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化学技术监督
一、201*年10月化学技术监督月报
编写:岳亮(一)指标分析1、汽水质量(1)给水指标指标名称机组范围≤0.15μs/cm机组合格率%1001003.3-5.12.5-6.4100100≤100----10023100期望值标准期望上月合格单项平均值合率(%)合格率%格率%15----100100----10099.17100100----100.00氢电导率μs/cm0.09-0.12#1机组#2机组#1机组9.33-9.58≤0.10μs/cmpH值#2机组#1机组氧μg/l铁#2机组#1机组#2机组
(2)蒸汽指标指标名称机组范围3.2-11.4机组合格率%100期望值标准期望值合格率%上月100单相合格率100.00二氧化硅μg/kg#1机组#2机组≤5μg/L00100钠μg/kg#1机组#2机组0.03-0.30100100≤2μg/L100100100(3)凝结水指标指标名称氢电导率
机组范围机组合格率%100期望值期望值标准合格率(%)≤0.1530上月100单相合格率99.67#1机组0.13-0.μS/cm#2机组3030------------100#1机组22.0-50.2氧μg/kg硬度μmol/kg9998.5#2机组100#1机组0100100#2机组100
(4)除盐水指标名称除盐水二氧化硅μg/kg标准范围1.7-2.30.06-0.10合格率%100100上月单相合格率≤10100100.00100除盐水电导率μS/cm
(5)内冷水指标指标名称电导率μS/cm≤0.15机组#1机组#2机组范围0.21-0.68合格率%100上月100单相合格率100#1机组8.48-8.60pH#2机组100100100100.00Cu,μg/kg#1机组0.1-0.5100100#2机组100
(6)全厂汽水指标指标名称本月上月
汽水合格率%99.9699.92月供水量(t)供蒸汽量(t)4657976900补充水率(%)汽水损失率(%)0.510.10.10.
2、化学在线仪表状况指标名称应配备台数实配备台数配备率%投入率%准确率%pH表44100100100溶氧表44100100100电导率表1212100100100钠表44100100100硅表88100100100合计3232100100100上月合计32321001001003、化学药品消耗量盐酸酸纯度(%)酸用量(t)31氢氧化钠碱纯度(%)碱用量(t)32聚合硫酸铝凝聚剂(%)凝聚剂量(t)氨水氨水浓度(%)氨水用量(t)25联氨联氨浓度(%)联氨用量(t)2.1900.80.904、氢气品质指标氢气纯度氢气湿度合格最高值母管1#1机组#2机组最低值率%最高值最低值率%合格本月上月241.09补氢量指标名称99.96%99.90%100%97.21%96.69%100%-38℃-11.4℃℃-55℃100%221.85-16.8℃100%℃221.85170.470.69
5、汽轮机油指标:指标名称标准值时期#1机1A小机1B小机#2机2A小机当月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外状上月同期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透明水分%≤100mg/L当月49.9624.5817.7422.7819.6234.96上月52.3433.5532.8447.1436.4637.75油量t45884588000000补油量t油耗%000000防劣措施2B小机透明6、EH油指标指标
外观水分(mg/L)颗粒度(NAS)酸值mgKOH/g油量t标准值时期#1机#2机
当月透明透明透明上月透明透明≤1000当月459.44459.44≤6当月66上月66≤0.15当月0.0230.038上月459.44459.44上月0.0230.0381.3t1.3t7、入炉煤质量月报燃煤分析情况(加权平均)月份22150(Qb,ad)(J/g)Qnet,ar%201*0Mt%6.7Mad%1.72Aad%29.92Vad%22.3FCad%46.06St.ad%1.15本月1977081.8431.8422.3444.971.54上月22110(一)指标分析
本月完成全厂水汽合格率为99.96%,较上个月略有上升。(二)化学监督整改完成情况:时间本月本年(三)其他开展的工作1.
氢站自动启动过程中,电解电压20V左右,电解电流为0A。检查为控制柜给定电流信号装置损坏,所以导致电压、电流均不能升起。自动运行时,整流柜给触发板15V电压信号,电流上限由PLC给定。手动运行时,整流柜给触发板15V电流信号,电压上限由变阻器给定。手动启动制氢装置,也必须上位机首先启动,就地整流柜方可触发启动(KB)。所以所有联锁均可用,只是电压调整由就地进行。循环水加季胺盐700公斤。201*.10.17更换反渗透组件
计划完成(项)00实际完成(项)00完成率(%)1001002.3.
