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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3:51:32 | 移动端: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

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

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

市航道管理站

目前我站航道行政执法包括航政管理和行政许可两方面职能,其执法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也正是由于航道法律、法规的局限性,以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我们在航道执法中碰到许多难点,同时也给具体航道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一、航道执法中的难点

1.如何让政府部门领导带头遵守航道法规,是我们航道执法的最大难点。航道法规层次低,管辖体制不顺,对基层政府违法行为的处软弱无力。地方政府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实施桥梁改造及其它与通航有关的设施,为节省投资、急功近利,航道法规不顾,不经批准,随意降低通航标准;或在通航河道上建设平桥,造成航道断航;或者废除航道或使航道改道,而航道部门在处理地方政府违法案件时,却显得软弱无力,无可奈何。

高东线(即蚌蜒河)跨河管道是兴化市政府民生工程,建设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在六级航道上架设不符合航道技术等级标准的跨河管道,属违章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安丰镇政府对西白线(即海沟河)兴轴大桥进行改造,申报材料是按六级航道技术标准,而实际施工是按七级航道技术标准建造,我站航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完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后,政府仍然若罔闻,拒不停工,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继续按原定标准建设,此举措严重地限制航道的发展,限制地方经济的发展,使我站航道行政执法结果不能执行到位。

2.水域管理与陆域管理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水域特殊的周边环境与陆域在管理上相比存在的制约因素更加多。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法制宣传的普及性、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违法案件的处力度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上都明显低于陆域。在水域,相当多的管理相对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侵占航道、损害航道的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虽然意识到其行为违法,但由于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仍然继续实施其违法行为,使侵占、损害航道的违法行为继续蔓延。当前侵占、损害航道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侵占航道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随着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乡镇集镇区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的建设速度加快,基础建设成倍增长。由于集镇区土地紧张,同时也存在部分乡镇在村镇建设中规划不当,造成许多居民和业主沿航道侵占边坡建房,直接影响到航道的整治和发展,有的甚至影响到防汛泄洪,需要集中力量,强化治理。

第二,向航道倾倒垃圾、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向航道倾倒垃圾废弃物会污染水源,侵占通航水域,减少过水断面,降低泄洪速度,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危害十分巨大。

第三,在通航水域内设渔网渔簖的违法行为。当前,在航道内设渔网渔簖的现象时有反弹,网簖间距过密,通航净宽明显不足,直接影响船舶安全航行和航道泄洪。特别是违规设的拦河网,既给船舶安全航行造成隐患,又给泄洪造成了障碍。过密的渔网渔簖,影响了水流的泥沙运动,改变了河床的流态环境,增加了河床的淤积速度,其危害很大,必须进行整治。

3.航道规划实施期间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给我们航道执法工作带来困难。省政府制定了《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泰州市制定了《泰州市内河航道网规划》,制定航道规划的目的是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使我省和我市交通适应和引导我省和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很多航道规划只有规划方案表,没有具体的实施时间表,对我们的行政许可工作带来困难。

西白线(即海沟河)目前现状等级是七级,而雌雄港和幸福河目前现状等级是等外级,根据《泰州市内河航道网规划》,这三条航道升级为规划六级航道。这三条航道所处的位都是经济比较弱的乡镇,如果今后在这三条航道上建桥,要求他们按规划六级航道标准来办理许可,我们认为难度很大,也很有可能导致这些乡镇就干脆不来办理许可。

《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规定,兴建跨河建筑物应当要符合航道规划、通航标准和航道技术规范,有规划而不执行,航道部门没有去依法行政,同时体现不了规划的严肃性。如果规划在近期内实施,就必须拆除不达标准的桥梁,地方资金投入浪费,航道部门还要给予补偿。执行规划,建设桥梁的投资会加大,桥梁建设提高一个航道等级标准,增加的资金就要超过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如果建筑物的设计使用期也许只有几十年,在设计使用期内,规划又不可能实施,就意味着多投入的资金会全部打水漂。

航道行政执法过程,从发现违法行为到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再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整个执法程序下来要经过几个月时间。如果真的强制拆除掉,出资的地方政府和老百姓肯定会阻止,因为那全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同时也体现不出我们执法为民,和谐执法的理念。另外我们没有法定的行政强制权,眼看违法行为进一步发生,损失进一步扩大,但是我们却没有办法去阻止。二、航道执法中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航的步伐。

我们要通过报纸、电台、《纵横交通》栏目、《行风热线》、《民生直通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航道法律法规,充分营造依法治航的浓烈氛围。航道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不懈地向基层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宣传航道法律法规,引起全社会对航道保护的重视,彻底扭转人们对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模糊认识,使航道法律法规在人们心目中同样竖立起神圣的法律尊严,加快航道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的进程。

2.上门拜访。

通过印制宣传单的方式上门拜访市政府部门各级领导,从坚持航道技术等级标准有助于消除安全隐患、有助于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简明其重要性,耐心说服政府部门领导能自觉带头遵守航道法律法规,接受航道部门意见,支持航道行政执法。

3.加大巡航力度,及时查处违章,让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一些业主利用节假日违规偷建碍航设施的情况,我站航政执法人员加大巡航力度,经常开展节假日突击检查活动,处理航道违章决不手软。

4.加强横向沟通,实施联合执法。

实施联合执法是强化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一是可以克服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上航巡查频率不够的问题,有利于及时发现违章,及时查处。二是可以制造浓烈的行政执法氛围,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一些疑难问题,有利于加快航道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我站每年都联合渔政、海事、公安、水利部门组织二至三起渔网渔簖专项整治活动,每次都取得很好的效果。5.严格按法定程序执法,同时期待20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以便更能提高执法效率。

