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公平交易局执法办案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能和法定职责。公平交易局作为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基层单位之一,是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随着“两费”的停收和工商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执法办案工作被摆到了空前重要的位,就我局公平交易局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平交易局的执法办案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案件数量与罚没入库数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公平交易局已然成为工商部门执法办案的一支生力军。但不能忽视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违法手段日益复杂化、隐蔽化,而目前我局公平交易局无论是机构设、职能定位还是人员结构及素质等方面都与新的复杂的形势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平交易局执法办案职能的发挥。
一、目前公平交易局执法办案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执法水平有待高。
现有的部分基层工商干部没有经过系统、正规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不熟悉办案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能办案、会办案、善办大案的人力资源匮乏。另外,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不仅要掌握法律法规知识,而且要掌握金融管理、商品质量、市场营销等必备的相关知识,目前,具备这些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不能够满足目前执法办案的需要,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办案效能的提升。(二)对执法办案认识不够,查处案件偏重于罚款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目的和意义缺乏
清晰地认识,还没有充分认识和贯彻“执法只是一种行政手段,根本在于落脚在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上来”。这就导致在执法过程中“重处罚、轻纠正”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思想下的工商执法办案所产生的后果是:一方面违法经营者仅仅接受了处罚,其违法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地遏止和纠正,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给违法经营者造成“交了罚款便万事大吉”的错误认识,从而更加放纵一些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三)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一是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多,但系统性差,不完备,部分法律法规滞后现实,可操作性不强。二是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多,强制措施力度不够,致使对某些非法经营行为打击不力。例如,执法中遇到案件当事人拒不配合或有意阻挠执法时,可采取有效手段少,要求当事人协助、配合很困难。由于强制手段缺乏,执法力度不足,难以保证工商监管职能完全到位。三是存在不当的行政干预干扰正常的监管执法,给执法工作带来较大的阻力。四是社会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尤其是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对法律的尊重程度需要提高。一些经营者不知晓工商法律法规,错地误认为违法经营并不是刑事违法犯罪,对社会没什么危害,对工商行政执法抱有比较强的抵触对立情绪。
(四)办案专用经费少,保障机制未能同步
市场监管执法是一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多年来,基层执法保障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总体增幅不大,仍然存在执法供给缺口。必要的财力、物力是执法办案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一些比较复杂的、需
要跨地域调查取证的案件。如果没有充足的办案经费,一方面会使办案缺少必备的办案工具,如微型摄相机、必要的检测工具等现代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的效率;另一方面在办理产品质量案件时,往往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而经费不足也会束缚对产品质量案件的办理,轻则会对对此类案件的执法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重则会影响工商对涉及到产品质量的监管。(五)工作目标考核不够科学
由于历史原因,对监管执法、市场巡查等职能工作的考核一直缺少一个具体的、行之有效的标准。对监管执法工作的考核则倾向于对案件数量、罚没金额的考核。案件目标考核设的不科学,在客观上造成了区县局乃至公平交易局为达到目标而办案、为完成任务而执法的现象产生。重收费、重罚款的考核机制背离了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初衷和本意,成为制约公平交易局监管执法职能的全面实现重要因素之一。
二、提高公平交易局执法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加强执法办案队伍的能力建设和素质提高
一方面要采取各种措施,在实现执法办案人员能力素质整体提高的基础上,大力打造执法办案专业队伍。在培训内容上,要将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以监管执法的基础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有针对、有重点的对专业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例如专业法律法规,执法办案专业技巧等,以增强其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培训方式上,要点面结合,逐步推进,集
中学习、集中培训,实现基层培训的全覆盖。另一方面要严格学习制度,认真做好学习考核。以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为目标,大力提倡学习之风,创建学习型工商所。要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全面提升工商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二)加强工商所的思想认识教育工作