(四)下月计划:
1.#2机启机化学监督工作。
2.制备数量充足的除盐水。
扩展阅读:火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制度(化学)
火力发电厂
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化学专业)
1、总则
1.1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大唐耒阳发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依据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1.2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3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水、汽、油、SF6、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防止SF6发生泄漏、湿度超标和工作压力达不到额定值,防止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1.4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监督网,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运、热工等专业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1.5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1.6在编制本细则的过程中,引用了如下标准:SD246-88《化学监督制度》
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712-201*《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DL/T794-201*《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SD223-87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771-201*《火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GB/T7252-201*DL/T722-2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判断导则》
DL/T571-95《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GB/T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GB/T14541-93《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GB/T7595-201*《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7596-201*《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GB/T14542-93《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GB474-1996《煤样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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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677-1999《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2、监督机构与职责2.1监督机构
2.1.1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厂部、专业、班组。
2.1.2厂部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生技部设立化学监督专责。2.1.3化学监督网络运一班班长:彭发电部:吴志雄专工:龙泽飞维一部:唐登国专工:肖君飞生技部:曾伟胜专工:谢志辉厂部:总工程师周友幸清运二班班长:张林彤运三班班长:曾曙峰运四班班长:黄诚刚运五班班长:肖志彬化验班班长:蒋丽娃油务班班长:任谩雪程控班:马见2.2监督职责2.2.1总工程师的职责
2.2.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在组织召开的每年二次全厂技术监督会上,及时传达省中试所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明确本厂化学监督的目标和方向。2.2.1.2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厂在化学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要求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使发现的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2.2.1.3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协调化学专业与厂部其他专业在工作关系上的衔接,保证化学监督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2.1.4组织建立健全化学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要求化学技术监督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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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按规定审批化学专业的报表、有关制度、方案和措施。2.2.2化学监督专责人职责
2.2.2.1化学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制订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项实施细则、方案和措施,并向总工程师负责。
2.2.2.2编写制订和审核本厂有关重大的化学试验、技改、新技术应用的方案和措施;组织化学技术人员对本厂化学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制订和修编。
2.2.2.3负责每月对化学专业上报的材料计划和报表进行审核,并将已经审批的技术监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省中试所。
2.2.2.4协助化学专业解决生产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2.2.2.5对化学监督发现的与其他专业有关的问题,化学监督专责应该组织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化学监督专业人员一起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并实施。
2.2.2.6组织大、小修中的化学项目技改方案的制订及工时分配;组织有关人员对大、小修中化学监督项目的验收;审核化学项目的总结、竣工单和报告。2.2.3发电部化学监督职责2.2.3.1发电部化学专业的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化学监督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b及时监督补给水、凝结水、给水、炉水、内冷水、废水等的质量;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气、燃料等质量状况,对超标等情况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
c按现行国标、行标的要求,定期做好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及燃料的监督检测,掌握油品及燃料质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d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化学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e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总工程师及生产职能部门,并加以督促落实。f督促提高在线化学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和准确率。
g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企业。
h配合和协助湖南省中试所对本厂SF6用油设备的检测,监督其压力变化、是否有泄漏和气体湿度是否超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技部、总工程师,在厂部的统一安排下,配合湖南省中试所进行处理。
i制氢站的值班人员或进入制氢站电解室的其他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格按氢站进出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j制氢站内的开关、照明及仪表等,均应是防爆型的,对违反规定等情况,及时汇报生技部和安环部,安排整改,必要时向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
