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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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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201*]14号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粤农201*14号

文件

关于申报20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培训需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农机)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农办科20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201*年阳光工程培训由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三大部分组成。重点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生产能手,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农民,以及从事农业经营管理的农民为培训对象,开展以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农机维修等技术、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向省阳光办申报。市直涉农培训机构培训需求由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向省阳光办申报。

(二)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由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牵头负责,会同本级海洋渔业、畜牧、农机等职能部门共同开展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调研和申报,各职能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培训需求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各县(市、区)要对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深入系统地调查,全面分析本县农村劳动力情况、产业特色、技术需求、农民培训意愿以及培训机构条件能力等情况,提出拟培训对象和人员数量,形成《县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对于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调研报告中要明确拟出培训的村名和数量。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涉农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当地合作社发展情况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情况,以及当地财政支持力度等,编写《县201*年阳光工程申请报告》,填写《县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连同《县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一并于2月7日前函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不候。

(四)省阳光办将根据国家阳光办安排我省201*年的培训任务数量,参考各市、县(市、区)培训需求申报情况,以及历

年阳光工程培训完成任务情况、质量等,统筹安排201*年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地方财政对阳光工程培训有资金支持的将予优先考虑安排。没有申报201*年培训需求的市、县(市、区)不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工作。联系人:邱志鹏020-37288790罗国辉020-37288103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阳光办邮编:510500

邮箱:qzhpp1981@qq.com传真:020-37288109

附件:1.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主要内容2.县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

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农办科201*1号)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培训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20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主要内容

一、本地区农村劳动力情况(如:人口总数,外出务工人数,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人数、性别和年龄结构,从事农(畜、水)产品加工的人数,从事农资和农(畜、水)产品经营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和从业人数等)二、本地区农(牧、渔)业基本情况三、本地区农民培训意愿

四、本地区农民培训机构数量、条件和能力情况

五、结合本地区农民培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201*年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建议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特别是财政配套资金)

附件2:

县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合计村数:个,合计培训人数:人合计开设专业数:个,合计培训人数:人村名(含隶属培训人序号序号培训专业岗位培训人数(人)乡镇名称)12345678910111213数(人)12345678910111213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种子代销员农药经销员蔬菜园艺工花卉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割胶工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技术员人工草地建植员奶站管理员渔业船员(内陆)

141516141516渔业船员(海洋)水产养殖技术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171819202122171819202122232425262728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兽药经销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合作社骨干人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民信息员农业企业人员乡村旅游服务员农业创业培训注:村级情况填不下可加页。

附件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年

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

农办科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做好20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实施工作,加快提升农业劳动者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现组织开展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阳光工程将继续转型,在管理上强化“两个明确、两个加强、三个结合、四个转变”。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培训对象。重点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生产能手,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农民,以及从事农业经营管理的农民。二是明确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农机维修等技术,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内容,支撑现代农业

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两个加强: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立足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引导培训资金和任务向监管有力、实施效果良好的地区集中。二是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全面和权威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网络监管和实地检查,量化打分考核;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不再“一认定终身”,每年择优确定培训单位并下达当年任务;对表现突出的行政单位、培训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违规操作的,通报批评,严厉处罚,以此调动各级各单位工作积极性。

三个结合:一是与农业产业发展和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结合。配合保供给、促增收的工作目标以及全国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等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尽量满足种养大户、示范户、防疫员、植保员、制(配)种员、农机手、沼气工等职业农民培训,形成合力,提升项目实施效果。二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结合,把合作社带头人和社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把合作社主要产业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把合作社产业基地作为重点实训场所。三是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相结合,把参加过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培训的农技推广人员作为阳光工程的主要师资力量;把科技示范基地作为农民实训的基地;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制度建设和工作绩效与农民培训任务分配相结合。

四个转变:一是在培训方式上,从重课堂理论知识培训转变为重在田间地头实操技能的培训,根据不同专业类别确定不同培

训形式和时间,可以集中办班,也可到实地指导示范,手把手、面对面进行培训,目的是让农民易学、易懂、方便、管用;二是在承担培训任务单位的确定上,从过去的以学校培训为主转变为推广单位、合作社、企业和培训机构相结合,特别是要重视利用合作社在农民组织、产业发展、农民就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开展培训;三是在培训任务分配上,从过去各省任务基数相对固定转变为根据上年绩效考核情况分配任务,引导培训资金向积极性高、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倾斜;四是在培训管理上,由过去注重培训过程管理转变为过程和结果相结合,既要重视培训的规范管理,更要重视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201*年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和内容分为以下三方面。(一)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对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

(二)农业创业培训

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

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复转军人,以激发创业热情、教授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业就业。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两周。

(三)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开展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等特点,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合作社)发展,以主推品种、配套栽培和养殖技术、抗灾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生产水平和抗灾减灾能力。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合作社成员或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累计1-2天,可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开展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并汇总报送。

(一)各县农业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力,对本县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深入系统地调查,全面分析本县农村劳动力情况、产业特色、技术需求、农民培训意愿以及培训机构条件能力等情况,提出拟培训对象和人员数量,形成《县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对于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调研报告中要明确拟培训的村名和数量。在此基础上,编写《县201*年阳光工程申请报告》,填写《县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连同

《县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一并报送上级农业主管部门。

(二)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地(市)或县阳光工程项目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情况,结合本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省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形成《省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写《省201*年阳光工程申请报告》,填写《省201*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请于201*年2月10日前,将上述三份材料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同时通过阳光工程监管系统邮箱上报电子件(各县“培训需求表”电子件一并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201*年阳光工程在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有很大变化,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结合前述基本思路,认真组织各县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并加强对各县需求申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实事求是地提出需求申请,保证申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在组织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过程中,要加强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垦、经管、市场、乡企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其人才培训需求意见,做好人才培训服务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科技教育司教育处欧宇联系电话:010-59193019591930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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