管理(纳出所(存的);监管机(治安)档并管入社区矫正关批准的监外执行罪部门理)对象的)犯,生效3日内送达,接收单位2流程卡及主要法律
文书复印件送达执行地备注:监管机关批准的监外执行罪犯包括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日内送下一检察机环节和主刑执行完毕后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关押罪犯的监关(监所狱、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填发流程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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