k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水汽系统及各类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加药、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器、在线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设备系统的防腐措施以及水处理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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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等情况,并参加验收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等的设备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2.2.3.2发电部值长职责:当班值长负责和组织本值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2.2.3.3发电部锅炉专业的职责
a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编入锅炉运行规程中。
b会同化学技术人员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安全措施,并配合清洗人员完成整个锅炉本体部分的清洗操作,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锅炉本体清洗部分是否有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以便整个清洗工作能顺利进行。
c及时与化学运行联系,取得有关锅炉燃烧所需要的煤质数据,作好锅炉燃烧的压红线运行。同时及时了解锅炉水质工况,按照化学运行监督的要求,及时调整连排开度和进行锅炉底部定期排污。
d在运行副总和生技部的安排下,协助化学制订停炉保养的实施方案,并作好锅炉停炉保养的操作工作。
e加强锅炉设备的巡视检查,对发现设备的外漏和内漏缺陷及时通知处理,严格控制锅炉的排污量,保证锅炉的排污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f组织锅炉和化学技术人员参加锅炉“四管”防爆防漏分析、诊断工作,制订严格的防范措施。根据化学运行提供的有关锅炉运行的煤质和水质数据,合理调整锅炉的运行工况,保证锅炉设备的优化运行。
2.2.3.4发电部汽机专业的职责
a与化学专业共同进行除氧器的调整试验,确定最佳运行工况、参数,并编入汽机运行规程中。b加强汽机设备的巡视检查,对发现设备的外漏和内漏缺陷及时通知处理,严格控制除氧器等设备的排汽量,强制疏水的回收,以减少汽水损失,使机组的补充水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c在停机时,必须按规定对发电机内冷水系统进行反冲洗,并严格执行。
d在机组的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定对EH油系统、气轮机润滑油系统的内置式和外置式处理装置进行监护和调整,并定期对主油箱进行排水,使EH油、气轮机润滑油的颗粒度等监督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
e当化学发现给水、凝结水中氧或者硬度超标时,一旦化学通知汽机,汽机班长应立即安排当班值班人员调整除氧器的运行工况,对凝结水泵进行查漏堵漏和消缺,以控制给水溶解氧≤7μ/L;凝结水溶解氧≤40μ/L;对凝结水的硬度处理按照三级处理原则处理,如果按第三级处理仍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则必须汇报厂部总工程师,必要时进行停机处理。
f开机过程中,必须按照凝结水不合格不准回收的原则,并与厂部生产领导和化学加强沟通,积极调整,做到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凝结水水质合格。
g汽机值班人员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积极对汽封和油封进行调整,使之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保证减少油中带水和密封油漏入氢气系统中。2.2.3.4发电部电气专业的职责
a当遇到化学运行设备因电气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时,电气值班员应查找原因,协助找到解决的办法使设备尽快恢复运行。
b如遇化学设备要进行检修时,作好必要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直到设备检修完毕恢复试运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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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当发现主要用油设备出现异常时,要求化学油务监督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共同查找故障原因。d当氢站值班人员汇报发电机氢气湿度或者纯度不合格时,电气人员应积极查找原因并进行调整,如属设备问题还应及时联系检修部门处理,以保证发电机内的氢气质量合格。2.2.4维修部化学监督的职责2.2.4.1维修部锅炉专业的职责
a会同化学专业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工作。
b负责做好所管辖的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及取样器等的检修维护工作。
c设备大修前,应征求生技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化学专业的意见,特别是对割管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d对大、小修需要换管的锅炉“四管”,要预先计划通知化学,以便化学专业能够准备足够的化学药品对“四管”进行化学清洗。2.2.4.2维修部机化专业的职责
a会同化学专业拟定汽轮机油系统化学清洗方案和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工作。
b负责化学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大、少修;同时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
c对于运行过程中化学发现的凝结水溶解氧、硬度、主油系统油质不合格的问题,汽机专业应积极查找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d凝汽器需要更换铜管时,要根据DL712-201*《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并保证安装质量。e做好凝结器的胶球清洗及铜管成膜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
f所管辖设备检修前,征求生技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化学专业的意见,纳入检修计划,确保检修质量.并做好维护以及查漏、堵漏工作,使除氧器、凝汽器及真空系统、凝结泵等在良好状态下运行,降低汽水损失及油耗。
g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滤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监督人员的意见。
2.2.4.3维修部电气专业的职责
a油质及色谱分析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大修及吊芯(罩)检查或补油、换油时,应通知化学监督人员参与,并征求其意见;运行设备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监督人员备案。
b按照GB/T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的要求,协助化学监督人员进行油样的采集。
c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绝缘油油耗,年油耗率不超过1%。
d负责化学专业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以及化学改造和检修项目中临时电源的接、拆。e开机时负责发电机充氢的补换工作,在氢站值班人员的配合下,严格执行每一步操作,保证尽可能以较小量的氢气使置换工作完美完成。
f每年一次配合化学专业对SF6用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工作,并在湖南省电力实验研究所化学室人员的指导下,与化学油务监督人员一起共同作好SF6用油电气设备的大修工作。2.2.4.4维修部热控专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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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及维护工作。
b负责化学仪器仪表的运行维护工作,提高在线化学仪表的配备率、投入率和准确率。c搞好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及自动调节装置的维护工作。d负责实验室化学仪表的安装、调试及定期效验。e负责化学在线仪器仪表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换代工作。f负责化学水汽数采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检修。2.2.2.5燃运部的职责
a做好入炉煤机械化采样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并应接受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化学专业的技术指导。
b及时将全厂使用的燃料品种情况通知生技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或化学专业,按规定担负的煤采样工作,必须保证质量.