当前,外部监管环境的深刻变革、工作转型的全面推进,都对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式下我们更应当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全系统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还应当要明确工作责任制,推行“案件主办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思想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座谈会、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工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和经营户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次,要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依法运用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执法手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一般违法与性质比较严重的违法,依法合理使用强制措施,坚决打击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经营行为,体现工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工商
执法的震慑力。
第三,要有意识、主动地多宣传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经常性地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汇报工商执法工作,争取让党委政府、领导和群众知晓工商执法工作,了解工商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和责任,理解工商行政执法是的根本目的在于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保护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从而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尽可能减少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阻力与干扰,形成比较理想的工商执法外部环境。(四)统筹预算管理,制订专项办案经费管理制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针对当前工商所办案经费不足的情况,可也考虑建立专项办案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公平交易局应该按年度在年终时统计当年执法办案工作收支情况,其中特别要据实统计支出项目及资金使用数额,分析本年度办案经费的收支核算信息,作为下一年度执法办案经费预算和发布成本预警信息的参考。另外,对工商所执法办案经费的预算要有一定的浮动空间,以便应急追加。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两费”停收以后,过去以收费、罚款论英雄的简单的考核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工商执法工作,新形势下对执法办案的考核应当坚持“新思路、新标准、新方法”,应当明确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经济案件的查处质量,加大工商尤其是作为监管执法前沿阵地的公平交易局综合执法力度,以这种思想为指导,我们对执
法办案工作的考核就不应当单纯的放在罚了多少款,完成多少任务上,而是应当从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如:是否充分履行了监管执法职责;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促进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等。只有建立一个更加全面、公正的评判体系,才能真正客观的反映监管执法工作的真实状况。
扩展阅读: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及采取的对策措施
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任务不断加重,我国入世后,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尤其是“两费”停征后,工商工作已由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无论是监管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都发生了变化。近年来,全国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卓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以此为契机,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但通过我局对各办案机构的调研,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执法环境难点突出
(一)不能够理清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的关系有些工商执法人员片面的认为,工商工作从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的重点就是搞好服务,只要搞好服务一切市场秩序就会改善,而忽视了执法的重要性。轻执法、重服务理念的大有人在。
(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基层工商所许多执法人员从事的是个体专管和市场巡查工作,主要还是从事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很少涉足于对企业的监管;很多人也从来没有查处过案件,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办案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制作处罚文书等专业知识;有些执法人员趋于老年化,不主动学习,对新法新规认识不够,因此,这一部分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有些想在执法办案有所作为的执法人员,受大气候影响,士气低迷,不求上进。
(三)重处罚、轻纠正
实践中一些办案机构在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这一现象的表现形式有:一是只罚不纠。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和没收销售的商品,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二是罚款放行。对查获的不合格产品或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放行的错误做法。三是只打不追。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这种问题表现最为突出;四是手段单一。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领会,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运用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种类的很少,致使行政相对人误认为工商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
