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201*年工作总结
尖山区劳动局劳动监察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区劳动保障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政策,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和促进我区劳动保障工作。现将1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今年全年接到投诉案件12件,现已解决12件,结案率达100%,为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追回工资213900元、抵押金700元,主动巡视监察各类用工单位129户。
(二)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件,经过走访调查、取证,现已认定工伤2件。
(三)双矿集团并轨人员档案管理、接续工作。今年按照的要求,为接收的双矿集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到我局登记人员126人,为22人办理了医保。为尖山区大集体职工办理退休12人,接待政策咨询300多人次。
(四)妥善处理涉劳信访案件。接待原区属集体企业及
其他人员信访300人次,坚持“大信访、大协调”的工作格局,及时化解矛盾,为原尖山区属企业职工办理“五七工”、“家属工”申请549人,审查合格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433人,其中12人因为家庭困难还办理了养老金贷款手续,较好控制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新兴大街繁华路段多次开展了“五七工”、“家属工”和全民医保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接待政策咨询300多人次,增强了百姓对党的政策的了解。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以这两部法律的实施为契机,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有效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不断完善劳动信访、仲裁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及时接待处理涉劳信访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力争将信访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借《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利契机,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尖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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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尔市劳动监察支队201*年工作总结
一、监察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劳动信访工作
1、在书面审查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扩大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的范围,对我市用人单位进行规范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年共有3989家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审查。
2、在日常巡查中,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和餐饮娱乐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提高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
3、在信访工作方面,通过创新劳动保障信访机制的多项措施,我们建立起咨询、举报投诉、监察、仲裁一条龙的农民工维权体系,为广大农民工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化解了相当部分劳资矛盾,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劳动纠纷和群体事件的发生。为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我们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出台即接即访办法。在信访案件调处的实际工作当中,由于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上访群众迫切希望能够尽快得到处理解决。我们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即接即处暂行办法》。规定投诉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到案件后,对于劳动关系、劳动纠纷事实认定较为明确的案件,即时与有关的当事人进行联系,当场进行调处工作。调解后信访工作人员仍对案件进行回访,将纠纷排解落到实处。即接即访办法实施后,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缓和了上访群众的不稳定情绪,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也提高了劳动违法举报投诉和劳动保障纠纷案件的处理效率。二是加快信访工作网络化建设,建立网上信访机制。我们从201*底就开始着手进行监察工作网络化的进程。今年初市劳动监察支队网站全面改版,突出网站的服务性,在显著位置增设了网上投诉、网上办公、企业欠薪动态等栏目。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完成投诉举报。支队在收到群众网上投诉当日及时立案,立即将案件发送到办案人员手中进行调查处理,事后及时联系投诉者反馈处理进度,做到“有投诉,有处理,有回复”。(二)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结合福建省三年劳动合同工作计划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工作,开展春暖行动等提高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专项执法宣传行动。全年共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6万人次。
2、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我市劳动监察机构先后于201*年10月至201*年2月、201*年10月至201*年1月在全市开展两次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上半年,累计检查用人单位5577户次,涉及农民工37.55万人,为934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187.46万元。下半年,我局与建设局配合,组成8个专项监察工作小组,深入我市各建设单位、建筑工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工资支付检查工作,截止12月份共检查用人单位2074户次,为913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157.62万元。
3、开展职业中介机构专项检查。201*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多次开展职业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和突击督察工作,取缔非法中介,对中介过程、委托招聘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予以查处。全年共查处取缔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96户次,有效地净化了我市劳动用工环境。
4、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力度,201*年3月份,支队联合社保中心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6家存在违规刷卡行为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罚款7.9万元,暂停两家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资格。全年累计查处医保定点服务机构35家,罚款金额16.95万元。此外,为加强群众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支队联合市社保中心,向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发出医疗保险违规举报电话贴条500多份,要求各医保定点单位将医疗保险违规举报电话贴条张贴在挂号收费处等明显地方,未按要求张贴的,予以处理,有效地加大了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支队还根据《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对监督医保违规行为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群众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社医保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5、开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执法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进一步落实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的联合部署,联合各相关部门,从201*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联合执法小组,采取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的方式,对我市辖区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和生产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五小”企业和拉面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628户次,补签劳动合同人数648人,补发工资713人共107.05万元,清退童工2人。(三)做好劳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进一步做好市、区两级劳动监察机构紧急或重大案件的联动和上报反馈,完善110联动各项制度。并将社会公开承诺的出警到场时间提前10分钟,使劳动突发事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不必要损失。
今年来全市共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集体上访案件1659件,每起突发事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处理。在节假日和各项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坚持实行全员待警、双班备勤,确保在最快时间内到场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做到“联得上、动得快、处得好”。在今年劳动突发案件增长迅猛、集中爆发的情况下,支队及时组织、调配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使多起恶性劳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何立峰书记、刘赐贵市长等市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肯定劳动监察机构对我市和谐稳定做出的突出贡献。(四)进一步加强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支队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一是两次邀请我市企业代表召开劳动合同法宣传研讨会,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如何调整适应等工作进行了研讨;二是在我市岛内各在建工地张贴农民工维权告示牌。通过“温馨提示”告知劳动者,施工工人入场施工前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领取工资、企业应为劳动者缴交社保等,并公布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电话、地址,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在张贴“温馨提示”的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员还现场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和施工工人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权意识。