3、监督范围与内容
3.1发供电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及停备用阶段的水、汽、油、SF6、燃料、氢气等的质量和设备防腐监督、测试方法等,必须按照国家与行业的现行标准及规定严格执行。所有排放的废液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3.2火电厂水汽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减缓和防止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3.2.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及测试方法,对运行机组的蒸汽、给水、凝结水、炉水、补给水、减温水、疏水等进行监督、准确及时提供情况,并尽力设法提高水汽质量。对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标准控制的水汽项目,必须经湖南省电力实验研究所或集团公司批准方能修改控制标准。
3.2.2根据机组型式、参数、水处理方式、补给水率等情况,按部颁的有关规定确定监督项目与分析测定次数,机组运行中监控项目与检测周期见下表。表1运行机组水汽质量检测周期及控制标准水样检测项目控制标准200M机组~0≤20≤0.3≤1.0≤7≤20≤5≤208.8~9.210~50≤0.3300M机组~0≤20≤0.3~0≤7≤20≤5≤209.0~9.510~30≤0.3检测周期(每班次数)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备注补硬度(μmol/L)给二氧化硅(μg/L)水电导率25℃(μs/cm)硬度(μmol/L)溶解氧(μg/L)铁(μg/L)给铜(μg/L)水二氧化硅(μg/L)pH(25℃)联胺(μg/L)油(μg/L)每周1次(由白班测定)每周1次(由白班测定)机组启动时每班1次(由白班测定)每1h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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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水PH(25℃)PO-3(μg/L)二氧化硅(μg/L)钠(μg/kg)蒸二氧化硅(μg/kg)汽铁(μg/kg)铜(μg/kg)凝结水内硬度(μmol/L)溶解氧(μg/L)氢电导率(25℃)(μs/cm)pH6.8~9.0≤407.0~9.0≤2≤40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周1次(由白班测定)≤1.0≤40≤0.309.0~102~5≤1.5≤10≤209.0~100.5~3≤0.25≤10≤20≤20≤5~0≤30≤0.20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周1次(由白班测定)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每2小时一次机组启动时每1h一次开机时1h一次取样做铜、每周1次(由白班测定)铁冷电导率25℃(μs/cm)≤5水铜(μg/L)3.2.3备用或检修后的机组投入运行时,必须及时投入除氧器,并使溶氧合格。给水溶氧长期不合格,应考虑对除氧器结构及运行方式进行改进。
3.2.4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应进行调整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和水质监控指标。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全面或部分调整试验:3.2.4.1改变锅内装置或改变锅炉循环系统后;3.2.4.2给水质量有较大改变或改变锅内处理方式后;3.2.4.3发现过热器或汽轮机有盐垢时(标准是不能有盐垢);
3.2.5水处理设备投产后或设备改进、原水水质超过设计规范时,均应进行调整试验。3.2.6机组启动时,必须冲洗取样器。按规定调节流量,保持人工取样时样品流量在500~700mL/min及温度在30℃以下。
3.2.7运行中应定期冲洗取样器,当进行铜、铁查定时,按规定冲洗取样器及取样。
3.2.8锅炉启动后,发现炉水浑浊时,应加强锅内处理及排污,必要时采取限负荷、降压、整炉换水等措施,直至炉水澄清。
3.2.9因凝汽器泄漏引起凝结水或给水质量超过标准时,及时查漏堵漏,同时加强锅内处理与排污,并监视炉水pH值的变化。若继续泄漏,水质急剧恶化时,必须采取降压、限负荷乃至紧急停炉措施,严格按“三级处理”原则执行,以保护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3.2.10机组正常运行时,各种水处理药剂必须按要求均匀地加入系统,不得采用瞬间(间断)大剂量的方式加入。应加快实现加药自动化。根据炉水、冷却水水质情况决定排污方式,并严格执行。
3.2.11对疏水的质量要加强监督,不合格时,不经处理不得直接进入系统。要严格控制厂内汽水损失,机组汽水损失不大于额定蒸发量的1.5%。在综合考虑节能监督和化学监督各项指标的条件下,科学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炉水水质,降低锅炉排污率,但不得低于0.3%。
3.2.12在带负荷冲洗汽轮机叶片时,要监督凝结水的质量,排去比给水质量差的凝结水,当凝结水的质量达到要求时,停止冲洗,恢复正常运行。
3.2.13当汽水质量恶化时,应及时向运行副总或总工程师报告,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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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正常。若不能恢复,继续恶化,按下列“三级处理”原则处理。