(三)重实体、轻程序
长期以来,有部分执法人员凭经验办事,采取经验主义,认为程序问题是工作上的步骤和方法的问题,只要实体上合法,程序上无所谓;还有的人认为,即使程序错了,也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处罚。但是许多行政处罚案件被诉到人民法院之后,不是因为实体问题,往往是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撤销,因此,程序合法绝对不能丢。这些轻程序的人员在工作中常有以下表现:
1、随意简化程序。一是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罚款和警告两类,而且罚款的幅度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的案件作为简易程序案件,有的将罚款几千元的案件也以简易程序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二是任意简化某个程序中的某些环节。程序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一环紧扣另一环,如果简化这些环节就会构成程序违法,一旦被起诉到法院,这样的行政处罚将不堪一击。三是随意简化法定程序中的某些手续,如在简易程序案件中,有的执法人员往往就只给当事人开一张处罚决定书,省略了亮证、告知等。
2、有意规避法定程序。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变通处理来规避法定程序。一些被处罚的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和声誉,要求工商部门不要下处罚决定,自己以变通的方法交罚没款,如交赞助费等,这样既可以将不计入成本的罚款变为计入成本的各项费用逃避税收,又可以抓住工商部门的把柄,牵制工商部门以后对自己的查处。二是执法人员主动与当事人协商来规避法律。由于目前执法环境不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很大,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尽快结案、息事宁人,就主动和当事人协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要谈妥,就凭当事人的认识材料处罚。但这种行政处罚只要当事人提起复议或诉讼,工商部门将必败无疑。
3、故意违反法定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回避程序、调查程序、告知程序、时效程序等。有利害关系的不回避、进行调查时不亮证、勘验后不请鉴证人签名、符合听证条件的不告知听证权、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扣押财物超时限,这些问题许多执法人员觉得无所谓,但在诉讼中往往就是这些小细节成为工商部门的死穴,只要当事人诉诸法律,工商部门将必败无疑。(四)重证据、轻规范
目前不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法学功底不扎实,难以适应新形式下的执法和办案工作,适用法律随心所欲,不知所以然。在法律适用上,知道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但不知道这一原则只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而且特别规定出台的时间必须晚于一般规定;知道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但不知道如果新的规定是一般规定,而旧的规定是特别规定就不能简单适用这一原则,不能确定时,应按《立法法》第85条和86条执行;知道“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但不知道这一原则适用的无条件性。当然,当下位法和上位法一致时可以使用下位法,但是使用上位法可以减少许多麻烦,适用下位法,当事人经常会提出异议,一旦进入复议、诉讼程序还要先证明与上位法相同,而如果直接适用上位法就可免去类似的麻烦。此外,即使适用同一部法律时,某些执法人员对于应该适用哪一条也模糊不清,有些执法人员使用的条款竟然与案件风马牛不相及。
法律文书的制作在操作中也不够规范,主要有以下问题:1、有的文书执法人员不签名;2、有的案件当事人在文书上不签字或代签字,而不说明原因;3、有的询问笔录修改过后不要求当事人签名或者摁手印确认;4、收集的证据没有提供人签字,证据来源不清;5、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不反映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和违法现场涉案物品的数量、质量、外部特征和状态;6、该提取的重要证据不及时提取,到需要的时候导致证据消失而无法提取;7、复议期间和复议机关交代不正确。
(五)执法管辖交叉、错位
工商部门内部执法权的交叉,工商部门与许多专职执法机构,如质监、卫生、烟草等部门职能重叠,执法范围的模糊不清,常常出现某些领域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导致监管盲区和空白点。
(六)执法手段单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不得力过去一些工商法规中规定的“强行划拨权”、“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现在已全部或者部分地退出执法程序,这就使工商执法的权威和力度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综观这些执法误区,究其原由,可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偏差,对已经流向市场、存在隐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且存在怕麻烦、怕费事、怕人情、怕出错的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究;二是综合执法手段不强,工商执法依据不足。在众多工商执法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强,这就导致行政执法依据不足,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三是部分执法机构内部管理存在偏差,从而导致办案人员忽视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必要性。该封存的不封存,该扣押的不扣押,或者采取了扣押措施,不及时补办手续等;四是工商各级机关内部相互协调不够。本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其他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不相互通报,只是在本机关作出处理。本机关在对本管辖区发生的带有共性和普遍性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的情况时有发生。
(七)地方行政干预任然存在