三是定期编印劳动保障监察简讯,免费赠送企业,内容包括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资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读、劳动保障案例分析等,使企业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新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一步保障劳动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二、监察制度和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201*年,支队根据我市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整体布局,继续加强劳动监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每周四下午利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进行法律法规的集体探讨学习或邀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部门领导、专家进行授课,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的准确性;继续加强与全国其他劳动监察工作先进地区的经验交流学习,与来访的珠海、无锡等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交流学习工资支付保证金、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劳动保障基准认证、网格化等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下半年,第十三届华东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领导、上海、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宁波、苏州、安徽、合肥、江西、南昌、山东、济南、黑龙江、福建、福州、厦门等省、市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到会参加,围绕当前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劳动监察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网络网格化建设,通过网站改版,在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新增网上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情况通报、电子办公等功能。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实现调查笔录电子化,提高了办案效率。制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的工作方案,并在思明区开始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党政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发展支队团支部成员向党组织靠拢,支队洪一鸿同志成为支队党支部的主要发展对象;积极组织各类公益活动,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赈灾捐款等活动,共捐款捐物11630元。三、创建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关于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群体上访的若干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劳动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于今年1月份正式出台《厦贾尔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市劳动保障部门向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生产企业发出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通知,并向市建设与管理局提交有关建筑企业的诚信记录,由建设局完成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系数的审核和征缴工作。全市共征缴企业工资保证金201*多万元。
2、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诚信机制建设,支队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和建设局等部门配合,成立实施《厦贾尔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工作小组,规范我市企业工资支付、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改变建筑企业存在的因层层分包、管理混乱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的不良状态,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用工信用制度的发展完善。二是联合下发《加强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动用工的引导和管理。三是加强我市企业工资信用制度建设。对多次或严重违反企业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在市劳动监察网对社会进行公布,并根据《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对遵纪守法的诚信用工企业在市劳动监察网上进行嘉奖公示,提高企业用工诚信等级。3、推动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部署,我市于201*年启动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并率先于思明区试行。经过一年的精心组织,思明区认真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7个片区、10个劳动保障事务所、95个社区工作站的监察网格化工作模式。至201*年底,思明区以社保登记为基础,共掌握辖区内地税社保登记的单位4万多家、无社保登记的单位(包含外地驻厦)3000多家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思明区网格化监察在各项工作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先后排查用人单位4.3万多户次,通过基层站点排查预警机制发出预警涉及用人单位113户,其中重大预警66户,及时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立农民工维稳基金。201*年因金融危机给我市中小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企业经营不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劳动突发事件不断发生。为妥善解决因法律程序过长激发农民工的不稳定情绪,加大案件处理难度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劳动保障局的支持下,我们设立“农民工维稳应急资金”,对确因生活困难无法解决吃住行等基本问题的农民工给予适当援助,安抚他们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使案件最终能顺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地包工头组织农民工以过激行为解决工程款(工资)纠纷成为惯性,形成小事小闹,大事大闹的趋势。属于个别施工班组发生拖欠工程款(工资)问题的,多以围堵项目部,阻挠工地施工,或是上演爬塔吊、跳楼胁迫建筑公司和政府部门解决纠纷;属于开发商与建筑承包商之间规模较大的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则往往是上百名工人围堵马路、围堵市政府信访局。特别是后者,如江西昌厦建筑公司新景地项目、古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古龙明珠和古龙居住公园项目、海沧未来海岸项目等,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动辄是千万元以上的工程款纠纷,波及人数众多,整个建筑项目的施工班组均卷入其中,情况十分复杂,处理难度大,耗时日久,极大消耗了政府各部门的精力和行政资源。越近年底农民工返乡之际,上述趋势愈加明显。
2、中小企业破产倒闭或老板逃匿后,职工申请仲裁及请求法院进行诉前保全均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农民工在短期内的衣、食、住等问题则得不到妥善处理。农民工因此可能采取围堵马路、围堵市政府等过激的行为进行上访,使相关案件的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如10月份接连发生的伊加依工贸有限公司、福来得餐厅职工围堵SM广场、嘉禾路等案件,均属于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职工无法等待漫长的法律程序而采取过激行为讨薪的案例。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是短期的,未来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将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如果出现大规模的企业裁员和劳资摩擦,而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劳动纠纷数量将会有较大增长,明年将可能成为继今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劳动纠纷又一次迅猛增长的一年。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外依存度高的企业,以及金融企业,可能会因财政状况受到较大影响,引发更多的劳资纠纷。二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停发、减发工资报酬,将可能成为引发劳动纠纷最主要的事实原因。而劳动者讨要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要求确认或恢复劳动关系、追讨工资报酬的纠纷,将会成为劳动纠纷的主要类型,同时一些劳动者要求福利待遇的案件也可能增多。三是由于可能涉及用人单位的大规模裁员,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因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劳动者面临更严峻的就业形势,双方对纠纷处理结果的承受能力降低,因而纠纷调解难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
3、缺乏完善的维稳应急金制度,加大了政府部门的负担。我局在对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时即陷入两难境地,一些生产经营不善的企业主误认为政府部门将为企业买单,解决资金问题,从而将包袱抛给政府,甚至煽动、组织职工过激上访。如不进行排查,将难以应对可能的突发事件。在处理诸如金同成实业公司拖欠工资等涉及人数较多、拖欠金额较大的案件时,没有完善的应急制度,加大了各部门的处置难度,事态难以及时平息。(二)下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在接下来的一年里,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持续影响,支队将继续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己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的各项工作,紧抓信访,加大宣传,落实好案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在第一季度重点整治职业中介机构活动和用工单位的招工行为;第二季度对“五小”企业展开检查;第三季度将联合多部门展开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季度重点监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3、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各区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共同加强对建筑领域工人工资发放的监管,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4、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组织监察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总结网格化试点工作中产生的成效与问题,继续研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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