一级处理值凝结水电导率(氢导25℃)有精处理的≥0.2μS/cm,无精处理的≥0.3μS/cm;硬度≥2μmol/L.全铁系统,给水pH(25℃)>9.5或0.3μS/cm(氢导25℃),铁铜系统,给水pH值>9.3或5μmol/L;给水电导率>0.4μS/cm(氢导25℃);炉水pH0.65μS/cm(氢导25℃);硬度>20μmol/L;给水电导率>0.65μS/cm(氢导25℃);炉水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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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热力设备大修前,化学监督专责人应提出与水汽质量有关的检查项目和要求。并会同有关人员在设备检修解体后,对热力设备内部进行详细检查、记录、采样和分析,作出综合判断,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化学监督检查前,不得清除设备内部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工作。
3.2.16热力设备检修时,应检查除氧器、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汽轮机叶片、隔板及凝汽器铜管的结垢、腐蚀情况,并进行垢量测定。
3.2.17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可参照DL/T794-201*《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规定的原则拟定。清洗方案与措施要呈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和湖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审批。进行清洗时做好监督,洗后做好清洗质量评价和总结工作。清洗废液的排放要符合环保的有关标准。
锅炉化学清洗应根据垢量或运行年限确定。当水冷壁垢量(向火侧180°,洗垢法测定)达到300g/m2或运行时间达到5~10年时,应安排化学清洗;对结垢、腐蚀严重的锅炉应立即安排化学清洗。
当锅炉运行已达上述年限而垢量较低,估计到下次大修时不会超过规定垢量的上限,且无明显腐蚀现象,拟延长清洗间隔时,需向集团公司和湖南电力试验研究所报批。
3.2.18对化学水处理设备、各种水箱及低温管道的腐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箱污脏时应进行清扫,若水箱、排水沟、中和池等的防腐层脱落,应采取补救措施。3.2.19当凝汽器更换铜管时,应根据部颁DL712-201*《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合理选材,安装前应检查管材质量,并在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氨熏试验(检验内应力)按24小时进行。3.2.20对有积盐的过热器应进行反冲洗,冲洗时要监督出水的电导率。
3.2.21热力设备在停、备用期间,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防腐保护;保护期间,定期监督。
热备用的机组退出备用时,要换水冲洗至水质合格。热备用时间超过三天,退出备用时,必须进行换水冲洗。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机组退出保护时,应检查保护效果并写出小结。3.2.22检修或停用的热力设备启动前,应将设备、系统内的管道和水箱冲洗至出水无色透明,以减少结垢性物质进入锅炉及在锅内沉积。
3.2.23锅炉检修后水压试验时,要用加有缓蚀药剂的化学处理水进行,不得使用生水。3.2.24为提高水汽质量监督的可靠性、及时性和连续性,必须配备必要的在线化学仪表。机组给水、炉水应配备在线pH表、电导率表、磷酸根表;给水(除氧器出水)、凝结水配备溶氧表;补给水、凝结水配备电导率表(氢导);主蒸汽配备硅表和钠表。凝结水精处理混床出口应配备pH表及电导率表。试验室用的仪器、仪表应满足《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标准规程汇编》中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定,在有效期内使用。凝结水、给水及炉水、蒸汽应有微机诊断与监测。3.2.25按照DL/T677-1999《火力发电厂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规程》的要求,加强在线工业化学仪表检验、校对及失效更换等工作。
3.2.26加强对氢站、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的监督,使各项技术指标保持在氢气纯度96%以上;氢气湿度:200MW机在0度到-20度;300MW机在-5度到-25度,确保设备安全。发电机充氢和退氢必须通过CO2或N2置换。
3.3火电厂燃料监督是配合锅炉安全经济燃烧、核实煤价、计算煤耗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项试验要严格按照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电力用燃料标准汇编》有关标准执行。