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后,省以下工商机关虽然实现了垂直领导,但工商行政执法还是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因其所处的位不同,担负责任不同,这就决定了思维方式、目标定位、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加之一些市场经营者与地方政府关系好,从而导致某些地方领导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要求工商部门对纳税大户和骨干企业不能查、行政壁垒不能动。如:政府直接引进的项目,政府其他部门引进的项目等等。
二、解决问题的应对措施
经过调研与探讨,我局认为,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依赖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商执法队伍。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完成高质量的监管任务。特别是新的工商体制下,需要我们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更需要我们转变观念,以“事事彰显工商形象,时时维护工商形象、处处提升工商形象”的要求去解决执法与服务之间的矛盾,才能逐步树立工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因此,我局在安排部署201*年度执法工作时,提出了创新执法办案的新理念。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执法办案机构建设,整合执法资源。一是在每个基层工商所至少设立2名专职执法办案人员,成立办案组,专门负责管辖区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专职执法办案人员由工商所和经检队双重领导,平时以工商所领导为主,在查处大要案件和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由经检队统一调动和使用。二是各业务科室、工商所专职执法办案人员在同一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确定经济检查队为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归口管理单位。各工商所及各业务职能科室查办案件均有经济检查队统一管理,经济检查队对科室和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三是赋予经济检查队队长特权,请示主管局领导同意,直接调动各工商所专职执法办案人员,迅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案件查处工作,稳、准、狠、快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四是建立健全科室与科室,科室与工商所之间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多头办案,重复执法。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将过去多头执法、分散执法、重复执法的方式转变为相对集中的执法方式,实现执法资源整合和优化配;二是可以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群发性、突发性、复杂疑难性案件的处,只要一声令下,可以迅速组织力量迅速打击;三是专职执法人员在同一分管局长和案件归口管理单位的统一领导下便于开展各类大型专项整治以及与其他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执法办案人员随时随地接受市局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不受业务职能科室和工商所其它工作干涉。强化了对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如:我局经济检查队集中开展的3次大规模执法行动,每次抽调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都在30以上,不仅社会反响强烈,收效也很显著。
(二)加强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每月一法一考试、每季举办一次培训班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律学习月”活动。各办案机构定期组织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典型案件和新型案件讨论和学习。二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立足职能、立足岗位,开展模拟办案、模拟听证、模拟法庭等活动,严格锻炼执法办案队伍。三是推行跟班学习制度。抽调基层执法人员到专业办案机构跟班学习,实战锻炼,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必要时,将基层执法人员上挂到经济检查队锻炼学习。学习的方式方法很多,“三个一”学习制度就是比较科学的学习方法之一。“三个一”即:一年一期一培训、一季一法一考试、一月一案一评析。一年一期一培训就是每年由法制部门邀请法学教授或区局、市局办案和法制专家作专题讲座,讲解疑难案件的查处、依法行政的新形势、讲解依法行政中的疑难问题。执法人员交流各自在案件办理核审等工作中的经验,培训班融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工作交流于一体,从而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季一法一考试是指每个季度确定一部法律为考试内容,执法人员以自学为主,考试成绩纳入工作考核,以此激发执法人员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一月一案一评析指每月进行一次案例讨论评析,由办公室负责法制的人员选择疑难案例和新颖案例,各办案机构法制人员提出见解进行经验交流。除此之外,由于工商机关监管的范围比较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多,法律的竞合现象比较普遍,加之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对一些案件在证据的引用和法律条文的适用上有时不够准确,这不仅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也引发了许多行政诉讼,开展执法工作研讨势在必行。通过研讨,分析各类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特点和本辖区执法办案热点、难点、盲点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工商执法办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确定重点,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治理。通过经验交流会、举办执法办案研讨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执法办案的好经验、好做法。如:我们今年在集中查处假冒手机专项行动时,采取的就是现场跟班培训和实战研讨交流。在行动结束后,召开案件研讨会,各行动小组交叉查看每个小组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和采取强制措施制作的文书,相互进行点评,查找问题,起到了共同提高的效果。
(三)加强装备,保障执法办案顺利进行。
在完成了执法人员保障的前提下,更新和完善执法办案装备。市局及时更新了执法办案人员的台式电脑,为每个办案组配备了1台手提电脑、1部照相机、1支录音笔,确保执法办案经费的开支。同时要求各执法机构必须保证办案小组的办案用车和人员调用。
