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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3:54:35 | 移动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法规

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通知》要求,本人认真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严格执行法规、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结合实际,谈以下几点体会:一、要吃透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干部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给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悬起了“利剑”;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党为了群众,联系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有力体现;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二、要走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内容程序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并保证程序走实。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同时,应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我想,执行好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既是对提拔任用的干部本人负责,也是为人民负责。

三、要激发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内在动力一要充分运用好民主评议。要提高民主测评真实率,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

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

三要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要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变“独角戏”为“集体舞”,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扩展阅读: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的学习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学习体会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本人认真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活动要求,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政策法规。通过学习,自己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深切感到,中央、省、市三级党委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其作用十分重要,其意义更加深远。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值得每一个党政干部深入思考,更要靠大家积极推动实践。

一、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筑干部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第一要务就是加强教育,坚持不懈。目前在个别地方党员干部选拔任用中,还存在一些不正常现象,严重损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加强教育,首先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制度的学习,深刻理解干部选拔任用

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主要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其次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最后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推进网上评议,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

二、深化监督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如果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出现“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对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以及离任检查办法做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将干部选拔任用职责落实到市、县党委书记,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这样,监督主体明确了,监督内容明确了,监督程序完善了,就能切实做到民主监督、科学监督,保证选人用人上的科学合理。

三、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因此,我们要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变“独角戏”为“集体舞”,发动群众献

计献策,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多视角评价体系,将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逐步实现从封闭式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开放式的“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根本转变。

四、落实责任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关键

从最近几起买官骗官、违纪提拔的案件中,我们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薄弱,用人失察失误,导致一些不合格人员甚至是违法违纪人员得到提拔重用,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责任追究制度不严,对责任主体查处不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提出了责任追究原则,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对出现用人失察失误,违纪违法用人的,将做出严肃查处。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各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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