3.3.1为计算煤耗和掌握燃料特性,应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投上入炉煤机械化采样装置,以实现正平衡计算煤耗,达到对入炉炉质量监督的目的。入炉煤质量监督以每值的上煤量为一个采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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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全水分测定以每值的上煤量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工业分析、发热量测定以一天(24h)的上煤量混合样作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入炉煤质量变化大时,应按每值上煤量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再用加权平均值计算一天(24h)入炉煤的全水分、工业分析、发热量;每半年及年终要对入炉煤按月的混合样进行煤、灰全分析。
3.3.2入炉煤均不允许用经验公式计算发热量。
3.3.3对入炉煤,每值测定水分、飞灰可燃物,煤粉细度1次,白班实测热值1次,灰分1次;每周进行混合样工业分析1次;每年抽取一次月综合入炉进行元素分析。根据锅炉运行需要增加燃煤灰熔点或可磨性系数及含硫量的测定。
3.3.4入炉煤采制样应使用机械化采制样设备。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入厂煤实现机械化采制样。3.3.5燃料监督使用的热量计、天平、温度计、热电偶、氧弹(使用2年)等仪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3.3.6烘箱、马弗炉、热量计,每月用动力煤标样进行一次精度和准确度的校正.热量计每季标定一次热容量。
3.4油务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对新油、运行中油进行质量检验,为用油部门提供依据,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油质劣化,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3.4.1新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按现行的GB2536-90《变压器油》和GB11120-89《L-TSA汽轮机油》进行质量验收。
3.4.2新充油电气设备投入前所充变压器油及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的质量标准,按现行的GB7595-201*《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和GB7596-201*《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监督。
3.4.3电力用油的取样和检验按现行的GB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和《电力用油质量及试验方法标准汇编》执行。
3.4.4加强电力用油在运行中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油质在良好状况下运行,其方法按照GB/T14541-93《电厂运行中汽轮机用矿物油维护管理导则》和GB/T14542-93《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执行。
3.4.5国产抗燃油的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应按照行标DL/T571-95《电厂用抗燃油验收、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执行;为确保调速系统不卡涩,要求油中颗粒度执行MOOG标准,并且应≤3级。若不合格,应立即连续滤油,确保油质合格。
3.4.6汽轮机油的颗粒度要求不大于Nas9级(MOOG6级)标准。机组运行中,若汽轮机油颗粒度不合格,应立即连续滤油,确保油质合格。
3.4.7运行中汽轮油和抗燃油应定期取样送检颗粒度。抗燃油每月一次。200MW及以上机组汽轮机油每季一次,200MW以下机组汽轮机油每半年一次。
3.4.8机组大、小修时,要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油系统的检修质量及冲洗、滤油时间;若颗粒度不合格,不准启机。
3.4.9分析变压器油中的溶解气体,判断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故障,按DL/T722-201*《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和判断导则》和GB/T17623-1998《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执行。投运前及大修后应作色谱分析,作为基础数据,220KV及以上的所有变压器、容量120MVA及以上的主变在投运后四天、十天、三十天再各作一次检测(500KV设备还应在投运后一天增加1次),无异常时,可转入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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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运行中油的防劣措施和混油或补油按照GB/T7595-201*和GB/T7596-20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油品的检验项目和周期按国标中的规定进行。
3.4.11本厂SF6气体的检测,原则上接受湖南省电力试验所化学室的技术指导和协助试验。每年一次对SF6气体进行现场测定湿度,控制标准是;湿度<300mg/L或露点在-36.8度以下;SF6气体纯度>99.8%;SF6气体无泄漏(压力无变化)。
3.4.12制氢站氢气干燥器的选型必须选用防爆型,其运行操作和再生操作必须按照厂家的规定执行。干燥器内的吸附剂其最长使用时间不能超过厂家的规定时间,否则必须更换。4、技术管理