(二)制度保障,确保创新办案机制正常运转。权力没有制约就会形成腐败,这就需要制度的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缺位的监督。行政缺位实质上就是一种执法不到位的表现,应该管理的事务没有管理,或者应该严格管理好的没有管理好,“重罚轻纠”就是表现之一,这就需要制定明确的执法责任制,二是做好内部横向监督。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往往上级对下级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似乎顺理成章,而一个机关内部同级机构之间的监督容易产生矛盾和摩擦,更容易流于形式,实际上横向监督更容易及时发现问题,对防止和纠正错案更便捷。三是对行政处罚案件中对扣留、罚没的财物去向进行全程的监督,制定相应的制度,以便防止执法中的腐败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对现行的执法办案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了我局《执法办案人员工作职责》、《突发、群体案件应急预案》、《办案纪律》、《执法人员集中办案制度》、《重大事项备案制》、《案源预先申报和案件调查受理登记管理制度》、《扣留(封存)财物管理制度》、《扣留(封存)财物措施的采取或解除制度》、《罚没物资处理制度》等九项制度,确保创新办案机制有章可循。同时能够将不同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明确下来,按照要求检验执法的绩效,加强监督,对渎职行为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主要成果
创新执法办案工作,在我局推行近一年来,不仅在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罚没款数量、案件领域、案件类型方面有了很大突破;而且在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得到了区、市两级主管部门的和主要负责人的肯定。
(一)做到了“三个转变”,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一是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加强执法办案人员与市场巡查人员、12315受理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查处市场巡查、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案件。建立了基层工商所、市局二层级递进的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基层工商所作为执法一线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排查,将梳理出的案件线索上报市局,由市局综合各工商所报告的情况掌握全市执法办案动态,及时确定阶段性、区域性案件查办的重点目标和方向,适时组织对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的集中查处,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办案,强化对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二是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次自查自评、集中统一评查和第三方评查,集中评查采取分组交叉阅卷、小组评议、反馈质询和市局案件评查小组综合评定等方法和步骤进行。案件评查结束后,我局又邀请银川市工商局、灵武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综治委等相关部门的法制专家,对我局结案的案件进行了第三方评查。通过案件评查和第三方评查,使我局执法办案调查取证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由简单型向复杂型转变。由原来查办一些简单的违法违章案件,向办理复杂疑难案件转变,拓宽了办案领域。
(二)做到了执法的统一,逐渐形成了相对集中的办案制度。一是执法行动力度大,效果好。确定执法突破口,由我局经济检查队牵头,集中全局办案机构专职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3次大规模专项执法行动。没收伪造进网许可证的仿冒八个品牌手机218部;没收5个品牌侵权国产名酒457瓶;没收9个知名品牌运动袜1030双;假冒7个知名品牌箱包101个;假冒8个知名品牌洗发水153瓶;侵权座便器20台、钢笔123支;没收无中文标识染发膏230盒。在全区工商系统上半年工作会议时,由于我局经济检查队在“双打”工作中组织的力,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区“双打”工作12个先进集体之一,受到了表彰。二是办理案件数量多,大要案件多。仅上半年,在创新执法办案模式的带动下,各办案机构执法人员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经全局各执法办案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62起,共计收缴罚没款22.78万元。办理处罚金额万元以上大要案件3起,其中1起罚款5万元。案件数是去年同期的5倍,(去年上半年立案52起),罚没款数是去年同期的5.4倍(去年上半年罚没款数为44958元)。在自治区工商局曝光公布的八大假冒侵权典型案例中,我局查办的2件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其中;在银川局公布的打假治劣十大典型案例中,我局查办的2件销售假冒商品案件入选;在银川局公布的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中,我局查办虚假促销案入选,三是案件查办领域进一步拓宽。目前查处案件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两虚一逃,产品质量,食品、农资商品索证索票,违法广告以及登记注册等各个领域。四是联合执法效果好。与烟草、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监督、**、检察院加强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配合有效执法机制。联合烟草专卖、质监局对我市烟草市场进行了6次整治,烟草专卖局向我局移送违法经销烟草制品案件69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局认为一些低级、落后的违法行为将被淘汰,高技术、高智商的违法行为已经逐步显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建设任重道远,只有全面创新执法理念、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健全各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才能担负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卫士的重任,工商执法的权威在全社会的认同要靠执法的公正、公平来确立。
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队201*年8月29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执法办案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执法办案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