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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总结框架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5:21:24 | 移动端: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总结框架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总结框架

通知

各位教研员:

现把《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学习并按通知要求(特别是有关教学方面的内容)做好“区域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总结”和新课程成果的征集工作。《关于区域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总结框架》供大家写总结时参考。区域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总结和学科新课改成果在5月5日前上交到我科。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信息技术科201*年3月28日

关于区域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总结框架

一、区域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新课程开设的基本情况(以调查数据说明)1、设备情况

2、开课情况(课程设置与市课时计划执行情况)3、师资情况

二、区域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情况

1、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举措2、区域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的效果(1)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技能、专业水平(2)学生的学习方式、态度、能力(4)师生关系、教学管理、学业评价

(5)效果评价:教学效果、学业成就与学生负担、学生信息素养、教师教学负担

(6)取得成果(列表教师发表的论文、教师与学生获奖项目)四、存在问题与反思

五、展望(深化课程实验,修改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学的指导意见)

附录:区域特色成果2~3项(论文、优秀课例(含教学录像)、学校科组总结或专题科研报告)

说明: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总结包括:小学和初中两部分综合情况,总结要有数据支持,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新课程实验调查表准备在下星期三下发给各区,希望在做好调查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写出有区域特色的新课程实验总结。总结框架只是提供了总结要考虑的内容,区域总结的标题、小标题可以自定。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局属各中小学,省实验中学,华师附中,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会:

继201*年秋季原东山区作为广东省课改实验区进入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201*年8月我市全面进入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在过去几年中,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各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会,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市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课程实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更好地实施即将公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意见,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决定对我市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的内容与形式

本次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主要围绕管理、教学、评价、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的专业发展五个专题进行。各区(县级市)、学校和各学科可围绕下面几方面内容进行总结。

(一)管理方面

1.关于行政管理。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把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作为区域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与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紧密结合,提供政策支持以及区域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2.关于课程管理。总结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经验和问题,检查课程方案和课时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完善课程实施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等。

3.关于质量管理。如何构建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质量标准,如何组织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的监测,如何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如何评价学科教学质量,如何进行听课评课,等等。

4.关于教学管理。如何构建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制度;如何制定与实施学校和教师发展规划,等等。5.关于管理效能。区域、学校的课程管理系统是否合理,运转是否顺利畅,管理的效能如何,等等。

管理方面的总结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包括实验总结报告、调查报告等),也可以是论文、论著、管理工作案例等。有关新课程实验方面的制度、文件、方案(如课时计划、学业评价方案)等可作为研究报告、论文、论著的附件提供。

(二)教学方面

1.关于新课程教学内容。包括对新课程学科内容的研究、对学科新增或调整内容合理性和可行性的研究(比如对新旧教材、新课程不同版本教材的比较、新课程各种版本教材的特点、与课程标准吻合程度及其科学性、适应性研究)、体现课程三维目标的学科教学研究、教学内容选择的研究、课程内容与学生学科素养形成关系的研究,等等。

2.关于新课程教学方式。包括关于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丰富教师的有效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方面的研究。

3.关于新课程学生学习。包括改善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状态、丰富学生的学习方式、组织学生学习活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缩小学生学习差距等方面的研究。

4.关于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

5.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尤其是研究性学习的实施。6.关于新课程实验条件下加强中小学教学衔接。

教学方面的成果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教学叙事(包括案例分析、教学反思)、论文、论著等。

(三)评价方面

1.关于体现新课程理念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确定、考试方式、考试结果运用等。

2.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实施情况。

3.关于学生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课程三维目标达成的评价研究(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效果),特别是对学科素养的评价研究;学生学习愉悦程度与学习负担的评价研究;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及其监督、管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工具与方法的开发;如何对评价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管理等。

4.对现行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实验)的评价。

5.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评价研究,包括对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与要求的科学性、可行性的研究。

6.信息技术对学科教学评价、学生学习评价和课程评价的形式与内容带来的影响的研究。

评价方面的成果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教学叙事(包括案例分析、教学反思)、论文、论著等。

(四)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

1.关于学科课程资源的拓展与应用的研究。2.关于网络课程资源的拓展与利用的研究。3.关于教学软件的研制与开发的研究。

4.关于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共享机制建立的研究。5.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课程和教学资源库的建立的研究。6.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研究。

新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的成果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包括调查报告)、论文、论著等。教材、教辅,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包和网站等可作为研究报告(包括调查报告)、论文、论著的附件提供。

(五)教师的专业发展方面

1.新课程实施与教师专业(知识、能力、品质)发展的关系研究;2.新课程推进过程中不同层面教师培训研修模式的构建的研究;3.新课程理念下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与模式研究;4.在新课程推进过程中优秀教师成长研究;

5.区域性教研(包括市、区两级教研)对教师专业发展影响的研究;6.校本教研制度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7.提高市、区、校三级教研活动质量的对策研究。8.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研究。

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成果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案例分析、论文、论著等。

二、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工作要求

(一)根据义务教育管理权限在区县的要求,本次总结工作以区(县级市)为组织单位,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好本区(县级市)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于201*年5月23日前向广州市教育局基教处提交关于本区(县级市)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全面、系统的阶段性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其中包括对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小学、初中课时计划安排的具体意见)。并且协助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开展部分校长、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

(二)除了做好区(县级市)的总结之外,各学校既可以提供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也可以仅就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研究提供专题总结报告。还要充分发动广大一线教科研人员、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研究,积极撰写研究报告。各区(县级市)属学校或个人的总结、研究报告均一律报送本区(县级市)教研室,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基教科和教研室对本区(县级市)材料进行汇总,并于201*年5月23日前选送部分优秀成果(3-5项)各一式三份(含正本一份)到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育理论科;市直属中小学和省实、华师附中的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请直接送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育理论科。

(三)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指导中小学各学科教研会,对本学科实施新课程实验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同时根据国家课程标准修订的相关精神,做好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修订工作,并且对201*年秋季小学、初中课时安排表提出具体的建议。201*年5月23日前报送教育理论科。

(四)除各区(县级市)的全面总结报告外,其他总结和研究报告请按管理、教学、评价、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的专业发展五个类别分别报送,每个类别均要填写成果征集汇总表(表格式样见附件),在报送成果时把纸介质形式和Excel电子表格形式成果征集汇总表各一份一并提交。并请在报送的成果正文前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300字以内的作者(包括单位)简介。

(五)本次征集成果的提交以纸介质形式为主(需提供电子文稿,发至liberz@sohu.com),可辅以电子介质的辅助材料,如与纸介质形式的成果有关的教学实录、排课系统、教学资源库光盘等。

三、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的组织管理

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教研室牵头,成立由专家、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总结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并对各单位报送的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对其中的优秀研究成果将作为初定于201*年6月中旬召开的广州市义

二○○八年三月日

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大会材料结集出版。

(联系人:广州市教育局基教处:侯静敏,联系电话:13392659339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邹立波,联系电话:13380093335)

附件: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总结和研究成果汇总表报送单位(盖章)总结和成果类别:序号总结和研究成果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本表格可以复制)

联系电话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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