4.1建立化学监督设备及系统在基建与生产各阶段的水、汽、油、SF6气体、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和设备防腐的签字验收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各级化学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2建立化学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合理奖惩。凡由于违反规程、自行降低指标标准、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3全面完成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的化学监督考核指标。化学监督考核指标分为监控指标、监测指标和统计指标三类,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考核指标的责任划分为:监控指标由化学专业负责,监测指标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统计指标由使用或损耗部门负责。主要考核指标为:4.3.1单机单项及全厂水汽质量平均合格率均应不低于96%,并应逐年有所提高。
4.3.2机组在线化学仪表(指pH、电导率、溶氧等表)的配备应100%,投入率80%,准确率90%,在此基础上投入率与准确率应逐年有所提高。
4.3.3全厂汽轮机油和抗燃油合格率按各单机合格率计算平均值,应达98%。4.3.4全厂变压器油质合格率按各单台合格率计算平均值,应达98%。
4.3.5运行中汽轮机油和变压器油的油耗应分别不大于10%和1%,油耗的计算以运行中补油为统计依据。
4.3.6入炉煤机械化采样装置配备率100%,投入率90%。4.3.7凡应送检的仪器仪表送检率100%。
4.4配备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下规程、制度与细则。4.4.1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4.2化学水处理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在线化学仪表校验规程;4.4.3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保护制度;
4.4.4岗位责任制度,监督报告,签收和责任处理制度;4.4.5安全工作规程及障碍细则;4.4.6热力设备检修检查制度;
4.4.7化学药品管理及水处理药剂检验制度;4.4.8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4.4.9化学仪器仪表管理制度;4.4.10专业技术培训制度;
4.4.11油务管理、防劣及再生制度与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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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水、油、燃料、垢、气体的取样及检验规程与方法;4.4.13水、油、燃料等的国标与行标。
4.5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与建设全过程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并实现微机化管理。
4.5.1备有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下列图表:
4.5.1.1全厂水汽系统图〈含取样点、测点、加药点、排污点〉;4.5.1.2化学水处理系统图及电源系统图;4.5.1.3汽轮机油系统图;
4.5.1.4变压器和主要开关的安装地点、容量、电压、油量、油种等图表;4.5.1.5燃料及灰的取样点布置图;4.5.2各发供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技术资料4.5.2.1各种运行记录;
4.5.2.2水、汽、油、SF6气体、燃料、灰、垢、化学药剂、氢气等的分析记录,水汽系统查定记录及有关试验报告;
4.5.2.3热力设备的停、备用保护及检修检查记录与总结报告;4.5.2.4热力设备和水处理设备调整试验及化学清洗方案与总结;4.5.2.5水处理设备与用油设备的台帐、备用清册及检修检查记录;4.5.2.6化学仪器仪表的台帐及检验记录;4.5.2.7专业技术培训记录。
4.6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如实向集团公司及湖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报送下列内容的报表和总结,重大问题及时报告。4.6.1化学监督异常报表(影响主设备安全的);
4.6.2水汽质量合格率、在线化学仪表“三率”及燃料分析月报表;4.6.3油质合格率及油耗报表;
4.6.4化学清洗、停用保护的方案报告(至少提前一个月报批)及事后的总结〈一个月内上报〉;4.6.5年度化学监督工作总结(包括各种质量指标、消耗指标、水汽平衡、安全、技改、科技、检修检查、化学清洗、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防止对策等内容)于下一年1月5日前报出。
4.7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需用的仪器设备、水处理材料、药品、油品、燃料等的质量要严格把关,选型、购置前应送湖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征询意见,防止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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