在今后的航道执法工作中,我站将通过各种对策,不断克服航道执法工作中的许多难点,努力使我站的航道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扩展阅读:浅谈基层地税执法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基层地税执法的难点及对策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24更新时间:201*-11-14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也是当前税收工作规范管理的根本保证。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局提出的“12366”战略思想实现依法治税的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更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在新形势下,税收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税收执法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大的执法环境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本文笔者就执法难点及对策与大家做一探讨。

一、造成当前税收执法难的主要问题1、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当前,急需出台一部《税收基本法》或法典来规范和明确基层税务机关执法问题,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不能解决,请示上级有关部门要么模棱两可不予确定,要么与其他部门相互推诿,相关政策缺乏超前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单行税法不多,大量使用的是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在相关法院的判决中对税务主管机关很不利,税法刚性受到影响。

2、税收执法不严

一是税务干部的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

不齐,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还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二是对税源缺乏有效监控,由于收入的隐形化、多元化、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税源,给企业偷逃税留下了空隙,也给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带来了影响。三是对偷逃税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朋友说情,领导招呼,还有个别征纳互相利用违纪违法现象,导致税务机关对偷逃税者的惩罚失之于宽,且有以权代法、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出现。部分纳税人感到“违法成本小于违法代价”,往往敢于铤而走险,恣意偷逃国家税款。

3、基层税务人员执行不力

基层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难以严格执行税

法,现在要求精细化、法制化管理,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缺乏危机意识,特别是偏远基层所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引起执法偏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执行不力。处理问题蜻蜓点水,对人要求严,

对己要求宽,只讲原则话,不办具体事,虎头蛇尾,开始声势浩大,后期偃旗息鼓。

二是能力不强。政策理解不全、程序把握不定,标准界定不清,大事做不了,小事做不好,能力不强,导致执行工作走样,不执行,虚执行,乱执行,有税不收,无税乱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难止。

三是风气不正。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逐渐侵蚀地税干部,这些干部热衷于迎来送往,眼睛只往上盯,不向下看,自己不干,要求别人干,自己不干,阻碍别人干,干事多的人出错扣分的多,不干事的扣分的少,苦乐不均。有的见利就争,遇事则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推不动,推也不动,办事只认关系,不讲原则。四是学风不浓。学习没时间,玩耍有时间,工作无精打采,打牌精神抖擞,学电脑没兴趣,打游戏有兴趣,不懂装懂,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五是“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亲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越权减免税的问题屡禁不止。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六是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维护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现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和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所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这些突出问题制约了基层税务部门执行力,影响了各项地税工作在基层的全面贯彻落实。

4、地方政府及部门对税收工作的相互协调配合不够

一是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还比较严重。当国家税法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有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越权开减免税的口子,对税收执法进行行政干预,人为地给税收执法制造种种阻力,造成执法不严,税赋不公。

二是税收执法的部门协作不力。例如,在金融机构对企业欠缴税款的扣款问题上,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对企业欠缴的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但是,许多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往往不配合执法。此外,相关部门也因种种原因不配合税收执法或协助不力。

5、纳税人法律意识不够,影响税收法律效力的发

一方面体现为纳税意识不强,缺乏纳税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体现为对纳税人的监督不够,更缺乏依照税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形成税务执法难问题的原因分析1、执法意识落后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文书送达、核定税款、罚款,应先知的不告知,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因执行手续繁多便仅以补税、加收滞纳金收场。

2、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

税收法制不完善,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时常发生,造成执行时没有统一标准的文件依据,给实际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不少难题。且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严重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

3、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

部分农村所的干部职工缺乏危机意识,不注意业务学

习。在执法上存在执法偏差和不公的现象。

4、个别税务干部为税不廉

在实际征管和稽查工作中,有的税务人员只要得了纳税人的好处,他就给纳税人提供不应该提供的信息,帮纳税人出不应该出的点子,这些为税不廉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地税形象。

5、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

税务工作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责任追究不到位,仅仅以通报批评或扣发少量津贴,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则难以收到实际效果。但要严格执行追究,便会造成工作越多、责任越大的出的问题越多、受到责任追究越多,严重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地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去年以来,大竹县作为全市实施依法治税战略工程试

点县之一,对全县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但基层地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均有以下体会:一怕当管理员,开票员,稽查员;二怕当稽核员;三怕多做工作;四怕与纳税人打交道。原因在于全民法制意识增强,税务内部要求更高更严,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大,税务干部害怕执法不到位或不正确被追究责任。改变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基层所班子建设是前提

税收征管不到位、程序不合法,暴露的是执行不力。

“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是所长必须先扑下身子,深入纳税户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全面地把握情况,再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办事;二是上级用人要考量,用能干事的人,用会干事的人,尽量充分发挥每位职工的潜能;三是所长、稽核员、法制员要对每位管理岗的工作进行落实检查,敢抓敢干,真抓实干,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

2、规范行为是保证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

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不仅关系纳税人的利益,而且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需要我们认真进行分析,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一要在执法人员选拔上严格把关,要将业务优、作风硬、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执法岗位上去;二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执法水平、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不断振奋职工精神,鼓舞职工士气,提高职工荣誉感,团结凝聚人心,增强责任心,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三要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将执法质量同干部考核、奖惩、任免、升迁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水平。

二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对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罚

力度,使纳税人偷骗税等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依法纳税的付出,除对税收违法案件依法补税、罚款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是切实转变执法观念。部分税务人员在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必须坚持内外并举、重点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四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对税务人员的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

从目前税收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管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政策的执行方面入手,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个体户定额管理、停歇业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入手,稽查环节主要是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法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入手,各环节分别进行重点监控。

实践证明,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是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征纳双方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我们必须对税收执法环境给予高度关注,必须有的放矢,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以期推动依法治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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