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和龙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年和龙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商务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商务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依法打击商务领域各种不法行为,确保全和龙市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以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延边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提高我市商务执法队伍和从业人员整体法律素质,促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二、工作重点
1、按照《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两个100%、一个95%”的工作目标,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为宗旨,继续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杜绝各类病害猪流入屠宰场,确保出场肉品合格率为100%。加
大对私屠滥宰、病害肉和白条肉上市销售的打击力度,保障肉食品消费安全。
2、依据《延边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率,深入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规范全市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促进酒类流通健康安全。
3、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按照“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集散市场改造提升、先进技术应用和从业人员培训等项目上给予引导和帮助,努力营造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自身责任。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为成员的商务综合执法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宣传教育,强化法制意识。
今年,我局将利用法制宣传月,加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延边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做到知
法、懂法、自觉守法,为商务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3、学习培训,增强执法能力。
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商务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完成普法学习任务;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安全法》、《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延边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以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及农贸市场执法为重点,组织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过程的监督,提倡民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4、强化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1)生猪市场管理方面,提高正常巡查频率,市区市场结合市场服务中心每月至少巡查两次,乡镇市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并且定期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黑窝黑点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和促进肉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肉食品消费安全。
(2)酒类流通管理方面,执法每月不少于两次次。针对目前一些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集中力量开展市场检查。同时,适时组织全市有代表性的酒类批发企业、大型超市等召开一次普法座谈会,进一步宣传《延边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强与酒类批发企业、代理商的沟通,减少酒类违法经营案件的发生,促进酒类流通健
康有序发展。
此外,“五一”、“十一”及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对城区市场、超市开展肉品、酒类为重点的执法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3)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中,继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拟在7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对不办理再生资源备案的经营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4)建立完善12312商务行政执法举报投诉体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和惩治食品流通环节中的违法行为。
(5)建立健全与相关执法单位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和龙市商务局20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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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综合监管处201*年度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行执法工作,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83号)的要求,现制定综合监管处20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从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追究等多个环节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发生失职渎职和滥用权利,切实做好执法不缺位、不越位,确保我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八大行业及交通、消防、建设等综合监管行业领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发生,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八大行业企业以及综合监管领域内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行业和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具体目标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电力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骨干企业及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率50%,违法行为执法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80%;经济处罚罚款收缴率达100%,事故查处结案率达100%,非行政许可审批在规定期限办结率达100%。
三、综合监管处监管行业企业情况
根据综合监管处职能,我处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共有冶金企业99户、有色企业12户、机械企业76、纺织企业51户、轻工企业112户、烟草企业25户、商贸企业2623户,建材企业145户,电力企业18户。我处需重点监管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及电力等行业自治区公有及民营骨干企业及重点监管企业共30家。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确定
我处共4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日为:法定行政执法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平均每人每年非行政执法日共261天。具体为:法定节假日119天(52个星期104天,春节、十一、五一、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元旦、古尔帮节、开斋节等节日共15天),每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0.5天全年共26天,全年参加各类培训班共30天、各种会议每周0.5天全年共26天,处理其他业务工作每周0.5天全年共26天,公休及病事假每人每年20天、值班全年14天。
行政执法工作日每人每年365-261=104天,全处4人全年共416个工作日。
五、行政执法工作日分配
(一)伤亡事故调查处理30个工作日
按往年统计全年调查处理3起事故,每次参与3人,调查5天计算,共需30个工作日。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100个工作日
按全年50个建设项目需进行“三同时”审查备案,每项目1个工作日参与2人,全年需100个工作日。(三)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全处40个工作日按往年统计全处需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10起,每起每次参与2人,调查复查核实整改等用时2天,全处需40个工作日。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处全年共10个工作日。(五)参与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全处共60个工作日。
(六)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及电力等行业重点企业监管执法146个工作日。
1、重点企业日常监管
按30户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全年日常检查、复查及督促整改隐患每户1天2人执法,全年共需60天,按监管率50%计算全处全年需30个工作日。
2、重点企业定期监管
按30户重点企业定期监管每半年检查、复查各一次,每次1天,每检查2人执法,全年共需120天,按监管率50%计算全处全年需60个工作日。
3、其他企业监管
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及电力、建筑、铁路、民航、运输、水运、旅游等行业非重点企业日常检查、复查及督促整改隐患每人每月1次1天,全年全处需48个工作日。4、机动监管
机动监管每人每季0.5天全年2天,4人全处共需8个工作日。
(七)上级机关安排其他行政执法任务全处共30个工作日。
六、工作重点
(一)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行业企业监管为重点,以监督检查,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等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以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和电力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建设、消防及电力主管部门,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加强综合监管和帮助指导,着力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三同时”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事故查处为切入点,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研究制定加强私用车辆和校车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强化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城市主要道路监管,继续深入开展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和GPS推广应用工作,实现运管、交警、安监系统监控平台联网,强化运输企业GPS监控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
(四)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继续强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面安全责任,督促有关行业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二)行政执法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既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又兼顾一般行业企业,既;突出重点时段,又兼顾日常监管。
(三)严格按照监管执法工作执行,确保执法计划严肃性,执法计划调整或者变更,应并说明情况,经局领导批准。综合监管处20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安排
月份行政执法安排检查内容配合公安、交通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城市主要路段和乡村公路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配合消防部门重点检查企业及社会单位防火分区、消防通道、消防车道、消火栓、灭火装置、防排烟系统等。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1积极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协调各地区及公安、交通、农机、教育等部门,结合春运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督查检查,重点检查银川火车站、南门汽车站、运输公司和商场、饭店、宾馆、医院、影剧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2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及车站、机场等,确保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3开展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及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建筑企业春季复工,防止事故发生。4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等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组织八大行业企业全面自查,对重点企业和建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等。继续推进冶金、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对于尚无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的建材电力等行业组织专家制定区内考评标准,督促未达标的30户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自评。重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及电力行业重点及骨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配合水利部门对区内大型设施、病险水库和水利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组织对重点企业复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配合水利部门对全区水利设施、病险水库等进行检查,配合农机监理和交警部门进行平安农机和平安畅通县区进行验收。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及电力及其他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复评。5组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汛前安全检查。6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复查。7汛期安全检查,平安农机验收、平安畅通县区验收。8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复评。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对联合发改委、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对近两年自治201*年201*年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预评价、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设施设计专篇到竣工验收等程序进行逐一排查。10检查重点骨干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重点骨干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情况。11进行冬季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协调公安、交通、农机、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今冬明春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施工及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1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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