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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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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201*、3

《喇叭镇中心小学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辅导少先队员健康成长和指导开展队活动的学识和能力。第二条了解少先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掌握少先队工作基本规律,认真学习和掌握少先队重要文件制度精神和重点品牌活动内涵要求。第三条熟悉中小学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政策和要求,对涉及中小学生的重要法律规章比较了解。

第四条逐步了解掌握少年儿童身心成长的规律,充分尊重少年儿童主体性地位。

第五条熟悉所服务学校及其少先队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学校少先队工作特色。

第六条与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密切配合,通过言传身教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带领少先队员开展社会实践,接触大自然,开展丰富多彩的队活动。

第七条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社会资源和个人专长,为所服务学校少先队工作创造更有利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八条对所服务学校少先队员进行个别教育和帮助,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帮助。所有面向少先队员开展的活动都应取得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支持。

第九条平均每月至少组织和参加一次所服务学校少先队活动。具体要做到“五个一”:每学期组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小干部的培训、参加一次主题中队会,同时帮助筹建和指导一个红领巾小社团、帮扶一名后进少先队员。

第十条注重校外辅导员工作的总结思考,每年向机关党委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校外辅导员考核,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拨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工作表现突出者,纳入广东省少先队优秀校外辅导员评选表彰范畴。

201*、3

扩展阅读:秀水中心校201*年学校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

秀水中心校201*年学校校外辅导员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相关工作,帮助学生成长,建立健全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辅导少先队员健康成长和指导开展队活动的学识和能力。

第二条了解少先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掌握少先队工作基本规律,认真学习和掌握少先队重要文件制度精神和重点品牌活动内涵要求。

第三条熟悉中小学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政策和要求,对涉及中小学生的重要法律规章比较了解。

第四条逐步了解掌握少年儿童身心成长的规律,充分尊重少年儿童主体性地位。

第五条熟悉所服务学校及其少先队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学校少先队工作特色。

第六条与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密切配合,通过言传身教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带领少先队员开展社会实践,接触大自然,开展丰富多彩的队活动。

第七条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社会资源和个人专长,为所服务学校少先队工作创造更有利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八条对所服务学校少先队员进行个别教育和帮助,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帮助。所有面向少先队员开展的活动都应取得学校少先队辅导员的支持。

第九条平均每月至少组织和参加一次所服务学校少先队活动。具体要做到“五个一”:每学期组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小干部的培训、参加一次主题中队会,同时帮助筹建和指导一个红领巾小社团、帮扶一名后进少先队员。

第十条注重校外辅导员工作的总结思考,每年向机关党委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校外辅导员考核,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拨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工作表现突出者,纳入我省少先队优秀校外辅导员评选表彰范畴。

秀水中心校20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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